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井入丼升井登记表
顶管工程顶进原始记录
3、后视坑内水准点的高程一般应为坡度起点的管内底设计标高。
4、9——10若得正值记入11,9——10若得负值记入12。
5、每测一次,记录一行,各栏均须认真填写。
6、备注栏内可填写纠正情况,机械情况,土质情况,排水情况等。接班:交班:
顶管工程顶进原始记录
工程名称井号井至井管径Φ测量人
日期
月日
班次
时间
土质
情况
顶进长度(米)测量记录
高程偏差
中心偏差
管前掏
土长度
表压
(Mpa)
使用
镐数
Т/台
备注
本
次
累
计
坡
度
坡度
增减
(+-)
后视
读数
前视应
读数
前视管端
实读数
高
(+)
低
(-)
左
右
1
2
3
4
5
6
7
8
9Leabharlann 1011128
1、表中7——15栏单位以毫米记。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2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出入井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出入井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在井下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出入井登记管理细则,以明确出入井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凡涉及本制度所属范围内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对其相关培训情况做好记录。
第二章出入井登记的基本规定第七条凡需要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出入井登记,并持相关证件及工具。
第八条出入井登记必须在接近井口的出入井记录点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出入井登记必须及时更新,凡涉及人员变动的,必须及时通知工作负责人并更改登记记录。
第十条凡涉及出入井登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井下工作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
第十一条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严禁违规行为。
第三章出入井登记的具体流程第十二条出入井登记流程如下:1. 井下工作人员向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
2. 工作负责人核对井下工作人员的资质及相关证件。
3. 工作负责人审核申请并签字同意。
4. 将井下工作人员的资料录入出入井登记簿。
5. 出入井登记簿上的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6. 井下工作人员领取相关装备及工具。
7. 出入井登记簿必须及时更新。
第四章出入井登记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出入井登记簿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 登记簿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2.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所属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
3.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进入井下时间、离开井下时间、停留时间等时间信息。
4.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井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相关信息。
5.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井下工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必须随时佩戴相关证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第十五条凡未登记或违规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2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人员出入井工作,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登记管理第二条【登记内容】出入井的人员须在进出井口处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编号、进/出井时间等。
第三条【登记方式】井下作业人员进入或离开井下时,须主动向值班人员登记。
第四条【登记监督】值班监督员要负责对登记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所有人员进出井口都如实登记。
第五条【登记记录】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将井下作业人员的进出井登记记录及时汇总,并保留至少三个月。
第六条【违规处罚】未按规定进行出入井登记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等。
第七条【保密措施】所有的出入井登记信息都属于公司机密,不得外泄。
第八条【检查评估】公司定期对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整改。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制度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的变化,公司可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当修订。
第十条【实施细则】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可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管理出入井工作。
第十一条【生效日期】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解释权】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范本(二)一、背景与目的为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我们公司决定制定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出入井的登记流程和管理方式,确保每个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都能得到有效的安全保障,同时对出入井的人员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合作单位人员和访客等。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安全,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2.责任追究原则:每个进入井下作业区域的人员都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违反制度规定。
3.协作原则:井下人员应相互合作,共同促进作业的顺利进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模版
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模版一、概述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煤矿井下人员的出入井管理,确保井下人员的安全和管理的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人员出入井操作和井下人员清点登记。
三、定义1. 入井检身:是指井下人员进入矿井前进行身体检查并佩戴标志,以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井下工作。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是指对进入和离开矿井的人员进行清点并登记相关信息。
四、入井检身1. 入井检身的时机a) 井下人员每次进入矿井前都必须进行入井检身。
b) 井下人员离开矿井在重新进入矿井前必须再次进行入井检身。
2. 入井检身的程序a) 井下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入井检身。
b) 入井检身包括身体状况检查和佩戴标志两个环节。
c) 身体状况检查由专业医务人员进行,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心率等指标,并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额外的身体检查。
d) 佩戴标志包括佩戴矿工帽、安全带、头灯等必要的安全装备。
3. 入井检身的记录a) 入井检身记录表必须详细记录每位井下人员的姓名、工号、身体指标等信息。
b) 入井检身记录表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保存。
五、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1.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的时机a) 井下人员每次进入和离开矿井都必须进行清点登记。
b)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必须在井口或指定场所进行。
2.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的程序a)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清点的准确性。
b) 清点登记程序包括核实身份、登记基本信息、确认离开或进入时间等环节。
3.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的记录a) 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记录表必须详细记录每位井下人员的姓名、工号、进入或离开时间等信息。
b) 清点登记记录表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保存。
六、监督与奖惩1. 监督a) 上级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煤矿井下人员的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的清点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4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发言人:公司实行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井口作业人员的安全和管理井的正常运行。
下面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井口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
