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系统机关公文格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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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系统机关公文格式标准
一、字、行定义
(一)字。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字形高和宽均为5.6mm。
(二)行。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每行距离为5.6mm+7/8×5.6mm=10.55mm,一般简称每行为10mm。
二、公文用纸
(一)版面及版心尺寸
1、版面。
采用16开纸型(长宽为260mm×184mm),纸型尺寸误差不超过±1mm。
2、版心。
指文字区,尺寸为200mm×130mm
上白边(天头)为:30mm±1mm
下白边(地脚)为:30mm±1mm
左白边(订口)为:28mm±1mm
右白边(切口)为:26mm±1mm
(二)用纸质量
1、纸质。
一般采用70g/m2的。
2、酸碱度。
也就是PH值,一般选择在7.5——9.5为宜。
3、韧性。
公文是要经常翻阅,有时甚至随身携带的,因此要求纸有一定韧性,即耐折、耐磨、耐拉扯,所以要求耐折度≥15次。
4、不透明度。
公文用纸要具备不透明性,这就要求不透明度达到≥85%。
5、纸白度。
应在85%——90%范围内较合适,也就是纸的白度要求不晃眼,久看不伤眼睛。
三、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
(一)排版规格。
公文的基本字形采用3号仿宋体,一般每页排20行,每行排23个字。
公文标题用加粗2号华文中宋体;一级标题用加粗3号黑体,用汉字数字“一、二、三、四……”标识;二级标题用加粗3号楷体,用汉字数字外加小括号“(一)、(二)、(三)、(四)……”标识;三级标题用加粗3号仿宋体,用阿拉伯数字“1、2、3、4……”标识;四级标题用3号仿宋体,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小括号“(1)、(2)、(3)、(4)……”标识。
(二)印刷要求。
一般公文均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度要求100%。
对发文机关名称以及反线、文武线等要求采用红色,但不要采用鲜红,而采用淡红或浅红,有利于视觉。
(三)装订要求。
采用左侧装订,订位为两钉外订眼距上下边各四分之一处,允许±2mm误差。
订锯与书脊间距离
10mm,允许误差±2mm,无坏钉、漏钉、重钉。
成品要求四角成直角,误差不超过±1mm。
四、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机关公文格式分三大块,即眉首、主体、版记。
(一)眉首区。
红色反线以上部分。
眉首区内容包括:保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份号、发文机关名称及发文字号等内容。
1、保密等级。
标识在眉首区左上角第1行。
根据国家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共分三级,即:“绝密”、“机密”、“秘密”。
其中“绝密”级文件保密期限为30年,“机密”级文件为20年,“秘密”级文件为10年。
保密公文超过上述规定年限就可以解密。
2、紧急程度。
机关公文紧急程度分为二级,即“紧急”、“特急”,标识在眉首区左上角,当没有保密等级时紧急程度可标在左侧第1行。
3、份号。
可在版记栏单列“共印××份”。
4、发文机关名称。
发文机关名称采用红字标识。
要标发文机关名称的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在机关名称后要加“文件”2字。
标识位置在眉首区距版心顶部15mm处用小标宋体标识,字体字号不应大于15mm×22mm(宽×高),发文机关名称居中对称摆放。
如遇字数较多可分2行排放,但“文件”2字在末尾居2行中间位置摆放。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一般由三部分内容组成,即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代、发文号三部分内容。
标识位置在发文机关标识下面空2行即20mm处,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
其中年份要标全称,外用六角括号“[ ]”括入。
公文编号,不编虚号(即1不编成01或001),在编号前也不加“第”字。
例如:临发[2006]5号。
6、反线。
即在发文字号下面空4mm处划的一条红色实线。
其粗为0.8mm—1mm,长为130mm,中间加“★”。
这是眉首区与主体区的一条分界线。
(二)主体区。
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内容、附件、发文机关印章、成文时间、附注、说明等项目。
1、公文标题。
一般要包括三要素,即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部分内容。
发文机关名称除“请示”文种需严格标识外,其他文种有时可省略。
发文机关名称标识时要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事由应把公文的主题内容高度概括成简明扼要的一段话,说明全文要点。
文种则按《条例》的规定选用标识。
公文标题的位置在反线下空2行即20mm处标识。
标识标题时除要注意准确、简洁、齐全、美观、对称外,还要注意标题中引用的书名、人名、数字等不要分离。
标题中一般不用标注标点符号,但在特殊情况下仍然需要使用标点符号。
当标题中出现缩略语以及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时,要用引号;当标题或者标题中的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时,
要用括号;当标题中出现并列词语时,要在并列词语之间使用顿号;当标题中出现书名、文章名和报刊名时,要用书名号;当公文标题由正副题组成时,副标题应当在正题之下偏右位置由破折号引出。
2、主送机关。
指要承办公文事由的机关。
标识在公文标题下空1行即10mm位置,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
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识全角冒号。
主送机关名称用全称。
3、公文正文。
在主送机关名称下面1行标识,标识时,每个自然段开头空2个字。
回行时顶格书写。
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4、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结束后空1行,左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附件如有多个,则可在冒号后用阿拉伯数码顺序标识(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
