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细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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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房巡回检查操作细则

锅炉房巡回检查操作细则
2.3巡回检查的主要阀的开关。
2)油泵间查看各阀的开关情况、油泵有无异常。
3)锅炉房查看锅炉本体设备、三大安全附件、燃烧工况。
4)查看软水箱水位是否正常、有否渗漏,水温是否达到要求。
5)值班室查看配电柜及各控制系统是否正常。
6)日用油箱油位是否正常。
高星级酒店
操作规程/细则编号:ED/PRO/015
容:锅炉房巡回检查操作细则
部门:工程部
生效日期:200x年1月1日 批准:
1.相关文件:
《锅炉房操作规程》
2.操作规:
2.1锅炉房司炉工应严格按规定路线和点检卡及运行记录的检查项目逐项检查。
2.2值班人员按运行记录的规定,每小时对该表所列项目进行一次巡视,并逐项填写各项技术参数。
7)离子交换器工作是否正常。
2.4每次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在运行日记上做好记录,领班对问题与缺陷应及时报告工程部经理,重大缺陷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
2.5如设备发生故障,又无记录可查,应按实际状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3.记录:
运行日记
页数:1/1 编号:ED/PRO/015

锅炉房规章制度模板

锅炉房规章制度模板

锅炉房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锅炉房管理,确保锅炉房安全运行,维护人员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单位锅炉房的管理与运行。

第三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本规程解释权归本单位锅炉房管理人员所有。

第二章锅炉房管理第五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负责锅炉房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做好锅炉房设备的日常维护。

第七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锅炉房设备故障。

第八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

第九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锅炉房设备检修人员的管理。

第十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做好对外部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锅炉房作业规程第十一条锅炉房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锅炉房作业人员应遵守相关的作业规范。

第十三条锅炉房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四条锅炉房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锅炉房作业人员应及时报告作业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锅炉房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锅炉房应设置安全管理岗位,负责锅炉房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锅炉房安全管理岗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十八条锅炉房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

第十九条锅炉房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条锅炉房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五章锅炉房卫生管理第二十一条锅炉房应定期清洁,保持卫生整洁。

第二十二条锅炉房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锅炉房应加强定期消毒工作。

第六章锅炉房值班管理第二十四条锅炉房应配备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工作,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应熟悉锅炉房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七条值班人员应随时准备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章锅炉房事故处理第二十八条锅炉房如发生事故,应及时报警并做好应急处理。

第二十九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三十条锅炉房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第八章附制第三十一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规程解释权归本单位锅炉房管理人员所有。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3篇)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3篇)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锅炉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锅炉房是重要的能源供应单位,严格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是锅炉房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锅炉房的全体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包括来往人员,对来炉房的设备、人员、工艺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锅炉房设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确保锅炉房的安全和正常运行;2. 组织编制和完善锅炉房的安全技术文件和操作规程;3. 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4. 协调处理锅炉房内部与外部的事务,保持与其他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

第五条锅炉房内实行班次制度,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具体的作业时间,严禁旷工、迟到、早退或不按班次上班。

第六条锅炉房内各岗位设置有明确的职责,岗位职责要求如下:1. 锅炉主管:负责锅炉房的全面管理和监督,指导锅炉运行和维护工作;2. 运行值班员:负责锅炉的运行控制,调节锅炉的参数,并及时处理运行中的异常情况;3. 设备维修员:负责锅炉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4. 燃料管理员:负责燃料的采购、储存和供应,确保炉温稳定;5. 管理员:负责锅炉房的事务管理,包括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作业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保障锅炉房的安全作业。

1. 运行与检修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 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不得超负荷运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3. 确保燃料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防止燃料泄漏和堆积;4. 确保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5. 锅炉房严禁乱拉乱停机,保证锅炉的稳定运行;6. 严格遵守锅炉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改变设备参数;7. 严格执行锅炉房的生产安全措施,不得擅自关闭或暂停安全设备。

