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奖罚条例
工程项目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考核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项目考核奖罚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程项目的考核和奖罚管理。
第三条公司对各项目制定考核指标,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组织实施考核,并据以对项目进行奖罚。
第四条公司设立项目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和决策。
第五条项目经理应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条公司对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
第七条公司对项目组织实施监督,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八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全面监督工程项目的考核和奖罚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考核,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根据项目考核结果确定相应奖励或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实施奖励或处罚,应公正、公平、客观,确保奖励或处罚的合理性。
第二章项目考核第十二条公司设立项目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项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项目考核指标包括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每个方面设立相应的指标。
第十四条项目考核按月进行,对各项目进行综合绩效评定,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第十五条项目考核结果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方面。
第十六条项目考核结果根据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确定项目的考核等级。
第十七条项目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项目的绩效对项目进行评定。
第十八条项目考核结果由项目考核委员会审议决定,形成项目考核报告。
第十九条项目考核报告由总经理签署,对项目进行绩效评定,确定项目的考核等级。
第二十条项目考核报告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用于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和奖罚。
第三章项目奖励第二十一条公司对项目绩效优秀的项目进行奖励,激励项目组织提高绩效。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优秀的项目拟定奖励方案,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措施和奖金。
工程项目部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工程项目部施单位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各施工单位及其班组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管理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正确不佩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200--200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10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0-20000元。
严禁带小孩及与项目无关人员进入工地,违者罚款200元。
5、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500--1000元。
6、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50-500元。
7、吊车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200元/次罚款。
8、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2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9、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将处500—5000元/次罚款。
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50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10、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200元/次罚款。
11、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200元/12、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场,违者处罚200元及以上罚款。
工程项目进度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进度奖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奖罚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确保工程项目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同时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方式,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所有参与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
二、奖励措施1. 进度提前奖励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的团队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等值的物质奖励。
奖励的具体金额或价值将根据提前完成的工作量和难度确定。
2. 质量优秀奖励若项目在进度提前的同时,质量达到甚至超过预期标准,将给予额外的质量优秀奖励。
此类奖励旨在鼓励团队或个人在追求进度的同时,不牺牲工程质量。
3. 创新贡献奖励鼓励团队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创新方案或改进措施,对于经采纳并成功实施的创新点子,将给予创新贡献奖励,以激发团队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惩罚措施1. 进度延误处罚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任务的团队或个人,将根据延误的程度和影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形式的处罚。
严重延误可能导致合同终止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2. 质量问题处罚若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将对相关责任团队或个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返工、赔偿损失等。
重大质量问题可能导致资格取消或法律诉讼。
3. 违规操作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以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重复违规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四、实施细则1. 进度跟踪与评估项目管理团队将定期跟踪项目进度,并进行评估。
所有的进度报告和评估结果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所有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2. 奖罚决策机制奖罚决策应由项目管理团队提出,并经过项目监理、业主代表等相关方面的审议和批准。
确保决策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申诉和复议程序对于不满意的奖罚决策,相关团队或个人有权提出申诉。
项目管理团队应当设立申诉和复议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推敲。
五、结语。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
工程奖罚制度措施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2. 制度的执行应确保公正、公平、透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3. 奖罚措施应当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工期管理紧密结合,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质量管理奖:对在质量控制、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质量进步奖:对在质量改进、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2. 安全奖励对于在工程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安全生产奖:对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提出有效安全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创新安全技术奖:对在安全技术创新、隐患排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进度管理奖:对在进度计划、资源协调等方面表现优异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和奖金奖励。
- 进度优化奖:对在缩短工期、提高效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罚款: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确定。
