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报废管理制度_产品报废管理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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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报废管理制度_产品报废管理制度条例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物料/产品报废(含半成品和成品、退货产品)均按此规定作业。
三、职责
3.1 申请报废的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废品单》填写,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3.2品管部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的品质鉴定。
3.3技术中心:负责对有争议的报废产品及物料进行技术鉴定。
四、作业内容
4.1报废品类型
4.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报废。
4.1.1.1 由营销部发出更改及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仓库、质管部。
4.1.1.2 仓库接获报废通知后,先开具《废品单》交质管部、营销部、财务部、总经理,然后将所需报废的物料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4.1.3生产(质检)过程中检验出的不良品或组装不良而导致的产品物料报废,生产部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按“来料不良”和“生产不良”区分,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区域。
然后填写《废品单》交部门主管签核,如在正常损耗内的由生产部自行安排报废并上报质管部。
超出损耗数报废的必须经质管部、生产部、生产副总,必要时销售计划部经理签核,数量在100以上报废的必须经总经理签核,方能执行报废。
4.1.4由质管部的质检人员检验出来的不良产品/物料(含退货产品)报废,质管部每天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填写《废品单》并通知责任部主管确认,经确认后,由质管部经理、生产经理/副总核准,方能执行报废。
4.1.5责任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对不良产品进行确认,如超时未作确认的,不良产品将直接执行报废,损失直接扣罚责任部门。
4.2报废品控制
4.2.1 质管部接获上述的《废品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如有争议须由产品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进行技术鉴定,物料与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4.2.2 如产品物料与《废品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将单据退回申请单位,要求其重新清理或重写单据。
4.2.3 如质管部确认无误,则签核单据并送相关部门签核,经批准后在相应的产品上挂上报废标识卡。
4.2.4 申请报废的.部门依《废品单》核准的“处理方法”将产品/物料送到相关的执行地点进行报废。
4.2.5 外购产品物料放于“退货区”,由仓库统计数据报采购部,再由采购部通过供应商联络办理退货(如有相关指令即时报废的则即时处理)。
4.2.6如报废产品物料是组装件,仓库需退回生产部将可用配件拆除后方可报废。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产品报废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不良产品的报废,使不良产品的报废做到合理、快捷,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原辅材料/产品(含成品、退货产品)报废均按本规定。
三、职责
1. 申请报废的部门:生产管理部负责对报废产品物料的清理及《产品报废申请单》填写,负责对报
废产品物料的执行处理;
2. 营销管理部:负责对报废产品及物料是否能利用做出评估。
四、内容
1 报废品类型
1.1 因客户工程更改或工艺改进原因,而使原有产品物料不能再重复利用而报废。
1.1.1 由生产管理部发出产品物料报废通知交营销管理部。
1.1.2营销管理部接报废通知后,对能否利用进行评估,如无法利用,则通知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
部接通知后开具《产品报废申请单》(该申请单中应特别标注报废产品的成本价、现行变现价值,以利于计算产生的实际盈亏)交分管副总审核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报废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在一个周期内报废金额在20万以内的,可以不经总经理审批。
最后生产管理部将所需报废的产品清理放置于报废区。
1.2 因存放时间太久或因颜色不配套而导致的原辅材料报废,由仓库清理所需报废的产品物料,列
出清单并以内部联络单通知质量部确认其品质状况并通知供应部沟通是否可退货。
如质量部、供应部确认只能报废的,可以申请报废,由仓库开具《材料报废申请单》交质量部、供应部、生产管理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核,然后将物料放置于报废区。
原则上报废周期不得低于一个月,在一个周期内报废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可以不经总经理审批。
1.3 责任部门主管接到通知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情况进行确认。
2 报废品控制
2.1 生产管理部接获审批的上述《产品报废申请单》后,即安排人员对产品物料进行处理,物料与
单据的核对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2.2 如生产管理部认为产品物料与《产品报废申请单》所示内容不符或认为报废不合理,则可以向
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