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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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共阅关于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的
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绩效工资工作落实,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区人保局、
教师补贴从全区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核出,由全区统筹分配。
3、坚持重岗重薪、优绩优酬的原则。向重岗人员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适当倾斜。
4、坚持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原则。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固定数额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设定的分配项目,按学期发放。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单位在制定实施绩效工资方案的过程中,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大
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职工设农村教师补贴;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设班主任津贴;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均含四项内容:即出勤津贴、工作量津贴、考核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3、奖励性绩效工资各项所占比例及发放办法
(1)农村教师补贴
农村教师补贴安在职正式教职工人每月100元的标准核拨到农村学校。教师离开农村学校后停发农村教师补贴;调入农村学校后发放农村教师补贴。农村教师补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教师担任班主任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班主任岗位后不再享受班主任津贴。班主任因病假、事假、进修、公出等原因,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时,将班主任津贴以天数折算发给临时代理班主任。
(3)出勤津贴(占本单位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60%)
由各单位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发放办法。
(4)工作量津贴(占本单位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注额的(30%)
发放标准。
(6)教育教学成果奖(占本单位全年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额的2%)
教育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学期教育教学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体现优绩优酬,由学校依校情自行制定奖励项目和标准。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各项津贴所占比例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5)、(6)两项可分开实施或合并
人员,减发待聘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
5、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人员,减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当年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6、其它未尽事宜,按上级政策处理。
六、相关规定
1、每年寒暑假期间两个月的绩效工资平均发放。
2、在年度内退休、离职、死亡、调出丰润区教育系统以外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其在职期间实绩考核结果核算。
3、个人申请、组织批准的脱职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不发
8、支教教师和教育系统内教育局同意各校之间借用人员、借用到教育局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到受授学校和借用单位发放。
9、各校公职无编人员的绩效工资,比照在编人员标准实施。
七、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要高度重视。教育局成立了以黄建军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分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4、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各学校要健全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完善考核分配内容,创新考核分配机制,规范考核分配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分配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
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把实施改革的过程变成激发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过程,推进我区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管理)(绩效工资)(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