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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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8.28
•【字号】株办发〔2015〕9号
•【施行日期】2015.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
正文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方案》的通知
株办发〔2015〕9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株洲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湘发〔2014〕7号)和《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株发〔2014〕9号)精神,以理顺职能、理顺资产、理顺体制为重点,以清理整合、注资增信、转型发展、科学监管为主要实施路径,推进我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

在市政府主导下,清理整合市本级国有资源和资产,分类注入相关公司,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增强公司信用,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有序推进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

(二)整合归并。

现有政府投资公司母体全部保留,依功能定位对部分业务版块进行调整,对市属其他经营性资源资产进行整合,对同业同质子公司进行归并,改革重组为功能定位明确、经营特色鲜明、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三)转型发展。

加快市政府投资公司市场化进程,将完成政府专项任务与市场化经营有机结合,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将公司转型为市场化运作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主体、公私合作承载主体。

(四)平稳过渡。

依法依规稳妥处理各方利益,做到债权、债务随资产一并划转,确保资产、负债依法有序无缝结转,防范归并过程中债权、债务风险,维护企业信用;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人随事走,确保队伍稳定,实现平稳过渡。

(五)科学监管。

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公司章程管理,健全监管制度,划清政府与企业的权力边界,加
强监管,强化考核,维护出资人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重组的主要内容
(一)公益类企业: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水务集团”)
功能定位:水务综合服务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株洲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整合株洲市新市自来水厂等企业资源资产及市属其他水务行业经营性资源资产。

主要业务版块:水务投资、水务运营、水务工程、水环境治理等。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市公交公司”)
功能定位: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市公交公司为基础,从房地产等竞争性行业有序退出,整合株洲国投健宁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资源资产及市属其他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经营性资源资产。

主营业务版块:城市公交(公共汽车、有轨无轨电车、公共自行车)运营与管理、出租车运营、车身站亭广告经营等。

(二)功能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实现政府在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战略意图为主要目标,既追求经济效益,又注重风险防控。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城发集团”)
功能定位:城市资源综合开发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市城发集团为基础,从土地一级开发领域(片区开发除外)退出,市场化整合株洲市煤气公司经营性资产及市属其他经营性城市公共资源资
产。

株洲市行政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理顺公司架构,继续作为市城发集团子公司,由其整合机关公务用车、多出的办公用房及部门所管商铺等经营性资产。

主要业务版块: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公用事业运营、房地产开发(含保障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片区开发、非银行金融服务等。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云发集团”)
功能定位:云龙“两型”示范区资源综合开发运营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市云发集团为基础,整合云龙示范区内所有经营性国有资源资产。

主要业务版块:区域内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片区开发、房地产开发、产业投资等。

株洲市湘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湘江集团”)
功能定位:湘江流域株洲段沿线资源综合开发运营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市湘江集团为基础,整合湖南神农粮食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市金龙大酒店、市江南商城置业有限公司、湖南神农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军粮发展有限公司等4个子公司的国有股权,湘江流域株洲段沿线客运码头、金洲岛、挽洲岛、古桑洲等旅游开发资源及沿线旧城改造资源。

主要业务版块:湘江流域株洲段沿线资源综合开发、湘江流域治理、商业地产、旅游开发、粮食收储与经营等。

株洲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交发集团”)
功能定位:交通产业发展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市交发集团为基础,待全市经营性资产清理后,整合注入相关市属经营性资源资产。

主要业务版块:水陆交通投资、片区开发、现代物流、市域内新建加油(气)
站特许经营等。

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教投集团”)
功能定位:职教城开发建设经营服务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株洲市教育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础,整合职教城内所有经营性国有资源资产。

主要业务版块:职教城开发建设、教育配套服务产业投资与经营等。

(三)竞争类企业:承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责任,以经济效益最大化兼顾社会效益为核心发展目标。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市国投集团”)
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和金融服务商。

资源配置:以现有市国投集团为基础,从第一产业和工程建设领域有序退出,牵头组建农商行,整合政策性担保等金融资源和株洲市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市保安服务公司等企业资产及市属其他工业类经营性资源资产。

主要业务版块:产业投资与服务、金融服务、工业地产开发等。

考虑到市地产集团的特殊性,未将其纳入本次改革重组范围。

上述重组中尚未涉及的文化广电领域国有资源资产、事业单位改革转化为企业的国有资源资产、市直有关部门未脱钩企业的国有资源资产,经清理后按资源资产的功能属性整合注入重组后的相关公司。

改革重组后,市水务集团、市公交公司继续保留为市城发集团财务并表单位,市教投集团与市职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各公司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功能分类和发展定位,分别制定重组或组建实施方案(涉及公共管理事项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上市公司和发债资产的按程序执行),由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集团公司内部职责理顺和二级公司重组方案,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后
实施。

集团公司三级公司重组方案,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报市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企业重组或组建中所涉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事项,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三、法人治理结构设置
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按照《公司法》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规范董事会建设。

改善董事会人员结构,依法依规落实外部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的外部董事制度,董事会由5—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下设“投资规划与预算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个专业委员会。

(二)规范监事会建设。

实行外派与内设相结合的监事会制度,每个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

(三)规范经理层建设。

公益类企业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5名。

功能类、竞争类企业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5—7名。

(四)建立外部董事、监事职业化、专业化队伍。

设立专职董事、监事人才库,外部董事、监事拟任人选从人才库中选配。

现任市管企业领导人员改任专职董事、监事的,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管理。

(五)规范党群组织建设。

公司依《中国共产党章程》、群团组织相关章程等规定设立党组织、纪检机构、群团组织,并按规定明确负责人。

党组织要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障、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四、规范管理
(一)实施统一监管。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原则,授权市国资监管机构代表市政府对重组后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以重大事项
监管为重点、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实施统一监管。

政府行政部门对重组后的公司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二)实施分类监管。

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在企业负责人管理、章程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方面,参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制定分类管理办法,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实施分层监管。

建立“市国资监管机构—母公司—子公司”三级监管体系,推行清单管理,分层明确职责,规范权利和义务。

(四)实施授权监管。

建立授权监管体制,可由市国资监管机构依法授予各集团公司董事会在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方面履行部分出资人职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主管国资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农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房产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改革重组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的日常事务。

(二)形成工作合力。

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复杂、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既要积极推进,又要依法依规稳妥实施。

市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职责,优质服务,确保市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顺利推进。

(三)保障债权人权益。

政府投资公司改革重组要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涉及资产异动的,不得损害债权人权益,确保企业信誉。

尤其要处理好发债资产的整合,确保我市在资本市场的信用。

(四)明确政策支持。

改革重组过程中涉及资产划转、置换时,要依法依规落
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资产权证办理转移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对涉及的服务收费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按最低标准收取。

(五)严明纪律要求。

在改革重组过程中,各企业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职,既要负责做好改革重组工作,又要做好本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事件。

严守财经纪律,不得隐匿转移资产,不得违规处置资产,不准突击发钱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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