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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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奖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激发项目部员工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进取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团队素质和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每一个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各公司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原则:
3.1 项目综合奖励坚持经济效益的原则,即以工程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为基础,以项目管理的综合考评分数为分配依据。
3.2 对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实行目标成本控制,坚持市场倒逼成本原则,向项目管理要效益。
3.3 项目目标成本确定建立在对每个工程项目科学的工料分析基础上,坚持合理、可控原则,充分挖掘员工潜力,上、下沟通,达成共识。
四、管理责权:
4.1 财务部:负责对工程项目各项成本费用目标、回款目标的考评及工程项目经济效果的核算确认;
4.2 工程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竣工资料等管理目标的考评;
4.3 品管部:负责对各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施工过程的返修、
质量控制以及间接质量责任(分包商施工质量)的考评;
4.4 市场部:负责对项目部出具的各类结算凭证复核,及时向财务部提供预结算款项的有关资料数据,并向项目部反馈客户需求和建议;
4.5 采购部:负责对项目部拟定的用料计划及时性、合理性考评;
4.6 管理部:4.6.1 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订与实施管理;4.6.2 负责核实并汇总各项考评资料;
4.6.3 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核算、发放项目奖金。
五、奖金计算
5.1 奖金发放基础: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5.1.1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实际利润(即结算额—实际成本) —目标利润(即合同额—目标成本)。
5.2 奖金发放依据:根据附件一《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的实际考评分数;
5.3 项目奖励金额=较目标利润增加额×实际考评分%×提成比例
六、项目考评程序
6.1 项目部依据《工程项目综合奖励考评表》制定并实施内部考评办法,按各岗位职责分解考评指标,按月检查,对员工管理工作评分。
6.2 各职能部门按考评权责规定,按月检查,记录项目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
6.3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成员进行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项目管理成果指标自评(按考评表标准打分)。6.4 项目总结内容必须包括:
6.4.1 项目成果指标(工期、质量、成本、安全、文明施工)总结评价;
6.4.2 项目施工过程中重要工作事项记述(与甲方、监理方在变更、增项、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协调);
6.4.3 管理经验及员工突出表现;
6.4.4 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
6.4.5 对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
6.5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部进行完工考评,内容包括:
6.5.1 具体指标考评意见及分数;
6.5.2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建设;
6.6 管理部汇总考评资料,由总经理主持,主管副总经理及各职能部门评分主管参加,召开项目总结会,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项目综合考评表上签字,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项目奖金提拨程序
7.1 工程项目竣工退场后,项目部出具结算凭证(包括对甲方、分包商及供应商的结算)报公司市场部复核,预估结算金额;
7.2 财务部复核各类结算资料的合理性、真实性,据此计算出预结算金额及预估% 较目标利润增加额。
以此计提本办法条款5.1 中的奖金具体数额,与市场部及项目部沟通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7.3 管理部根据核准的考评表和财务部提供的资料,计算该工程实际项目奖励金额,报批核准。
7.4 项目奖励按竣工及工程回款情况分期提拨,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7.4.1 项目总结考评结束后发放第一期项目奖励第一期项目奖励提拨额=实际项目奖励×50%
7.4.2 约定的工程回款达95%以上时,发放第二期项目奖励。第二期项目奖励提拨额=未发放奖励金额
八、项目奖励内部分配方法:
8.1 为奖励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对项目经理实行重点奖励。
8.1.1 项目经理奖金亦按二期发放。
发放时间及比例等同于项目奖励。
8.1.2 项目经理奖金额确定
8.1.2.1 项目经理奖金额为项目奖金总金额的30%-45%,由总经理确定;
8.1.3 项目经理在项目运行期有记过处分,小过折扣1%、大过
折扣3 %(本人应得奖励金额)
8.2 项目部经理有对项目员工奖金分配建议权。
计算方式:项目部员工个人分配金额=(项目奖励金额-项目经理奖金额)×个人考评分数% ×奖金系数×考勤系数其中:奖金系数=个人薪资基数÷项目部薪资总额(项目运行期各月平均数)考勤系数=个人出勤天数÷项目有效天数项目有效天数为项目运行期间的实际工作日数。
九、管理说明:
9.1 项目运行期间非公司正常调动而离开工作岗位(包括各种辞职、辞退、开除)的人员,不参加考评。
9.2 项目运行期间因公司正常调动离开项目部,现已在其它部门服务的原项目部员工,按其在项目部工作有效天数核发项目奖励。
9.3 见习期和试用期员工不参加考评。
9.4 新进员工按照转正天数核算项目有效天数
9.5 本奖励办法适用于2013年7月份后公司新开工的工程项目。
9.6 本规定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