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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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要紧工作任务
依照湖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和要求,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20年度的就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省委宣传部
〔一〕连续把就业再就业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安排,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组织深入开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0〕5号〕、«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方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0〕20号〕等就业方面的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普遍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三〕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推广推介一批好的体会做法。

〔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宣传,关心大学生调整就业预期,更新就业观念,提振就业信心。

二、省发改委
〔一〕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进展战略,把扩大就业与进展经济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就业局势差不多稳固。

进一步完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进展与扩大就业相和谐的宏观经济政策,努
力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

把促进就业作为加大公共投资的差不多目标,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减少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

探究建立公共投资促进就业考核评估机制。

〔二〕实施更加有利于促进就业增长的产业政策。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关心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就业容量大的企业在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方面给予支持。

鼓舞民间投资,发挥非国有经济拉动就业增长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实训能力。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增强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有用性。

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舞以创业带动就业。

〔四〕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工作。

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鼓舞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拓宽就业渠道。

加快进展小城镇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五〕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整合公共就业和社会保证服务资源,重点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证服务能力。

〔六〕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制度。

深化劳动就业制度、社
会保证制度、户籍和行业治理制度改革,整合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资源,促进形成城乡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制度。

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通过调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进展特色经济,大力进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小巨人〞打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进展,制造更多就业岗位。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创办中小企业,制造新岗位。

重点扶持初创期企业、重点创业项目、创业基地和创业服务机构进展,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三〕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信息担保体系建设,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开展创业贷款担保业务。

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四〕重点抓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进展的假设干意见»〔国发〔2020〕3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地点扶持中小企业进展的政策。

四、省教育厅
〔一〕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各项优待政策,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实施好〝大学生到村任职打
算〞、〝大学生理想服务西部打算〞、〝三支一扶打算〞、〝农村教师特设岗位打算〞以及〝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征集工作〞;认真研究探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加强新农村建设、加强都市社区建设等相结合的新途径。

〔二〕大力加强创业教育,在专业课教学和就业指导课程中增加创业内容,开展校园创业活动。

配合有关部门出台鼓舞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优待政策。

配合有关部门,整合各类资源,依靠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服务平台,强化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支撑平台。

〔三〕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为重点,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

积极调整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和专业结构。

大力开展就业实习实训。

把就业状况与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适度挂钩。

〔四〕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础工作,实现数据及时、准确、共享;积极开拓就业市场,挖掘岗位信息,实现聘请场次和岗位数多于往年。

普遍开设就业指导和职业进展课程,制造条件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服务。

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女大学生等专门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

五、省公安厅
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户籍治理政策,积极促进我省经济社会进展和人口流淌。

六、省监察厅
依照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配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等部门,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方法»的情形、落实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的情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情形以及就业专项资金的治理使用情形等进行监督检查。

依照监督检查的情形和群众的举报,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爱护法律的严肃性。

七、省民政厅
〔一〕连续实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努力开发就业岗位。

〔二〕开展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规划和建设,制定服务规范,在进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同时,提供就业机会。

〔三〕积极推行备案制,指导、鼓舞和支持兴建社区社会组织,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在促进社区就业中的作用。

〔四〕将社区就业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建设内容。

制定和谐社区创建测评体系,将社区就业纳入指标体系,引导社区就业又好又快地进展。

〔五〕强化社区就业服务。

一是通过简化手续、加大培养力度等措施,积极进展社区民间组织,壮大社区就业服务队伍,提
高就业服务水平;二是连续推行社区理想者注册制度,提供关心就业的理想服务,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加强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促进社区信息化进展。

〔六〕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组织引导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八、省司法厅
〔一〕指导监狱、劳教所加强对服刑、劳教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关心其把握1至2门出监所后能够谋生的职业技能。

〔二〕加强对各地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重点安置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

〔三〕和谐有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四〕和谐有关部门落实〝低保〞等社会救济措施,促进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证体系建设。

〔五〕为增加刑释解教人员的自主能力,使其回来社会有能力实现就业,在监狱、劳教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

〔六〕服刑、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社会再就业工程,列入财政补贴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七〕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刑释、解教、解除戒毒时,免费将其就业信息登记到就业信息聘请网站一年。

