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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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通报
双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通报双教督字[2011]4号签发人:尹殿有
关于对2011年义务教育学校
达标评估验收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校: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达标情况评估验收的通知》(吉政督字[2011]1号)及双辽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通知》(双教督字[2011]1号)精神。

2011年10月教育局及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达标校评估验收小组,对首批达标的27所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现将评估验收情况做如下通报:
一.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政策方针,布局调整成效显著,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实现初步均衡发展。

(一)布局调整成果显著,学校设置合理
为优化教育资源,几年来我市加大布局调整力度,撤并一些规模小,办学条件和师资差的学校,使中小学校布局更加合理。

小学全部实现就近入学,市内按区划分合理分布六所小学,农村有中心小学和村完小、教育学点等,大多数学生入学不超半径和时间,超入学半径的有学生家长或集合租车接送。

初中办学相对集中到乡镇政府所在地,检查的13所初中有9所学校有学生宿舍,食宿条件满足学生的需要。

大多数学校教学班数不超国家规定,2010年起始年级不超班额,农村中小学普遍好于市内中小学。

(二)校园校舍逐步标准化,配套设施得到完善
各学校校园校舍建设日趋标准化,市内中小学全部实现楼房化,按照教育局统一规划,农村中小学逐步实现楼房化,生均校舍建设面积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全市平均生均建筑面积小学略高于5.2平方米,中学略高于6.4平方米。

大部分学校教学区、办公区、体育运动区和生活区划分基本合理,
有封闭的围墙,校门、校牌、车棚、旗杆、旗台等设施布局合理。

全市中小学已消除危房,防洪、防雷、防火等防灾避险安全措施到位,教育局进行了专项检查。

有宿舍的学校,男女生宿舍相对独立,学生食堂符合有关标准,有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三)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随着改善办学条件投入的不断加大,各校的教学设备设施得到极大改善。

受检的学校每生均有一套符合国家标准的课桌椅,实现单人单桌椅,黑板、讲桌、板书工具等教学设备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国家按计划配备的实验器材基本到位,小学科技实验室、中学理化生实验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和教学仪器库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中小学生均图书基本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各学校有一定数量的教学参考资料和电子资料,图书有一定的新增比例。

(四)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我市严格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65号)中规定的标准配备教职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满足教学和教师离岗进修的需要。

校长和教师均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校长获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实行任期制,每一任务期为3——5年,制定下发了《中小学校长聘任基本准则》,加强对校长的考核和评价,大部分学校按要求配齐领导班子,分工职责明确。

教师管理全员实行聘任制、定向流动制和补充机制,教职工全员实行“一评三考”,同时激励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

按照教育教学的需要配齐各学科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基本合理,小学专任教师1973人,中级996人,占总人数的50.48%,高级教师31人,占总人数的1.57%,专科以上学历1772人,占总人数的89.81%;初中专任教师973人,中级教师432人,占总人数的44.4%,高级教师109人,占总人数的11.2%,本科以上学历747人,占总人数的76.77%。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学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业务培
训和对外交流活动,采取集中、网络等多种培训形式,培训课时超过24学时。

(五)严格执行办学经费国家标准,经费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严格执行办学经费国家标准,学校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每生每年400元、初中600元,住宿生补助按照小学每生每年750、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标
准发放。

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没有乱收费,乱支出等现象,实行收费和重大经费支出申报和公开公示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教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没有托欠现象。

(六)教育教学管理日臻完善,各项工作长足发展
全面贯彻国教育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依据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纲要和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各学校制定了3—5年教育规划,德育为先,育人为主,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校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规章制度得到完善。

各学校没有设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每班都有一名任课教师任班主任,教师通过家访或电话等方式与家长进行联系,初步形成长效联系机制。

严格执行作息制度,小学在校时间不超6小时,中学不超8小时,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完整休假。

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教学常规》要求组织教学,按照省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教师按教学要求合理制定教学进度,按进度组织教学,没有占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级别学生上课或辅导的学校。

