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教育政策法规必背简答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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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简答题汇总
1、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主体、客体和内容。
(1)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也就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三个大的方面。
(3)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据法律规定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2、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有哪些?
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法律救济的渠道有四种:行政渠道、司法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
其中,行政渠道、仲裁渠道和调解渠道统称为非诉讼渠道。
3、教育法律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哪些?
(1)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2)尊重和保障受教育权的原则;
(3)教育优先发展原则;
(4)维护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原则。
4、简述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类型。
(1)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还可以分为制定法、判例法和习惯法;
(2)依据教育法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或称之为基本法和单行法;
(3)依据教育法规规定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依据教育法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5、简述教育立法的一般程序。
(1)教育法律草案的提出;
(2)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
(3)教育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
(4)教育法律的公布。
6、简述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并结合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实际,我国教育行政复议的范围主要包括:
(1)对教育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教育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教育行政机关做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教育行政机关因不作为违法的;
(5)行政相对人认为教育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其履行其他义务的;
(6)认为教育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依法执教是依法治校在教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如何依法执教?
教师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四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领导;
(3)自觉增强法律意识;
(4)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教师依法执教的具体做法包括:
(1)教师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及其他各种法律、法规;
(2)教师要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8、简述常见的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表现形式。
(1)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的平等权;
(2)侵犯学生的入学权;
(3)侵犯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4)随意开除学生。
此外,还有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侵犯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侵犯学生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延误学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
9、学校和教师侵犯学生隐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隐私权是指公民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个人秘密的不可侵犯的人身权利。
学校和教师侵犯学生隐私的表现形式有:故意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学生信件,披露、宣扬学生自身及家庭成员的资料,提供学生成绩的方式不适当等。
10、简述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11、简述预防教师违法(侵权)行为的必要措施。
(1)建立完善的教育法规体系;
(2)建立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
(3)建立全面的教育法律监督机制;
(4)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普及教育法规;
(5)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
(6)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7)加强学生对自己法定权利的认识,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8)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12、简述义务教育的性质。
义务教育作为一项教育制度和法律制度,具有不同于其他教育制度和教育工作的属性。
就其性质而言,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义务性)、普及性(普遍性、统一性)、免费性(公益性)、公共性(国民性)和基础性。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哪些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4、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受教育者权利的相关规定。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16、学生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监护人、亲属等无理取闹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如下:
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17、为了有效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学生在校园内出现哪些情况时,学校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必须第一时间联系监护人?(回答三条即可)
(1)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任课老师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要将学生缺勤情况通报给班主任和学校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落实学生缺勤原因及去向;
(2)学校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在一小时内向教体局及当地政府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3)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的,要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当地医疗机构对学生进行急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18、简述教师资格的构成要件。
教师资格构成要件包括国籍、品德、业务、学历和认定五个方面,缺一不可。
(1)国籍
取得教师资格者,必须是中国公民,这是成为教师的先决条件。
(2)品德
取得教师资格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这是成为教师的一个重要条件。
(3)学历
学历是一个人受教育的经历,一般表明其具有的文化程度。
我国《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对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的学历进行了具体规定。
(4)业务
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作了具体规定。
(5)认定
教师资格必须经过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通过合法的程序认定。
19、简述我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申诉的范围及其受理机关。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申诉的范围包括:
①教师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申诉。
②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③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享有的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
(2)受理机关: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21、某市一所小学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多名学生受伤。
据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我国每年都有学校发生踩踏事故,这对学生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请你谈谈校园踩踏事故应急处置的一般步骤与方法。
发生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应急处置的一般步骤与方法是:
(1)控制局势
若校园大型活动现场或中小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首先要控制局势。
可用话筒(应急广播)或高声呼喊等方式,要求全体人员保持镇定,听从指挥,控制学生不安情绪的产生,避免流动的停滞,不打乱移动路线。
(2)迅速疏导
迅速引导前面的人流安全、快速撤离,保持流动通顺;
维持移动路线,防止人员滞留在通道上;疏散后续人流从其他出入口有序撤离,或前面的人流安全撤离后,后续人员再有序撤离。
(3)应急抢救
若拥挤踩踏事故中发生人员受伤,学校医护人员或有经验的教职工应立即在现场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并迅速将重伤员送往医院救治。
(4)请求支援
若事态严重,伤者众多,学校无力处置,应火速向当地救援机构(110、119、120等)求助。
(5)信息上报
学校应及时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相关情况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2、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宗旨。
(1)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