信用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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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社会信用体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制度
安排,是由信用法规、信用监管、信用服务、失信惩戒、信用文化和社会主体行为的诚信规范等多方面共同作用、相互促进、交织形成的一种社会运行机制和综合管理体系。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快信用X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大和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X县省级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示范县工作,重点抓好政务、商务、社会、司法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征信系统,推进信用产品应用,健全信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讲诚信、守信用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全景X、全域旅游、全面小康目标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开展统筹规划、制度完善、资源整合、培育需求、示范应用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发展方向。逐步引入信用中介机构,创新信用产品及信用服务应用,形成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2.健全制度,规范发展。确保信息开放与权益保护的平衡,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信用信息公开的合法化、规范化。依法约束信用服务市场活动,提升职业操守和专业水平,确保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公平性和关联性,保障信用信息主体的隐私权。
3.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思路、目标和阶段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规范管理和合法应用,逐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4.重点突破,强化应用。优先发展信用建设起步较早、进展较快的行业和专业领域,创新和优化信用管理制度。重点突破信用建设薄弱环节,完善社会信用管理机制及相关政策。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优化总体信用环境。
(三)工作目标
到X年底,全县社会信用制度及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互联共享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广泛应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重要作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经济社会发展信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体现X特色、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初步建成。
二、全面实施重点领域诚信建设
(一)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建立信用承诺机制。严格履行政府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信用档案。将公职人员工作记录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开展信用审查。加强信用分类监管,实施信用审查,对有失信行为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联动惩戒。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实时归集机制,在“信用X”网站开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
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加强生产、流通企业和社会服务业企业的信用建设,建立合同履约备案制度、守合同重信用和质量诚信等级评价企业公示制度,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加快信息采集与整理。以行业管理部门为主导,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等为身份标识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各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建立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企业诚信承诺活动,强化企业在贸易、发债、借款、担保等经济活动中诚信
履约,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积极推广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送赋码和信息回传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加强重点社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在医疗卫生、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社会领域,率先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公示查询平台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启动创新创业、工程建设、电子商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旅游、物流等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程,打造镇(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加快农村信用建设。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街道)创建,逐步建立农村用户信用档案,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融通行为,有效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健全信用信息采集制度。加快社会领域的信用信息采集,建立社会各领域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加强诚信文化宣传。积极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各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深入实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升公民的诚信意识和综合素养。
(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坚持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推动司法系统信用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规范,健全考评机制,强化内部纠错、责任倒查、过程监督等制度建设,提升司法执法工作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实行司法公开、阳光执法,合理划定司法公开范围和领域,建立司法执法
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和查询制度,依法保障和落实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促进司法从业人员诚信规范执业。
三、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一)加强全县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用X”网站,开设守信“红榜”、失信“黑名单”、“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备案”等专栏。根据行业信用监管的工作需要,开设重点行业信用建设专栏,依法依规提供查询服务和信息公示。
(二)加强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现有信息管理系统,对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中产生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基础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加快建设本部门本单位信用信息系统。依托各部门各行业的信息化工程,把信用信息建设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信用记录的电子化存储。各行业分别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的组织与发布。
(三)推进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统筹规划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企业信息平台建设,逐步推进政务、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依法推进政务信用信息系统与征信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建立面向不同对象的征信服务产品体系,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征信服务需求。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一)加快社会信用制度和信用信息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