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同济大学 ____________________ 博士后流动站
博士后研究人员合同书
编号:
甲方:同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乙方(流动站):同济大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动站
丙方(联系导师):丁方(博士后研究人员):丁方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规定,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丁方在同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限为叁年,自______ 年___ 月_______ 日至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__ 日,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 年____ 月__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 月______ 日。

试用期内丁方如果不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甲方即可解除本合同,丁方予以退站。

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时,若丁方因工作原因需延期出站,并符合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规定的延期条件的,丁方需经丙方同意,提前两个月报乙方批准、并报甲方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延期,同时续签本合同。

二、甲乙丙丁四方权利和义务
(一)丁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到乙方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乙方经考核拟同意接收。

乙方选派___________________ 授(丙方)为丁方联系导师,博士后在站期
间由丙方负责与丁方联系,乙方协助丙方对丁方进行业务指导、相关考核及日常管理。

丁方在站工作期间,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乙方同意擅自解除本合同。

若丙方擅自解
除本合同,则丙方自解除本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招收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乙丙丁三方协商确定丁方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内的科研课题为:
科研目标及成果(可另附附页,附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丁方在同济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同
济大学。

(三)丙方根据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丁方提供相应的科研工作条件,对丁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三、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住房等待遇
(一)薪酬发放采用年薪制,丁方年薪为人民币210000元(大写:贰拾壹
万元),为税前年薪,含个人所承担的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具体包括:甲方支付薪酬壹拾贰万元、住房补贴叁万元,乙方和丙方总计支付丁方薪酬陆万元,其中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丙方支付__________ 元。

乙方和丙方须
按年度预先将前述费用缴纳给甲方,由甲方统一按月发放博士后工资。

博士后研
究人员年薪总额按月平均发放80%剩余20%寺每12个月一次的年度考核合格后的次月一次性发放。

(二)除上述第一款年薪之外,根据各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乙方和丙方每年另行支付丁方工作量津贴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大
写:)(税前),其中乙方支付________ 元(大写:),丙方支付___________ 元(大写:),以酬金形式由乙方和丙方另行
择时发放。

(三)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甲方为丁方按如下条款之一具体办理:
□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仅限于上海市户口、档案调入学校博士后研究人员)。

□办理商业医疗和人身意外保险(外籍、港澳台地区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学校为统招进站博士后发放住房补贴,标准2500元/月(不超过36个月)。

博士后可选择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或在外社会租房。

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
按《同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寓管理规定(试行)》,采取自愿申请,先到先得, 租金每年根据学校政策和市场情况调整。

(五)经考核后,若丁方退站或提前出站的,自退站或提前出站之月起,甲方不再承担丁方工资、社保、住房补贴等。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
按照《关于落实〈同济大学博士后科研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同济人[2017]126号文)和《同济大学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工作
考核暂行规定》(文号)执行。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一)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若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则依法书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丁方应当于合同期满之日办理完成各项出站手续。

(四)合同有效期内,若丁方办理出站、退站手续的,本合同随即解除。

(五)丁方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1)违反《同济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
定;
2)违反《同济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
(3)违反《同济大学教职员工处分暂行规定》;
(4)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进站资格者;
(5)3个月内档案未调入同济大学者;
(6)3个月内未完成开题报告或经流动站评估,无法胜任博士后研究工作。

2、违反国家及上海市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
3、年度考核或中期考核不合格;
4、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
5、受警告以上处分;
6、无故旷工连续15 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 天(含)以上;
7、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8、未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 天(含);
9、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认定,应予以退站的其他情况的。

六、争议处理
甲乙丙丁四方若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应当通过仲裁或诉讼予以解决。

七、附则
(一)丁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丁方已通过同济大学校园网 或到甲方人事部门查阅了解相关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并同意遵照执行,若违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丁四方均应认真履行。

(四) 本合同所述货币,均为人民币。

所述薪酬待遇等均为税前额。

(五) 各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向对方送达各类文书的有效地址:
甲方:同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邮编:20009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号 联系电话:65983720 乙方:同济大学 ________________ 博士后流动站
邮编:20009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 1239号 联系电话: 丙方:
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移动电话: 丁方:
由E 编: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移动电话: 如上述地址发生变化,应提前书面通知,否则所
有通过邮政系统向上述联系 向上述电子邮箱地址发送的各类文书等均视为 与丁方关系:
移动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丁方(签字)
地址寄送的各类文书均视为送达; 送达。

丁方紧急联络人:
姓名:
邮箱地址: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