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汉语汉字“造字方法”揭秘“六书”研究论文选编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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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汉语汉字造字方法揭秘六书研究论文选编6篇
第一篇·许慎《说文解字》与“六书”
《说文解字》是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分析字形和考证字源的字书,简称《说文》,作者是东汉时期的许慎,他在建光元年(公元121年)完成了这部中国古代字书的奠基之作。
该书原有十四篇,叙目一篇。
正文以小篆为主,收入九千三百五十三字,还有古文、籀文等异体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字,解说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一字。
在流传中被改动较多,现在的版本由宋朝徐铉校定,和原书出入很多,徐氏本的篇目很多,每篇又分成了上下两卷,总共三十卷,收入九千四百三十一字,重文一千二百七十九字,解说十二万二千六百九十九字。
《说文解字》改变了周、秦到汉字书的编纂方法,将所收字编成四言、七言韵语的形式,开创了部首编排法,共分为五百四十部。
许氏总结了先前的“六书”理论,创造了系统解释文字之法,是先解释字义,再剖析形体构造,最后注明读音。
剖析字形的方法,是以前字
书中没有出现过的。
《说文解字》对古文字、古文献和古史的研究多做出了重要贡献。
现存版本以徐铉校订的宋刊本最早,《四部丛刊》初编和《续古逸丛刊》也有影印本。
说文四家:到了清朝,学者们把研究《说文》作为考据对象之一,作注的就有几十家,其中有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桂馥的《说文解字义证》指事与会意:会意字由若干个意符构成,每个意符基本上由它的形象来会意,指事字则包含了抽象的指示符号,甚至全由抽象符号构成。
、王筠的《说文句读》、《说文释例》和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最有名。
近代的丁福保比较研究了先前各家专著,参考甲骨文、金文的资料,汇编成《说文解字诂林》,后来又补充资料编为《补遗》,作为总注释。
六书的来源:
六书之名始见于《周礼·地官·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教
之以六艺,……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但是没有具体的六书名目。
首次说出六书内容的,是东汉班固承袭西汉末刘歆《七略》而作的《汉书·艺文志》,它说:“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班固明确指出六书是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等六种造字的方法。
汉末郑众在作《周官解诂》时,将这六书名目及闪第修正为“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
”仍然没有具体的解释。
对六书解释最详细的汉代学者是许慎,许慎是刘歆再传弟子贾逵的学生。
许慎作《说文解字》,把六书的名目和次第修正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这三家的叫法相排列次序各有不同,后代学者研究和诠释六书,在次序上主要是采用班固的说法,在称呼上则采用许慎的说法。
六书的内容: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里给六书下的定义是: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1)指事:许慎的定义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
”一眼看去就可以认识大体,仔细观察就发现意义所在。
如:上、下、中、亦(腋)、本、
末、未、寸、刃、甘等。
2)象形:象形字的结构特点是依样画葫芦,即许慎所谓“画成其物,随体诘诎”。
如日、月、止、目、人、车、行、牛、瓜、眉、虎、高、夕、犬、女等。
3)形声: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部分表示意义或字义的属类,叫形符(或意符);另一部分大致地表音,叫声符。
如:江、河、杨、柳等。
4)会意:许慎:“比类合谊,以见指挥”,字面意思是会合成意,即由若干符号相互构成一种联系来表达某种意义。
