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是理政的应然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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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是理政的应然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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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15年第02期
在人类历史上,为了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历代执政者和思想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治国方略。
在这些治国方略中,唯有法治以其具有理性之治的品格而备受青睐,这是因为法治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应然向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还就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出战略部署。
笔者通过学习四中全会文件精神,就依宪治国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等五个方面,扼要谈点个人体会。
树立依宪治国是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法治思维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中处于核心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主要要求是:第一,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者是一个应然向度。
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
第二,坚持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是恪守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底线边界。
第三,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依法治国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宪法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统一,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这是党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方法。
第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和执政能力。
第五,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争做法治型的领导干部。
这是党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基本内容和主要任务。
为什么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一旦发生错误,很难纠正。
而且,一旦发生错误,就是大错,正如邓小平同志讲的,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
因此,依法治国在很大程度上说,就是为了防止发生重大错误。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也指出,中国是个大国,绝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
由此可见,树立依宪治国的法治思维,更可以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
《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仅要求做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而且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
这充分说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也是多层次多领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之所以说建设法治政府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是因为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不仅掌握着强大的公共权力、公共资源,而且肩负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任,尤其是肩负着严格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
政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政府权力能否得到约束,政府行为是否公正规范,不仅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而且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如果作为实施国家法律法规重要主体的各级政府都能够忠实于法律、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那么,必将有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并进而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政府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要衷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样才能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宪法法律至上之时,也才是法治国家建成之日。
有的人说,从新加坡治国理政的经验来看,管得越少的政府才是好的政府。
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有限政府”“高效政府”,要求政府不仅要做到职能科学,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自己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而且要做到权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如果各级政府都能做到所有的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的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的公务员都是服务员,那种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民服务的事做的越多,就越是人民内心真诚拥护的好政府。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在我国,行政机关承担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管理任务,实施着80%以上的法律法规,这些权力一旦失去制约,往往会成为一些执法人员以权谋私的筹码,腐败现象不容乐观。
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统领下,中纪委坚持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信条,
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开始,实行制度反腐,派出巡视组,开展“猎狐2014”行动,坚持“老
虎”“苍蝇”一起打,也使不少“老虎”“苍蝇”锒铛入狱,割除腐败毒瘤,深得党心民心,初步实现了官员“不敢腐”的目标。
反腐取得了大快人心的巨大成绩,威慑效果是十分明显的,中国反腐也彰显了全球治理的视野。
那么,反腐下半场干什么?答案也已日渐清晰。
一是治理政治生态,实现政治清明的新常态。
好的环境可以改造人,坏的环境也可以改变人。
政治生态好,坏人不敢做坏事;政治生态不好,好人也会做坏事。
在个人定力与从政环境的关系上,有三句话说的有道理:一是常在河边走不湿鞋,难;二是出淤泥而不染,更难;三是船晃人不动,难上加难。
如果我们能挡住河边的水、清除池塘的淤泥、把稳行进中的船,就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这就是从政环境的重要性。
衡量政治生态好坏,一个基本标志就是清廉。
反腐的下半场,要紧的就是构建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新常态,抓好党建,依规管党、治党、建设党,特别是用心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来说,要把抓好党建视为最大的政绩。
二是提倡从心戒贪。
什么是心?心是人的思维、思想、感觉、彻悟的内心活动。
它可以左右人的意志,可以支配人的行为,还可以操纵人类的前途祸福。
人们的善恶行及其相应的一切后果,都取决于人们如何运用自心。
金钱本身并无善恶好坏之分,是人心之善恶好坏之别,使金钱也附加了各种意义,真是万物无罪,祸在人心。
要做到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应具有三维视野:第一,对于那些无视党纪国法,没有做人做官的底线,以权谋私,贪欲横流的“老虎”“苍蝇”,应当坚持制度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猛药去疴的决心、坚持刮骨疗毒的勇气,做到严惩不贷,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的势头,决不能让他们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第二,腐败问题也是人类组织与生俱来的难题,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全解决,反腐永远在路上,要常抓不懈。
对于大多数的党员干部,应通过依法治国的教育,加强党性修养,从严治党,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以规固廉”,杜绝腐败的机会,使他们没办法去贪。
第三,对于党的高中级干部这些“关键的少数”,则应努力构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弘扬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守信念,培育廉洁文化,管好家庭,深信因果,净化心灵,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实现政治清明的新常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做到从心戒贪,跳出“前腐后继”的怪圈。
制度反腐是对的,但制度反腐只是一种外源性压力,很难解决灵魂深处的问题。
唯有从心戒贪,懂得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划清“见利思义”与“见利忘义”的界线,知晓“德要配位”的理念,清廉价值观才能挤压腐败价值观的生存空间,做到“利出一孔”,才不会堕入“自己扳倒自己”的陷阱,才能享受清廉如水带来政治平安的福分。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是一个应然向度,都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
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定社会成员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行为自觉。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以德治国的优良传统。
当代中国人的思维,中国
政府的治国方略,浸透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
官员如何从不敢贪、不能贪到不想贪?最近,国内盛传“打虎书记”王岐山突访“六尺巷”,其意就是想让执政精英们大兴良臣干吏之风,一是强调德治,这是反腐的治本之策;二是强调做官先做人,做人先修身,修身应向传统文化学习。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不仅需要“良法”,更需要“善治”,不仅法律的制定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要求,法律的实施更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引。
在当今世界,不同国家治理体系之间是存在竞争的,这种竞争表面上看是发展道路和发展方式的竞争,其实潜藏的背后则是价值观的竞争。
价值观带来的是合理性、正当性与优越感,所谓“普世价值”的背后是西方社会希望用其行为模式一统天下的意图。
如果中国社会不能在价值观方面赢得对西方社会的竞争优势,国家治理体系的竞争就失去了精神基础。
中国社会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治理之路,我们现在讲的比较多的是国情和历史使然,这诚然是事实,也很重要,但还不够,真正要讲全面还要讲“独特的文化传统”。
道路决定命运,道路决定前途。
百余年来在世界上争取独立解放的民族国家并不少,但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社会主义并坚持下来的并不多,中国可谓个中翘楚。
能做到这一点,与中华文化精神对社会主义的契合乃至与马克思主义的良性融汇是分不开的。
只有文化才是真正“内生性演化”的,是属于“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
明白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在讲国家治理的时候,总是意味深长地提到弘扬中华文化的原因所在。
当一个社会的国家治理有了根植于自己文化的价值观做精神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有了绵绵不绝的血脉和根深蒂固的基础。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讲:“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中没有解决得很好。
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遇到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原理很多是预测性的;列宁在俄国十月革命后不久就过世了,没来得及深入探索这个问题;苏联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为什么没有解决好?国家治理不仅要有正确的国家治理观,还要有科学的国家治理方式方法,尤其是在当我们明确了国家治理的目标方向之后,科学有效的国家治理方式方法更为关键。
科学的国家治理方法,要正确处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回事,并不是国家治理体系越完善国家治理能力自然而然就越强,甚至同一国家在同一种治理体系下在不同时期治理能力也有很大不同。
因此,推进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既重视国家治理体系的学理支撑和现代化,不断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又重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的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
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水平,以求达到治国安民,国运无穷。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顶层设计,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这三个“全面”具有内在逻辑关系,是有机统一的。
全面深化改革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只有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进三个“全面”和让法治为现代中国护航,就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崛起的中国梦。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直工委原组织部长,企业工作部长,副厅级干部,广东省法家协会会员,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