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

锅炉房安全操作说明一、操作细则:1、点火前的检查:烟气调节挡板是否处于开启状态,排污阀处于关闭状态,各炉门是否关闭自如。

2、观察水位计和整个系统水位,做点火准备。

3、点火:备少许木柴、引燃物,自上炉门投入,待木柴燃烧稳定后,加入黑煤至满腹,即可自行燃烧。

4、正常燃烧情况下,关闭侧炉门、上炉门,开启下炉门,开启程度视采暖情况而定,火焰正常燃烧区域应该在后部,煤炭烧成灰渣后,由侧炉门清除。

通过侧炉门和小炉门,经常用随炉工具捅灰和拨谋,防止灰渣堵塞护排,影响通风和燃烧效果。

随着煤的燃尽,黑煤减少,只需将煤从上炉门填入即可,并需保持三分之一高度以上。

煤炭颗粒要适中,以30-60mm为佳,不要过大以防架空,也不要太碎,以防漏煤太多和影响通风效果。

5、封火:彻底清理灰渣,加煤至满腹处,关闭所有炉门和烟气调节档板,再次起火时,开启烟气调节挡板和下炉门,清除灰渣后,便又可以正常燃烧。

6、采暖炉最佳工况是出水80℃,回水60℃,观察出水温度计,水温应控制小于90℃,防止通气口喷水。

7、停用时间较长时,应放空炉体、系统内的存水,防止冻坏设备。

二、维护保养1、定期打开炉顶清灰口,清理烟道及炉内积灰,确保吸热效率和排烟通畅。

2、经常检查烟囱牢固程度,保证安全运行。

3、遇有漏水、零部件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与本公司联系。

4、停火后,不得放空炉体和系统内的水,避免内部氧化生锈。

5、经常清理烟筒,可以用铁器敲打或拆下烟筒清量。

三、系统说明1、该系统为燃煤锅炉与太阳能系统复合系统。

2、非采暖季节太阳能系统加热提供生活热水,阴雨天采用电加热进行补充加热,电加热为手动控制,可根据洗浴需要的温度在操作面板上设置电加热的加热温度,温升为40℃时,小时加热水量为260升,可以根据此数值,进行提前加热启动。

3、采暖季节太阳能对水箱的水进行预加热,在此基础上由水箱中的热交换器进行进一步加热,以提供满足洗浴要求的热水,在此种情况下,需要手动启动锅炉与换热器之间的循环泵,达到温度要求时关闭。

2023年锅炉房管理规定

2023年锅炉房管理规定

2023年锅炉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锅炉房的管理,保障锅炉房的安全运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蒸汽锅炉、热水锅炉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锅炉房的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所有锅炉房的设计、建设、改造、运行和维护等环节,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所有锅炉房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锅炉房的使用人应当全面了解锅炉的性能、结构和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第七条锅炉房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二章锅炉房的布局与设施第八条锅炉房的布局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锅炉房应当设有锅炉控制室和锅炉运行日志。

第十条锅炉房应当配备完善的通风设施,确保锅炉房内空气的质量。

第十一条锅炉房的清洁和卫生应当得到重视,保持锅炉房内环境整洁。

第十二条锅炉房应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设置明确的逃生通道。

第三章锅炉的安装与操作第十三条锅炉的安装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安装前必须进行必要的验收。

第十四条锅炉的操作必须由持证的操作人员进行,严禁无资质人员擅自操作。

第十五条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应当保持正常的水位、压力和温度。

第十六条锅炉的燃烧设备必须经过调试合格方可使用,禁止私自安装和更换。

第十七条锅炉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第四章锅炉维护与保养第十八条锅炉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锅炉的水质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和处理,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第二十条锅炉的烟道必须保持畅通,定期进行清理。

第二十一条锅炉的压力表、水位计等仪表必须定期校验和保养。

第二十二条锅炉的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卸和更换。

第五章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理第二十三条锅炉事故发生时,使用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警。

锅炉房工作制度(5篇)

锅炉房工作制度(5篇)

锅炉房工作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锅炉房的制度项目,工作内容与要求。

2引用标准3巡回检查制度3.1检查路线:从炉前向左,沿炉体向后,到炉体后部,转到炉体右侧,沿炉体向前到炉顶,下来回到炉前中部,再检查附属设备。

3.2检查内容:3.2.1压力:温度、水位是否正常。

3.2.2本体:受压部件有无渗漏;变形等异常情况。

3.2.3炉墙:有无塌裂、掉砖现象。

炉门及其它有无过烧变形。

3.2.4附属设备:鼓、引风机、炉排、除碴机,省煤器,排污阀门及其它阀门是否作用良好,工况是否正常;润滑系统是否良好。

3.2.5安全附件;各类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灵敏。

3.2.6电器设备作用是否灵敏可靠。

3.3检查要求:巡回捡查每班不少于二次,每次检查中必须冲洗水位表或检查进出水温度是否合乎要求。

安全阀:安全保护装置每周不少于一次试验,并将试验时间、数据、试验人记入记录本内。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4.1维修保养周期4.1.1采用炉内水处理措施的蒸汽锅炉,每月进行一次。

