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诉讼时效与期限-PPT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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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1981年1月1日晚,张某被人袭击打成重伤。经 过长时间的访查,2019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 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A。这时张某要 得到法律保护,应当在( )前向A提出赔偿 请求。 • A.1982年1月l日 • B.2000年6月30日 • C.2019年1月1日 • D.2019年6月30日
• 三、诉讼时效的客体
所谓诉讼时效的客体,是指诉讼时效 制度所适用的权利类型。关于诉讼时效 的客体,依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 应解释为仅适用于请求权。
难了的“梯子案”
• 本案所涉及楼梯通行权,是基于楼房所 有权派生出来的一种支配权(基于相邻 关系而产生的权利 ),该权利的的行使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 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 必要的便利。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 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
第一节 概说
•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时效的概念 时效,指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 权利的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发生当 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效力减损法律效果 的制度。
• (二)时效的种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的不同以 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将时效 区分为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 前者的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法律 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后者的 事实状态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法律效 果为权利效力减损。
支配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理由
• 支配权依其性质不应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如果 限制了,权利人就无法享有该权利上的利益了。 此外,支配权在本质上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可以 自由支配的空间,如果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便与该项权利的宗旨相背离。 • (支配权是指权利主体对权利客体加以直接的 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知识 产权、人格权等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理由
• 第一,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 定行为的权利,这就意味着请求权的实现必须 借助他人的行为,没有他人的行为的介入,请 求权的目的无法达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 许请求权长期存在,权利人可在任何时候行使, 不仅使义务人长期受困于请求权人,总是纠缠 于陈年老帐之中,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 的稳定。 • 第二,请求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他人行为的 支配,所以如果允许请求权长期存在,就等于 长期限制了他人的行为自由,这是不符合民法 的意思自治原则的 。
抗辩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理由
• 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它始 终是被动的、消极的、防御性的权利, 它不能主动出击,这一属性决定了它只 能即时行使,否则就是放弃,所以该项 权利也不适合诉讼时效。
形成权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理由
• 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是 以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变动法律关系 的权利,由于它效力非常强大,不能永 久存在,否则就是在该法律关系上埋设 了炸弹,随时都有发生爆炸的危险,进 而使该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因而 应该有时间限制,这就是除斥期间。可 见,这一权利既然有除斥期间限制了, 就不需要再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在我国现行民 事立法上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 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诉权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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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 2.特别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了下列民事法律关 系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另我国《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 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
• [参考答案]: • 商场应该负责。 • 未过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 间从知道或者法院不予保护。其意思为, 权利人不知或不应知道权利已被侵害, 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经过20年的,其权 利也失去法律的强制性保护。
第二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 的规定,诉讼 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案例分析
•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 感到受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 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 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 原因就是上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 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 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 错误的是:( ) • A.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 B.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 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案例分析
• 石家庄王女士来信称:我于2019年5月在商场 买了一个电暖气,当年冬天没有使用。等到了 2019年冬天,我把电暖气拿出来使用时,因其 漏电把我电伤,为此花去医疗费4000元。于是, 我找到商场交涉,提出有质量问题,商场在出 售时没有向我声明,因此要求赔偿。商场答复 说,产品质量有问题,应当去找生产厂家,我 们不负责赔偿,况且,你买了这么多年后才提 出产品质量有问题,已经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 我们也解决不了了。请问,商场的说法对吗? 我的合法权利真的得不到保护了吗?
• [参考答案]:B • [解析l:本题主要是发现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在这 里是个陷阱。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受侵害时 起算,即从1981年1月开始计算,最后的截止日期应当 是2019年的1月1日。但是本案中涉及的身体受到伤害 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时 起算。而且“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权利被侵害”应当包 括知道“加害事实”和“加害人”两个方面。因此,1 年的起算点为2019年6月30日,最后的截止日就是2000 年6月30日,没有超过20年的最长期限,所以,正确答 案为选项B。
• 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但并非一切 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一般认为债权 请求权以及物上请求权中的返还财产请 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得适用诉讼时效。 物上请求权中的排除 妨害请求权、消除 危险请求权、所有权确认请求权,基于 身份关系的请求权以及基于相邻关系的 请求权等,一般不发生诉讼时效制度的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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