- 停工整顿:对重复出现质量问题或拒不整改的责任方,采取停工整顿措施,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2.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工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轻微安全隐患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 罚款: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方给予罚款,金额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确定。
- 停产停业:对重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措施,直至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 进度惩罚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行为,将给予以下惩罚:- 警告:对因管理不善导致进度延误的责任方给予警告,并要求制定补救措施。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工程奖罚责任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罚责任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及其工作
人员。
2. 制度的执行应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惩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3.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实际表现做出,并报请项目业主批准后执行。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质量超出预期或在成本节约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表彰。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重大损失或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特别奖励。
3. 对于积极提出创新意见,经采纳后显著提高工程质量或效率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奖励。
三、处罚措施
1. 对于未按计划完成工程节点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延误的程度和影响进行警告或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
进行内部处罚。
3. 对于弄虚作假、偷工减料等损害工程质量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
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建议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监控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提出。
2. 奖惩建议需经过详细调查和充分证据支持,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奖惩决定应在项目业主审批后公开宣布,并记录在案。
五、附则
1. 本奖罚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参与方,并公布最新版本。
3.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业主所有。
工程项目部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部的管理,规范项目部人员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旷工1. 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分钟,每次罚款50元;2. 旷工半天,罚款100元;旷工一天,罚款200元;3.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3天,给予警告处分;4.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给予记过处分;5. 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旷工累计超过7天,给予降职或辞退处分。
二、工作纪律1. 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罚款50元;2. 工作时间聊天、打闹、玩手机等,每次罚款50元;3. 工作时间饮酒、赌博等,给予辞退处分。
三、质量管理1. 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导致质量问题发生,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给予罚款1000-5000元;2. 对工程质量问题隐瞒不报,给予警告处分;3. 对工程质量问题整改不力,给予罚款1000-5000元。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每次罚款500元;2. 对安全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整改,每次罚款1000元;3. 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延,给予辞退处分。
五、材料管理1. 擅自挪用、侵占工程材料,根据侵占金额,给予罚款5000-10000元;2. 工程材料浪费严重,每次罚款500元;3. 工程材料保管不善,导致材料损坏或丢失,每次罚款1000元。
六、资料管理1. 资料不齐全、不准确、不及时,每次罚款500元;2. 资料丢失、损坏,每次罚款1000元;3. 资料造假,给予辞退处分。
七、其他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2. 损害公司利益,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辞退处分。
第八条本条例由项目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奖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和管理,并对质量优良和次品质量进行奖励和惩罚。
同时,本制度对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奖励标准1. 完成提前,按期交付工程项目的,给予施工队奖励。
2. 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按时交付合格验收的,给予奖励。
3. 施工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奖励。
4. 施工过程中发挥技术创新能力,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的,给予奖励。
5. 具备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提高工程施工效率的,给予奖励。
6. 个别员工在项目中表现突出,得到客户认可的,给予个人奖励。
三、奖励方式1. 发放奖金或奖品。
2. 表彰会议上进行通报表扬,树立榜样。
3. 发放荣誉证书。
四、惩罚标准1. 逾期交付工程项目按每天扣除合同金额的0.5%进行处罚。
2.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按责任链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3. 施工质量检测合格率低于80%的,参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4. 施工队违反安全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严厉处罚。
5. 施工队员工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动工程设计的,给予处罚。
五、处罚方式1. 吊销承包资质,暂停合作。
2. 要求赔偿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3. 向相关部门通报,列入不良记录。
六、质量奖惩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前,公司和施工队签订奖惩管理协议,明确奖励和处罚标准。
2. 项目进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监督质量管理,每周提交质量报告。
3. 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要求时,公司进行奖励。
4. 出现质量问题时,相关责任人要当场整改,责任追究到人。
5. 项目结束时,公司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总结,对表现优秀的施工队员进行奖励。
七、总结质量奖惩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奖励优秀表现和处罚不良行为,可以有效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奖惩制度
一、总则
1. 本奖惩制度旨在明确建设工程管理中的奖励与惩罚标准,以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
量和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
术员、安全员等。
3. 奖惩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做出,并将结果公示于所有相关人员。
二、奖励措施
1. 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表彰和奖金奖励。
2. 对于在技术创新、成本节约、安全生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物质
奖励或者晋升机会。
3. 对于积极参与项目管理改进,提出有效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示鼓励。
三、惩罚措施
1.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工程进度的个人或团队,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
者罚款。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员工,将给予停职反省直至开除的处分。
3. 对于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奖惩程序
1. 奖惩事项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提出,并提交至项目管理团队审议。
2. 对于需要执行的奖惩措施,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记录在案。
3. 对于受到奖励的员工,应当在团队会议中进行表彰;对于受到惩罚的员工,应当在适当
的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附则
