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报建手册(doc 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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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报建手册报建手册(doc 68页)
报建手册
2010年7月
目录
第一部分项目开发报建流程1
第二部分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7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7
第三部分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10
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10
二、办理《项目立项》12
三、规划局13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3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15(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15(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16(六)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16(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17(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 18(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报批18(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18(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19(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20(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21四、市建设局22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22
(二)建设工程缴费指南25(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和监理)合同、保函备案指南29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指南15(五)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2
(六)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4
(七)建筑工程(新建和既有建筑装修、加层、扩建、改建)施工许可证39
(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指南43
(九)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南49
(十)工程合同纠纷调解申请指南 52(十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指南53(十二)商品房预售广告备案指南54(十三)商品房预售楼款用款申请指南56(十四)商住用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说明58(十五)商品房预售许可指南59(十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延期指南61五、城市管理局63
附表1:项目报批报建
附表2:配套工程报批报建:
附表3:项目验收阶段报批报建
第二部项目前期阶段报建流程
一、办理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
(一)适用范围 1、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2、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占51%以上)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3、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原经批准划拨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后再转让。

(二)所需资

1、转让交易
(1)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报告(1份);
(2)土地使用权交易申请审批表(1份);
(3)转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企业);
(4)主管部门、董事会同意转让文件;
(5)土地使用证;
(6)土地补偿费的证明材料;
(7)地价评估报告书;
(8)地理位置图(1:1万)(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
(9)数字化地籍图(5份)、宗地图和上述图件的软盘。

(10)市规划局的规划用地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
2、补办出让交易
(1)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出让(补办出让)申请审批表
(2)原土地使用者申请补办出让后转让报告
(3)竞买人申请竞买报告、申购登记表
(4)原批准用地文件
(5)原规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6)宗地图(2份)、地籍图(5份)、土地利用现状图(1份)
(7)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8)村委会交齐地价款证明
(9)估价报告
(10)磁盘
(三)办理程序
1、土地交易中心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并进行初审;
2、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3、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原则设定二种交易方式:一是挂牌交易,二是交易鉴证。

属于挂牌交易范畴的主要有:①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占51%以上)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②原经行政划拨批准的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公有经济成份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③转让方要求用挂牌交易方式交易的。

属于交易鉴证范畴的主要有:①已办理有偿使用的民营、个体和外资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别墅地转让;③因房产转让而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④经法院判决需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挂牌交易操作程序如下:
a、土地交易中心接到转让交易的申请材料后,现场勘察、拍摄,将资料输入电脑,土地交易中心根据地价评估与委托人申请的交易单价来设定交易底价,在交易大厅大展示彩屏和市国土信息网站上公布挂牌交易的信息。

彩屏上详细标明交易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年期、规划要点、交易底价等,并设定交易期限。

期限内申购者自由竞价申购,期限界满时,电脑根据申购者的报价,撮合交易,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交易期限内,允许最先交齐地价款者为竞得人的交易方式;
b、如果挂牌交易期限内没有申购者申购,期满后
经委托人同意,继续挂牌,但不设定交易期限,有申购者
申购,即可成交;
c、交易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土地交易中心通知
竞得人,并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主持转让双方签
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交易鉴证的操作程序如下:
a、土地交易中心接到转让交易申请材料后,对转
让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验证,符合转让条件的上报市国土
资源局审批,批准后由交易中心主持交易双方签订《转让
合同》。

b、交易成交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成交确认书》
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向交易双方颁发用地批
准文件;
c、竞得人按转让合同规定付清地价款及政府有关
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
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d、市土地交易中心从地价款中扣除应缴的款项后,
余数付给原土地使用者。

(四)批转文
件、附件
用地批准文件。

(五)收费项目
二、土地使用权出租:
(一)适用范围已办理有偿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二)所需资料1、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报告;
2、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审批表;
3、双方租约;
4、双方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

(三)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填写《土地使用权租赁申请、审批表》,市土地交易中心受理申请后,符合出租条件的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2、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同意后,市土地交易中心主持租赁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3、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用地批文;
4、租赁双方付清政府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
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办理土地他项权利登记手续;
(四)批转文件、
附件
租赁合同
(五)收费项目交易手续费
(六)审批期限
第三部分项目建设阶段报建流程
一、办理项目地名注册手续
办理依据:
1.《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86]11号,1986年1
月23日
2.《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民政部民行发[1996]17号,
1996年6月18日
3.《XX市地名管理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1999年12月24日
4.《关于商住大楼和住宅区名称标准化的通知》,京国地(测地)字[1996]69

5.《XX市地名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2003年6月9日发布,
2003年8月1日起实施
收件资料:
(一)申报建筑物(单体或连体)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备注
1 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 3 原件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证明书 1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并盖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 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5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6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四至图或总
平面图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二)申报住宅小区(楼群或片区)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备注
1 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 3 原件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地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证明书 1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 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5 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 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6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四至图或总
平面图
2 复印件
应附经济技术指标,需加盖提供单
位的章
(三)申报道路(街巷)命名须提交的材料: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是否原件备注
1 道路命名、更名申报表 3 原件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地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
2 授权委托证明书 1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公章,委托1-2名代理人,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 规划道路网络图、地形图或平面

2 复印件
所提供图纸必须与实地情况相符并
能清楚显示拟命名道路走向、相连
路街位置,需加盖提供单位的章
4 征询拟命名道路两旁单位意见的
材料
1 原件
拟命名道路两旁单位必须清晰表明
本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办理部门:市地名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代收公告费
办事流程:
二、办理《项目立项》
三、规划局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事程

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提交材料
1、《选址意见书》2份;
2、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1份;
3、1:500至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6、(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
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7、(有污染可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附送有关环境
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他特殊要求的资料;
8、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国土证复印件。

