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两湖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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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两湖一库”
概况
“两湖一库”是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饮用水源的简称。

目前,贵阳市开发利用为城镇生活、生产的蓄水工程有1200多座。

主要饮用水源为“红枫、百花、阿哈、花溪、松柏山”五大水库,其中两湖一库,每天向贵阳市城区、清镇市、白云区供水55万吨,提供了贵阳市城区城市用水量的60%,供应着120多万市民的饮水,地位极其重要,是贵阳市民珍贵的“三口水缸”!
红枫湖
红枫湖位于贵阳市中心以西28公里,建于50年代末,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乌江水系支流猫跳河进行梯级开发而形成的省内面积最大的人工水库之一,位于梯级开发的第一级。

设计正常水位高程1240米,相应水面面积57.2平方公里,库容6.01亿立方米,死水位高程1127.5米。

是以城市供水为主要功能、灌溉、发电、旅游为辅助功能的大型人工水库。

入湖河流为羊昌河、麻线河、后六河、麦翁河。

百花湖
百花湖距贵阳市中心22公里,距金阳新区市政府驻地7公里,于1966年建成,位于猫跳河梯级开发的第二级,设计正常水位高程1195米,相应水面面积14.5 平方公里,库容1.91亿立方米,死水位高程1188米。

是以城市供水为主要功能,灌溉、发电、旅游为辅助功能的大型人工水库。

入湖河流为猫跳河、东门桥河、长冲河、麦西河、板坡场沟。

阿哈水库
阿哈水库距市中心8公里,位于贵阳市南明河支流小车河上游,1960年6月竣工,历经多次扩建,设计正常水位高程1110米,相应水面面积4.5 平方公里,库容0.542亿立方米,死水位高程1090米。

是以城市供水和防洪为主功能的中型人工水库。

入湖河流为金钟河、烂泥沟河、蔡冲河、白岩河、游鱼河。

现状
由于多年来工业、生活、农业污染,两湖一库水质逐年呈现出恶化趋势,阿哈水库勉强维持在Ⅲ类水质,红枫湖、百花湖部分时段、部分水域出现蓝藻,水质状况十分严峻,引起了广泛关注。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和治理。

2007年《国内动态清样》第2379期刊登了《贵州“两湖”污染严重威胁上百万人饮水安全》一文,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

省委书记石宗源、省长林树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也分别作了重要批示,李军书记、袁周市长等市领导带着中央和省领导的嘱托,就两湖一库保护和治理问题专程到两湖一库调研。

2007年9月20日,在市委八届第38次常委会上,为切实加强两湖一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两湖一库管理局,专项从事对两湖一库流域内水源保护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在审判机关中设立环保法庭,专门审理判罚各类环保违法行为。

2007年9月21日,贵阳市委、市政府在金阳新区召开“依法治理‘两湖一库’,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动员大会,对治理和保护
“两湖一库”进行全面部署。

向市民郑重承诺:2009年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2010年水质明显好转,2012年红枫湖、百花湖达到Ⅲ类水质,阿哈水库确保达到Ⅲ类水质,力争达到Ⅱ类水质。

“两湖一库”治污工程正式拉开序幕。

治理与保护
一、治理
五大工程净化“水缸”,
贵阳市为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划定了五大工程,计划从污染源治理、水体净化、生态建设和保护等各个环节为3口“水缸”做彻底清洁。

1、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对现有排污企业特别是排污大户,实行高于国家标准的环保标准,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加大湖区和流域内重点排污企业的搬迁力度,限制水力发电厂取水发电;严禁在湖区、库区和流域范围内新上污染项目;彻底解决矿井废水污染问题。

2、实施生活污染治理工程
在湖(库)区和流域范围内修建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杜绝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湖(库);逐步取缔湖(库)区游船和周边的农家乐、休闲山庄,拆除违法建筑;妥善解决库区移民安置问题。

3、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现代农业、有机农业;饮用水源地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上1公里范围内,禁止从事施用化肥强度大的农业
活动,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湖(库)区禁止养殖畜禽。

4、实施生物净化工程
科学制定“两湖”水位综合控制方案,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对防治“两湖一库”水质富营养化、治理蓝藻和湖库沉积物污染等重点难点项目立项进行科技攻关,尽快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治理;取缔围栏养鱼和网箱养鱼。

5、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对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加大湖(库)区周边退耕还林力度,加强湿地建设和保护,对流域范围内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对“两湖一库”进行清淤;对入湖(库)河道逐条进行治理,减少排入湖(库)污水量。

“三个不批”管住源头
贵阳市还提出,今后治理“两湖一库”,湖(库)区属地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格审批,严格执法,做到“三个不批”,即属于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的不批;排污超过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不批;污染物超过环境容量的区域新增排污项目不批。

二、保护
1、建立治理保护基金,筹备成立环保法庭
贵阳市将采取一系列创新手段,依法保护“两湖一库”,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筑牢“两湖一库”长治久清保卫线。

