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鹏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鹏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5.27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621号

•【施行日期】2019.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鹏等2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621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刘鹏等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元保险豫分〔2019〕55号)收悉。经审查,刘鹏、姬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2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19年5月27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