各学校均按省定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没有私定教学资料现象。

通过实查,大部分学校按要求完善学龄人口登记制度,建立了学前一年的人口名册,适龄儿童少年实现了就近免试入学。

学籍管理进一步完善,手续齐全,全面实行控辍工作报告制度,实查了27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数,小学没有流失,中学流失率不超省定标准,没有开除学生或变相开除学生的现象。

学校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全面开展德育工作,实行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网络,充分发挥教职工的表率作用,把德育工作贯穿在各项工作中,安排一定的课时进行品德、纪行、法制、思想健康教育,利用社区、实践基地开展丰富的实践活动,使育人育智共同发展。

学校统一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采取学生自评、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方式,三个层面评价统一汇总,装入学生档案,过程材料统一管理存档。

各学校均保证学生在校1小时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上午第2节课后上间操,第3节后和下午第5节后各有5分钟的眼保健操时间,绝大多数学校能按要求一年举行一次校内运动会或全校性的艺术活动,并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学生的生活,增强了师生间、生生间、学生与学校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每学年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体检,学生健康合格率小学95%、初中96%,近视眼的
新发病率,小学2.7%、中学3.4%。

各学校以教研为先导,在教科研的引导下开展教学活动,教科研制度基本完善。

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种预案合理,有的进行了演练,安全设施得到完善和加强,学校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排查并做好记录,利用一定的课时和场所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有学生宿舍和食堂的学校管理得到加强。

经过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努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理化生实验考核合格率分别为:全科合格率:小学97.1%、中学95.2%;毕业年级毕业率:小学100%,中学98.6%,以上各比率均略高于国家要求。

二、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一)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完善
在检查验收中发现,有些学校的生均建筑面积达不到国家标准,第一小学、第三小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新立中学更为突出;市内四所学校起始年级有超班额现象;学校的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划分不清,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体音美设施数量不足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小学科技室、中学的理化生实验室、卫生室和仪器库等建设还需
完善,第一小学、第三小学依据学校规模应建两个科技能室,现只有一个不能满足教学需要,新立中学由于生源激增,挤占了“三室”用房改作教室,目前理化生实验器材、计算机室设备均堆放在仓库。

其他学校各室面积不足的现象突出,并且有一部学校理化生仪器库没有分设;卫生室设备不足,缺少必要的药品,各项统计图表没有张贴;部分学校生均图书达不到省定标准,一些学校图书陈旧、复本率高、新增图书比例达不到1%的国家标准,电子图书及电子教学参考资料不足,不能满足教学需要;仪器设备没有建立标准的台帐,没有达到标准化管理。

(二)科学规范制定各项计划、制度并认真严格的抓好落实
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主要依据,一些学校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没有覆盖学校全面工作,存在不科学性、随意性。

一些学校的各项工作计划制定不符合学校实际情况,内容空洞缺乏操作性,在执行计划时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没有按制定的时间表行事,缺少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骨干、先进教师和参加国培、省培教师的辐射作用
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发挥骨干和先进教师的作用。

着力抓好教师的培训和培训后的辐射示范作用工作,部分学校针对教师培训工作没有形成科学的系统化的管理,缺少对教师培训过程的跟踪,缺少对日常培训材料的积累,缺少教师培训后辐射作用的发挥,特别是参加国培和省培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发挥的不够充分,各校要把国培和省培与校本培训有的机会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参培教师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四)规范教学行为,加强学前教育与非考试学科的教学管理
一些学校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学龄人口登记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中小学没有按照要求建立学区内学前三年(3——5周岁)人口名册、小学适龄人口(6——11周岁)名册、中学适龄人口(12——14周岁)名册。

部分学校学生择校现象较为严重。

一些学校在学校教学管理上不够规范,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等非考试学科的管理不到位,教师上课有随意性,校领导对上述学科的教学监督与指导不及时。

一些学校很少组织学生开展大型的体育及艺术活动,校内氛围不够活跃。

各学校要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查找不足,研究整改办法,制定整改方案和日程表,使之尽快达到国家或省定标准。

附件: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达标评估验收情况统计(85分以上单位为合格单位)
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批达标验收学校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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