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5、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是公文生效的时间,是公文的一项重要内容。
机关公文成文日期要用汉字书写,不能用阿拉伯数字与汉字混用,年、月、日要标识齐全。
规定“零”
要写成“O”,年月日用汉字中的数字,如“一、二、三、四、五……十”标识。
由于印章一般要盖在成文日期上,所以成文日期要依据部门印章大小来确定上下位置,标识时右侧空4个字的位置。
6、公文生效标识
(1)单一发文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右空4字;加盖机关印章时,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空3行,印章上距正文1行(10mm)范围内,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居中排放,即所谓的“骑年盖月”。
印章采用红色。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2)联合行文印章。
联合上行文公文生效标识只盖主办单位一个印章即可。
印章下要压在成文的年、月、日上。
联合下行文,则在生效区应将联合行文单位印章全部盖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移向版心。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承办机关在后,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其上。
主办机关印章在前,
每排最多排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
印章间不相交或相切。
最后一排如遇1个或2个印章时则应居中排放。
在最后一排印章下空1行右侧空2个字位置标识成文日期。
(三)版记区。
包括:主题词、抄送、公文承办机关名称、承办时间等等。
有时对承办过程的审核、校对、印制份数也包含在内。
1、主题词。
标识在版记区第1行左侧顶格用加粗3号黑体标识,后加全角冒号。
冒号后跟主题词词组。
主题词词组一般由2—5个词组组成。
用加粗3号华文中宋体标识。
词组与词组间空1个字,不加标点符号,标主题词时应标明文种。
2、抄送。
在主题词标识的下1行,左右两边各空1个字。
左侧标“抄送”,后加全角冒号,冒号后列抄送单位名称。
每个单位名称后用逗号分开,同一序列单位简称时用顿号,如“县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最后用句号结尾。
主题词与抄送中间用黑色反线分割。
要注意主送单位多时可列到版记区标识。
标识时放在“抄送”的前面,标识方法与抄送栏相同。
主送和抄送二栏中间用黑色反线分割。
字体字号为3号仿宋体。
3、承办单位和承办时间。
指负责组织公文印刷单位和印刷时间。
印刷时间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承办单位列左边,时间列右边,字号为3号仿宋体。
标识时,左右二边各空1
个字距离。
这一栏如要增添项目可顺序往下排列。
承办单位栏与抄送之间用反线分割。
栏目下面画反线结束。
4、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1行位置,单页码居右,双页码居左。
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距左右边线空1字位置,两一字线中间标数码。
5、表格。
表格如属附表则有横排表格和竖排表格两种。
横排表格页码应放在横表的左侧。
单页码置于表的左下角,双页码置于表的左上角。
单页表表头印在订口一边,双页表表头印在切口一边。
如表格附在公文最后则可不编页码,只在表格最下部(横排表格单页在切口处,双页在订口处)居中标识“附表1”或“附表2”,如属附图则标“附图×”。
五、上行文和联合行文格式的技术处理
(一)上行文
上行文指下属部门向上级机关报送“请示”或“报告”所使用的格式。
上行文格式要求在一般公文格式标准的基础上把眉首区整体下移40mm,保证发文机关名称距版心线上沿距离为55mm,距纸的上边沿为85mm处。
由于上行文要求眉首区标识有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便于上级领导了解该文是谁签发的,为此把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放置在发文字号同一条水平线上,把发文字号位置由中间
向左移到版心线左边缘空1个字的位置。
把签发人和签发人姓名放置在右边缘空1个字的位置标识,如:“签发人:×××”。
签发人姓名采用3号楷体标识,签发人与签发人姓名之间用全角冒号分开,签发人三字为3号仿宋体。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二)联合上行文
指有二个以上机关联合向上级主管部门行文。
其标识方法与上行文格式相同,只是发文机关名称应将几个联合行文单位名称顺序列上,主办单位列在第一位。
在发文机关名称后跟“文件”二字,居中排列。
签发人的姓名也要按机关名称排列顺序排列。
但发文字号只标主办单位的文号。
遇到联合上行文的机关过多,一定要注意保证首页有正文内容。
(三)联合下行文
其公文格式与一般公文格式相同,只是发文机关名称增加。
发文机关名称排列方式与联合上行文机关名称排列方式相同。
联合下行文没有签发人这一栏。
因此发文字号仍居中排列,只用主办单位的发文字号。
联合下行文的其他部分与一般公文格式相同。
六、其他公文格式
(一)信函
发文机关名称要标识于距纸的顶端30mm处。
发文机关名称采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在发文机关名称后不跟缀“文件”二字。
其字体号仍为小标宋体。
字的大小不大于15mm ×23mm(宽×高)。
在发文机关名称下空4 mm印二条红线,粗线在上称“武线”,细线在下称“文线”(俗称“文武”线),这二条线长144mm,居于公文纸张中间(左右两侧均空20mm),在纸的下端距纸边空20 mm处印文武线,文线在上,武线在下。
文头与文武线全部印成红色。
信函格式公文标题,标识于文武线下空2行距离居中对称排放。
右侧第1行距文武线尾端1个字距离标识发文字号,标题下空1行距文武线左侧1个字距离标识主送机关名称,后加全角冒号。
注意第1页不编页码。
(二)会议纪要
这种文体应用也比较多,其格式与一般公文格式相同。
不同的是发文机关名称处印上“××××会议纪要”或“会议纪要”红色字体;发文字号处是印制主持会议单位名称或会议日期。
另外会议纪要有时有标题,有时没有标题,书写比较随意。
有标题时可按一般公文格式标准要求标识。
有主送机关时就在标题下空1行(10mm)左边顶版心线标识机关名称,机关名称之间用逗号分开,最后标全角冒号。
没有可
不标识。
会议纪要的最大不同处是有成文时间年、月、日,但不盖印章。
其他如版记、附件等内容标识与一般公文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