4.1.2有可靠炉外水处理设备的锅炉每____个月一次,采暖锅炉每年二次;汽水两用炉每月应人工清洗保养一次,每____个月不少于一次检修。

4.1.3安全保护装置、辅机、电控系统、控制计量仪表与锅炉本体同时进行维修保养。

4.1.4温度表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压力表使用每____个月至少检验一次。

4.2维护保养内容:4.2.1清除锅炉内部水垢。

4.2.2清除各部积灰和烟垢,检查各部状态。

4.2.3清扫水位表、验水阀、压力表、锅炉进水管口的汽水通路和注水器内的水垢。

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的铅封。

在本次小修与半年一次的压力表校验时间相吻合时,应同时拆装检修安全阀,并进行喷汽校对铅封。

在检修水位表时,还应校对水位表上下旋塞开关把手按装方向是否正确。

把手与汽水连通管平行时为开,垂直时为关,且在旋塞阀杆平面应刻有与把手开关方向一致的印痕。

4.2.4检查锅炉各受压元件有无变形、裂纹、腐蚀、起槽缺陷,对检查出的缺陷要进行记录,对影响使厢的缺陷进行处理。

锅炉安全管理细则(3篇)

锅炉安全管理细则(3篇)

锅炉安全管理细则由于生产上或者是企业运转方面的需要,不少的企业拥有锅炉。

而锅炉往往会成为安全隐患爆发的关键点,因此必要制定出一定的细则来规范锅炉的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安全隐患,从而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和企业生产的顺利推进。

在了解对于锅炉的安全管理细则之前,首先要知道锅炉到底是什么,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现行的锅炉相关法规有以下几种,可以根据实际的生的产情况进行选择性参考。

锅炉管理法规由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颁发,主要内容如下:(1)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对于锅炉,在日常的操作和运行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几点:(1)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温度仪表等主要附件每年到少校验一次。

(2)在用锅炉每两年进行一次运行状态下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停炉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检验。

(3)除了定期检验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内外部检验:①移装或停止运行一年以上,需要投入或恢复运行时。

②受压元件经重大修理或改造后(还应进行水压试验)。

③发生重大事故后。

④根据锅炉运行情况,对设备状况有怀疑,必须进行检验时。

锅炉安全管理细则(2)是为了保证锅炉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锅炉安全管理的细则:1.锅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

2.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锅炉的性质、工作原理、操作方法等,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

3.定期检查锅炉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等,保证其正常工作。

4.设立锅炉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操作要点、应急措施等,并向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

锅炉房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锅炉房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锅炉房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房的管理,保障锅炉安全运行,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法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锅炉房是指供给建筑物和工业企业提供蒸汽、热水等热源及动力的场所,是进行燃烧、水循环、水处理、煤灰清除、烟尘排放等工作的地方。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锅炉房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及其他使用锅炉设备的人员。

第四条锅炉房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知识为基、风险可控”的原则,加强对锅炉运行、检修、维护的管理,确保锅炉安全。

第五条锅炉房应当执行国家有关锅炉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锅炉房工作人员应当具备锅炉操作和维护保养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二章锅:炉:房:管理第七条锅炉房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制度、设备维护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

第八条锅炉房应当设立专人负责锅炉房的日常管理,负责锅炉运行、维护保养、系统改造等工作。

第九条锅炉房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锅炉运行和维护技术知识,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证书。

第十条锅炉房应当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表等设备应当经过验证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锅炉房应当保证紧急通道畅通,设施设备完好,灭火器、消防器材应当按时检查、保养,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灭火。

第十二条锅炉房应当定期进行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洗锅炉管道,处理锅炉废水、废气等,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锅炉房应当建立健全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查验装卸物资是否符合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依法进行相关操作。

第三章人员操作第十四条锅炉房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操作锅炉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五条锅炉房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着装,佩戴好安全帽、防护眼镜、带上防护手套及工作服。

第十六条锅炉房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调整锅炉机组的运行参数,如压力、温度、水位等。

锅炉房规章制度上墙

锅炉房规章制度上墙

锅炉房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房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锅炉运行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锅炉房是生产生活用水等加热系统的核心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做到安全、高效、环保。

第三条锅炉房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意识。

同时,锅炉房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锅炉房管理第四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五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自身技能,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