在行政手段方面,贵阳市在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百花湖风景区管理处和阿哈水库管理处的基础上,2007年11月30日成立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严格实行政企分开,依法履行“两湖一库”治理和保护的管理、监督、执法职能。

在经济手段方面,贵阳市2007年11月30日成立“两湖一库”治理和保护基金会,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广泛筹集治理保护资金。

成立伊始,三家企业向基金会捐赠资金人民币523万元,市政府拨款400万元作原始基金,目前,该基金会已获得捐助1660万元,可用资金达2060万元。

今后5年,还将加大对“两湖一库”治理和保护的资金投入,各级地方财政要按照有关要求把“两湖一库”治理和保护所需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同时,贵阳市还将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监管机制,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两湖一库”治理工作,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大幅度提高排污成本,让排污者排不起污,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

在法律手段方面,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和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并成立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将两湖一库的治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负责统一审理和执行涉及“两湖一库”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案件,解决长期以来“两湖一库”污染因行政区划及隶属关系不同而难以治理、环保违法案件处罚不力等问题,从而使得跨地域污染及行政人员不作为这两大难题得以解决。

2、清镇率先拉满“治污弓”,努力实现零排放
红枫湖、百花湖大部分湖区位于清镇市境内。

清镇市召开动员会,要求沿湖的旅游三产污染源、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必须在2008年底前实现零排放、达标排放的目标,并力争在5年内使“两湖”达到Ⅲ类水质,确保贵阳市民能喝到放心水。

清镇市将通过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污染源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做到达标、减排、零排放和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

对不能按期完成治污要求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实施关闭。

启示
三管齐下治理两湖一库保护城市大水缸
2007年11月30日,贵阳市成立两湖一库管理局,变“多龙治水”为“一门牵头、合力治水”。

建局以来,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将“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的理念贯穿饮用水源保护治理工作始终,从生态、法治、宣传三个方面着手,科学治理、强力执法、扩大影响,三管齐下,依法治理两湖一库,保护贵阳市民珍贵的“三口水缸”(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饮用水源),确保市民饮水安全。

4年来,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红枫湖由2007年的Ⅴ类和劣Ⅴ类水质为主变为2010年至2011年以Ⅲ类水质为主;百花湖由2007年以Ⅳ类和Ⅴ类水质为主变为2010年至2011年以Ⅲ类水质为主;阿哈水库水质稳定在Ⅲ类。

1、生态为纲科学治理两湖污染
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其中一个基本内涵和目标就是“生态环境良好”,而以“两湖一库”保护治理为主的“治水工程”,是“生态环境良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治理中,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始终坚持以生态为纲,针对两湖污染源现状,通过开展入湖库支流治理、内源污染治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缓冲带湖滨水淹区生态修复等方面的科研攻关,科学实施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生物净化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五大治理工程”,有效削减湖库水体的污染负荷,着力恢复湖泊的自然生态,增强湖库的自净能力,扩大湖库的水环境容量,加速水质改善。

2、法治为统强力开展执法管理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在全省行政机关中率先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公正、亲民助民的执法队伍,采取错时工作、包片管理、一厂一策等方法,严格依法行政,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手段、最强硬的措施,铁腕执法,实施打击非法排污、违法(章)建(构)筑物、非法捕捞、破坏森林资源、非法取水“五大执法战役”,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水资源环境的违法行为。

3、宣传为辅扩大两湖保护的影响面和参与面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在理顺体制机制,通过工程治理和执法管理有效遏制两湖污染源的基础上,把宣传工作作为重要手段,通过多
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沟通,不断扩大两湖保护的影响面和参与面,促使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一方面以“珍爱生命之水,保护两湖一库”为主题,通过报刊、网络、志愿者活动等渠道加大宣传攻势。

开展环保“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厂矿、进社区、进村寨)活动600多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调查显示,贵阳市民对保护“两湖一库”工作的知晓率达95%以上,支持率85%以上。

另一方面尝试政府机构与NGO组织联动,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和实践。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两湖一库管理局下一步将重点实施好红枫湖取水口周边农村生活污染综合治理项目、百花湖麦西河综合治理工程、阿哈水库农村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等农村面源污染项以及金钟河流域治理、羊昌河综合治理、黄土寨沟渠治理等重点流域治理示范工程。

此外,两湖一库管理局还将积极争取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资金,预计金额约54.4402亿元。

附:贵州两湖一库管理局工作职能及内设直属机构。

贵阳两湖一库管理局
概况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是根据《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筑编通【2007】55号)精神,贵阳市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是主管贵阳市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的水资源保护的贵阳市人民政府的工
作部门部门。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两湖一库”保护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定和实施“两湖一库”保护、水污染防治、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拟定涉及“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的区(市、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并参与市政府检查、督促、考核其完成情况。

(三)依据授权,依法负责“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对影响“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开发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通过授权、委托等形式,在“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依法履行环保、规划、建设、城管(城市综合执法)、农业(渔政)、水利、林业绿化、卫生、旅游、海事(航务)等部门的有关行政执法职能。

