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蒙古族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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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蒙古族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根据《阿左旗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方案》及阿左旗教育局关于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阿左旗蒙古族第一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人员,从2010 年1月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妇女代表及教师代表11人组成,负责对考勤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常规管理津贴、教育教学管理津贴、教科研津贴、工作量津贴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三、分配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奖励性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
该工作发放主要依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四、工作构成
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班主任津贴、学校常规管理津贴、教育教学管理津贴、教科研津贴、工作量津贴六个部分构成。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共分设六个项目,对学校在职正式工作人员进行考评。
具体考核项目如下:
(一)考勤津贴
1.每月病假、事假累计在1天内(含1天)的,一天扣10分,1天以后病假每天扣12分,事假每天扣15分,请病假需持医院疾病证明。
2、大病住院或需要在家疗养者,以医院或主治医生的诊断书为依据,不扣分。
3、学校实行以早读铃(广播体操)和放学铃为准,迟到早退每一分钟扣1分,旷课(勤)每天扣50分。
每月请小假5次,计半天假,按事假扣分。
小假一次不得超过两节课(80分钟)。
4、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教研活动、各类培训、升降旗仪式、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请假扣2分,集体活动不按小假计分。
5、上课铃响,任课教师要及时进教室,若拖延1分钟后进教室的记迟到一次,10分钟后进教室的记旷工;提前5分钟下课或离开教室的记早退一次,提前10分钟离开教室的记旷工,旷一节课扣10分。
若任课教师不及时进教室上课而导致班级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该课任教师负责一切后果,情节严重者扣10—50分。
下课铃响后,方能下课,压堂3分钟扣1分,3分钟后每分钟扣2分。
课间10分钟结课老师和接课老师双方负责学生安全。
造成意外事故发生的,并视情节轻重扣10-50分。
6、婚丧假、女教职工生育假、公派培训,不扣法定(制定)假期内的考勤津贴。
7、一天以内教务主任准假,一周以内教学校长准假,八天至十五天以内校长准假,请事假超过15天者按阿左教发[2008]270号《关于严格请事假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考勤津贴: 1分=2.50元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
为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班主任考核奖励性工资=奖励性工资总额/月考核总分*个人得分
二、考核内容
(一)、班级、宿舍管理和班风建设。
班级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有管理制度,并将学生的德育教育放在首要位置。
1、升降国旗时,若出现纪律涣散、不脱帽、不严肃认真、不行注目礼,一人次扣1分。
服装不统一一人次扣0.5分。
2、各班升国旗准备工作不充分一次扣2分。
3、少先队员不佩带红领巾(包括七年级学生)、团员不佩戴团徽,发现一人次扣1分。
不爱护红领巾,红领巾有污垢、褶皱、破损的发现一人次扣0.5分。
4、学校举行各种大型集会时,若有班级出现队列不整齐,听讲不认真,有交头接耳,小声说话及看读物的情况,每次扣1分。
5、每天早晨、中午迟到一人次扣0.5分、旷课、早退一人次扣1分。
6、班级组织健全(0.5分)注重培养班干部自治自理能力,充分发挥小助手作用(0.5分)。
7、班级管理有序,室内外陈设整齐(2分),班级布置得体大方(2分)。
8、不讲文明礼貌、骂人、说脏话发现一次扣0.5分,并向全校通报。
9、在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每发现一人次扣0.5分。
10、不与学生干部和监督岗的学生配合,威胁、打骂现象一人次扣1分。
11、放学回家无秩序、无路队扣1分,秩序乱视为无路队。
及时不回家一人次扣
0.5分。
住校生无路队扣1分,秩序乱视为无路队。
12、除周五下午放学接住校生和周日送学生(时间周五12:00至周一8:00)之外,其他任何时间有学生家长进入校园的一人次扣0.5分,骑车进入校园的扣1分。
13、家长不在规定地点接送学生的一人次扣1分。
14、随意动用他人自行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发现一次扣1分。
在校园内骑车、滑滑板的发现一次扣1分。
