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容医院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美容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考勤规定,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保障员工权益,同时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美容医院全体在编、试用、实习员工。
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本部门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特殊岗位或特殊需求,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调整。
三、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
六、日休息。
2.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有调整,以医院公告为准。
3. 特殊岗位(如手术室、急诊科等)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但需保证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加班的相关规定。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 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员工,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临时调整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6.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如遇紧急情况需处理工作事务,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补休或加班费。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1)所有员工每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医院指定,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纸质签到表。
(2)员工签到时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变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请更新。
(3)员工签到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代签、漏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
(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签到,需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应在返回医院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2)员工因公外出时,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在外出当天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
(1)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核实情况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忘记签到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如超过两次,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3)各部门考勤员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交本部门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4)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对个人考勤情况负责。
如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起始日期、结束日期及请假时长。
(2)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请假申请应尽量提前提交,病假或其他突发情况除外,但需在请假当日或次日补交请假申请。
(4)请假期间,员工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与工作相关的事宜。
2、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直接上级审批。
(2)请假2-3天(含3天)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
(3)请假4天以上需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并根据请假时长和原因,报医院领导审批。
(4)特殊情况下,如员工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可在事后及时补交,并由上级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1)请假结束后,员工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当天向直接上级销假,并提交销假申请。
(2)销假申请需注明实际请假天数、请假期间工作交接情况及请假期间的联系方式。
(3)员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申请,并按照请假审批流程重新提交申请。
(4)请假期间,员工应确保工作交接清楚,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
如有因请假导致的未完成工作,员工应在销假后及时完成。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等。
(2)员工申请各类假期,需按照医院规定的申请流程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相应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
(3)假期申请应包含请假种类、起始日期、结束日期、请假原因等详细信息。
(4)各类假期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参照请假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2)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3)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待遇,需提前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待遇,需提供相关证明。
(5)产假:女员工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待遇,需提供生育证明。
3、年假规定
(1)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年假待遇,具体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年假需在一年内使用完毕,不得跨年累计。
(3)员工申请年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申请,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年假时间。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女员工生育,产假时间为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
(2)陪产假: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陪产假,时间为15天。
(3)产假、陪产假期间,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工资待遇。
5、公众假期安排
(1)医院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公众假期,包括春节、国庆节、劳动节等。
(2)公众假期期间,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确保医院正常运作。
(3)公众假期调休安排,由医院提前公告,员工应按照公告执行。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
迟到时间以分钟为单位计算。
(2)旷工:员工未按规定请假,且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3)迟到处理:迟到30分钟以内,视为轻微迟到,由直接上级记录并给予口头警告;迟到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视为一般迟到,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4)旷工处理:员工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的50%;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的100%;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根据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1)未请假: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视同旷工处理。
(2)伪造记录:员工伪造签到、请假、加班等记录,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旷工期间,员工不享受工资待遇,扣除相应工资,并根据旷工天数进行累计。
(2)辞退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医院有权根据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4、未签到处理
(1)员工未按时签到,需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根据忘记签到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未签到且未按时说明情况,视同未请假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各级主管应严格遵守本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
(2)各级主管应按时提交本部门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各级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负责,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人力资源部。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1)员工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或故意隐瞒、谎报考勤情况,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2)对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员工,医院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