第六条锅炉房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锅炉操作第七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可上岗,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锅炉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运行参数,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范围内运行,不得超负荷操作。

第九条锅炉操作人员应定期维护设备,做好设备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章安全环保第十条锅炉房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做好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安全。

第十一条锅炉房要合理使用能源,降低能耗,提高效率,保护环境。

第十二条锅炉房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保护环境。

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锅炉房禁止私接电源、水源等行为,禁止擅自改动设备配置,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信息记录和报告,做好相关文书工作。

第十五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保持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六章处罚第十六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适用之处,由锅炉房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以上为本锅炉房规章制度,望遵守执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生产环境。

锅炉房管理制度(五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五篇)

锅炉房管理制度为了保障特种设备(锅炉)的安全运行及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锅炉房的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的安全法律和标准、锅炉应注册合法使用实行定期检验安全运行2、锅炉房属酒店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因检查、检修需入者,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必须经主管同意,方可入内。

3、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4、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5、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6、一般在燃油锅炉房应设置泡沫灭火机或1211灭火机。

7、锅炉开火前各部件必须做全面仔细检查,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开始升火。

升火操作炉温必须缓慢上升。

各部件温度应均匀上升,升火其间严格监视水位变化情况。

运行结束前冲,洗水位表、排污一次。

8、启动锅炉前必须打开烟道门,水位在正常水位偏下,启动燃烧器吹扫,需有足够的时间。

9、运行时监视所有仪表及运行情况。

10、停炉时加水至最高水位,燃烧器调至低负荷,锅炉为自动调节运行。

11、保证储油罐,用油箱管路畅通,保证油位。

12、交接班制,应明确规定交接班的检查、项目、责任分界和交接班手续。

13、接班司炉应提前____分钟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

14、接班司炉在听取交班司炉对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介绍后,应全面检查锅炉运行情况,核实交接记录,情况核实无误,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交班人员方可离岗下班。

15、锅炉正常运行,应保持锅炉房整洁、工具齐全。

运行日记和交班记录填写完毕后,方可交接班。

16、交班时,如遇事故和故障,接班人员应协助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未履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不得离开锅炉房。

不准把锅炉交给无证人员进行操作。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

《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津劳锅[1999]166号关于颁布天津市《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锅炉房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原劳动人事部颁布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我局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我市《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本细则自1999年6月1日起执行。

各有关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执行中有什么问题,望及时向我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反映。

现将《锅炉应安全管理规则》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主题词:锅炉房安全管理细则通知抄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 1999年4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房安全管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根据原劳动部《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的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炉。

电力系统的发电用锅炉不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锅炉房安全管理细则》及本细则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锅炉房审批第四条锅炉房的设计建造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锅炉房新建或改建前,锅炉房建设单位未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审批的不得施工。

第六条办理锅炉房审批手续,应当填写《锅炉房设置审批表》(见附件1),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蒸发量<20t/h的蒸汽锅炉、热功率<7 MW的热水锅炉及热功率<1.4MW 的有机热载体液相炉锅炉房,报锅炉房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蒸发量≥20t/h的蒸汽锅炉、热功率≥7MW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与热功率≥1.4MW的有机热载体液相炉锅炉房,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新版锅炉房规章制度

新版锅炉房规章制度

新版锅炉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房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卫生,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涉及锅炉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均为本制度依据。

第三条锅炉房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锅炉房的管理。

第四条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确保锅炉房日常运行顺畅,安全高效。

第五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设置专人负责锅炉房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责任。

第二章锅炉房日常管理第六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防止灰尘积聚,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九条管理人员应保证锅炉房内有充足的消防设备,并定期加以检查维护。

第十条不得私自改动锅炉房设备,如有需要,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锅炉房进行安全检查,并建立相应的记录档案。

第三章锅炉房安全生产第十二条管理人员应保证锅炉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锅炉房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进行安全操作考核。

第十四条锅炉房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锅炉房应安装呼吸防护设备,定期检查是否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锅炉房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七条锅炉房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第四章突发事故处理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随时报告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突发事故后,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应急抢救和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一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员工安全。

第五章其他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疑问和补充的事项由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对于轻微违规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者,将按企业规定进行处理。

锅炉设备安全标准化评定细则(3篇)

锅炉设备安全标准化评定细则(3篇)

锅炉设备安全标准化评定细则一、锅炉房安全管理标准1、必须按《锅炉使用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未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在用锅炉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

不准投入运行。

3、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

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4、应设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管理人员应具备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和熟悉国家安全法规中的有关规定。