15、小吃带入校园或小吃带入宿舍一人次扣1分。
16、打架、串宿舍每次扣1分,偷盗、抢劫发现一次扣2分。
17、酗酒、吸烟发现一人次扣2分,造成不良影响扣4分。
18、校园内不得拿手机,如被发现一人次扣2分。
19、在各项考试中如发现有抄写他人试卷或传条现象一人次扣2分。
(二)、工作计划与总结。
1、按要求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按时上报,计划内容空洞缺项扣2分,不按时上报扣1分。
2、学期结束对班级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提出今后的工作设想,按时上报,总结内容空洞,质量差扣2分,不按时上报扣1分。
(三)、班级与校园卫生。
1、班级有卫生值日制度,按规定每天清扫和随时清扫,保持室内外卫生,值日检查或抽查教室、宿舍卫生(包括玻璃、玻璃不易擦的之外)不清洁扣1分,环境区不清洁扣2分。
楼道不清洁扣2分。
2、教育学生爱护校园卫生,如发现学生在校园内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污物一人次扣1分。
并通报批评。
3、在每周抽查中发现个人卫生较差一人次扣1分。
(四)、健康教育与两操、体锻。
1、学生衣着整洁,经常教育学生预防流行疾病防范知识和措施,并有记录。
(2
分)。
2、大课间、体育锻炼不按时参加扣1分。
3、课间操、早操要做到快、静、齐。
有乱说话扣0.5分,不整齐扣0.5分,不按要求做操一人次扣0.5分。
4、课间操、早操无故缺勤一人次扣0.2分。
5、首饰、发型、服装、鞋等不规范,一人次扣0.2分。
在服装上乱写字或画图现象出现一人次扣2分。
如及时不处理一天扣1分。
(五)、遵纪守法与安全教育。
1、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在校期间发生一次事故扣1分,重特大事故一次扣10分,可记负分。
2、在街道上扰乱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造成异常发生或不良影响,一人次扣2分。
3、上下楼梯时不按规定上下楼梯,因追逐打闹、推拉造成他人身体损伤一人次,较轻扣1分,严重扣3分。
如双方过错,各自扣1分或3分。
4、课间玩耍时不小心造成其他学生受伤一次,轻微扣1分,后果严重扣3分。
5、由于用电、水措施不利或玩耍造成伤害他人或公物损坏现象,轻微扣1分,后果严重扣3分。
如双方过错,各自扣1分或3分。
6、在教室、宿舍以及校园内玩火或未通过班主任老师的同意焚烧污物一次扣1分,如烧损公物,花草树木以及人生安全等事故,轻微扣1分,后果严重扣3分。
7、故意向饮水桶、饭菜投污物、毒物伤害他人身体健康或中毒现象,后果轻微扣1分,后果严重扣4分。
8、冬季(除寒假)在公益水池及水库冰面上滑冰发现一次扣1分。
9、在非指定游泳场所进行游泳、玩耍发现一次扣2分。
10、进入建筑工区内玩耍一人次扣1分。
11、将易爆、易燃、毒品以及鼠药等对人类有危害的物品带入校园发现一次扣5分。
12、未经老师同意爬楼顶、屋顶、翻窗及高处,发现一次扣6分。
(六)、爱护公物。
教育学生爱护班级和学校所有的财物(包括花草树木)。
1、在墙上乱刻、乱画,发现一次扣1分。
2、无故浪费电、水等现象,一人次扣1分。
3、故意损坏玻璃一块扣2分。
损坏凳子一个扣1分、损坏桌子一张扣2分,损坏公共财物(柜子、床、设备、用具)扣2分并赔偿。
4、损坏学校实验室、教室内的电教及其它教具,发现一次扣1分,并赔偿。
(七)、积极参加各项活动(6分)
1、每班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公益劳动及其它工作,否则每次扣1分。
2、班级后墙板报做到一月一换,每月25日检查,未完成一次扣2分。
3、按学校的安排完成校园橱窗,未完成一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第二课堂一人次扣1分。
5、每班要有保留节目,学校每学期抽查一次,没有保留节目的班级扣2分。
6、各中队不按要求完成中队会一次扣3分。
(八)、关心、热爱学生(4分)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经常与学生个别谈心,学生有问题要及时帮助处理,如对学生遇到问题不理不问的,有一次扣0.5分,如对学生体罚造成影响或打击报复,有一次扣2分。
(九)、主题队会与班会(8分)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观摩主题队会或主题班会,主题队会和主题班会要经过精心设计,要有针对性,要新颖活泼,要有备课,无备课的扣2分。
2、每周班会时间要组织总结一周工作,存在问题,改善方法等,并有记录,缺一次扣0.5分。
(十)、家长会与家访、信访(6分)
每学期要举行至少一次家长会或家长代表会,家访或信访班级二分之一人数以上。
家长会未开扣5分,家访、信访要有记载,缺一人次扣1分。
(十一)、加分项
1、班级出现突出的好人好事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每有一次加5分,要有事迹材料。
好人好事影响大,由大队委广播表扬。
平级,有感谢信加2分。
做好人好事帮助别人,被帮助的人告知团少部的一次加0.1分,必须是真人真实,有证明人。
2、班级工作成绩显著,受国家、自治区、盟、旗、(校级表彰的不加分)分别加10、8、5、3分,以最高级别记分,不重复记分。
3、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及活动中,团体获一、二、三等奖(名),分别加5分、4分、3分,优秀奖加1分。
以年级组为组别的比赛或活动中获奖加3分。
校级以上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班级同上,优秀奖加二分之一分。
在个人比赛中获年级组一、二、三等奖加2,1.5,1分;年段加3,2,1分,校外旗级4,3,2,优秀加1分,盟级5,4,3,优秀加2,区级6,5,4,优秀加3,经学校同意并层层上报的国家级7,6,5,优秀加4分。
4、在校外各种报刊杂志上发表作文作品的学生盟级加1分,区级加2分,国家级加3分。