如:逐、取、武、及、戒、朝、暮、牧等
5)转注:许慎:“建类一首,同意相受。
”即两个字的部首相同、两个字的意义有引申关系。
如:考、老。
6)假借:许慎:“本无其字,依声托事”。
有些词原先没有为它造过专用字,只是从现成的字中选取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后来习惯了,这个字也就归它使用了。
如:莫。
简单说就是象形就是直接画出词义所概括的事物的外形;指事就是画出词义所概括的有关事物以暗示某些无法直接画出的特征;会意就是画两个形体通过它们彼此的关系来显示一个意义;形声就是取两个已造出的形体,一个取义,一个取声合成一个新义;转注和假借都是讲字和字的关系,转注是把类似的意义灌注到同一个义符中去再造一个新字,假借是词义发展以后不造新字仍用旧体,都不是分析汉字的结构。
六书的区别:
象形与指事:象形字都是具体形象的描写,而指示字却包含了抽象的指示事物的符号,甚至全由抽象符号构成。
象形与会意:象形字由具体形象来表意,通常只用于表示一定形体的物体,很难用于表示意义抽象的或没有具体形象的概念,会意字则由若干个意符相互构成一种联系,来表达某意义?所表达的意义比较抽象。
象形字是独体字,会意字是合体字。
会意与形声:形声字由形符和声符两部分构成,形符表示字义的类属,声符表示字的读音;会意字则由若干个意符相互构成一种联系来表达意义,会意字的构成一般没有表音成分。
六书的局限:
六书之说统治中国传统文字学一千多年,但有明显局限。
它不能概括造字的全面情况;用分析篆书前的古文字有困难;分类不尽合理。
第二篇·汉语的造字方法——“六书”本义
“六书”一词,最早见于《周礼•保氏》,但具体是指哪六书,其含义是什么?没有说。
但可以肯定是指汉语的造字法则,可惜战国时代的战乱纷纷,特别是秦统一后,焚书坑儒,其本义已不可知。
汉字到底是根据什么来造的,遂成千古之谜。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解六书为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这算是已知的最早解释。
许慎在《说文》中进一步明确为:“一曰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詰詘,日月是也。
三曰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四
曰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五曰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六曰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託事,令长是也。
”以后基本上以此为定论。
汉字是形音义一体的,但《说文》似乎割裂了它们,以至于所解的“六书”,显得十分牵强。
为了使显得合理,《段注》将其进行了补充;现根据其注解进行分析:
《段注》以为“指事之别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晐众物。
指事不可以会意殽,合两文为会意,独体为指事。
”意即指事为独体字,且不是指具体某物的字。
《说文》举例为“上、下”,可甲骨文的“上下”实际上就不是独体字,而是用一长一短的两横表示某一平面的上面或下面。
《段注》以为“有独体之象形,有合体之象形。
独体如日月水火是也;合体者从某而又象其形,如眉从目而以象其形,箕从竹而以象其形……独体之象形则成字可读,軵于从某者不成字不可读。
”意即象形分独体与合体。
其实象形字应为整体象形,不应该有独体与合体的区别,《段注》的所谓合体,其实是后来的画蛇添足,按形声的法则添上去的,不能算象形字了,其所举“箕”就是这样;但“眉”还是象形,没有“目”,是看不出眉毛的样子的。
《段注》以为“其别于指事、象形者,指事、象形,独体;形声,合体。
其别于会意者,会意合体主义,形声合体主声。
”“以事为名,谓半义也;取譬相成,谓半声也。
江河之字,以水为名;譬其声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
”意即形声字是义旁+声旁的合体字。
可实际上,
几乎所有的声旁都跟义相关,都算是“合体主义”;否则,“江河”有什么区别呢?“江”从“工”,音从“鸿”,指大雁的以此为界,南来而北往;“河”从“可”,音从“鹅”,指天鹅生活在黄河流域;雁鹅本属于一类,都是大型水鸟,离不开河流,故“江河“以其叫声为声。
《段注》以为“会者,合也。
一体不足以见其义,故必合二体之意以成字。
”意即义符+义符的合体。
因此,“止戈”为“武”,“人言”为“信”。
这看起来好象没有问题,但“武”实际上是“戈”所“止”,“止”是脚趾,指到、走,意即加以兵器。
所以会意也带有某种不确定性。
同时,字的读音从哪里来的呢?它跟义有什么关系?
