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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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报告

加油站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报告

xxx加油站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报告为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加油站生产安全,按照《xxx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2019年1月份至2020年2月上旬,我站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活动开展情况接到危化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改通知后,我站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以站长、安全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照整治方案16项重点问题,确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管理、日常隐患排查、加卸油作业、防静电设施、消防设施等重点检查内容,全站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共排查各类隐患12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排查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检查整体情况1.安全教育培训方面。

本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无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上岗作业,岗位实操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等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预案管理方面。

应急预案编制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具有的针对性、操作性,每3年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经评审并向区应急局进行备案。

3.应急演练方面。

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充足,按照加油站应急物资配备要求,每2台加油机配备灭火器2个,油罐区配备了35KG 手推式灭火器,配备消防啥3m³,灭火毯2块。

加油区、站房设置了应急照明,站房外设置了微型消防站。

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活动,每年集中应急培训2次操作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每年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按规定频次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综合应急预案演练1次,火灾、油品泄漏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半年1次。

应急预案每三年进行修订,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目录一、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 (1)二、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 (1)三、事故隐患产生的规律分析 (2)四、举一反三排查事故隐患 (2)五、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报告 (2)六、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规律的整改和管控 (3)七、检查、考核与奖惩 (3)八、信息化管理 (4)九、其他 (4)附件 (5)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为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管控和消除隐患产生根源,避免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成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等规定,制订本指南。

一、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全面准确排查、辨识和记录所有事故隐患的信息并建立台帐(来源于企业自查、外聘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检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等),主要包括:1.排查的时间,组织实施的单位和人员。

2.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地点(装置和设施、部位和区域)、判定依据、有关图像资料、整改时限及有关要求。

3.属于一般事故隐患,还是重大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1.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研判分析,确定每条、每类事故隐患产生的大概时间,找出每条、每类事故隐患产生的根本原因。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阶段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原因;生产运行阶段“人、机(物)、环境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如人员素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变更管理、物资采购、外部环境等。

2.在查明每条、每类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后,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归纳分析,综合确定事故隐患的产生根源。

三、事故隐患产生的规律分析企业应当按照季度、年度和三年以上的周期,统计分析事故隐患出现的时间(时期)、地点(装置和设施、部位和区域)、次数、类别、专业和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等信息,以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由此确定事故隐患易发的薄弱环节和重点装置设施、区域部位,找出事故隐患的产生规律。

山东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山东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
企业未组织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未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措施,未将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甚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
《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
附件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1
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差距。
2
红线意识不强问题
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落实不到位,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片面追求经济指标,对停产企业复产把关不严。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未经评审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13
应急演练不到位问题
企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活动,操作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按规定频次组织综合、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未撰写评估报告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开展每三年一次的应急预案评估。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等有关文件学习要点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等有关文件学习要点

学习要求:1、中高层干部、工程师和安环部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和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开停车管理、变更管理、承包商安全管理和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等今年以来发布的文件。

2、安全部把文件中涉及车间班组人员要掌握的知识简化提炼出来,简单实用,全干货,让员工学习。

3、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盲板抽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八大票证特殊作业和探伤作业告知等要加强管理,严格管理,每一道工序要严格执行,安全部和各级领导要严格监督,发现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就是要养成习惯,提高综合效率。

4、节日期间生产区不施工,必须施工的提级管理,带班领导要亲自到现场检查签字。

5、节日平稳生产,一般不调整生产负荷。

6、自动化报警系统完好,设置合理。

7、工程师岗位职责:制定工艺部分开停车方案,指挥开停车,工艺、设备和管理有变更时制定并修改操作规程,HAZOP分析。

仪表要对DCS系统和PID图进行修订。

车间主任岗位职责:组织培训工作,组织员工学习操作规程,学习开停车方案,有培训记录。

8、提醒罐区严格实现雨污分流,防止风险发生。

一、《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学习要点: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红、橙、黄、蓝”四级安全风险,“两重点一重大”指(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2、2020年年底前实现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或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均达到100%。

3、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附件1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目录一、总体要求二、明确“三违”行为及其主体三、列出“三违”清单进行风险分析四、推行反“三违”可视化管理五、推进反“三违”信息化建设六、健全反“三违”工作机制七、强化“三违”行为源头治理八、严格检查、考核与奖惩九、其他附件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为规范和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动,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1.近年来,“三违”行为已成为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对“三违”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2.通过开展反“三违”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杜绝“三违”问题,有效预防事故。

二、明确“三违”行为及其主体3.违章指挥。

主要是指安排或指挥员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违反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和维修等作业的行为。

如:指挥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强令冒险作业;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自流;应当组织生产装置停车而未组织停车等。

违章指挥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内对生产、作业有决策、组织、管理职责和指挥权限的人员,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

