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三中关于营养餐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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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第三中学关于学生营养餐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校教育发展,促进公平教育,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我县教育局的指导意见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我校学生长期食用营养良好的膳食,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缺失的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我校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我校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
二、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一)设立学校领导监督小组,责任到人;
组长:杨育华(后勤副校长);副组长:杨桂森(总务主任);组员:李标(出纳)、何靖坤(炊事员)、胡志龙(食堂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学校负责落实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在
全校广泛宣传政府的这一惠民政策,及时统计上报享受“营养餐”的人数,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及时向食堂方面反应学生及家长对营养餐膳食内容,并积极关注相关食材的质量、价格等详细信息,严防侵蚀学生营养费的情况的出现。
2、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相关制度要求操作,否则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供餐内容及模式
1、我校每天发给学生1盒学生专用营养加餐牛奶和1个鸡蛋,学生营养加餐牛奶和鸡蛋实行招标,招标方式为政府统一采购,并由中标企业无偿配送到学校。
2,统一采购配送到学校的食品或原料由李标老师负责接收,清点数量并确认签字后,及时入库入账。
3、学校每天发给学生1盒学生专用营养加餐牛奶和1个鸡蛋后的剩余资金,由教育局在充分征求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营养补充加餐模式。
4、学校按有关食品安全的要求、标准做好储藏、保鲜、加工等环节,鸡蛋加工由胡志龙负责。
5、学校从3月1日起采用学生签名的方式分餐,保证我校615个农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人人吃上营养餐。
学校将营养膳食补助的落实交由李标负责,包括食品卫生宣传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物留样、分发;就餐安全、就餐秩序、用餐文明的维持和维护等细化量化的工作。
学校监督小组定期进行抽样检验,全面负责营餐的落实工作,坚决杜绝营养餐补助被克扣的可能性。
四、具体操作办法;
1、每学期初将配发“营养餐”学生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复核,以此作为各级算账下达补助资金、配送分发食品和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依据。
2、资金管理和使用:将“营养餐费”实行专款专用,要求专款专购,并每天记录好学生食用营养餐的人数情况,每学期至少公示一次,并由李标老师月底将当月享受营养餐情况上报教育局学生营养餐办公室。
3、校方监督组需积极监督检查营养餐供餐内容及质量、数量、食材购价的合格与否,强化监督管理,督促实现营养餐的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洱源县第三中学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