5、严格按照《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选调、培训司炉工人。

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独立操作锅炉。

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司炉工人在值班时须履行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7、锅炉房应有水处理措施,锅炉水质应符合《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要求。

应设专职或兼职的锅炉水质化验人员。

水质化验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准独立操作。

8、锅炉房应有下列制度:(1)岗位责任制:按锅炉房的人员配备,分别规定班组长、司炉工、维修工、水质化验人员等职责范围内的任务和要求。

(2)锅炉及其辅机的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启动与正常运行的操作方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设备的维护保养。

(3)巡回检查制度:明确定时检查的内容、路线及记录项目。

(4)设备维修保养制度(5)交接班制度(6)水质管理制度(7)清洁卫生制度(8)安全保卫制度9、锅炉房应有下列记录:(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2)交接班记录(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6)事故记录。

以上各项记录应保存一年以上。

10、应对锅炉房安全工作实行定期检查。

单位主管领导对锅炉房工作应每月作一次现场检查。

锅炉房管理规定(三篇)

锅炉房管理规定(三篇)

锅炉房管理规定锅炉房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设施,它主要用于产生蒸汽或加热热水,以提供能源给工艺过程或供暖系统。

然而,由于锅炉房涉及到高温、高压等工作环境,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锅炉房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安全,各国家都实施了一系列的锅炉房管理规定。

下面将介绍一份关于锅炉房管理的规定,总计约为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锅炉房的管理,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锅炉房的管理,包括工业锅炉房、发电厂锅炉房、供暖锅炉房等。

第三条锅炉房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锅炉房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应根据锅炉房特点和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第五条锅炉房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对锅炉房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六条锅炉房应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其中包括锅炉房主管、操作工、维修工等。

第七条锅炉房主管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第八条操作工应经过培训,熟悉锅炉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九条操作工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锅炉房的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应制定岗位责任清单,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锅炉房工作期间,禁止擅自离岗或私自调岗。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锅炉房的所有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选型、设置和安装。

第十五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巡检,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锅炉房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锅炉房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的维修工进行,维修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八条锅炉房设备的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人员等。

第十九条锅炉房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范本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范本

锅炉房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锅炉房的安全运行,确保生产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锅炉房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访客等。

第三条锅炉房是公司生产装置之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进入锅炉房内,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锅炉设备。

第四条锅炉房的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锅炉房内的设备设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第六条每位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掌握锅炉房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第七条锅炉房内的所有操作应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八条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锅炉房工作人员管理第九条锅炉房工作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锅炉房工作人员应按照班次轮岗,确保锅炉房24小时轮班运行。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须提前报备。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着装,不得穿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阅操作手册,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做到熟练操作。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变更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区域的卫生,不得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抽烟等行为。

第三章锅炉设备操作管理第十七条锅炉设备操作应按照操作手册和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八条锅炉设备的启动停机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严禁随意操作。

第十九条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锅炉设备的温度、压力等参数应时刻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四章锅炉房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锅炉房内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锅炉房内应配备消防器材,保持通道畅通,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锅炉房管理规定范本

锅炉房管理规定范本

锅炉房管理规定范本锅炉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锅炉房的管理,确保锅炉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锅炉房,包括工业锅炉房、民用锅炉房等。

第三条锅炉房应设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锅炉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工作。

第四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能够独立完成锅炉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职责进行工作,保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锅炉设备的管理第六条锅炉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安全可靠。

第七条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定期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制度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锅炉设备的日常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的运行情况记录:包括设备的起停时间、负荷情况、燃料使用情况等。

(二)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包括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故障修理记录。

(三)设备的配件和备品备件管理:包括配件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入库、使用出库、库存管理等。

第九条锅炉设备的故障排除应及时进行,并做好故障处理记录。

第十条锅炉设备进行大修或更换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报批手续,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锅炉房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处于可用状态。

第十二条锅炉房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十三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锅炉房应设立安全监控系统,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锅炉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和场所的安全。

第十六条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对锅炉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十七条锅炉房应按照国家有关环保要求进行燃料的选择和使用,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八条锅炉房应定期对烟气排放进行检测和监测,并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范本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范本

锅炉房日常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锅炉房的安全运行,维护生产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锅炉房的日常管理和操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锅炉房管理的基本依据,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四条锅炉房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锅炉房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五条锅炉房内禁止吸烟、打火机、火柴等火源。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锅炉房。