对于转注,《段注》没有注解,根据《说文》自己的解释,当如“考、老”一般,义本相同,但读音不同,便用同一部首将其归类起来。
实际上,“考老”不过是同音同义而异形而已。
对于假借,《段注》以为“讬者,寄也。
谓依傍同声而寄于此,则凡事物之无者,皆得有所寄而有字。
”“汉人谓县令曰令长。
县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
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本义久远也。
县令县长本无字,而由发号、久远之义引申辗转而为之。
是谓假借。
”意即同义复合,同音通假。
实际上,“令”发命令的人;“长”,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它们的意义本相近,完全可以通用,不存在假借的问题。
可见,《说文》对六书的解释是牵强附会的,《段注》自然也没法将其讲明白。
但《说文》所讲的“六书”名词应该不是凭空杜撰,错在只是把它们理解为字的构造法则。
纵观汉字,“六书”法则的体现,在于形音义上:
首先在字形上,所有的汉字都可以谓之为象形。
但某一具体物,可以用一体象形来表现;而更多的事理,本没有具体的形,所以便无直接的形可象,于是便采取比拟的办法,用其它有形的字来组合,具体的为“指事”;抽象的为“会意”。
因此,在字形的构造上,实只有这三种。
但文字毕竟不是图画,文字要求简单易写;因此,汉字的象形往往只取某一特征,如以“匕(翅膀)”象鸟、“角”象牛。
可有翅膀的不只是鸟,还有飞虫;而且即使都指鸟,可鸟的种类有那么多。
有角的也不只牛,还有羊、鹿等。
这可谓为“一象多物。
”相应的,由于只取某一特征为象,取鸟翅膀指鸟,取鸟啄自然也是指鸟;同时,即使是整体象形,还有观察的角度不同而导致差异,如“象、襄”都是大象的整体象形,可由于视觉上的一前一后的区别,导致字形迥异;这可谓之为“一物多象。
”在辨析汉字字形时,必须注意这两点。
其次在读音上。
形音一体的,可谓之为“形声”,形即声的意思;这些字主要是指那些独体象形并能发声的物体,诸如“牛羊马犬象”等字,它们是汉语的音义之源。
如果说真正要模拟出原始汉语的发音,应该就是这些音源字所指物的发声。
而大部分字所指的事物是没有具体的可作代表性的声音的,于是便根据其形状、意义等,与有声汉字的相关性来进行假借。
如“上”,本是抽象性的,无声可言,便抓住其由低到高的概念,借鸿雁高飞的特征而借其为音;“牙”,虽是具体物,却不会自发声音,便抓住其形状象鸭嘴而借鸭为声。
因此,汉语的读音,受音源物的制约性较大。
那些发音比较单纯的物体,如燕子,其叫声变化不大,因此其字族的读音也就比较单纯;而那些发音有变化的,如鸡,雏鸡、成鸡、公鸡、母鸡的叫声都不一样,因此其字族的读音也就比较复杂。
另外,不同的物体,所发出的声音相似,这是最容易混淆的;加上汉字的单音化,更使本来有区别的声音模仿起来也会相似;如牛、羊、猫、狗、鹿等,其叫声本有不同,但模拟出来的就难以分辨,导致“iu、ao、ou”的混同性很强。
所以,要准确地判断某一汉字的音源,的确不是简单的事情。
如果要因此建立精确的汉语音义体系,没有人为的规定性也是做不到的。
由于语言声源的这种模糊性和多元性,即使是同一语言,也就必然会导致各地的方言差异;而如果所生活的环境不同,所模拟的音源物也就会不同,这就必然会导致即使同是原始社会,虽然各地的语言表达方式一样,而所形成的语言也会不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语言间的差异性自然也会越来越大。
这是导致汉字的一字多音的根本原因。
至于借音,就存在更复杂的不确定性。
借音的方式主要为“因形借音”和“因义借音”。
形既存在“一物多象”,义即存在一字多义,自然所借音也就不同;何况所能借的音源体系,本多交叉混同,自然影响借音的多元化。
如蜘蛛,因其是无声的,只能靠假借,如“蟙、蟿、蟢、蠿、蜱、蚿、蛛、蠨、蛧”都是指蜘蛛,分别取其吐丝、结网、高悬、驻中等特征而借音于隹、燕、蜂、牛、虎等。
再就是在意义上。
同一事物,观察的角度不同,产生的意义也就不同;而时代的变迁,新的事物被不断发现和创造,需要用相应的语
言文字来表现,最方便的办法当然是用已有的语言文字来指称;因此,同一汉字,所表达的意义也就多样,如老虎,老虎的毛色为黄色,用以指颜色为黄色的物体;老虎凶猛异常,用以指发狂;老虎是百兽之王,用以指首领等;起初表达的意义简单,本用象形字“王、黄”就可以了,但随着语言的要求准确,便只好添加其他义符来细化,加“犬”为“狂”,加“石”为“磺(矿)”,加“白”为“皇”等。
这可称之为转注。
字根性的汉字其实不到三百个,其它汉字都属于这类转注字。
受字形、读音的制约,也为了方便于记忆,单音字进一步发展成为复合词,从而使汉语保持生生不息的顽强生命力。