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的修改权属于项目管理部门,任何修改都应及时通知所有员工。
3.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范文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范文前言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工期的严格控制,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通过奖励优秀行为与惩罚违规操作,促进整个工程团队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的提升。
一、奖励机制1. 质量优秀奖: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持续保持高标准质量完成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荣誉证书。
2. 安全模范奖:对于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有效预防安全隐患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表扬及奖金。
3. 进度先锋奖:对于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高效率完成工程任务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额外的奖励。
4. 创新贡献奖: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物质奖励或晋升机会。
二、惩罚机制1. 质量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施工规范,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清退的处理。
2. 安全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行为,将给予重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 进度滞后处罚:对于无正当理由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罚款或降低信用等级的处罚。
4.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工地纪律,影响团队协作和工程形象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并报请项目负责人批准。
2. 奖励将在每月的工程会议上公布并执行,惩罚将立即执行。
3. 所有奖罚结果都将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提前通知所有工程参与人员。
结语通过上述奖罚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建立一个高效、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
我们相信,一个明确的奖惩机制能够有效地提升团队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从而推动工程项目的成功完成。
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开发公司工程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明确奖惩标准,提升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 适用对象为本公司的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以及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合作伙伴。
3. 奖罚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确保透明度和执行力。
二、奖励措施1. 对于提前或按期完成关键节点任务的团队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绩效奖金。
2. 对于提出创新方案,有效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或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按照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3. 对于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金。
4. 对于积极参与培训、取得专业资格证书的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相应的奖励。
三、惩罚措施1.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工程节点任务,导致工程延期的责任个人或团队,根据延误程度扣除相应奖金或工资。
2. 对于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方,要求其承担返工、修复等额外成本,并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罚款或降低信用评级。
3.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依法追究责任并处以罚款,严重者解除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 对于不遵守文明施工规范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四、执行与监督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3.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保护和奖励。
4. 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与时俱进,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项目部奖罚制度土建工程
一、奖励措施
1. 质量奖励:对在质量检测中连续达标或超出预期标准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或表彰。
2.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关键节点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予以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进行
奖励。
4.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记录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
二、处罚措施
1. 质量处罚:对于施工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的情况,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
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2. 进度处罚:对于因个人或团队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警告、罚款或
责任追究。
3. 安全处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潜在安全隐患的行为,根据后果的严重性进行
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4. 纪律处罚:对于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影响团队合作和项目秩序的行为,给予相应的
纪律处分。
三、执行与监督
1. 公正透明:奖罚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开透明,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够清楚地了解奖惩标准和
结果。
2. 定期评审: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审和调整,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3. 多方参与:奖罚决策应有项目经理、监理、安全员等相关人员的参与,确保决策的合理
性和公正性。
4. 记录归档:所有的奖罚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日后评估和审计的依据。
四、附则
1. 解释权: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
2. 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工程 奖罚制度
工程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工程项目团队高效协作,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管理水平。
2.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3. 奖罚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确保奖惩措施的透明度和执行力。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优秀个人:奖金、荣誉证书、晋升机会等。
- 优秀团队:团队奖金、团队荣誉证书、优先参与后续项目的机会等。
2. 进度奖励对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节点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提前完成关键节点:奖金、表彰等。
- 持续高效作业:额外假期、现金奖励等。
3. 安全奖励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无事故记录:奖金、荣誉证书等。
- 安全创新提案:奖金、实施推广等。
4. 管理奖励对于在项目管理和协调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管理效率提升:奖金、晋升机会等。
- 团队协作优化:团队奖金、团建活动等。
三、惩罚措施1. 质量违规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导致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轻微问题:警告、罚款、整改等。
- 严重问题:停职检查、降级处理、法律责任追究等。
2. 进度违规对于未能按时完成工程节点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延期较短:警告、罚款等。
- 延期较长:停职检查、降级处理、解除合同等。
3. 安全违规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轻微事故:警告、罚款、停工学习等。
- 重大事故:停职检查、法律责任追究、解除合同等。
