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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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的论⽂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各国劳动法的表现形式不同,但⼤都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的程,⼥⼯与未成年⼯的特殊保护制度,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社会保险与劳动保险制度,职⼯培训制度,⼯会和职⼯参加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以及对执⾏劳动法的监督和检査制度等。
中国⾏政合同法律制度—体系、内容及其构建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防范机制及法律应对刍议试析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法律监督关于证券内幕交易⾏为的法律法规问题探讨论劳动者的休息权及其法律保障简论地⽅政府间关系的法律重构论我国证券法律体系探讨与研究法律⾏为概念研究剖析试论张居正的法律思想道德法律化的法理思考
法律
随着劳动关系不断普及,劳动纠纷⽇益增多,《劳动法》正逐渐成为⼤众重点关注的法律之⼀。
国家教育部于20xx年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增设为法学专业主⼲课程之⼀,更提⾼了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
然⽽实践中劳动法学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本⽂主要阐述⽬前劳动法学教学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在对其原因进⾏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劳动法学教学改⾰的建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及法治化进程的加快,劳动法学在现实⽣活中承载着沉重的社会使命。
劳动法每次的⾰新都引起社会各界的⼴泛争论及深刻探讨,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更是引起空前规模的讨论。
社会各界对劳动法律⼯作者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
劳动法学课程在我国⾼校开设以来,其课程地位也在逐步提升,教学改⾰也在不断开展。
然⽽,⽬前我国各⾼校对劳动法学课程没有⾜够重视。
因此,审视⽬前劳动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其问题的成因,劳动法学教学改⾰具有重⼤的意义。
⼀、⽬前劳动法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课时量偏少
⽬前我国⼤多数⾼校给劳动法学安排的课时量只有2课时/周,有些⾼校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合并后,也只分配了约56课时/学期。
这对于⼀门核⼼课程⽽⾔,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劳动法学涉及内容多,体系极其庞杂,如此少的课时量使教学过程很匆忙,连很多基本理论知识都没法涉及,更不⽤说将时间安排到实践教学环节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平台等。
这就很难保证正常的教学需要,从⽽也直接影响教学效果。
(⼆)教学⼤纲设置不科学
很多⾼校在设置劳动法学教学⼤纲时没根据学⽣的知识需要,即不管是针对法学专业的学⽣,还是针对如⼈⼒资源专业、社会学专业等其他专业因课程设置需安排劳动法学课程,还是作为全校公选课的学⽣,⼀律编制同⼀套教学⼤纲。
很多⾼校没有在劳动法学专业课教学⼤纲侧重案例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课程中应⽤的具体“假论⽂”背后有什么真问题(共3篇)浅论学习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养浅谈和谐⽂化理论形成的历史脉络探析经济学信息范式理论的基本假设与辨析怎样写研究性论⽂撰写⽅法(共3篇)运⽤政治理论指导企业思想政治⼯作关于区分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意义试析受教育权理论发展综述独⽴学院实践教学模式改⾰体系,没有从整个法学体系的视⾓循序渐进的展开,更没有理论知识的传授与实践环节教学有机结合。
⽽作为公选课的劳动法学⼤纲也没有侧重于实⽤性。
(三)学⽣重视不够,教学效果不佳