4.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现场操作人员违反生产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进行生产作业的行为。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目录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术语和定义 (3)4 基本要求 (4)4.1健全机构 (4)4.2完善制度 (4)4.3组织培训 (5)4.4全员参与55隐患分级与分类 (5)5.1隐患分级55.2隐患分类86工作程序与内容 (10)6.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10)6.2隐患排查 (11)6.3隐患治理 (13)7信息化管理 (15)8成果及应用 (16)8.1文件管理 (16)8.2效果 (16)9持续改进 (17)9.1评审 (17)9.2更新 (18)9.3沟通 (18)危险品化工类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化革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隐患分级与分类、编制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验收、成果与应用、持续改进等。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氯化革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3010—201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DB37/T2883—201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要求4.1健全机构4.1.1企业应根据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隐患排查原则,明确责任主体。

——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职能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各骨干为成员的专业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专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骨干对所分管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2•【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12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省长龚正2017年6月2日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实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解读

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解读

应急管理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2.06.22•【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解读近日,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为便于理解掌握《指南》内容,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指南》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项目审批是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的重要程序,是安全风险源头管控的关键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因行政审批把关不严,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案例屡见不鲜。

同时,随着我国进入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部分化工产业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一些承接地在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盲目承接高风险转移项目,违规审批、降低门槛、准入把关不严等现象严重,由此产生的问题开始集中暴露,事故多发,已成为危险化学品领域的突出风险。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和《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办〔2021〕7号),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各地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强化源头准入和本质安全设计,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安全审查、安全设施建设、试生产、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措施,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水平,防止无序违规发展,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优生”,实现在安全发展中承接转移、在产业转移中实现升级,应急管理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研讨论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指南》。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64 —引言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本手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据相关风险评估方法及风险分级管控标准,进行系统的科学的风险辨识、评估、确定风险分级,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清单;企业在风险分级管控基础上,针对风险管控清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形成隐患排查内容标准,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是提高隐患治理科学性、针对性的基础和前提条件;隐患排查治理,是以风险管控措施为重点,对其有效性进行经常性核实确认和不断完善,是控制、降低风险的保障手段。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双重防线。

本手册的目的是规范、指导全省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识别风险、控制风险,通过隐患排查及时查找出风险管控措施的缺失、漏洞和失效环节,并治理消除,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65 —目录1适用范围 (70)2标准和依据 (70)3基本概念 (71)3.1危险 (71)3.2危险源 (71)3.3风险 (71)3.4风险点 (72)3.5风险辨识 (72)3.6风险评价 (72)3.7风险分级 (72)3.8重大风险 (72)3.9风险管控措施 (73)3.10风险分级管控 (73)3.11事故隐患 (73)3.12隐患排查 (74)3.13一般隐患 (74)3.14重大隐患 (74)3.15隐患治理 (74)4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目标 (74)4.1“一图” (75)4.2“一表” (75)—66 —4.3“一账” (75)4.4“一平台” (75)5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准备 (76)5.1流程图 (76)5.2前期准备 (76)5.2.1成立工作机构 (76)5.2.2建立或完善工作制度 (77)5.2.3全面培训 (77)5.2.4收集建设相关信息 (78)6风险分级管控 (79)6.1风险点确定 (79)6.1.1风险点划分原则 (79)6.1.2风险点排查 (79)6.1.3风险点范围 (79)6.2危险源辨识 (80)6.2.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80)6.2.2危险源辨识方法 (83)6.2.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83)6.3风险评价 (84)6.3.1风险评价方法及准则 (84)6.3.2确定风险等级 (85)6.3.3重大风险判定 (85)6.3.4风险控制措施 (85)—67 —6.4编制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87)6.5 风险管控要求信息告知 (87)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88)7.1编制隐患排查清单 (88)7.2事故隐患排查 (89)7.2.1排查方式 (89)7.2.2排查级别及频次 (89)7.2.3隐患排查内容 (91)7.3隐患判定、分级 (91)7.4隐患治理 (93)7.4.1治理要求 (93)7.4.2制定隐患整改方案范围及内容 (93)7.4.3 重大隐患治理 (94)7.4.4 二级、三级事故隐患治理 (94)7.4.5 验收 (95)8机制运行 (95)8.1运行要求 (95)8.2档案管理 (96)8.3动态管理 (96)9其它 (97)附表1:设备、设施清单 (98)附表2:作业活动清单 (99)附表3: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 (100)—68 —附表4:安全检查分析表(SCL) (101)附表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清单) (102)附表6:较大以上等级的风险清单 (103)附表7: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04)附表8:隐患治理信息清单 (105)附录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106)附录B:安全检查表法(SCL) (108)附录C: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LEC) (110)附录D: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 (112)附录E:风险矩阵法(LS) (125)—69 —1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全省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7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15日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周乃翔2022年3月14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的不安全状况。