发表关于班队管理与学生成长、家庭教育、中队活动设计等方面的论文作品的班主任盟级加2分,区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获盟级一、二、三等奖加2,1.5,1分,自治区级3,2,1分,国家级4,3,2分。
不重复记分。
5、中队活动在盟内各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一次加2分,盟级以上加2分。
自治区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一次加5分,国家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一次加10分。
(十二)经验材料(2分)
每学期,每位班主任在期末交一篇班主任经验材料或论文。
要求电子版和纸板一起存到德育处。
(十三)生活区管理
1、住校生被褥、床单、枕头叠放不整齐每次扣0.2分。
2、值日生要保持宿舍卫生要全天清洁,否则扣0.2分。
3、窗台内卫卫生不清洁扣0.2分。
4、储存柜门扇要保持干净,上课时保持关闭状态,负责扣0.2分。
5、床下用品(鞋袜)等摆放不整齐或不清洁扣0.2分。
6、室内或床上发现小吃一次扣0.2分。
7、寄宿生节假日或双休日请假返校时,必须从门房领取请假条按时送到生活
区指导教师处做好登记工作,否则每人次扣0.2分。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
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教职工作的重要内容,教师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安全、文明教育,公务管理与环境爱护等各方面,如对补课、有偿家教、体罚等行为,予以处理,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细则,责任到人,评比到位。
按照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问卷调查。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教育方针。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并有记录,每学期撰写政治学习心得8篇。
每缺少一次记录扣1分;缺心得扣1分。
2、热爱学校,关心爱护学生,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工作不计得失,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奉献精神。
因教育教学不力或工作态度不认真、无责任感扣2分。
有家长来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3、言行文明,行为示范,团结协作,及时沟通,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不影响他人办公;有损教师形象和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观看与教学无关的的视频每次扣2分。
4、不私自向学生收费征订各种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各类商品。
不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每有一次扣12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2分,造成家长反映的扣3分。
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扣8分。
6、对所承担的工作积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执勤缺岗或在岗发生责任事故的扣2分,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扣10分。
7、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私自把学生赶出教室或上课时间让学生到办公室做作业的扣2分。
8、正确处理师生、家长和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有问题不正面反应,牢骚满腹,拨弄是非,影响团结的或越级上访的扣3分。
9、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履行各自职能,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工作和任务的扣2分。
10、工作日,用良好的精神面貌积极的投入到工作中,注重教师形象,为人师表。
工作日有饮酒上班的扣5分,醉酒上班的扣10分,酒后上课的扣15分。
11、在课堂上或教学活动时接打电话一次扣2分。
12、所管理的公物,因人为造成严重损坏的扣3分。
13. 考试舞弊泄密或私自安排学生不参加考试的扣3分。
14. 在校内外有打骂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分。
15. 办公室白天不关灯,下班后微机、饮水器等电器设备不关闭电源的扣2分。
16. 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刑事犯罪行为的全年一票否决。
17. 值周领导值班教师如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扣3分。
18. 学校常规管理津贴:1分=3.50元.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
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分两部分考评教师;一是教学常规管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与检查、教研组活动等方面常规性工作);