4. 管理违规对于在项目管理和协调中失职,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处罚:- 管理失误:警告、罚款、降职等。
- 严重影响:停职检查、解除合同、法律责任追究等。
四、执行与监督1. 奖罚措施的执行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确保每一项奖惩都有明确的依据和公正的评判。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
工程项目部奖罚制度奖励部分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表现突出,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具体标准如下:- 个人:连续三个月内,所负责工程无质量问题,奖励现金500元或等值礼品。
- 团队:整个项目周期内,团队所负责部分无重大质量问题,奖励团队现金2000元或相应奖品。
2. 进度奖励对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以下奖励:- 个人:每提前完成一项关键任务,奖励现金300元。
- 团队:整个项目提前完成,根据提前天数,按日计算奖励,每日奖励团队现金1000元。
3. 创新奖励鼓励创新思维和技术改进,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创新方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或特别表彰:- 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奖励金额从500元至5000元不等。
惩罚部分1. 质量惩罚对于因个人或团队疏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轻微问题: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 中等问题:罚款200-500元,并要求赔偿直接损失。
- 严重问题:罚款1000元以上,并可能面临解除劳动合同。
2. 进度惩罚对于未能按时完成任务,且无正当理由的个人或团队,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个人:每延误一天,罚款100元。
- 团队:整个项目延期完成,根据延期天数,按日计算罚款,每日罚款团队500元。
3. 安全违规惩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轻微违规:警告并强制参加安全培训。
- 重大违规:罚款500-1000元,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停职检查。
4. 其他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执行与监督本奖罚制度的执行将由项目经理负责,同时设立监督小组,由不同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奖罚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所有奖罚决定需经过监督小组审核,并对外公布,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结语。
建筑工程公司考核奖罚制度(5篇)
建筑工程公司考核奖罚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一、奖励: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____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____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____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____分者罚,缺一分罚____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____元-____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怎么写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怎么写引言: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实施奖罚制度是激励和规范项目团队行为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合理的惩罚机制,则能够及时纠正偏差,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本文将介绍一份工程管理奖罚制度的范本内容,以供业界参考。
一、奖罚原则奖罚制度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惩决策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同时,奖罚措施需与员工的实际表现相匹配,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过于宽松。
二、奖励措施1. 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2. 进度奖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任务的团队或个人,按提前完成的时间和贡献程度给予奖励。
3. 创新奖励: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4. 安全奖励:对于长期维护工程现场安全无事故的团队或个人,定期评选并给予奖励。
三、惩罚措施1. 质量惩罚:对于因个人或团队疏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2. 进度惩罚:对于无故延误工程进度,影响整体项目进展的个人或团队,按照延误的时间和影响程度进行处罚。
3. 安全惩罚: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4. 纪律惩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团队合作和项目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更严重的处分。
四、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由项目经理或相关部门提出奖励建议,经过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执行。
2. 惩罚程序:由监督部门或相关人员提出处罚意见,经过调查核实后,由管理层审议决定并执行。
五、奖罚记录与反馈所有奖罚决策都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并定期对奖罚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便不断完善奖罚制度。
结语:。
工程施工目标奖罚制度
工程施工目标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及个人。
2. 制度的执行应保证公平、公正,对所有参建单位和个人均具有约束力。
3. 奖罚结果将作为考核施工单位及个人业绩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机制1. 进度奖励- 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提前完成的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或表彰。
- 对于在关键节点完成任务,保障整体进度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特别贡献奖。
2. 质量奖励- 对于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行业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质量优秀奖。
- 对于在质量检查中连续多次获得优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额外奖励。
3. 安全奖励- 对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安全生产奖。
-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特殊贡献奖。
三、惩罚机制1. 进度惩罚- 对于未能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延误的时间和影响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 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单位或个人,除了罚款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 质量惩罚- 对于工程质量未达到行业标准的单位或个人,要求其返工并承担相关成本。
- 对于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除承担返工成本外,还应支付相应的罚款。
3. 安全惩罚-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对于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事故的严重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四、奖惩程序1. 奖惩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提出。
2. 奖惩结果需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3. 对于奖惩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项目监理或上级管理部门申诉。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终止。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管理团队所有。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
工程管理奖罚制度规定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现场作业人员等。
3. 奖罚制度的实施应当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奖罚决策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二、奖励规定1. 对于提前完成工程节点目标、节约成本、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能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奖金。
2.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处理问题得当,避免重大损失的员工,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3. 鼓励创新思维和技术改进,为公司节省资源或显著提高工程质量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额外的奖励。