如上所述,所谓“六书”,的确是汉语的基本法则,但不只是在字的构造上,而是体现在形音义三个方面。
因此,这些法则体现在具体某字上时,则至少有两种,如“牛”,本是牛的象形,音即本来发声,属“象形+形声”;“好”,“女、子”合起来指生育之事,取小孩出生时的哭声为音,属“指事+形声”。
但象“匡”这类字则较麻烦,而且这类字是汉字的主体,在《说文》中被称为形声字,即“匚”为形,表义;“王”为声,无义。
可实际上“王”是表义的,由虎皮的颜色会意指矿藏。
所以,按前例说它就很难做到妥当,从字形上来说,说其象形,它又是合体字;说它是指事,“匚”又的确是象形。
从读音上来说,说它是假借,“王”却又是形声;说它是形声,“匚”又是不表声的。
因此,它属于汉字因多义而孳乳的新字,属于“会意+形声”。
而“框”,则是在“匡”的基础上的转注,则属于“转注+形声”。
为了方便,以区别于《说文》所说的约定俗成的“六书”,我认为还复为班固的“六书”要恰当一些,即“象形、象事,象声、假借,象意、转注”。
汉语的发展可以依次描述为:
“象形+象声”,如“牛羊”,字音即所指物的发声,是最原始的字根,是汉语的音义元素;“象形+假借”,如“日月”,字所指物本无声,因义而借鸡(鸡鸣日出)鹅(月色月状如鹅)的叫声为字的读音,是汉字语音化的基础。
“象事+象声”,如“好(孩子生下时的哭声)”;“象事+假借”,如“明”;“象意”的字既表抽象事物,自然是无声可象,只能是假借,属“象意+假借”,如“上下”,是汉语成熟化的标志。
读音在所注字根中的字,如“涯框”,音从“厓”从“匡”,可拆为“水厓、木匡”,才是“转注”。
而如“件”,借燕为音,当为“象事+假借”;如“卡”,借鸭为音,当为“象意+假借”;拆开后已非原义,故不能算转注。
“转注”是汉语精确化、简练化的需要,从而派生出无穷无尽的新字。
为了书写和识记的方便,这一法则发展到极致后(三到四个字的组合),被复合词所代替,《说文》所谓的形声字大都属于次类。
因此,汉语作为一种语言,应该是跟人类文明的进程相辅相成的,它不应该是几千年的问题,而是跟人类的进化一样古老。
人是会说话的动物,而说的内容就是当时的现实生存最基本的需要——食物、危险、繁殖;人应该起初就是能够自由活动双手的两脚动物,因此能够将要说的内容按象形的法则摹写下来,这就是文字。
因此,最初的语
言,应该都是象形和摹声的,其内容就包含在文字和声音中,是形音义一体的,没有谁先谁后之分。
这也是世界上的初始语言看起来都颇为相似的根本原因;汉语是唯一成熟的没有消亡过的原生态语言,所以一直保持着语言本身的面貌;但其他几大古文明语言,都消亡了,只保留声符,造成形音义的脱节。
所以,要研究语言的起源,不能不研究汉语。
要弄清汉语的音义起源,不能不推翻《说文解字》以来对“六书”的认识,重新弄清“六书”的本义。
第三篇·“六书”知识
文字知识,在文言文中首先应掌握的是六书知识。
这和现代汉语基础知识中的文字内容基本相同。
掌握六书知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认准字形,防止发现错别字,同时,还有助于我们根据字形,推知字的本义,了解该字字义的引申规律,从而掌握这个字的多种义项。
从这个角度说,在文言文中,掌握六书知识的意义更大,用途更广,更应该引起重视。
下面谈谈“六书”的来源、名目和次第。
我国古代把六种造字方法称作“六书”,这是古人对汉字的形体结构加以分析归类后,定下的六个名称,并非古人事先制造出六种造字法,然后再按这些方法造字。
由于各研究者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加之流传日久,所以“六书”的名称和次第也各不相同。
“六书”的名称究竟起源于何时,一时很难确定,就目前现有的文献来年,至少在汉代就已经有了。
其名称和次第如下:
一、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班因《汉书.艺文
志》)
二、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潜声(郑以注《周礼.地官》)
三、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许慎《说文解字.叙》)
虽然名称和次序略有参差,但基本还是一致的,因为这三个人实际是出自一个学派,即汉朝著名学者刘歆,其渊源关系如下图所示:┌──> 传弟子郑兴──> 传儿子郑以
刘歆├──> 传弟子贾徽──> 传儿子贾逵──> 传弟子许慎└──> 班固于刘歆《七略》中直接采录。
现在我们通常彩采用许慎的名称和班固的次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这基本上符合汉字发展的规律。
