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财务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厅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制定依据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民政厅财务收支管理的效率,制定本《民政厅财务管理
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1. 财务部门
民政厅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收支核算、账务管理、资产管理、
审计工作、风险控制及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2. 预决算编制流程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讨论、修改。
经过
审议后,提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3. 费用报销
民政厅工作人员有因公出差或其他工作需要发生费用支出,需先填写差旅费报销、业务招待费报销等费用报销单,进行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再报财务部门审核、会计人员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付款。
4. 收支核算
民政厅所有收支必须计入会计账簿,凭借会计凭证登记,进行会计核算和分析。
财务部门统计汇总每月的收支情况,进行收支预测和差异分析,及时报告给领导。
三、资产管理
1. 固定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注册、
分类、编码、标识,并实行资产盘点制度。
资产负责人应对其所管理的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并对资产处置进行跟踪记录。
2. 流动资产管理
各部门应进行流动资产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使用公款购置物品必
须进行比价、招标,或向市级指定的产品供应商采购,应及时登记并通过报销单报销。
四、审计工作
1. 内部审计
财务部门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部门各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部门改正。
2. 外部审计
为加强接受社会公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和审查,对民政厅的经济业务开展定期的、不定期的审计工作。
审计部门对民政厅预算管理、收支情况及资产管理情况展开审计,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计情况。
五、风险控制
财务部门根据民政厅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多方位、多角度地进行风险控制。
六、附则
本制度自审定并公布之日起执行,经常修订。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民政厅财务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民政厅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文档中描述了财务管理组织机构、预决算编制流程、费用报销、资产管理、审计工作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为民政厅的财务收支管理提供了相关规定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