九、省财政厅
〔一〕连续完善并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

完善税收扶持政策,统筹研究涉及失业人员、随军家属、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等现行就业税收政策整合问题。

连续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研究提高现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额度,重点加大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农村妇女等就业群体的扶持力度;研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奖补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扩大奖补范畴,提高基层部门和组织做好此项工作的积极性;配合农业人口的转移,研究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贴息政策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企业。

连续实施〝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理想服务西部打算〞和〝农村义务教育时期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打算〞等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项目,连续实施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范畴。

连续落实收费、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促进就业的其它各项政策,督促各地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政策执行成效。

〔二〕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到位。

连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力度,督促地点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提高促进性就业支出的比例。

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为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资金保证。

〔三〕加强就业资金支出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研究〝省直管县〞就业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法,研究建立就业支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就业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

加强资金治理,提高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均衡性,确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
的范畴、标准和程序治理使用,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资金监督检查,组织和督促地点财政部门开展对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形自查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觉违反有关政策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省编委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研究支持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治理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和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证工作平台建设的政策意见。

十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
〔一〕抓好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分降落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和谐有关部门,连续抓好一系列稳固和扩大就业政策措施的连续落实。

全面推进长沙、株洲、湘潭、郴州首批国家级创业都市创建工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跟踪经济形势进展变化,做好动态监测,及时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

〔二〕统筹做好各类群体的就业工作。

连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启动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实施岗位拓展打算、创业引领打算、就业服务与援助打算,统筹推进〝三支一扶〞打算等服务基层项目,连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打算,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到都市社区就业、医科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以及农科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努力使2020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当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充分运用职业培训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和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稳固原有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创业,连续实施〝515创业扶持打算〞,在两年内发放50亿小额担保贷款,扶持10万人自主创业,带动开发5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

推动创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扩大城乡统筹就业试点,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体系,加快建立服务、培训、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制,拓宽跨地区流淌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自主创业等多种转移就业渠道。

做好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低保对象、破产企业失业职工、独立工矿区失业人员、〝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全省统一规范的就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和信息化建设,扩展和完善公共服务职能。

结合不同群体特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四〕加大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力度。

连续实施专门职业培训打算,重点做好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

加大支持力度,加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能力建设。

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为增强劳动者就业能力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五〕加强劳动关系和谐,进展和谐劳动关系。

连续稳步实
施劳动合同法。

积极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证制度建设。

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

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和集体合同制度。

发挥好三方机制的和谐作用。

〔六〕加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工作力度。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大力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

加大劳动保证监察执法力度,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活动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依法查处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切实爱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提高建筑业劳动者技能水平。

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门连续实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完善实施方法。

会同农业部门扩大阳光工程村镇建筑工匠培训覆盖面。

深入开展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探究业余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农民工的途径。

〔二〕支持重点小城镇建设进展,研究落实支持重点小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待政策,改善小城镇就业创业条件和人居生态环境,制造条件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三〕爱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配合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举报的处理。

做好劳动爱护与职业
安全、农民工安全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方面的检查工作。

〔四〕促进劳务经济进展,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培养进展建筑劳务企业,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农村劳动力有序稳固就业。

十三、省农业厅
〔一〕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

完善充实〝阳光工程〞培训内容,落实培训补贴,扩大打算范畴,调动农民参训积极性,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

重点围绕农业和农村服务业、农产品加工等涉农工业、农村特色二、三产业、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大力进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积极引导和主动承接产业梯度转移。

着力培养创业型农民,提高农民创收能力,扶持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治理水平,推动农业的标准化、专业化生产,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城乡统筹和谐进展。

〔三〕配合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监测工作。

〔四〕加强调查研究。

紧密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阻碍,加强理论分析,及时总结体会,提出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建议。

十四、省商务厅
〔一〕通过扩大消费、搞活流通促进就业。

连续做好〝家电
下乡〞,提升家电产品质量,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

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造一批农家店和配送中心,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就业提供机遇。

〔二〕大力进展就业带动力强的居民服务业。

大力加强〝家政服务网路中心〞和〝家政服务工程〞建设,培训一批家政服务人员。

连续实施〝早餐示范工程〞,拓展服务范畴和服务网点,带动一批困难人员就业。

〔三〕连续做好现代服务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大对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支持,建立促进服务外包企业需求与大学生就业需求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和渠道。

