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积分制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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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自 评得分
模范遵纪 守法
1.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的,积20分。违纪上受通报批评的、诫勉谈话的不扣分;受到警告处分,扣10分;严重警告扣15 分,更重处分的此项不得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上,轻微的违章行为不扣分,酒驾、醉驾及其他严重违法行 为,以及由交管部门转交到纪委监委部门备案的,此项不得分。本人另有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追究 的,此项不计分。
出席 县人民代表
大会会议
2.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完成会议期间各项工作的,积10分。不发言或不能完 成会议期间工作任务的,此项不计分。
3.提出议案且被大会审议确认的,领衔代表积5分,联名代表每人积1分;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领衔代表每件积2 分;被县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的(内容一致的建议,均作为重点建议),领衔代表每件另积2分。
2.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积20分。凡存在有违公序良俗行为、网上不良舆情与报道的或其他给代 表身份带来不良影响的,此项不计分。
主席团 复评得分
1.按时全程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严格遵守大会纪律的,积20分。不出席大会的,此项不计分;未经批准,每缺席 一次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的,扣4分。
1.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积极创先争优,发挥表率作用突出。当年受到县、市、省和中央表彰(表扬)的,分别积5分、10分 、15分、20分。
创先争优 2.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介人大工作先进典型。撰写人大工作信息、通讯、理论文 章,被县、市、省和国家级媒体录用刊发的,其中信息分别积0.5分、1分、1.5分、2分;通讯分别积1分、2分、3分、4 分;理论文章分别积2分、4分、6分、8分;同一篇文章被多级媒体刊载,以最高级为准,不重复计分。
2.积极参加“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活动记录完整,成效明显,每参加一次积2分,没有参加活动或 活动没有记录的,此项不计分。
3.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每次积2分。被 聘请为各类执纪执法监督员、行风督查员的,参与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的,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以代表身份 应邀参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测评、检查、听证、调研等活动的,被邀请或申请旁听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每次积2分。每年按要求向选民述职的,积2分。
领导小组 审评得分
参加 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 各项活动
1.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代表履职“3456”活动,走访选民和群众,广泛收集社 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其中,民情日记每记录一篇0.2分。向县人大常委会书 面提交调研报告的,每提交一件积3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每做一件经乡镇人大主席团确认的积2 分。在县人大常委会上的中心发言印发《人大情况通报》的,每次积3分。
被聘请为各类执纪执法监督员行风督查员的参与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的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以代表身份应邀参加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测评检查听证调研等活动的被邀请或申请旁听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每次积2分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积分制考评表
乡镇人大主席团(盖章):X镇人大主席团
代表签名:
评分项目
履职积分制考评内容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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