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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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纳税筹划
本文简述纳税筹划基本内涵,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建议:基于企业组织形式角度的所得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实施纳税筹划,通过账目处理进行筹划。

同时提出解决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建议:积极宣传以推行纳税筹划,设立专门研究纳税筹划的学科,税务代理机构市场化,加快税收法制的建设,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标签:企业所得税法;纳税筹划;税收负担
税收是国家财政政策,税法体现国家意志,纳税人的行为符合国家立法,不仅有助于强化纳税人的法律意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而且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正确引导投资方向。

纳税筹划的出现是税收进步的象征,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是现代企业必修的课程。

纳税人在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同时,可以获得货币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纳税筹划的发展完全可以使征纳双方实现共赢。

一、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现行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尽可能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对本企业在经营、组织、理财及投资等方面的活动所进行的事前安排。

企业的纳税行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使企业和政府双方都得到合法收益,促进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提高,是纳税筹划所涉及的主要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纳税筹划意识不足
纳税筹划尚未普及。

很多企业不明白纳税筹划的意义,经常将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相混淆;从税务机关的角度,片面地将纳税筹划认定为违法,减少税收以至于损害国家利益。

此外,理论研究方面不重视纳税筹划的重视,导致我国纳税筹划理论研究比较薄弱,这些因素都制约了我国纳税筹划的进程。

2、纳税筹划专业人才的缺乏
税收筹划是一种财务管理活动,上升到战略层面。

必须在事前进行规划安排,否则经济活动发生后,没办法弥补。

纳税筹划工作人员应当是复合型人才,同时掌握财务、会计及税收等各种专业知识,熟悉整个企业的经营活动并随时掌握税收政策的变化。

对专业人才的要求如此高而我国尚没有专门针对培养此类人才的教育,还没有专业的税务筹划师,税务精算师队伍,企业单独进行纳税筹划的成本过高,这些都制约了纳税筹划的发展。

3、税收制度尚不够完善
纳税筹划的主要目标是减少直接税的税收负,而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偏向增值税等间接税种。

所得税直接税收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偏低,使得纳税人纳税义务小;再者我国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尚不完整,征管水平低、处罚力度不足,如果税务机关征管意识差、查账能力不强,便使得纳税人很容易钻偷税、漏税的空子,给了纳税人偷税的空间,这都制约了纳税筹划的发展空间。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之下企业纳税筹划的新策略
1、基于企业组织形式角度的所得税筹划
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缴纳完企业所得税后股
东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鉴于前者的责任大于后者,企业可以权衡自身发展前景、规模预测、和市场风险等因素后进行合理的组织形式选择。

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但分公司却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新企业所得税法确定独立法人才能成为纳税单位。

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需要结合地区特点,选择适合的投资区域。

新企业所得税法调整了税收优惠相关规定,产业税收优惠为主体,区域税收优惠次之,但在某些特定地区因为处于过渡阶段,所以仍然有优惠政策可以利用。

选择合适可行的投资行业。

新企业所得税法给予税收优惠的行业如下:受国家鼓励及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共基础等设施项目、农林牧渔、节能项目、及环保项目等。

这些优惠是国家的行业导向,投资这些行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收入减免、投资抵扣、低税率、扣除项目优惠等,既符合国家的调控目的,企业又可以得到优惠。

选择合理的投资方式及筹资方式。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凡是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红利、股息等权益性收入定为免税收入,进行债务筹资所产生的利息可税前扣除。

3、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实施纳税筹划
合理确定企业职工薪酬及相关福利。

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14%以内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2.5%的教育经费以及不超过2%的工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中超过工资总额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许在以后的会计年度内进行结转,即为职工教育经费是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的。

利用广告费、业务招待费及宣传费支出的扣除额。

企业中符合相关规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不超过销售收入15%的部分是准予全额扣除的,超过15%的部分可以结转至后续会计年度;对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需要将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5‰的比例与不超过费用本身发生额60%的比例进行比较,选择较低者予以抵扣。

通过公益捐赠进行筹划。

适时、适度的公益捐赠能使企业获得多重效益,既能提高知名度,达到宣传目的,又能将不超过年度利润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为企业减少税收负担。

4、通过账目处理进行筹划
根据不同的销售收入确认时间实行纳税筹划。

销售结算方式不同可以使收入确认时间发生变化,从而递延纳税;利用坏账准备的提取进行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是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企业可以控制结算方式将提取的坏账准备能够在税前扣除,从而递延纳税;利用存货成本计价方法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年限的不同,也可以纳税筹划。

四、解决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的建议
1、积极宣传以推行纳税筹划
加强纳税筹划宣传,可以明确纳税筹划属于正当权利,不影响纳税人履行相应义务,只是最大限度上维护权益;改变税务人员的观念,正确理解纳税筹划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税收属于国家的财政政策,税法的制定不仅仅是取得财政收入,更主要的是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通过正确宣传纳税筹划,让更多理论者重视纳税筹划,尽自己所能加强对纳税筹划理论的研究,促进纳税筹划在我国的发展。

2、设立专门研究纳税筹划的学科,税务代理机构市场化
设立专门的纳税筹划学科,可以培养大量纳税筹划人才,解决纳税筹划人才匮乏和我国纳税筹划理论研究薄弱的人才。

推动税务代理业务市场化,税务代理机构可以聚集大量纳税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让这些人才为更多的企业谋福利。

企业通过代理机构的专业人才不但可以实现在合法途径下减轻税负,实现涉税零风险或低风险,还可以降低纳税筹划成本。

3、加快税收法制的建设,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一个相对稳定和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可以减少税收漏洞,防止偷漏税。

加快税收基本法制定的进程,对现行规定中不公平、不完善和模糊的地方加以改进。

强化征管与稽查,增强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逃税、偷税的违规成本和风险;同时,税务人员不仅要提高业务能力,也要提升综合素质,才能实现依法治税,维护国家利益。

最后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制定纳税筹划准则和管理细则,在技术上提供一个纳税筹划的操作平台和明确、清晰的价值判断体系,使纳税筹划立足于多方利益博弈的规则中,纳税筹划终将成为国家引导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一个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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