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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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目的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药品安全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药品安全事件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 《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5. 《XX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4. 依法规范、科学处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药品安全事件,包括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质量问题、疫苗事件等。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分工
1. 成立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 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医保局、医疗保障局、疾控中心、医院等。
4.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2)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药品质量监管工作,调查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3)公安局:负责协助调查药品安全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4)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处置经费。
(5)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布应急信息。
(6)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7)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药品运输保障工作。
(8)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药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
(9)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0)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村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药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12)医保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保障工作。
(13)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保障工作。
(14)疾控中心: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
(15)医院: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六、监测、报告、预警
1. 监测: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药品安全事件的监测,及时发现并报告事件。
2. 报告: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
挥部报告。
3. 预警: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应急响应
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药品安全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 先期处置:事发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 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应急响应:由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 级(一般)应急响应:由事发单位或个人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5.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应急信息,引导舆论。
八、善后与总结
1. 后续处置:事发单位或个人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2. 补偿和补助: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灾群众给予适当补偿和补助。
3. 总结评估: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九、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成立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资金和物资保障:保障应急处置经费和物资。
3. 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确保医疗救治工作。
4. 信息和技术保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预警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培训演练和社会动员:定期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重大调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