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厨房标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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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幼儿园厨房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识管理制度
1.厨房区域标识
(1)厨房入口处设置醒目的“厨房重地,请勿进入”标识。
(2)厨房内各操作间、设备间、仓库等区域设置相应标识,如“烹饪区”、“洗消区”、“仓库”等。
(3)厨房内设备、用具、调料等物品设置标签,标明名称、规格、使用方法等信息。
2.食品安全标识
(1)厨房内设置“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标语。
(2)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区域设置“生熟分开”、“易腐食品”、“已消毒”等标识。
(3)厨房内设置“禁止食品交叉污染”标识。
3.卫生管理标识
(1)厨房内设置“卫生清洁,从我做起”的标语。
(2)厨房内设置“四定”(定人、定岗、定责、定时)清洁标识,明确各区域清洁责任人和时间。
(3)厨房内设置“三防”(防蝇、防鼠、防尘)标识,提醒工作人员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
4.消防安全标识
(1)厨房内设置“消防安全,警钟长鸣”的标语。
(2)厨房内设置“禁止烟火”标识。
(3)厨房内设置“消防器材”标识,明确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三、标识管理要求
1.厨房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2.厨房标识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标识完好。
3.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标识内容,严格遵守标识规定。
4.厨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标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责任追究
1.厨房工作人员违反标识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厨房管理人员未履行标识管理职责,导致标识损坏、缺失的,追究其管理责任。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幼儿园厨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