最早对“六书”加以说明的是许慎,只是过于简单,每一书只用八个字来解释,只举两个字来证明,以至后来的学者们对此有许多种不同的认识。
下面就是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六书”的解释: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风,上下是也;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倍是也;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义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大多数学者对“六书”持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应当是四体二用,即前四书属造字法,而后二书只能算用字法,尤其是假借,并不产生新
字,只是借用现存字,对于转注则更是从说纷纭,莫衷一是了。
最初的造字法应该是象形和指事,这种方法产生的字大多是独体字,当然比合体字要早。
古人要用文字符号来记事、来表意、来交流,最简便的就是把所要说的话中涉及的具体事物的形象画下来,或用一个记号来表示。
象形字大多用来表示具体的有形可象的事物,如:日、月、山、川、牛、羊、鱼、鸟、人、手、木、石等等;有些较抽象的概念就只好借助抽象符号来表示,即指事字,如:上、下,各画一横成作标准,在上面点一点表示“上”,在下面点一点表示“下”,再如:本、末,在木字下部点一下表示树根,在木字上部点一下表示树梢,但这两种造字法毕竟手段有限,许多事物没有具体形象,或无法描绘,而抽象符号用得太多也会产生混乱,于是人们又想出用会意和形声来造字。
会意和形声都是合体字,这种将独体字组合成新字的方法具有很强的生产力,尤其是形声字,占了全部汉字的80%以上。
会意字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会合在一起,再组成一个新字,表示一个新的意义。
如:“武”字由“止”“戈”二字组成,“信”由“人”“言”二字组成,等等。
会意字不像象形字那样一眼就可看出是指什么,往往要仔细揣摩才能推想出其意义。
形声字也是将两个或更多的字组合成新字,只是其中总有一部分是用来表声的其余则是用来表意的。
如:江是小形工声,河是小形可声,这些都是左形右声,即左半边表示这个字的意义,右半边表示这个字的声音,这种结构在形声字中占的比例最大,其他还有右形左声如鸽视,上形下声如:草简,下形上声如:婆娑,外形内声如:圃圆,内形外声如:问闻等等。
但形声字的声旁表音并
不一定十分准确,有时只是声母相同,如:江、工,古代声母都是[k],有的只是韵母相同,如:河、可。
同时,形声字的形旁表意也不那么精确,一般只表示一个大概的意义范围,如:推、拉、招、扔,都是用手作形旁,表示这些字的意义都与手的动作有关,但不能指出具体是什么动作。
尽管如此,形声,不仅是古代,而且在现代也是最重要的造字法,如氢、氧、氨、锿、镄、钔、镥、砷、砹、硅、硒等,都是近现代新造的形声字。
象形、指事、会意三种造字法的区别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说:“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意思是象形字依照事物本身的屈曲描摹而成。
日就是画成一个太阳,是圆的;月即画成一个月亮,是半圆的,因月亮常是半阙的圆形。
象声字有它自己的特点,唐兰先生说得很正确,它“一定是独体字”,独体字指的是它不能再行分析,是相对合体字而言的。
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析言之,独体为文,合体为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互称。
”俗称“独体为文,合体为字”是指文和字是有区别的。
唐兰先生说,象形字“一定是名字,一定在本名之外不含别的意义。
”因为造字之始,一般都有所指,而对事物的命名则是阳基本的,这基本词又多是名词,绝大部分都是象形字,如:山水去雨,人鸟虫鱼之类,都与唐先生所说相合。
“指事”又叫“象事”,“处事”。
《说文解字.叙》:“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
”意思是凭直觉,就可辨其字,知其意了。
它和象形字相近,只是在独体字上增加了表意的符号,如:上、下,又如:“刀”字,在刀口上加一点表示刀口,即是“刃”字。
又如:“木”字,一短划加在木上,为“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