第六条锅炉房内严禁乱堆放物品,保持操场、通道畅通,避免碰撞、滑倒、坠落等事故。

第七条锅炉房内禁止使用任何非法电器设备或私拉乱接电线。

第八条就地取材,锅炉房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有效可用。

第九条锅炉房内必须常备应急药品和急救箱,指定专人负责更新和维护。

第十条锅炉房内严禁饮酒,操作人员禁止在上岗期间饮酒。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锅炉房内各岗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二条锅炉房内设岗必须有人,无人时必须停炉、水。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改操作参数。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时刻关注锅炉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锅炉房内设有专门的班组长,负责管理和监督下属人员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负责岗前安全交接,做好记录,确保班次之间的信息衔接。

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进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门。

第十八条临时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并有专人指导,临时工禁止单独操作锅炉。

第四章运行纪律第十九条锅炉房内各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岗位纪律,服从指挥,配合工作。

第二十条锅炉房内操场内严禁打闹、喧哗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锅炉房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第二十二条锅炉房内严禁擅自关停、开启锅炉,必须按照工艺要求进行操作。

第二十三条锅炉房内应保持机器设备的良好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二十四条操作人员之间应互相配合,起止班交接要及时将问题、情况等进行交流。

锅炉房的规定

锅炉房的规定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八章锅炉房第183条锅炉一般应装在单独建造的锅炉房内。

锅炉房不应直接设在聚集人多的房间(如公共浴室、教室、餐厅、影剧院的观众厅、候车室等)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

新建的锅炉房不应与住宅相连。

第184条锅炉房如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的半地下室或第一层中,则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每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大超过10 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2.每台锅炉必须有可靠的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和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3.每台锅炉的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要定期维护和试验,以保证其灵敏、可靠;4.锅炉间的建筑结构应有相应的抗爆措施;5.独立操作的司炉五年以上,未发生过事故;6.必须有安全疏散通道。

第185条锅炉房不宜设在高层或多层建筑的地下室,楼层中间或顶层,但由于条件限制需要设置时,除符合本规程第184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且锅炉房的设置应事先征得市、地级及以上安全监察机构同意:1.每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不超过4 t/h,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1.6Mpa;2.必须是用油、气体作燃料或电加热的锅炉;3.燃料供应管路的连接采用氩弧焊打底。

此外,当锅炉房设置在地下室时,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第186条锅炉房不得与甲、乙类及使用可燃液体的丙类火灾危险性房间相连。

若与其他生产厂房相连时,应用防火墙隔开。

余热锅炉不受此限制。

第187条锅炉房建筑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锅炉间的外墙或屋顶至少应有相当于锅炉间占地面积10%的泄压面积(如玻璃窗、天窗、薄弱墙等)。

泄压处不得与聚集人多的房间的和通道相邻。

第188条锅炉房应符合下列要求:1.锅炉房内的设备布置应便于操作、通行和检修;2.应有足够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以及必要的降温和防冻措施;3.地面应平整无台阶,且应防止积水;4.锅炉房承重梁柱等构件与锅炉应有一定距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以防止受高温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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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锅炉房改扩建工程、设备工艺工程监理细则编制人:审核人:新疆恒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红山项目监理组2002年6月1日一、工程概况本次工程设计根据《红山锅炉房改扩建工程可行研究》批复方案一实施,保留原锅炉间、拆除原有5台SHL360—10 A Ⅱ型散装炉及配套辅机,新安装4台S2L7—1.0/95/70型组装水管锅炉及配套辅机、予留5号锅炉一台位置,原6炉保留併入供热系统使用。

锅炉外配套:新建、输煤、除渣、除尘、除灰系统设备、改造新建水处理间水泵房及设备、增设锅炉热工仪表主控制室,新建一座高50米烟囱及烟风道。

本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程锅炉设备及配套辅助设备工艺安装监理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工程监理合同、监理规划、设计及施工图,国家有关专业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评定标准。

1、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50273《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GB5027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6、GB50270《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GBJ211—87《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8、GBJ242—8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分项工程:锅炉安装部分基本规定1、审查承包单位锅炉安装资质等级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送当地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审批备案签发后方可开工,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监督检查。

2、锅炉设备安装工程,必须按照《锅炉安装监督管理规则》有关规定执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提请当地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实施工程检验和认证。