二、出入井登记:任何人员进出井口时,必须在指定的登记簿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职务、工作单位、进出时间等。
登记簿由负责井口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三、身份确认:进入井口的人员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卡、承包商证件等。
身份确认后,方可进入井口。
四、证件领取:进入井口作业的员工和承包商,需在登记时领取和佩戴相应的证件,以便管理人员对进出井口的人员进行识别和管理。
五、访客管理:有访客需要进入井口的,必须提前向相关单位申请,并经过访客的身份确认和记录,由井口管理人员进行陪同。
六、违规处理:若发现有人未按照制度要求进入井口,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或要求其补充相关信息。
对于严重违规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保密措施:所有进入井口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任何与作业和井口有关的信息透露给外部人员。
公司将持续强化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加强对井口作业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意识培养,确保井口的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2)是指在进行井口作业或进入井下场所时,要求相关人员必须进行出入井登记,并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管理的制度。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1. 登记要求:明确规定谁需要进行出入井登记,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安全员等。
2. 登记信息:登记时需要记录的信息,如人员姓名、工种、进入井的时间、出井的时间等。
3. 登记方式:规定登记的方式,可以是手写登记或使用电子登记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可靠。
4. 签字确认:要求相关人员在登记时签字确认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5. 管理责任: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包括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监理工程师、井口安全员等。
6. 安全要求:对出入井人员的安全要求进行明确,如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装备等。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出入井登记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出入井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出入井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在井下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出入井登记管理细则,以明确出入井登记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第六条凡涉及本制度所属范围内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对其相关培训情况做好记录。
第二章出入井登记的基本规定第七条凡需要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出入井登记,并持相关证件及工具。
第八条出入井登记必须在接近井口的出入井记录点进行,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出入井登记必须及时更新,凡涉及人员变动的,必须及时通知工作负责人并更改登记记录。
第十条凡涉及出入井登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井下工作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资格证。
第十一条井下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严禁违规行为。
第三章出入井登记的具体流程第十二条出入井登记流程如下:1. 井下工作人员向工作负责人提出申请。
2. 工作负责人核对井下工作人员的资质及相关证件。
3. 工作负责人审核申请并签字同意。
4. 将井下工作人员的资料录入出入井登记簿。
5. 出入井登记簿上的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6. 井下工作人员领取相关装备及工具。
7. 出入井登记簿必须及时更新。
第四章出入井登记的具体要求第十三条出入井登记簿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 登记簿必须清晰、完整、规范。
2.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所属部门、职务等基本信息。
3.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进入井下时间、离开井下时间、停留时间等时间信息。
4.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井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相关信息。
5. 登记簿必须列明井下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井下工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期间,必须随时佩戴相关证件,严禁擅自离开工作区域。
第十五条凡未登记或违规进入井下工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追究相关责任。
入升井人员清点制度模板
入升井人员清点制度模板日期:2022年1月1日一、制度背景为了确保企业员工在井下作业时的人身安全和生产秩序,规范入升井人员的清点工作,特订立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进入井下作业的企业员工,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作业人员。
三、管理标准3.1 入井清点责任1.井下作业人员清点责任由井下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2.井下管理人员应指派专人进行入井清点工作,并确保该人员具备清点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3.入井清点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清点,未经许可禁止私自离开清点岗位。
3.2 井下人员清点流程1.井下人员清点应在每次人员进入井下时进行,包含正常作业进入井下、下井检修、降井、升井等。
2.入井清点人员应与井口值班员进行有效沟通,了解井下人员进入的实在情况,确保清点工作的准确性。
3.入井清点人员应使用按规定统一配发的清点工具,如清点卡、电子清点设备等进行清点操作。
3.3 清点内容与标准1.清点内容应包含人员姓名、工种、班组、职务、工作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与井口值班员核对确认。
2.清点人员应认真核对人员信息的准确性,确保与入井人员的身份全都。
3.清点人员应一一清点,不得有漏清、错清等情况发生。
四、考核标准4.1 清点工作责任1.清点人员应履行入井清点工作责任,并保证准确性,对于清点不准确的情况,由清点人员承当相应责任。
2.井下管理人员应对入井清点人员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清点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2 清点工作效率1.入井清点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不得拖延时间。
2.清点人员应娴熟掌握清点工具的使用方法,提高清点工作的效率。
4.3 准确率与错误率1.清点人员应确保每次清点的准确率在99%以上,错误率在1%以下。
2.清点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矫正,防止错误率的进一步扩大。
五、违规惩罚1.对于有意隐瞒出入井人员信息、私自离开清点岗位、清点不准确等违规行为者,将依照公司纪律进行相应惩罚,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降职或解雇等。
2021年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A person has at least one dream, and there is a reason to be strong.整合汇编简单易用(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做好业务保安及掌握出入井人员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总则第十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入井人员都必须经过身体身份检查,经过安全有关规程、法规以及矿规矿纪的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入井,否则不允入井。
三、凡入井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鞋、戴好矿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四、入井前严禁喝酒、不许携带火柴、烟草及其它点火、易燃物品下井。
五、身患疾病、疲劳、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严禁入井。
六、入井人员下井前都要接受井口检身工或仪器的检查。
七、带齐工作前所需的工具和器材,做好安全防护。
八、新工人入井,必须由矿(或部门)指派专人带领方可入井。
九、确是因工作需要、来宾入井等都必须请示矿安全分管领导,由安全矿长派专人带领方可入井。
十、严把井口检身工作,必须认真地填写好相关记录。
十一、全矿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由矿灯房、检身房负责。
十二、矿灯的发出,严格做到专人专灯,矿灯统一编号,一块灯牌发一盏矿灯,并做到人与矿灯及灯牌三对号,无灯牌者一律不发灯(上级部门检查除外)。
十三、入井人员领灯的时间为:早班7:30-8:00中班15:30-16:00,晚班23:30-24:00。
遇特殊情况在超过规定时间需领取矿灯者,凭调室证明方可发灯,矿灯房应做好相应登记。
十四、矿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对出入井后的灯牌及时进行清点、登记,并统计各单位每班出井职工的人数。
十五、调度室必须建立入井考勤制度,入井前由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入井人员的'考勤登记工作。
十六、严肃劳动纪律,职工考勤后,不能无故不入井,升井后,应及时交还矿灯、自救器,以便矿灯房工作人员清点登记。
十七、上级部门领导(检查)和外来单位人员参观、实习等需要入井领矿灯人员,必须凭调度室开具证明,否则不予发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