1、教师备课:备课的优劣要从备课的数量(根据学科课程特点备课,备课时新课必须见教案,并符合授课的总课时数)、质量上评判,少一课教案扣3分,少一篇课后反思扣0.5分。
2、教师上课:按照上课的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评价。
3、教师听课:每位教师在《教师业务手册》中应有听课时的详细记录和评价意见。
每学期学校领导、教务主任、科研主任20节,教研组长15节以上,一般教师10节以上,其中10年以下教龄的老师20节以上,少一节扣0.5分。
4、教师的作业批改与检查:作业批改要求做到精批细改,错误处应及时纠正。
学校考核组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可扣5分。
5、每学期持续性的涉及特色作业,效果良好,可加3至5分。
6、辅导与检测:利用辅导课、课余时间,组织兴趣小组,开展研究性学习,拓宽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学业成绩提高。
每单元结束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并且认真批阅,教务处根据教学检查评定,最高可扣5分。
7、计划与总结:开学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且符合质量要求按时完成,少一份扣5分。
二是教学质量检验,是指学期末由盟旗教育局进行质量抽测中,所在班级蒙语文、数学、汉语、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品、历史等学科考试的质量评定。
1、平均分:学校各年级平均分标准:一二年级90分,三四年级86分,五六年级82分;七八九年纪60分;低1分扣2分,高1分加4分;
2、及格率:学校(包括盟旗)各年级及格率标准:90%,低1个百分点扣1分;盟旗质量检测及格率达100%,加3分。
3、优秀率:学校各年级优秀率标准:一二年级90分以上占45%;三四年级85分以上占40%;五六年级80分以上占35%;七八九年级80分以上占25%;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盟旗质量检测优秀率标准:30%,低1个百分点扣1分;
4、任同一个年级的两个以上班级学科时,取所任年级平均值进行比较。
5、统测学科平均分以全旗蒙授学校平均分为标准进行评比。
6.教育教学津贴:1分=1元.
(五)教科研津贴
教科研津贴主要用于教师参与教研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参加各学科教研或竞赛成果的奖励。
1、校本教研
(1)认真参加教研组开展的每周的教研活动,不参加扣1分。
(2)、不参加教研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学习等少1次扣1分。
(3)、听课、校本教研、校本培训等记录少1份扣1分。
(4)不按要求完成电教处安排的课堂实录和科学等学科的实验任务,少一节扣1分。
(5)语、数、汉、英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品、历史等授课教师每学期使用多媒体不少于10节,少一节扣1分,其他学科不少于1节。
2、论文发表、交流与宣传:
(1)专任教师每学年只少撰写一篇论文,不写扣3分,抄写他人论文扣3分。
在盟级以上教育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文章,或者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分国家、自治区、盟、旗四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
分值分别为国家级10、8、6分,自治区级8、6、4分,盟级5、4、3分,旗级4、3、2分。
获优秀奖按三等奖计分;发表(刊登)但未评奖,则按相应级别的最高分值计分。
(2)撰写有关宣传学校的报道,在新闻媒体或各级报刊上发布信息。
旗级加3分,盟级5分,自治区8分,国家10分。
不重复计分。
(3)每月完成有关教育教学研究的反思、随笔1份,少一份扣1分。
3、教学评优:
(1)凡经层层评选推荐参加的各级课堂教学(优质课、创新课)评选活动中获奖,分国家、自治区、盟、旗、校五级。
每一级分一、二、三等奖。
校级2分。
旗级5、3、2分,盟级7、5、4分,自治区级10、6、5分,国家级15、8、6分。
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计分。
(2)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学校举办的示范课、观摩课、课件展示、校际联谊、送教和“手拉手”活动。
按自治区级6分、盟级5分、旗级3分、校级2分予以计分。
(3)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骨干教师”(以通报或证书为准),分自治区、盟、旗级,分别加8、6、4分。
(4)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教学能手”分自治区、盟、旗级,分值分别为10、6、4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被评为优秀“教学能手”另加2分。
(5)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学科带头人”,分自治区、盟、旗级,分值分别为20、12、8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6) 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优秀辅导员、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标兵,优秀党员、三八红旗手,分国家、自治区、盟、旗级,分值分别为20、15、10、5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7)凡经各级层层评选推荐的劳动模范,分国家、自治区、盟、旗级,分值分别为50、30、20、10分,同一次评选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4、教育教学指导:
(1)经学校同意,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主办的各类竞赛活动,所任学科、班队、集体、团队获奖,其任课教师获得教育教学指导奖(以证书或通报为准)。
设国家、自治区、盟、旗、校五级,每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国家级10、6、5分;自治区级6、5、4分;盟级5、4、3分;旗级4、3、2分;校级3、2、1分。
优秀按三等级分。
(2)经学校同意,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学生个人获奖,其任课教师获得教育教学指导奖(以证书或通报为准)。
设国家、自治区、盟、旗、校五级,每级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国家级6、5、4分;自治区级5、4、3分;盟级4、3、2分;旗级3、2、1分;校级2、1分。
(3)学生作品(作文、绘画、手工)在各级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指导教师分别按国家5分、自治区3分、盟2分、旗1分加。
同一个作品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5、教师基本素质:
(1)教师参加教育部门或其他部门举办的演讲、朗诵、书画、摄影、教学设计、教学案例、班队会活动案例、录像课、教具或学具设计、课件、板书设计等教师基本功竞赛活动。
分国家、自治区、盟、旗、校五级,每级设一、二、三等奖,分值分别为国家级10、8、3;自治区级8、6、4分;盟6、4、3分;旗级4、3、2分;学校3、2、1分。
优秀按三等级分。
(2)每学期推荐质量较高的课件和教案一份以上,不完成扣3分。
(3)在公开课、观摩课、创新课、优质课或教案、试卷上写错字、错题、出现知识性错误,扣1分。
6、科研专题:
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确定的教科研课题或专题研究项目。
对已立项并实施研究的凭材料给予计分。
分国家、自治区、盟、旗、校五级,分值为4、3、2、1、0.5分。
课题组负责人(含子课题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0.6倍计分。
已结题并获科研成果奖的,一等奖按2倍,二等奖按1.5倍,三等奖按1.2倍,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予以计分。
7.教科研津贴:1分奖罚5元.
(六)工作量津贴(教师工作量包括授课工作量、兼职工作
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5%)
1、兼职工作量
2、课时量说明:
(1)、早读不计算工作量。
(2)语文、数学、汉语、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思品、历史科学、音乐、体育、美术、校本、研学、思品、信息技术等全部按1个工作量计算。
(3)每月按4周计算。
(4)每月工作量=(每周课时+兼职工作量)×4;
(5)、每天的校园值班老师和领导不计算工作量。
(6)、工作量津贴:1个工作量=3.50元
(7)、公差、产假、婚丧、请假不扣工作量,课程由教务统一安排,工作量计算给代课教师。
(8)、蒙、汉、英、数每周12—14课时为满工作量,其余课程每周16—18课时为满工作量。
(9)带两个班数学课的老师每周课时不满12节的仍按满工作量计算。
2、每年分学期二次(1—6月、7—12月)考核造册,每学期末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学校会计核算教职工个人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七、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教职工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导致没事可做者、或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被有关部门认定违法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有偿家教、乱收费、违反计生者;
3、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补贴(旗人事、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4、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含婚丧嫁娶产等假期);
5、脱产学习;
6、解除聘用合同的;
7、停发工资的;
八、后勤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按完成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任务、职业道德、考勤四个项目,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考核发放。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阿拉腾巴依尔
副组长:胡笋布尔、那音太、马乌仁、格日勒、敖其尔
成员:白孟何巴依尔、苏力德、魏其其格、杨宝勒德、苏日特拉图、朝格巴图、哈斯、那日苏、胡塔娜、萨仁其其格、包金锁
阿左旗蒙古族第一实验小学
201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