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处罚依据
(共22项)
1、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0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0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1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偷税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6、不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4条第二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5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防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6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抗税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0、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8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1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9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2、阻挠税务检查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0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止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6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
(1)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4)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13、非法印制发票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1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行为
处罚种类: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2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15、金融机构拒不协助税收征管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73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拒绝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帐户,或者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存款或者扣缴税款的决定,或者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通知后帮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转移税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由税务机关处10万元—50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1万元的罚款。
16、金融机构未登陆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及帐户帐号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2条: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陆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
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7、有关单位拒绝配合税务检查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5条: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五)项的规定,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8、税务代理人违法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8条:税务代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
19、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其他方便的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3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20、非法印制、转借、倒买、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1条:非法印制、转借、倒买、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6条:未按照规定印刷发票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未按照规定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以及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述两种及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7条: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8条:私自印刷、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9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22、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为
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5、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2)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3)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4)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5)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2.罚款50%以上3倍以下
(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2)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罚款50%以上5倍以下
(1)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
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
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
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
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4、一倍以上五倍一下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
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
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5、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止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毁损、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纳税评估指标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1.罚款;
2.没收非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税务机关。
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违法后果比较轻微且有法定依据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二是给予的处罚较轻,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二)一般程序:1.调查与审查;2.听证;3.决定。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必经复议:
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
情况复杂,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二)合法性审查原则(三)不适用调解原则(四)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五)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六)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二)地域管辖(三)裁定管辖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复议前置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者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七)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税务机关颁发税务登记证和发售发票,税务机关拒绝颁发、发售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
(八)税务机关的复议行为
税务行政诉讼时间
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5、税务关执法过程中,只需要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征税款,而不需要事先取得纳税人的同意。
征税行为的这一特征属于行政行为特征中的()
A、执行性B、单方意志性C、强制性D、无偿性
8、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应当在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提出赔偿的法定期间是()
A、2个月B、3个月C、6个月D、2年
11、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额的()加处罚款。
A、3%B、50%C、1%D、5%
21、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税种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准从收入额中扣除的是()
A、印花税B、消费税C、营业税D、增值税
27、陈某偷税被司法机关追究,如果偷税罪成立,法院可以判处陈某的最轻主刑刑罚是()A、管制B、没收财产C、拘役D、罚金
主刑分为以下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等
28、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A、应为先进技术企业B、应为产品出口企业C、经营期应在10年以上D、应在经济技术开发区
两免三减半: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及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又给予从事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
31、法是由国家创制的,国家创制法律的主要方式包括:()
A、制定B、公布C、认可D、解释
3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
A、行政法规B、地方规章C、自治条例D、单行条例
3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法的具体规范之中,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包括:()
A、合法性原则B、合理性原则C、保护相对人权益原则D、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43、在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应当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也有例外。
可以暂停执行的具体情况有:()
47、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务争议中,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有()A、有关应纳税额的争议B、有关扣压纳税人货物的争议C、有关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的争议D、有关滞纳金问题的争议
49、税务稽查审理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的必要环节,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A、违法事实是否清楚
B、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C、税收行政法规是否合法
D、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
51、纳税人办理哪些涉税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A、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B、申报纳税
C、领购发票
D、签收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
53、应税消费品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以下项目中属于“价外费用”的有()
A、手续费
B、运输装卸费
C、储备费
D、增值税销项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