因课时量安排偏少,任课教师没有相对深⼊的研究很难形成⾃⼰的思维视⾓,对劳动法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掌握程度也极为有限,导致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的现象⼤量存在。
还有,由于任课⽼师频繁更换,常常出现边教学边学的现象。
由于课堂授课没有感染⼒根本没法激起学⽣兴趣,更没办法调动学⽣的学习积极性,难以使教学获得良好的效果。
笔者曾经多次在公选课课堂上问学⽣,“你们为什么选修劳动法学?”很多学⽣回答说是因别的课程没选上,为了学分只好选择劳动法学了。
也有学⽣表⽰劳动法学学习起来很枯燥。
笔者也曾问过⼀些法学专业的学⽣,“感觉你们不是很重视劳动法学的学习,为什么?”有学⽣回答说司法考试占分数太少,每年约5分。
这也是很⼤⼀部分学⽣不重视劳动法学的重要原因之⼀。
(四)劳动法学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薄弱
劳动法学在⽬前的⾼校法学教育体系中所占的份额相对较⼩。
由于受劳动法学学科地位影响,我国劳动法学的研究较少也相当滞后,全国各⼤⾼校的劳动法学专任教师相当少。
据了解⽬前我国只有少数的⼏所⾼校设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并有专职教师,⼤多数院校都没设有劳动法教研室,也没专任教师,基本上是由其他教研室如民商法教研室的教师兼任。
不管是劳动法,还是社会保障法,其课程体系均未明确,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薄弱也是很显然的,⽽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及课程体系三者关系⼜是环环相扣。
(五)教学⽅法不科学合理
⽬前我国⼤多数⾼校由于受劳动法学科学地位偏低、课时量较少、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薄弱、课程体系不明了等影响,教学⽅法明显不科学合理。
具体表现是:
把过多的学时安排在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上,很少甚⾄没有安排学时在实践环节上。
有⾼校在理论知识传授上也不注意将具体案例与国家规定结合讲解,使课堂沉沉闷闷毫⽆⽣⽓,没法引起学⽣兴趣,更谈不上理解课堂内容。
有⾼校在劳动法学教学中实施了案例教学法但所选的案例太陈旧、⽣硬也没现实感。
或案例教学过程很不合理,可能是教师对案例教学理解存在偏差,课堂上也往往只是⼀个案例说明⼀个问题,整个过程完全由教师主导,学⽣很少甚⾄没参与案例讨论,所以很难引发学⽣对相关劳动法律知识的思考,更⽆法发挥学⽣的操作能⼒。
有的⾼校在劳动法学教学上是运⽤了模拟劳动仲裁庭,成⽴法律诊所或法律援助中⼼,或者搭建了法律咨询平台等实践教学⽅法。
但并没设置相应的操作程序,或并没根据实际情况系统组织并加以引导。
⼆、关于劳动法学教学改⾰的具体措施
(⼀)提升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
劳动法学是法律专业的⼀门重要课程之⼀,随着不断发展其学科地位也不断得到加强,⽬前已被教育部定为法学专业核⼼课程之⼀。
然⽽,从普遍的⾼校学时分配较少,师资队伍和研究梯队薄弱等劳动法学教学⽬前的现状可很显然看出,实际中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并没有受到充分重视。
因此,在实践中进⼀步提⾼劳动法学的学科地位就极为必要了。
笔者认为,⽬前我国的法学⼀级学科是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含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等,应将其调整为理论法学、应⽤法学、经济与社会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学科,然后将劳动法学作为⼆级学科纳⼊经济与社会法学学科,⽽摒弃劳动法学作为民商法学科下的⼆级学科的做法。
这样⼀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劳动法学学科地位偏低问题,也有利于改善劳动法学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不⼒的结症,从⽽有利于为社会各领域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才。
(⼆)加强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建设
教师是开展教学活动的核⼼因素,没有专任教师及相应研究梯队使劳动法学教学难以得到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先要设劳动法学教研室或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研室并且配备⾜够的劳动法学教师。
然后安排劳动法学教师到外校访学、到劳动⾏政部门、公检法单位、律师事务所或企业等单位挂职进⾏实践锻炼,安排各种级别项⽬由劳动法学教师参与等。
教师系统深⼊的掌握劳动法学理论知识并有配套实践经验,有⾃⼰的研究成果及独特的视⾓,就可以深⼊浅出的给学⽣授课,感染学⽣,从⽽提⾼学⽣学习劳动法学的积极性,从⽽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最终促进劳动法学的发展。
