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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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全镇环境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强化村(社区)的主体、监督和治理责任,实现城乡环卫服务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努力打造清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现根据《XX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X 政办(2023〕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保洁公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对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最美村部”考核,对保洁公司履约成效、专项督察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5o
三、考核方式
采取每月一次明查(以下简称月查)与不定期暗访、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保洁公司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综合考核。
(一)镇月查:分别针对各村(社区)、保洁公司,由镇领导把关、镇农环办牵头组建评委库(一般包括镇政府相关人员及各村、社区上报的农环工作人员),每月从库中随机抽调1-2位评委,与镇农环办组成考核组对各村(社区)、保洁公司相关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其中1人为带队负责人,其余为评委,评委应规避对本村的考核打分),每月集镇考核由镇农环办会同镇城管中队开展综合评分,每月专项督察由镇农环办单独实施。
在对村(社区)考核中,由各村(社区)随机抽取一个样本点村庄和一个非样本点村庄,其村部环境及所经辖区内道路沿线及周边可视范围均纳入考核,村级资料查看由带队负责人按考核项目分配到每位评委分头检查,
评委要详细记录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成效,并集中梳理、汇总,考核结果由考核组集体协商确定,并当场向村(社区)反馈,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须签字确认结果。
(二)村(社区)月查。
各村(社区)应积极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日常督察及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给保洁公司片上管理人员,商定合理期限整改到位,逾期未改的记录在案,并视情况扣除相应分数,每月要对所辖村庄抽取部分进行集中考核,并结合日常扣分记录及保洁公司平常表现客观公正进行打分,坚决杜绝“人情分”、“关系分”,同时也要杜绝随意降分、恶意扣分等不负责行为,每月村(社区)打分结果(附分项得分)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镇农环办汇总。
(S)暗访:镇农环办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村(社区)全域范围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村(社区)、保洁公司限时整改,规定时间内未整改的,相应扣除当月村(社区)、保洁公司考核分值,未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的双倍扣除。
(四)专项督查:对中标公司招标文件中规定人员和车辆配备、工资发放、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应急方案和应急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每月检查一次。
专项督查内容及评分细则见附件4。
五、考核奖惩
(一)对村(社区)月度考核奖惩
1.各村(社区)每月组织人员参照附件3,不定期对保洁公司进行考核,并及时反馈打分及现场照片,对于各村(社区)不按时上报农环工作相关材料以及对保洁公司每月考核情况的,当月直接扣除0.5分。
2.在市、县、镇明查中发现同一处问题超过2次及以上,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的,视情况扣除该村(社区)当月考核分值1^2分。
3.每月“最美村部”评选前三名的村(社区)在当月镇农环考核中分别加1
分、0.8分、0.6分,后三名的分别减去1分、0.8分、0.6分,考核细则参照附件5。
(二)对保洁公司月度考核奖惩
1.每月县镇村农环检查、暗访等反馈结果作为支付保洁服务经费的依据。
2.各级农环考核、暗访、专项督查检查时所发现的问题,保洁公司必须按期限整改到位,并及时以图片形式回复整改情况,逾期未整改的镇将按照两倍于村的力度进行最终处罚。
3.在市季度考核中,街道、道路沿线或村(居)等分项,有获得全市前三名的,在当月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外加1分、0.8分、0.6分;所考核项目位列全市倒数后三名的,在当月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减去12分、1分、0.8分。
以上加分项目须满足总体成绩不在倒数后三名前提下实施,减分项目按每个分项位次依次减去相应分数,加分和减分均累计计算。
4.在县月度考核中,街道、道路沿线或村(居)等分项,有获得全县前三名的,在当月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外加0.8分、0.6分、0.5分;所考核项目位列全县倒数后三名的,在当月考核得分基础上,分别减去1分、0.8分、0.6分。
以上加分项目须满足总体成绩不在倒数后三名前提下实施,减分项目按每个分项位次依次减去相应分数,加分和减分均累计计算。
5.遇迎检及重大活动时,保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一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不配合情况,将上报县城管局并协商解除合同。
6.镇级保洁经费计算方式:镇农环办对各村(社区)每月考核清扫保洁部分平均分、集镇街道保洁情况每月得分、各村每月督查得分平均分以及专项督查得分合计作为当月保洁经费的参考系数:
保洁公司每月总得分(F)二镇对各村(社区)每月清扫保洁部分得分平均分
*0.2+各村(社区)每月督查得分平均分*0.6+集镇街道保洁每月得分*0.1+专项督查*0.1+加减分
扣罚金额按照月度得分分段累计计算。
95分以上,按合同价(月度)全部发放经费(县级及镇级其他方面额外扣除的金额另算);A:90-95分,按照(95-F)*0.5%比例扣罚;B:85-90分,以5*0.5%比例扣罚后剩余经费为基数,再按(90-F)*0.8%比例扣罚;C:80-85分,以前两个阶梯扣罚后剩余经费为基数,按照(85-F)*1%比例进行扣罚。
以上扣罚数额累计相加为最终扣罚金额,即:最终扣罚金额二
(A+B+C)o80分以下,将约谈保洁公司负责人当面说明情况,并做好会议协商记录,同时将结果汇报县城管局,情况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三)年终考核奖励
1.在市季度考核中获得全市前三名的村(社区),年终岗制考评中,在全年平均得分基础上,分别外加1分、0.8分、0.6分;位列全市倒数后三名的村(社区),在年终岗制考评中,在全年平均得分基础上,分别减去12分、1分、0.8分。
加分和减分进行累计计算。
2.在县月度农环考核中获得全县前三名的村(社区),年终岗制考评中,在全年平均得分基础上,分别外加0.8分、0.6分、0.5分;位列全县倒数后三名的村(社区),在年终岗制考评中,在全年平均得分基础上,分别减去1分、0.8分、0.6分。
加分和减分进行累计计算。
3.因村(社区)农环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或产生较大负面影响被群众举报、信访的,年终考核扣除2分。
4.村(社区)年终考核得分二月考核得分之和/12+加减分,年度“最美村部”评选以月查得分及排名作为重要参考,并上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排名。
根据考核得分设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6名先进奖:一等奖1名奖励8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6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4000元。
年度考核获得第一名的村(社区),直接上报县城管局评选年度先进村居,1万元奖补资金直接补贴到村(该1万元须全部用于农环工作)。
5.全年保洁工作到位,取得明显成效,年终表彰保洁公司及部分优秀保洁队员。
六、本办法自2023年9月开始执行。
附件1:XX镇考核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评分细则
附件2:镇、村(社区)对保洁公司月度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3:XX镇“集镇街道”评分细则
附件4: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督查评分表
附件5:“最美村部”评分细则
附件1:
XX镇考核村(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评分细则
未盖的每个扣O∙1分,未按要求摆放垃圾桶的每处扣0.1分。
附件2:
镇、村(社区)对保洁公司月度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3:
XX镇“集镇街道''评分细则
附件4:
XX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督查评分表
附件5:
最美村部”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