3、组装锅炉安装就位,施工单位必须报送起吊施工方案,确保施工中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4、该工程所有设备及管材、管件、阀门等配件应进场报验,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5、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锅炉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烘炉、煮炉及48小时试运行方案,报送当地环保、消防及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锅炉安装工程主控项目及施工要点1、锅炉设备进场检查报验1.1分体组装锅炉整体外型几何尺寸无变形,外墙包皮及保温层完好、无脱落、无损坏,炉体连接管端法兰无碰伤变形和位移。

1.2检查清理锅筒集箱内杂物及内部装置锈腐程度和对流管未管端伸出长度。

1.3受热面管束,对流管束排列整齐,应无变形,全属面皮无锈腐、无刻痕、麻点深度不超管子壁厚的10%,管子间隙误差不应大于2mm。

1.4炉内前后烘,转向室,档火墙耐火浇注砼表面无裂纹,无脱落等缺陷。

1.5炉排框架几何尺寸无明显变形,顶板接合面平整水平,炉排片无缺损,风门开关灵活,严密无漏风,煤闸板灵活好用。

2、锅炉设备基础及安装质量主控项目2.1锅炉设备基础的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一)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2.2锅炉安装的坐标、标高、中心线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锅炉安装坐标:10mm经纬仪、拉线检查锅炉安装标高:±5mm、水准仪、拉线检查中心线垂直度:卧式炉体全高3mm,立式炉体全高4mm2.3锅炉本体安装应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要求布置,应前高后低,炉底送风的风室及锅炉底座与基础之间必须封堵严密。

3、整装炉体燃烧设备安装及验收3.1炉体燃烧设备就位后,其主体坐标、标高符合JBJ27—96行业验收标准,链条炉排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炉排中心位置:2mm(2)炉排对角线长度之差5mm(3)前后轴水平度,每米为1/10003.2炉排片组装后不可过紧过松,手动盘车灵活,炉排与炉体墙板间应有胀膨间隙。

3.3炉排冷态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小时,调整器由低档到高档,传动装置保安销钉机构完好。

3.4炉排转动平稳,变速箱无异常声响,炉排无卡位、抖动和跑偏现象,翻转自如,无突起鼓包现象。

3.5调速器链轮啮合平稳,无卡位现象,炉排拉紧装置应留有调节余量,润滑油充足,轴承温度正常。

3.6煤闸板升降灵活,闸板下口与炉排面距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轴承冷却水装置畅通。

3.7炉风室、风箱、风门及落灰门密封良好,炉侧密封块与炉排间隙符合要求,无卡或漏煤,漏风现象。

3.8风室应无漏风、串风、拉灰杆应滑动自如无锈卡及拉不动现象。

4、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主控项目4.1辅助设备基础的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位置必须符合本细则表一要求。

同时执行《GB50275--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4.2风机的进场检验及施工质量控制点(1)设备开箱清点风机零部件及配件齐全良好,整机外形完整良好,无锈蚀,无碰伤和明显的变形。

(2)核对叶轮、机壳和其它部位安装尺寸及风机进出口方向(或角度)符合设计要求。

4.3风机叶轮旋转方向和定子导流叶片方向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

4.4整体安装轴承箱的纵、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0/1000。

4.5电动机与离心风机找正时,联轴器的径向位移不应大于0.025mm,轴线倾斜度不应大于0.2/1000。

4.6风机试运转前请洗轴承箱,更换润滑油,电机转向与风机轴向相符,盘动转子正常,无碰、刮现象。

各部联接处无松动现象,冷却水畅通,进风调节档板关闭。

4.7风机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4.7.1启动正常、各部无摩擦声,小负荷运转、待轴承温度稳定后,连续运转不得低于20分钟。

4.7.2风机运行正常后,逐渐开大调节档板,电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连续运转2小时。

4.7.3流动轴承改升不得超过环境温度40℃,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轴承部位振动速度不应大于6.3mm/s。

5、泵的施工主控项目5.1泵的型号和安装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整体泵出在防锈保证期内,内部零件不宜拆卸清洗,应更换润滑油,畅通冷却水系统。

5.2泵的出入口管线应有支架,泵体不得支承管道重量,泵与管道连接处不应在管道上进行焊接和气割,防止焊渣进入泵体内。

5.3整体泵的安装:纵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1/1000,横向安装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20/1000,泵的找正应符合《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规定。

5.4高温热水泵,不得冷态投入试运转,应予热后泵体表面与工作介质进口管道温差不应大于40℃,泵启动时打开入口阀门,关闭排出口阀门,排出泵体空气不得空泵情况下启动。