开展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网络聘请会和〝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建设。

〔四〕加强劳务合作,着力推进外派劳务治理体制改革,扩大就业渠道,爱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十五、省文化厅
大力进展文化产业,制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严格按照有关促进就业法规政策规定,加强部门和谐,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十六、省卫生厅
〔一〕加强和谐配合,积极落实卫生部门涉及就业方面的收费减免政策,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爱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益,督促各医疗单位在为各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体检时不得进行乙肝表面抗原的检查,减少重复体检,排除就业鄙视,促进公平就
业。

十七、省国资委
〔一〕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做强做大,通过企业进展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二〕连续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促进再就业工作。

连续推进差不多审批的企业稳妥实施改制,安置好富余人员,督促中央企业连续关注和扶持辅业改制企业进展。

〔三〕结合所出资企业战略调整对高素养人才需求,加强政策引导,扩大聘请规模,关心企业调整人才结构;要求所出资企业加强对新录用大学生的教育培训,使毕业生尽快适应工作要求,熟悉企业文化,融入企业环境;要求所出资企业在稳固现有岗位的同时,尽可能多地招收高校毕业生补充高端岗位,积极开发服务性岗位,招收企业下岗、内退和协解人员。

十八、省国税局
围绕«就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方法»规定的税收政策有关内容,做好政策宣传,落实好促进就业税收政策,鼓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扶持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进展,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十九、省地税局
加大对«就业促进法»和«湖南省实施<就业促进法>方法»宣传力度,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待政策。

坚持依法治税,及时了解就业税收扶持政策落实情形,协同解决政策落实中存在的要紧问题,并加强督促检查,落实过错责任制。

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税收优待政策,改进操作程序,确保各项税收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二十、省统计局
进一步做好有关劳动力调查工作。

加强劳动力调查工作的基层组织环节,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调查员培训和治理,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加强数据评估,推进有关数据推算工作。

做好公布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的宣传工作,为公布2020年全省城镇调查失业率做好预备。

二十一、省工商局
进一步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相关措施和优待政策,降低成本,减少风险,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积极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各种服务业加快进展。

协助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见习。

二十二、省质监局
加强和谐配合,积极落实质量监督部门涉及就业方面的收费减免政策,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二十三、省物价局
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收费减免政策,及时公布减免项目及减免标准。

开展对减免政策执行情形的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强行服务等行为,督促检查各项减免政策的落实。

二十四、省扶贫办
积极实施〝雨露打算〞,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扶持力度,重点瞄准贫困家庭不能连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阻挡贫困的代际传递。

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有用技术培训,关心贫困人口尽快脱贫。

二十五、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一〕连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妥善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进展、调整经济结构和治理好通胀预期之间的关系。

注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流淌性合理适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增强贷款增长的可连续性。

〔二〕组织银行系统连续深入学习有关就业政策,结合辖区实际,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那么,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加大对妇女、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的支持力度。

〔三〕积极探究建立财政与金融结合的扩大就业长效机制。

探究建立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监测评估机制,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形的督促检查,提高政策落实成效。

〔四〕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监测分析,及时监测经济金融运行情形,推动金融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全面进展。

〔五〕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全面推动各类小额信贷产品进展。

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及时宣传表彰政策执行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二十六、省总工会
〔一〕加强源头参与。

积极参与有关涉及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人力资源市场、劳务派遣、家庭服务业促就业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从源头上爱护职工劳动就业权益。

〔二〕加强困难职工就业培训。

充分发挥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工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三〕连续实施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援助行动。

连续实施全省工会农民工就业创业援助〝双百双十万〞工程,在全省表彰和大力宣传〝十佳农民工自主创业带头人〞、〝十佳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基地〞、〝十佳援助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会组织〞和〝十佳援助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会干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四〕强化就业服务和维权协作。

连续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家政服务工程〞,做好就业服务;充分利用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省际间工会农民工维权协作论坛机制,加强与沿海地区工会的联系,大力加强劳务输出合作和维权协作。

〔五〕连续推进〝共同约定行动〞。

在全省连续组织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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