4. 定期对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评选,并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隐患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2. 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或客户投诉的,将根据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3. 故意拖延工期,影响整体进度的,将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或其他行政处罚。
4. 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实施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执行与监督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团队提出,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2. 设立专门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的公正性。
3. 任何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监督小组提出申诉,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并给出处理意见。
4. 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工程项目管理奖惩办法
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二、奖惩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2. 量化考核,公平公正;3.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4. 奖惩结合,注重实效。
三、奖惩范围1. 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2.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3. 项目的各参建单位。
四、奖惩内容1. 工程质量奖惩:(1)对工程质量优良、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奖励;(2)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 工程进度奖惩:(1)对按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给予奖励;(2)对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的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进行处罚。
3. 工程安全奖惩:(1)对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措施到位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奖励;(2)对发生安全事故、安全措施不力的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进行处罚。
4. 工程效益奖惩:(1)对提高工程效益、降低工程成本的项目,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奖励;(2)对造成工程损失、浪费资源的项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奖惩标准1. 工程质量奖惩:(1)优良工程: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1万元奖励;(2)合格工程: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5000元奖励;(3)不合格工程: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不超过2万元。
2. 工程进度奖惩:(1)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2000元奖励;(2)未按期完成工程进度:每延期一天,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罚款1000元。
3. 工程安全奖惩:(1)安全生产无事故: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1000元奖励;(2)发生安全事故: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不超过1万元。
4. 工程效益奖惩:(1)提高工程效益、降低工程成本:给予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5000元奖励;(2)造成工程损失、浪费资源:对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团队成员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不超过1万元。
工程项目管理处罚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处罚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工程项目管理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下列规定的,依照本处罚条例予以处罚:一、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二、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的;三、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的;四、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五、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处理的;七、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八、其他违反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本处罚条例规定,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较重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资质证书,限制承接新工程,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处罚措施如下:一、未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二、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承包工程合同金额5%以下罚款;三、未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投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招标工程合同金额5%以下罚款;四、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五、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工程合同金额1%以下罚款;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报告、处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七、未按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条对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不得隐瞒、阻挠、干扰。
第六条对违反本处罚条例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本处罚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处罚条例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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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奖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管理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为提高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以及环境管理水平,减少或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规范项目管理行为,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上海西郊庄园大酒店项目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章、处罚一:项目经理部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时,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将按以下规定给予项目经理部相应的处罚。
1、收到县、市、省各级行管部门发出的质量或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并达到整改要求的,除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以外,公司分别给予项目经理部10000元/次、20000元/次、60000元/次的追加处罚。
2、在县、市、省各级行管部门的各种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除上级主管部门处罚以外,公司分别按以下标准对项目经理部进行追加处罚:A、县级:按最低不少于50000元/次;B、市级:按最低不少于100000元/次;C、省级:按最低不少于150000元/次;二:对项目经理部不重视工程施工质量,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公司按以下规定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
1、项目经理部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存在质量隐患但未造成质量后果(事故)的,公司按1000元/次至2000元/次给予处罚。
2、项目经理部不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并已经造成严重质量后果(事故)的,项目经理部除按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外,公司按5000元/次至10000元/次追加处罚。
