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值班规定新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值班规定
1适用范围
1.1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各级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机构,包括南方电网
各级调度机构和输、变、供电单位,以及与南方电网运行相关的发电厂(企业)。

2总则
2.1为了加强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
确保自动化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实时信息的准确可靠,确保机房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2本规定根据《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程、规
定制定。

2.3本规定所指自动化系统主要包括:
a)能量管理系统(EMS),包括主站、厂站端设备、传输通道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b)电能量计量系统,包括主站、厂站端电能量数据采集设备、表计数据传输接
口、传输通道以及其他相关设备;
c)机房监控、机房电源、空调等辅助系统;
d)其他属于自动化部门负责运行维护的系统。

2.4调度自动化专业建立自上而下的运行值班机构,遵循分级管理、上下协调、快
速反应的原则,形成统一协调的运行值班体系。

2.5各级调度自动化运行值班机构负有对下一级机构的管理责任,并接受上一级机
构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2.6厂站端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机构)接受所属主站自动化系统运行值班
机构的运行管理。

3运行值班人员素质要求
3.1运行值班人员应具有强烈的安全生产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理论和技术基础扎
实,反应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强,具有较丰富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经验。

3.2运行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的有关规程、规定、管理制
度和实施细则。

3.3运行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所辖运行设备,能熟练进行监视、测试和故障处理,
熟悉并按规定执行事故处理预案。

4运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4.1按照本级部门制定的值班制度和实施细则履行以下职责:
a)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
试验轮换制);
b)认真填写运行日志;
c)对系统或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视,对故障、异常及时处理。

对值班员没有能
力处理的突发故障须及时通知相关系统或设备的维护专责和部门领导;
d)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的规定提出对设备进行调配
要求,并监督专责人员按规定实施设备定期试验轮换;
e)对数据、信息进行监视和维护,对通道进行监视;
f)及时研究处理调度员等电网运行人员反馈的运行意见;
g)监督执行机房管理制度,监督在机房进行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定;
h)保持运行环境及运行设备的整洁;
i)负责自动化系统主站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的许可和工作结束确认。

4.2遵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履行有关职责。

4.3配合上级或下级运行维护机构值班人员及时处理故障。

4.4接受上级运行维护机构值班人员的监督,对下级运行维护机构值班人员(专责)
实施监督。

5值班方式
5.1各级运行维护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暂行规定》第3.11
条的要求,确定值班方式。

5.2各级运行维护机构应将本机构值班人员的安排以书面(含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上级及下级运行维护机构(专责),以保证联系畅通。

5.3各级运行维护机构应配备值班专用的移动通信手机,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
保持通信工具正常工作,不得用于与运行值班无关的用途,保证联系畅通。

5.4在非现场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获知自动化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时,得按照《中
国南方电网调度自动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及时到达现场处理。

5.5自动化系统如出现运行不稳定情况,应立即采用24小时值班制并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运行值班。

5.6如遇重要事件,上级机构有权要求下级机构采用24小时值班制,采取必要措施
加强运行值班。

6异常及重要事件处理和报告
6.1当自动化设备异常或运行指标偏离正常值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按有关规程、规
定处理或通知专责人处理并做详细记录。

6.2当自动化设备异常,影响调度使用时,应立即通知调度值班员。

6.3当自动化设备发生重要事件或发现机房存在重大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报告领
导。

6.4发现供电异常或中断,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

6.5发现厂站端自动化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与厂站维护人员联系,要求查明原
因,及时处理。

6.6发现通道异常,应立即通知通信值班员处理。

7交接班
7.1交接班准备
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到达机房,并预留足够的交接班时间。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a)对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到调度室向调度员了解和检查设备运
行情况;
b)了解值班期间一次系统的运行情况,核对并填写自动化系统对电力系统事件
的反应情况等事项;
c)完成值班记录;
d)各级运行维护机构规定的其他交接班内容;
e)听取下级机构运行情况报告,向上级机构值班员报告系统运行情况。

7.2交接班时间及地点
各级调度自动化运行维护机构应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交接班时间。

交接班地点为自动化机房。

7.3交接班内容
运行值班的交接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b)机房内设备及设施运行状况;
c)交接双方共同对自动化系统进行一次检查;
d)交接值班记录;
e)对调度日报与有关自动化数据进行检查确认;
f)根据母线、线路平衡计算和状态估计结果对不良数据进行检查核对;
g)各级运行维护机构规定的其他交接班内容;
h)交接移动通信手机及钥匙;
i)填写交接班记录,双方签名确认,运行值班安全责任由此交接。

7.4当处理自动化系统事故、或正在进行重要测试或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或异常时,交接双方应共同配合处理,系统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8检查、监督与考核
8.1上级运行维护机构负责对下级机构运行值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2检查、考核情况纳入调度系统工作及安全性评价考核。

对严重违反规定将予以
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9附则
9.1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编制、修订、解释。

9.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