(五)经依法授权或委托,组织实施“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涉及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的征收和管理。

(六)负责“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
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或监督实施“两湖一库”污染防治项目;制定“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主要污染物的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七)组织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定期发布“两湖一库”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八)对“两湖一库”水资源依法实施统一调配。

(九)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两湖一库”防洪规划及大坝的位移、沉降、渗透压检测和安全鉴定等工作。

(十)依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有效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十一)负责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行政事业性资产的管理,指导下属部门、公司的工作。

(十二)协助贵阳市两湖一库基金会依据法律和章程开展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拟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内部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工作;负责相关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拟定涉及“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的区(市、县)及市级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并参与市政府检查、督促、考核其
完成情况。

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奖惩任免、录用调配、劳动工资、人才引进、职称管理考评等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涉及两湖一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规划;办理执业教育涉水保护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
协助局党组抓好管理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监督检查管理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照《党章》、《行政监察法》的情况,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情况。

对局党组及其成员实行监督。

协助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负责组织对违纪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及时了解和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或改进的意见。

负责受理所在单位及下属单位党员和监督对象的控告和申诉。

负责受理所在单位年度纪检、监督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贯彻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处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经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决)算、年度计划和财务分析;负责固定资产、社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授权或委托征收的涉及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进行管理;协助“两湖一库”基金会开展相关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两湖一库”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送审稿;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负责普法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备案工作。

综合业务处
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两湖一库”保护、水污染防治、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拟定“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水资源、林业绿化、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综合发展战略;依据授权,依法负责“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审查工作;对影响“两湖一库”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开发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组织“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基本建设与验收;对“两湖一库”水资源依法实施统一调配;组织或监督实施“两湖一库”污染防治项目;制定“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主要污染物的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定期发布“两湖一库”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综合执法处
负责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执法队伍及人员的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以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的名义负责组织对“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规划、建设等方面已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监督工作;负责“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行政处罚的审查、报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社会治安、保卫及案件查办工作。

红枫湖管理处
加挂贵阳市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的牌子,负责红枫湖管理范围内各项管理和资源保护工作。

通过授权或委托,在红枫湖管理范围内,依法履行环保、规划、建设、城管(城市综合执法)、农业、水利、林业绿化、卫生、旅游等部门的有关行政执法的初审工作;按照授权或委托,具体负责征收涉及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红枫湖防洪规划及大坝位移、沉降和渗透压检测和安全鉴定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有效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等治安刑事案件,维护管理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百花湖管理处
加挂贵阳市百花湖风景区管理处的牌子,负责百花湖管理范围内各项管理和资源保护工作。

通过授权或委托,在百花湖管理范围内,依法履行环保、规划、建设、城管(城市综合执法)、农业、水利、林业绿化、卫生、旅游等部门的有关行政执法的初审工作;按照授权或委托,具体负责征收涉及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百花湖防洪规划及大坝位移、沉降和渗透压检测和安全鉴定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务院《风景名胜条例》,有效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等治安刑事案件,维护管理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阿哈水库管理处
负责阿哈水库管理范围内各项管理和资源保护工作。

通过授权或委托,在阿哈水库管理范围内,依法履行环保、规划、建设、城管(城市综合执法)、农业、水利、林业绿化、卫生、旅游等部门的有关行政执法的初审工作;按照授权或委托,具体负责征收涉及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及其它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阿哈水库防洪规划及大坝位移、沉降和渗透压检测和安全鉴定等工作;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水事等治安刑事案件,维护管理范围内的正常秩序。

直属机构
渔政管理站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制定渔政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渔业捕捞强度控制方案和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证制度;负责实施渔业资源保护区、禁鱼区、禁鱼期、休渔期制度;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等有关规费;负责取缔并禁止一切投饵式网箱养殖、围网养殖行为;负责打击“电、炸、毒”鱼及“抬网”等非法捕捞行为。

地方海事处
负责“两湖一库”管理范围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
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操作规程在辖区内的贯彻执行;组织调查处理“两湖一库”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检验费的征收、解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具体落实;负责航道管理与维护,负责港口经营许可的审批与管理;负责对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和奖惩;检查水路运输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运输合同执行中发生的问题;对主管范围内水路运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水运输情况报告,负责督促汇总上报规定的运输统计报表;及时汇集和发布水运技术、经济信息,为水路运输企业和各种运输船舶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培训水路运输管理专业人员;维护运输秩序,协调各种水运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督促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组织交流先进运输经验,提高水运管理水平;负责对运输管理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

环境保护监测站
对两湖一库辖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管理局呈报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源动态的技术报告。

对两湖一库辖区内各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视性测定,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
染源管理提供监测数据。

制定两湖一库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管理局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的各项监测任务。

编制两湖一库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

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储存、分析测定等各项重要技术环节存在的问题,促进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

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

参加两湖一库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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