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项目管理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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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项目部的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的项目管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下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奖惩的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
二、工作绩效考核的原则
三、奖惩分明、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二条:奖惩的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项目部
第三条:奖惩的内容
一、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目标
二、项目管理人员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创建优秀项目部的目标
第四条:奖惩的方式
一、奖励的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发放奖金
二、惩罚的方式:通报批评、记过、罚款、开除
第五条:奖惩的办法
一、实行目标控制的奖惩办法,以计划目标为标准,对其进行奖惩
二、奖惩的结果作为发放薪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奖惩的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给予项目部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奖励;
1、积极参加培训,考取资质证书的,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A类奖励);
2、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记功,授予荣誉称号(B类
奖励);
3、每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杜绝的重大事故发生的,记功,通报表扬(C类奖
励);
备注:以上奖励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项目部给予发放奖金;
1、工程质量稳定并得到业主的好评的,发放奖金¥10000.00 元;
2、各种质量记录资料齐全、及时上报的,发放奖金¥2000.00元;
3、工程在安全生产时,做到100%的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奖金¥2000.00元;
7、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的前提之下,施工进度每提前完成1天的,发放奖金¥1000.00 元/天;按合同工期按时完成的,发放奖金¥10000.00元;
8、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验收合格的前提之下,每节约工程材料¥10000.00 元,可获取节约部分的10%的奖励(节约材料由成本管控部依据项目部工程预决算确认);
9、使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节约工程成本的,提取节约部分的成本的20%的奖励(节约材料由成本管控部依据项目部工程预决算确认);
10、水电等一些常规工程成本,按节约部分的3%提取奖励(节约材料由成本管控部依据项目工程预算确认);
11、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项目评选,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年终奖励¥10000.00 元;
12、资质证书每向上考一级,基本工资加100元/月;每考取一个资质证书的奖励50元;
二、惩罚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开除处分
1、出现不文明施工现象的,通报批评并处警告过失单一张;
2、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不配合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通报批评并处警告过失单一张;
3、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事件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严重过失单一张;
4、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导致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施工现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严重过失单一张;个人出现违法行为
的,自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惩罚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二)出现以下情况给予项目部罚款
1、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工程质量未达到甲方验收标准的95%的,罚款¥10000.00 元;
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求返工的,各项目管理者承担返工费用的30%的经济责任;
3、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视事故的责任,经理级人员承担20%的经济责任,副经理级人员承担15%
的经济责任;
4、工程质量记录不齐全,材料未及时上报,罚款¥5000.00 元;
5、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有不带安全帽、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对项目部处以
¥500.00元/次的罚款;
6、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轻度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8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20%;一般安全
事故项目经理承担5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10%;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2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5%;
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对项目专业管理人员罚款¥500.00 元/次;
8、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罚款¥200.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
目经理及安全员当月绩效奖的50%;
9、工程进度未达标者,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0元/天(人为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除外,因采购材
料到位不及时追究材料采购部的责任)
10、材料成本控制上,工程材料每超过计划成本的5%,项目部承担超过成本部分的30%的工程材料
费;
11、水电等常规工程成本,每超过计划的成本的5%,项目部承担超过部分的20%的成本费用;
12、项目部上若出现材料浪费现象,一经公司查实,第一次对项目部罚款¥1000.00元并对浪费材料照价赔偿;第二次出现对项目部罚款¥5000.00元并对浪费材料按市场价格双倍赔偿;第三次出现对项目部罚款¥10000.00元并对项目责任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奖金并给予除名处理;
13、工程项目如果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罚款的,经理级人员处以¥2000.00 元/次的罚款,副经理级人员处以¥1000.00元/次的罚款;
14、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被评为最差工程项目的,扣除年终奖励¥10000.00 元;
15、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不齐全的,不能按时进行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天,项目部罚款¥1000.00元/天;
16、对公司检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不在工作岗位,又无正当理由的,发生1 次
对项目经理和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分别罚款¥1000.00元。
17、项目管理人员对各合作单位或个人收取礼金券、礼物的,一经查实,给予收取价值的双倍处罚,并通报批评。收取礼金的,扣除当月工资待遇,并开除处理。鱼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