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5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
法的通知
正文:
----------------------------------------------------------------------------------------------------------------------------------------------------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
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菏政办发〔2016〕5号
牡丹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6年度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已经2016年2月13日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2016年度市区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全力推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高效运行,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理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菏办发〔2015〕46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菏政发〔2016〕7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城市长效管理为目标,以推进重心下移为重点,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为抓手,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市容景观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考核对象
牡丹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菏泽高新区管委会、市区各乡镇办事处。

三、考核范围
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涉及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牡丹办事处、何楼办事处、丹阳办事处、岳程办事处、佃户屯办事处、万福办事处、吕陵镇十一个乡镇办事处。

具体范围以市城市管理局确定的考核范围为准。

根据各自区域职责重点,将城区各乡镇办事处分为三类,对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实行差异化考核,分类量化考核指标。

一类区域:东城办事处、西城办事处、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丹阳办事处。

二类区域:牡丹办事处、岳程办事处、万福办事处。

三类区域:何楼办事处、佃户屯办事处、吕陵镇。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构成
按照“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城市管理专项考核60分,现场观摩评比40分。

(一)城市管理专项考核(60分)。

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分别对市区各乡镇办事处考核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养护、园林绿化管养等四项工作实施专项考核,每月一次。

其中一类区域行政执法20分、环境卫生管理20分、市政设施养护15分、园林绿化管养10分;二类区域行政执法25分、环境卫生管理20分、市政设施养护10分、园林绿化管养5分;三类区域行政执法30分、环境卫生管理20分、市政设施养护5分、园林绿化管养5分。

考核结果由市城市管理局汇总后作为评比依据报市城管办。

(二)现场观摩评比(40分)。

由市城管办组织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观摩打分,每月一次。

现场观摩得分与月专项考核得分合计为当月考核总得分。

三类区域具体考核方式、内容与标准详见附件1、2、3。

(三)奖扣分(最高10分)。

除常规百分制考核外,设立奖扣分项目,对在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或被媒体正面宣传的予以适当加分,对受到上级机关或媒体批评曝光的予以扣分。

各奖扣项目只针对各乡镇办事处,每月30日
前报市城管办统一汇总,具体见附件4。

五、计分方法
(一)各乡镇办事处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月考评和年终总评,计算出本年度的考核总成绩。

(二)各区计分方法。

实行百分制计分,取各乡镇办事处综合考核成绩的算数平均数。

六、结果运用
各区及乡镇办事处的综合考核成绩及各单项工作考核结果由市城管办汇总发布,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一)按综合考核成绩对各区(管委会)进行排名。

获得第一名的区(管委会),市委、市政府将授予“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奖励城市管理资金100万元。

(二)市区乡镇办事处的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分—89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三个等次,并按考核成绩对乡镇办事处进行排名。

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办事处,市委、市政府授予“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对排名前三位且达到优秀等次的乡镇办事处分别奖励城市管理资金50万、30万、20万元。

(三)列不合格等次的乡镇办事处,取消其所在区的评优资格,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所属区,对区分管领导及办事处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并在城市管理工作大会上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管理考核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市容形象和文明城市建设,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市政府成立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具体负责对考核对象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评比和信息发布。

(二)落实相关责任。

承担各项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操作,重点加强日常督导,全面提报客观真实的考核情况,并对考核结果负责解释。

(三)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实行实名制打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于在考核中打人情分、面子分搞平衡照顾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暂停考核资格一年。

本意见由市城管办负责解释。

附件:1.一类区域城市管理现场观摩评分细则
2.二类区域城市管理现场观摩评分细则
3.三类区域城市管理现场观摩评分细则
4.市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奖扣分明细表——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