事故隐患按照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全面排查、科学治理、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原则,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监督管理体制。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协调处置机制,及时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山东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山东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治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依规、严格责任、风险管理。

第四条通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生产环境显著改善。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的相关工作职责并承担属地管理责任。

第二章企业主体责任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接受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使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主体责任落实保障机制,对企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按规定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学化工类别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3
安全责任缺位问题
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不到位;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
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以及推脱责任、敷衍塞责;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未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应急预案未经评审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13
应急演练不到位问题
企业应急救援装备配备不足,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活动,操作人员不了解应急预案内容,不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未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未按规定频次组织综合、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演练,未撰写评估报告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未开展每三年一次的应急预案评估。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5号);
《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鲁应急发〔2018〕17号)。
9
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滞后问题
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不完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
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不到位问题
企业未组织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未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措施,未将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导致隐患重复出现、甚至边排查整改边产生隐患。

山东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山东危险化学品集中整治检查清单和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29号)。
化工企业和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
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机构缺失和人员不足、不专业等问题。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企业未组织落实《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未开展反“三违”行动,“三违”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相关制度中未对各类“三违”行为明确惩戒措施并抓好落实。
《安全生产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鲁应急发〔2019〕73号)。
17
企业未建立和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未对工艺技术、设施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变更实施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未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未建立变更管理档案。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16
三违”现象突出问题
《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8号)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不力、工作进展迟缓。

化工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名称汇总

化工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名称汇总

化工行业安全标准规范名称汇总:
《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鲁安发〔2022〕4 号)(1)(1)(1)《山东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通用标准》
2019)78号应急管理部关干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
1、第88号主席令《安全生产法》第三次修正(网上正式下发)2021.9.1实施
1.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
2.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2.《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03-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3.《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鲁安发(2019)2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目录
04-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9.山东省331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专项检查表
64号山东省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意见2019-4-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019-9-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取代2016年88号令)
2020年第1号《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2021-7-25《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2022-3-1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971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010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AQT3034-2010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T9007-2019牛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B09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要素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要素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要素指南(试行)目录一、总体要求.................................. - 1 -二、培训范围.................................. - 1 -三、职责分工.................................. - 2 -四、培训内容与岗位安全需要.................... - 2 -五、计划与实施................................ - 4 -六、形式与方法................................ - 6 -七、考评与奖惩................................ - 8 -八、档案管理.................................. - 8 -九、其他...................................... - 9 - 附件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清单(示例)... - 10 - 附件2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培训矩阵(示例)....... - 16 - 附件3 承包商人员安全培训矩阵(示例)......... - 18 - 附件4 班组安全活动指南....................... - 19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工作要素指南(试行)为指导和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1.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理念,将安全培训作为提高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三违”行为、防范事故发生的源头性、根本性举措。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督促公司全员和相关方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部门职工及相关方成员。

三、编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试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四、职责4.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奖惩考核情况进行审批;4.2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并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对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台帐及下发考核结果;4.3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通报进行工资结算;4.4财务部负责安全考核奖惩资金的实施;4.5各单位负责各自范围的安全管理和考核。

五、控制程序5.1奖励公司奖励分为年度奖励及单项奖励。

5.1.1年度奖励年度奖励分为: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5.1.1.1年度先进集体1)参选对象:公司各部门2)评选标准年度先进集体评定,除综合评定每月绩效外,还需考虑以下标准:(1)本年度内集体所属区域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2)本年度内团队集体绩效目标全部实现;(3)成员均能严格落实区域岗位安全环保责任制;(4)成员全部完成公司要求的安全环保培训并达到培训要求;(5)团队集体能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整改;(6)团队集体能及时上报事故,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并落实整改。

5.1.1.2年度先进个人1)参选对象:公司所有员工2)评选标准年度先进个人评定,除综合评定每月绩效外,还需考虑以下标准:(1)本年度内评选员工所在区域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2)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环保要求执行工作,未出现违章现象;(3)带头参与各项安全环保活动,并积极提出安全环保建议;(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环保培训,掌握安全环保知识和技能。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附件1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目录一、总体要求二、明确“三违”行为及其主体三、列出“三违”清单进行风险分析四、推行反“三违”可视化管理五、推进反“三违”信息化建设六、健全反“三违”工作机制七、强化“三违”行为源头治理八、严格检查、考核与奖惩九、其他附件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反三违”行动指南(试行)为规范和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动,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订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1.近年来,“三违”行为已成为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事故多发的主要因素,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对“三违”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2.通过开展反“三违”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杜绝“三违”问题,有效预防事故。

二、明确“三违”行为及其主体3.违章指挥。

主要是指安排或指挥员工,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违反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和维修等作业的行为。