5.5泵启动后,转速正常,缓慢开启出口阀门,注意电机、电流不得超负符运转,滑动轴承温升不应高于70℃,滚动轴泵温升不应高于80℃。

5.6泵运转中,不得有异常声和摩擦声,泵体无振动,润滑油正常,冷却水畅通,机械密封的泄漏量不应大于5m1/n。

泵的安全保护和电控装置及仪表灵敏可靠。

6、配套工艺设备安装控制点6.1水箱、罐器支吊托架安装应平直牢固,位置正确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允许偏差±5mm,水箱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罐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小于0.4mpa。

6.2除尘器安装符合设计及厂家技术要求,应平稳牢固,位置和出入口方向正确,垂直偏差每米不应大于2mm,高度偏差不大于10mm。

6.3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厂家出厂前应做水压试验,安装后应做水压试验,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6.4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7、锅炉房内工艺管道安装7.1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7.2工艺管道安装一般规定7.2.1管材、管件及阀门的检验合格,具备有关材质技术证件并符合设计要求。

7.2.2管材外观检查应无碰伤、无油污、清理管内杂物,管外除锈防腐。

7.2.3管道支、吊架及管道走向、坡向、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埋地管道做试压和防腐处理,管道穿墙或穿道路应加设套管或砌筑涵洞保护。

7.3管道对口应检查平直度,允许偏差1mm/m,全长允许偏差最大不超过10毫米,管道连接时不得强力对口,采取加热垫层等方法消除管口,错边偏差。

7.4管道焊缝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7.4.1直管段两环焊缝间距不少于100mm。

7.4.2焊缝距弯管处起弯头不得小于100mm,且不少于管外径(不包括压制或热推弯头)。

7.4.3环焊缝距支、吊架净距离不少于50mm,管道焊缝上不得开孔,若必须开孔时,应加强施焊措施后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合格。

7.5法兰组对连接应保质平衡,偏差不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大于2mm,不能强紧螺栓方法消除歪斜,螺栓孔中心偏差一般不超过孔径的5%。

7.6法兰螺栓安装方向一致,松紧适度,螺栓外露长度不大于2倍的螺距,法兰密封面无碰伤,垫片安装应涂刷石墨粉或二硫化钼油等,软钢、铜、铝垫片安装前应进行退火处理。

8、阀门的检验及安装8.1低压阀门应从每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时到货)中抽查10%,(至少一只阀门)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若不合格再抽检20%,若仍不合格则应逐个检查。

8.2高、中压阀门和有毒及甲、乙类火灾危险的物货阀门应逐个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8.3阀门强度试验为公称压力的1.5倍,阀门严密性试验为公称压力的1.1倍。

8.4锅炉房内各系统关健部位阀门应做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8.5阀门的安装应按设计核对型号,按介质流向确定安装方向,阀门的填料、压盖,螺栓有一定的调节余量。

8.6电动调节阀的调节机构与电动执行机构的转臂应在同一平面内动作,传动机构灵活,无空行程或卡阻现象,其行程及伺服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9、管道焊接施工控制项目9.1管道施焊工作必须持证上岗,方可施焊,并按焊接工艺指导书进行施工。

9.2焊接管子对口,错口偏差,不应超过管壁厚度的20%,且不超赤2mm,不得采用加热,强拉和扭曲管子方法调整间隙。

9.3管道焊接的焊缝应有加强面高度和遮盖面宽度,一般要求加强面高度控制在1.5—2mm。

9.4管道对口焊缝或弯曲部位不得焊接支管道,弯曲部位不得有焊缝,焊缝距弯曲点不应少于一个管径,且不少于100mm。

9.5焊接分支立管与主管表面焊缝间隙不得大于2mm,支管不得插入主管内,分支管道管端应加工成为马鞍形。

9.6双面焊接法兰,法兰内侧的焊缝不得凸出法兰密封面。

9.7管道焊接外观检验。

9.7.1焊缝或热影响区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弧坑、气孔或夹渣,未焊透等缺陷。

9.7.2焊口咬边不得超连续长度25mm,焊缝长度的10%,焊缝咬肉深度不大于0.5mm,连接长度不得超25mm。

9.7.3焊缝尺寸加强高度不足,应补焊,过高、过宽应修理,允许偏差+1mm,深度小于0.5mm .9.8工艺管道焊接无损探伤检验9.8.1本体管道抽检焊接接头数量为焊口总数2%--5%,额定出水温度低于120℃的热水锅炉,Ⅲ级焊缝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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