3、项目经理部故意使用劣质主要材料的,公司按5000元/次至10000元/次给予处罚。
对已经造成严重质量后果(事故)或社会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外,公司按10000元/次至50000元/次给予追加处罚。
三:项目经理部不按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定搭设安全设施或野蛮施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按1000元/项至5000元/项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
1、高处作业没有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安全防护设施(措施)的;2、“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无安全标志的;3、井架、人货用电梯出入口未按规定搭设安全隔离防护棚及安全指示标志的。
4、架空线、街面人行通道及通道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或防护架且无安全标牌的。
5、在脚手架上直接安装机械设备、摇头把杆、悬挑平台及卸料斗(溜槽)的。
6、擅自拆除脚手架拉接点(连墙件)、顶墙杆件、防护栏杆、安全竹笆的。
7、擅自拆除、随意变动或故意损害“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牌的。
8、脚手架上堆物超负载(三层侧砖)的。
9、未按方案及规定搭设移动操作平台、钢平台、落地操作平台就投入使用,或在使用过程中擅自拆除其安全装置的。
10、砂浆机、搅拌机不设置市区三级沉淀三级排放、郊区二级沉淀二级排放的;或市区工地土方车进出工地未冲洗;或未办理夜间施工手续擅自施工;或夜间施工灯光照向居民区的。
四:施工用电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按1000元/次至5000元/项给予处罚。
1.电源线不按规定架空(汽车通道高度六米以上)或埋地附设,被车碾压的。
2.开关箱内动力电与照明电混装的(除装照明隔离开关外)。
3.配电箱未按规定做接地或接零保护,电源线直接接隔离开关下桩头,电箱总成残缺不齐,照明使用护套线及花线的。
4.使用小型机具(包括移动电具)没有两级漏电保护器的。
5.电焊机一次侧及开关箱电源线超出标准规定的,二次侧无空载降压保护器或无触电保护器的。
6.地下室、扶梯通道、临时宿舍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的(除施工组织设计说明,采取措施的)。
7.机械操作人员离机后,不切断电源,关闭开关箱并上锁,塔机不做防雷接地的。
8.塔机、井架等机械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失灵后仍在使用的。
9.起重机械、人货两用电梯等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行的。
10.砂浆机、拌和机料斗无保险钩的。
五: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消防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按2000元/项至5000元/项给予处罚。
1、违反宿舍火源管理,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油炉及灯具烘烤物品或取暖的,在宿舍及不在专门指定地点使用电热器具、煤气灶烧煮食物的(在执行罚款的同时对电热器具予以没收)。
2、不按规定存放使用氧气、乙炔瓶的。
3、动用明火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落实监护人员或监护人员擅自离岗,不带有效操作证和动火许可、监护交底证书的。
4、焊割作业违反“十不烧”规定的。
5、违反动火场所禁令的。
6、焊割作业时氧气、乙炔瓶等切割设备缺少安全附件装置的。
7、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不按规定配置、落实消防设施的。
8、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管理混乱的。
9、盗窃、毁坏消防器材和设施或挪作它用的。
10、地下设施使用违反消防规定的。
11、违法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运输规定的。
12、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
13、使用石油液化气未办理审批手续,无证使用或先用后审的。
14、有重大火险隐患,经提出整改通知不予改正的。
六: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扣帽带罚款10元/人次,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不戴安全帽罚100元/次。
2、发现不佩戴上岗证者,每人次罚款10元。
3、违章乘坐井架吊篮的,对乘坐者罚款200元,开卷扬机者罚款400元。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元.6、施工中上下乱抛掷材料或工具者,罚违章人50元/次。
7、酒后作业者处罚款100元/人处理。
8、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操作者罚款50元/次。
9、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墙件和安全网的,处以每处500元罚款。
10、一旦发现对坐在脚手架护栏上休息和脚手架上睡觉者罚款200元/次。
11、未经项目负责人的同意,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违者罚款100元/次。
12、在宿舍区,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300元罚款。
七:对违反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1、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经检查不合格者,处以一次罚款50元。
3、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在定期检查中,食堂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次。
5、项目部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每次,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每次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6、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次。
7、为保证安全用电,本工地每个职工一律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电器,严禁进工地,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并罚款50元/次,宿舍内除队部拉接的电线外,一律不得私自接电线,违者罚50-100元/次。
第三章奖励第一条项目经理部认真履行合同责职,并在工程质量方面获得实质性荣誉的,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1、工程质量获得县市级优质工程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1‰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2‰给予奖励。
2、工程质量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1.5‰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3‰给予奖励。
3、工程质量获得省市级优质工程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2‰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4‰给予奖励。
4、工程质量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2.5‰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5‰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同一工程不作叠加计取。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认真履行合同责职,虽未在工程质量方面获得县市级及其以上级别优质工程称号,但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且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获得实质性荣誉的,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1、获得县市级“优胜文明标化工地”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0.5‰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1‰给予奖励。
2、获得地市级“优胜文明标化工地”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1‰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2‰给予奖励。
3、获得省市级“优胜文明标化工地”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1.5‰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3‰给予奖励。
4、获得国家级“优胜文明标化工地”称号的。
有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2‰给予奖励;无合同约定的,按项目经理部结算价的4‰给予奖励。
以上奖励,同一工程不作叠加计取。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在县、市、省各级行管部门进行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检查中获得通报表扬的,公司按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1、县市级:5000元/次。
2、地市级:10000元/次。
3、省部级:20000元/次。
4、国家级:40000元/次。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在民工管理、贯标、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公司视情给予项目经理部结算价1‰至5‰的奖励。
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条例具体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操作执行,具体执行程序为:工程部填报处罚或奖励通知单(要阐明处罚或奖励的理由和对应的条款)公司生产副总审批同意公司总经理核准同意公司财务部执行。
第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