如:指挥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或者规程和措施未落实而安排人员作业;强令冒险作业;不按规定审查、批准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侥幸心理、放任自流;应当组织生产装置停车而未组织停车等。

违章指挥的主体,主要是企业内对生产、作业有决策、组织、管理职责和指挥权限的人员,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

4.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现场操作人员违反生产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通知、决定等进行生产作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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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管理指南
(试行)
为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工作,
管控和消除隐患产生根源,避免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提高隐患排查
治理成效,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危险化
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
等规定,制订本指南。

一、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
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全面准确排查、辨识和
记录所有事故隐患的信息并建立台帐(来源于企业自查、外聘安全
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检查、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执法检查等),主要包括:
1.排查的时间,组织实施的单位和人员。

2.事故隐患的名称、内容、地点(装置和设施、部位和区域)、判定依据、有关图像资料、整改时限及有关要求。

3.属于一般事故隐患,还是重大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分析
1.企业应当及时组织研判分析,确定每条、每类事故隐患产生
的大概时间,找出每条、每类事故隐患产生的根本原因。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阶段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原因;生产运行阶段“人、机(物)、环境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
如人员素质、工艺技术、设施设备、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变更管理、物资采购、外部环境等。

2.在查明每条、每类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后,企业应当定期组
织归纳分析,综合确定事故隐患的产生根源。

三、事故隐患产生的规律分析
企业应当按照季度、年度和三年以上的周期,统计分析事故隐
患出现的时间(时期)、地点(装置和设施、部位和区域)、次数、类别、专业和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等信息,以及重大事故
隐患的情况,由此确定事故隐患易发的薄弱环节和重点装置设施、
区域部位,找出事故隐患的产生规律。

四、举一反三排查事故隐患
企业应当根据分析确定的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规律,举一反三
进行排查,深入查找尚未发现的同种原因导致、规律性产生的其他
事故隐患。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报告
1.企业应当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体系标准等有关要求,组织事故隐患整改
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事故隐患整改涉及变更管理等内容的,还应
当同步落实相关标准规定,避免产生新的隐患。

2.企业应依法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整
改情况、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
情况。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及时报告: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事故
隐患整改前后法规标准符合性对比的文字、图纸、照片或影像资料,并由企业负责人签字。

六、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规律的整改和管控
1.企业应当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整改消除和严密管控
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

如:针对制度规程缺失或不完善、安
全管理缺陷等,应当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程、补齐安全管理缺陷和
短板等;针对设备失效(腐蚀、疲劳等原因)的周期性规律,应当
提前预防、定期监测、严密管控。

2.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按照有关法规标准排查治理,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可靠预防措施。

七、检查、考核与奖惩
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检查,将事故隐患源头治理情况纳入对企业内各单位(部门、车间、班组)和各级、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2.根据事故隐患的风险程度、整改难度、资金投入等,对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责,倒逼企业员工落实好职责范围内的隐患源头管控责任。

八、信息化管理
企业应当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事故隐患的排查信息、原因和规律分析、举一反三排查情况,以及整改验收、原因管控和消除、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情况,实行信息化管理,形成源头治理全过程记录信息数据库,并按规定要求将有关数据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九、其他
1.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对事故隐患源头治理要素的管理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中。

2.企业自身能力不足的,应当外聘安全专家或者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对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规律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和管控措施。

3.危险化学品企业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化工企业、医药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信息清单(参考)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信息清单至少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台帐,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规律分析和举一反三情况报告,事
故隐患源头治理奖惩情况登记表。

一、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1.台帐要素一般包括:隐患排查日期、隐患排查实施部门、隐
患排查人员、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地点、隐患等级、判定依据、整改期限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及来源、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完成日期、评估验收单位、评估验收人员。

2.根据管理需要另附整改前、后图像资料;对于不能立即整改
的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3.本指南中所指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是企业事故隐患源头治理的
基础资料,与双重预防体系所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可以是一本
台帐,不需要单独另建。

二、事故隐患源头治理奖惩情况登记表
台帐要素包括:奖惩日期、实施奖惩的部门(单位)、奖惩对象、奖惩内容、奖惩原因(包括发现和整改隐患的奖励激励,隐患
产生的责任追究等)。

三、事故隐患产生原因、规律分析和举一反三情况报告
主要内容:
1.隐患名称和类型、产生的大概时间;
2.隐患产生原因和规律分析;
3.季度、年度和三年以上的周期同类隐患出现次数;
4.隐患产生原因和规律的管控消除情况;
5.根据隐患产生原因和规律分析,进一步排查治理同类型隐患
情况;
6.对举一反三排查治理同类型隐患的情况,按照双重预防体系
标准要求登记建档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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