(三)增加课时量
针对普遍⾼校劳动法学课时量偏少的情况,将课时量增加⾄4课时/周,或56课时/学期。
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合⼆为⼀的话,就将该们课程安排两个学期上且保证56课时/学期。
只有充⾜的课时量,才能合理的安排时间系统讲授理论知识,并安排实践教学,这样才能将传统的课堂讲授教学法与开放式的案例教学、模拟仲裁庭、法律诊所或法律援助中⼼等实践教学相结合,从⽽激发⼴⼤学⽣的兴趣与学习积极性。
(四)梳理课程内容,科学编制教学⼤纲
合理的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彰显课程特⾊及其所承载的教学功能,也有助于吸引学⽣的注意⼒提⾼其学习积极性。
⽬前我国⼤多数⾼校将劳动法学设为选修课,有少数的⾼校设为必修课,且课时量安排甚少。
⽽劳动法学所涉及内容较多,体系庞杂,还要将理论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根据课程所承载的功能及针对不同的学⽣对象对教学内容梳理,科学编制教学⼤纲就⾮常必要了。
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两⽅⾯着⼿:
1.如劳动法学是专业课,侧重法学理论体系性,注意从法学视⾓循序渐进展开。
以劳动合同法为蓝本,从劳动法概述这些劳动法总论性质的知识出发,到劳动法的各项制度如劳动合同、劳动⼯资、⼯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分论性质的内容。
且还应详现有的⽴法概况。
2.如劳动法学是公选课,侧重该课程所承载的促进就业功能,将各个实⽤的劳动法律知识按逻辑脉络串联即可。
劳动法历史沿⾰、劳动关系等内容可不必赘述。
可重点讲述⼤学⽣勤⼯俭学与实习、求职与就业、劳动合同、劳动⼯资制度、⼯时与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监察等。
(五)改⾰课堂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学法学院院长德尔教授于1870年引⼊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能调动学⽣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独⽴思考、分析、推理和判断等能⼒,使学⽣能较好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养。
根据⽬前我国普遍⾼校在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其成因分析,笔者认为案例教学改⾰之处有:
1.精⼼挑选案例。
所选案例要体现真实性、典型性、可辩性和启发性。
选择的案例可是现存的司法实践中的案例,也可是现实⽣活中但尚未进⼊司法程序的案例,或是已进⼊司法程序但还没审判结果的案列。
让学⽣对尚未进⼊司法程序或进⼊司法程序尚没结果的案例分析探讨,并运⽤其所学法律知识裁决案⼦。
2.教师应定期及时更新⾃⼰的教学案例库,做到与时俱进。
且根据教学需要将体现授课内容重难点的新案例纳⼊课堂讨论,这样可以使学⽣对现实法律运⾏环境保持敏感度和适应性。
3.在案例教学中将教师主导和学⽣主导两模式折中。
即⾸先由教师引导、⿎励学⽣对案例提意见,帮助他们提⾼问题分析能⼒,树⽴论证⽅法。
然后教师选择⼀些有相互冲突、相对复杂的真实案例交给学⽣,让他们按照模拟法庭的形式⾃⾏展开辩论。
学⽣通过扮演并体验各诉讼参与⼈⾓⾊,有助于提⾼他们运⽤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
(六)注重实践教学环节
劳动法学是⼀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
理论源于实践,更要回归实践。
因此,劳动法学应重视实践教学的环节。
笔者认为:在理论知识传授中,可通过组织模拟仲裁庭等并制定相应操作程序及配备教师进⾏适当指导跟踪。
这样既可激发学⽣的学习积极性,也可快速的掌握知识,从⽽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学校还可与各地劳动⾏政部门或劳动仲裁庭等协商,建⽴特殊实习基地,劳动法学学⽣在学科学习过程中到实习基地实习,这样有助于学⽣在实际运⽤中知晓劳动法学,并提升⾃⾝劳动法学应⽤能⼒。
三、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多元化⽅向发展,劳动纠纷⽇渐增多,社会各界极其需要各种劳动法律⼯作者。
根据各⾼校劳动法学教学普遍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其成因分析,对劳动法学教学进⾏提升其学科地位,加强师资队伍及研究梯队建设,增加课时量安排等,教学改⾰就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了。
科学合理的劳动法学教学改⾰,可以为各研究和事务部门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劳动法律专门⼈才,从⽽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