承诺时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事程

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提交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计划部门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1份;
4、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6、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及DWG〕
7、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JPG〕
8、国土局用地预审批复或国土局相关文件复印件1份;
9、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
《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

10、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1份;
11、已批规划方案1份。

(因情况而提交)
12、方案册2本(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PDF)
13、电子报批文件。

(经营性项目)
承诺时
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修规)报批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提交材料1、《规划方案送审表》1份;
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1份;
3、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1份,比例1:500或1:1000或1:
5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
4、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
文件〕
5、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
6、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
件〕
7、规划方案说明书1份;〔配电子文件〕
8、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1份;〔配
电子文件〕
9、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已办《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10、消防分析图〔配电子文件〕
11、修建性详规(商住区)电子报批文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四)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核发
提交材料
1、《规划用地(拆旧建新)申请表》1份;
2、 1:500至1:1000现状界线地形图(用地位置和界限地形图凡涉及交界用地界线,须共同加盖公章确认界线)1份。

〔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3、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配电子文件,文件格式为:DWG〕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五)建筑设计方案报批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
提交材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
2、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2套(配电子文件);
5、透视图1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
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
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
8、经当地公安分局确认的《建设项目(幢)地址明细表》
1份。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时间)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六)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
提交材料
1、《报建表》1份;
2、《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份(分别适用于民用建筑或工业建筑);
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携带原件用于核对)
5、《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1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
6、建筑施工图纸2套(包括总平面图2份)、结构施工图纸1套。

申报建筑方案须提供夜景灯光效果图的项目,须提供灯光夜景的施工图1套;〔建筑施工图及效果图配电子文件〕
7、另提供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各1份(放线用)
8、《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核意见书》或《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或《XX市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
见书》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9、(房地产项目)房地产立项文件、《XX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复印件各1份;
承诺时间15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七)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政府机构或企业申报)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
提交材料
1、《XX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书1份;
4、临时建筑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效果图1份。

(配电子文件)
6、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补临时建筑项目施工图1份(补图期间不计入承诺时间内)。

(配电子文件)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时间)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八)办理《临时建筑许可证》(私人申报)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
提交材料
1、《XX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
2、书面申请书1份(居委会加盖公章及证明);
3、房产证复印件1份,产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1件份;
4、建筑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立面图纸1套(须符合房产证要
求,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九)建筑物室外装饰工程设计方案报批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上报-批复
提交材料
1、《XX市城市建设规划局临时建筑申请表》1份;
2、产权证明资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
3、设计单位对装饰建筑物进行安全复核证明文件1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1套(需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
5、效果图1份;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论证)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十)“一书两证”及附件变更遗失补发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
提交材料
1、《许可证遗失补发申请审批表》1份;
2、公证书(注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遗失证号、发证日期)1份;(遗失补发需要提供)
3、登有遗失声明的《XX日报》(注明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遗失证号、发证日期)1份;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十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
提交材料
(一)规划局收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1份;
2、跟踪表1份;
3、建设用地红线图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
5、现状实测图1份(配电子文件);
6、已办报建的施工图纸1份(验收后退回);
(二)城建档案馆收
1、立项报批文件(项目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审批文件);
2、征地文件(国土证);
3、选址意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要点;
5、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现状实测图;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复印件);
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8、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发承包合同(协议)、监理委托合同;
9、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竣工图纸(含图纸目录):
(1 ) 单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人防、电力、电讯、电视、照明、燃气;
(2) 小区工程:室外给排水、电力、电讯、电视、照明、燃气、消防、道路、室外管网综合图;
11、小区和大型工程(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16层以上的建
筑)须提交400万以上像素的反映工程开工、施工及竣工的4R规格
照片(过塑)和光盘。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注
1、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2、工程规划验收后应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向城建档案馆提交以下资料:
(1) 工程试(检)验报告及施工管理记录资料;
(2) 建筑土建工程施工过程资料;
(3) 建筑土建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4)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记录资料;
(5) 设备安装工程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
(6)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4、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档案时须提交用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制作的以上档案的目录及其电子文件。

(十二)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核发
提交材料 1. 《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XX市房屋拆迁公告申请表》1份;
2. 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4.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5. 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1份;
6. 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1份。

7、产权自存,未设定抵押权的补偿安置房证明。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十三)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
办事程序申报-受理-批复
提交材料
1、经批准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及收费许可证;
3、技术力量证明资料和驻本市的技术力量证明资料;
4、以往承担的规划设计项目的介绍资料。

5、境外单位还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城市规划服务许可证》。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备注凡需提供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并持原件来校对后,方能提交。

四、建设局
(一)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1.事项名

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备案
2.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颁发的证件:证件有效期:
3.审批类
型及法律效

日常管理。

4.设定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施行)第二条、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或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一般指国家、省重点投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市建设局报送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审查及备案。

5.审批条件
6.申请资料□一、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盖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提交建设单位。

)。

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交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按东建[2006]60号《XX市建设局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规定,深基坑工程(以下简称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

包括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支护施工、地下(表)水处理、检测验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
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与大河的导流和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下列专项工程需递交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专家应当不少于5名,并经建设部或XX市建设厅或XX市建设局认可的)进行论证、审查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建筑基坑工程。

包括工程勘察、支护设计、支护施工、地下(表)水处理、检测验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应提交深基坑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计算书、图纸和文字资料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监测方案以及专家论证审查意见书。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包括人工挖孔桩)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
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6)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8、工程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要求详见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预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东建函〔2004〕63号《关于进一步严格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规定):建筑工程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建设单位可在办理施工图审查前,将下列资料送市建设局办理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由市建设局签发《XX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后,设计单位方可按人工挖孔桩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1、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共同提交的《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表》;
□2、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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