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专项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安市水利局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规范水利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为,加强水利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行政处罚运行机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正当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人民政府相关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相关工作意见,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面实施国务院《全方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正当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老实守信、权责统一”要求,建立键全工作制度,落实施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树立公开、公正、公平、廉洁执法良好形象,着力从源头防治腐败,深入推进本市水利行政系统依法行政,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经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使本市水利行政系统执法活动愈加公开、公正、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愈加符正当律规范。
经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排除不相关原因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干扰,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
全方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
深入提升本市水利行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具体要求是:
(一)梳理含有裁量幅度法律条款,并给予细化、量化,形成统一行政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
(二)建立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和相关监督制约制度。
(三)行政处罚工作正当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深入得到具体表现。
三、工作任务
水利局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征费等工作中产生行政处罚案件,由含有行政处罚职能站队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局负责组织对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建立健全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各项制度。
(一)建立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局机关在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基础上,将各类违法行为,根据不一样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失等原因划分为若干阶次,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细化为若干裁量阶次,将违法行为阶次和裁量阶次对应,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二)建立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
局机关将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录和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范围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实施情况、经过合适方法向社会公布。
裁量结果除包含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外,应该许可社会公众查阅。
(三)实施行政处罚说明和通知制度
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就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失或客观原因及最终选择处罚种类、幅度和从轻、从重、减免处罚等情况作出具体说明,并通知依法享受陈说权、申辩权、要求听证权利和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路径和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应该向当事人当面作出口头说明,并据实统计在案,由当事人署名或盖章;适用通常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应该向当事人出具规范执法文书并加以说明,收入行政处罚案卷。
(四)完善行政处罚程序
完善实施行政处罚调查、检验、听证、审核、同意等行政执法程序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进行。
(五)完善听证制度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要求水利行政机关依法组织听证,局机关应依法组织听证;没有依法组织听证或依法应该通知当事人听证权利而未通知,行政处罚无效。
(六)完善执法监督检验制度
各执法站队所要将行政处罚工作和行政执法“一案一考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各自在执法工作中自查自纠,围绕每个执法工作关键,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自查活动。
局水政科要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聘用执法监督员,对全局执法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七)建立健全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执法人员因有意或过失,在执法过程中违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求,由局监察室进行调查,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行政过失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向社会
公告,并统计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当行使。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布署,统一认识
召开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会,学习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文件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布署全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二)明确事项,制订标准
一是制订方案,梳理事项。
认真梳理确定本单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事项,制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措施和各类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
二是坚持标准,把握尺度。
正确利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每一个违法行为全部有相对应处罚标准,达成阻止和惩处违法行为,预防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随意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1、对同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在同一罚则中要求了可供选择多个处罚种类,应该遵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尤其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标准。
2、符正当定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情形,应严格程序、依据处罚权限研究决定,不得增设或创设标准进行处罚。
3、对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原因基础相同同类违法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照量罚基础一致标准。
三是广开言路,主动纳谏。
采取召开座谈会、网上公告等方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意见。
四是审核确定,公布实施。
水政科制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于8月底前交局务会审核,提请局长审议同意,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同意后标准,以局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并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加强领导。
局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景宪任组长,副局长侯砚冰为副组长,组员由各执法科室和站队所部门关键责任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政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组织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全市水利行政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进行监督、检验、协调和指导。
(二)明确责任,严厉纪律。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要经过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检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对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对落实本《方案》不力科室,将立即给予通报。
(三)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要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放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认识和把握,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相结合,和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政务公开、法规规章清理等工作统筹安排,相互促进,以增强工作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