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1)》期末考试简答题、论述题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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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1)》期末考试
简答题、论述题题库
(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
简答题题库
26.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参考答案: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一些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分)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不对称性。

(2分)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2分)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2分)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2分)
27.简述行政应急性原则。

参考答案: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4分)
应急性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但是应急性原则并非排斥任何的法律控制。

不受任何限制的行政应急权力同样是行政法治原则所不容许的。

(2分)
一般而言,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2)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受有权机关的监督;(4)应急权力的行使应该适当,应将负面损害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和范围内。

(4分)
26.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行为主要具有下述特征:
(1)公共服务性。

(2分)
(2)从属法律性。

(2分)
(3)裁量性。

(2分)
(4)单方意志性。

(1分)
(5)效力先定性。

(2分)
(6)强制性。

(1分)
27.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
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4分)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是合法性原则为行政主体
设定的一项义务或职责。

(3分)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
合法律要旨。

(3分)
26.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行政机关的特征有:
(1)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职能,具
有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

(2分)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其有统一性和层级
性,实行领导——从属制。

(2分)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
制。

(2分)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
和不间断的。

(2分)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
人、组织打交道。

(2分)
27.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行为主要具有下述特征:
(1)公共服务性。

(2分)
(2)从属法律性。

(2分)
(3)裁量性。

(2分)
(4)单方意志性。

(1分)
(5)效力先定性。

(2分)
(6)强制性。

(1分)
26.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行政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分)
(2)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2分)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内容广泛,行政法的内容从行政组织、行
政管理到行政救济,从民政管理、卫生管理到教育文化管理,包罗万象。

’(2分)
(2)硬法规范比较稳定,软法规范变动较大。

在行政法的诸多渊源中,属于硬法规范的行政法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的行政法规范,一般而言稳定性较强;而其它类型的行政法渊源,如法律解释、软法规范等容易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2分)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2
分)
27.简述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一个行政行为对相对方在权利、义务上产生的具体影响,亦即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决定。

行政行为的
1
内容十分广泛、复杂,不同种类的行政行为有着不同的对象和目的,同一种类的每一个行政行为又有自己特定的对象和目的。

(2分)
总结起来,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2分)
(2)剥夺权益或免除义务;(2分)
(3)变更法律地位;(2分)
(4)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

(2分)
26.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一些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分)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不对称性。

(2分)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2分)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2分)
(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2分)
27.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四项: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和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2分)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越权无效;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

(2分)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行政公开;行政公正;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2分)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分)
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是指行政组织做出行政行为,既要追求公平,也要追求效率,应当竭力协调公平与效率。

(2分)
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一些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分)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2分)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
定的。

(2分)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2
分)
(5)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
关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2分)
2.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必须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3分)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2分)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3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2分)
3.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一般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规定一般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1)与公共利益无关,可以由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自主决定,不致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3分)
(2)市场竞争机制可以有效调节的事项;(3
分)
(3)社会可以调节的事项,即行业组织或者中
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2分)
(4)行政机关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
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

(2分)
26.简述行政法的特征。

行政法作为一个部门法,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分)
(2)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2分)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内容广泛,行政法的内容从行政组织、行
政管理到行政救济,从民政管理、卫生管理到教育文化管理,包罗万象。

(2分)
(2)硬法规范比较稳定,软法规范变动较大。

在行政法的诸多渊源中,属于硬法规范的行政法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的行政法规范,一般而言稳定性较强;而其它类型的行政法渊源,如法律解释、软法规范等容易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2分)
2
(3)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交织在一起。

(2分)
27.简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

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政对象。

(3分)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首先,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

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3分)
(3)准立法性。

抽象行政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行为,但它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特征,并须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等一系列程序。

(3分)
(4)不可诉性。

就目前我国的情况而言,抽象行政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直接对象。

(1分)26.简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组织一方的必然是监督主体,而因监督主体的多样性,使该法律关系具备多重复杂性;(3分)
(2)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反向的不对等性,(2分)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一般不由行政组织来决定;(2分)
(4)监督行政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让权益受到违法行政侵害的行政相对人获得救济。

(3分)
27.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四项: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和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2分)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越权无效;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

(2分)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行政公开;行政公正;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2分)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分)公平与
效率相协调原则是指行政组织做出行政行为,既要追求公平,也要追求效率,应当竭力协调公平与效率。

(2分)
26.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体包括四项: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和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2分)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
越权无效;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

(2分)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合理性原则作为一个普遍适用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行政公开;行政公正;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2分)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

(2分)
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是指行政组织做出行政行为,既要追求公平,也要追求效率,应当竭力协调公平与效率。

(2分)
27.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行政行为的特征:
(1)公共服务性。

服务性是民主行政的体现和
要求。

(2分)
(2)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

(2分)
(3)有限自由裁量性。

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而行,
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应该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地规范,也并不意味着行政机关只能机械地按照法律预先设计的具体路线、途径、方式行事,而不能有任何的自行选择、裁量,不能有任何自己的主动性参与其间。

(2分)
(4)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只
要是在行政组织法或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即可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而不是必须与行政相对方协商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1分)
(5)效力先定性。

所谓效力先定,是指行政行
为一经作出后,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在没有被国家有权机关宣布为违法无效之前,对行政机关本身和相对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都具有拘束力,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遵守和服从。

(2分)
(6)国家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
3
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故其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1分)
28.论述行政听证制度。

答题要点:
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听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的程序。

它是公正原则的体现,是现代社会公众参与行政过程的重要形式。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中最核心的制度。

听证制度原本是从英美普通法中的自然公正原则中演化出来的,立法上最早规定行政听证制度的是1946年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听证程序是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的核心,该法对世界各国的行政程序立法影响颇大,后来诸国在制定《行政程序法》时都规定了听证制度。

(3分)
一般说来,听证有正式听证与非正式听证之分。

正式的听证也称为审判型听证。

在正式听证中,当事人一方对他方提出的证据和事实可以进行口头辩论,并互相进行质问,行政机关只能根据听证的记录作出决定。

非正式的听证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不要求必须进行言辞辩论。

(3分)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说明,同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并加以论证,可以有效防止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逐渐实现了行政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平衡。

(3分)在我国立法中导入行政听证制度,是自20世纪90年代《行政处罚法》开始的。

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

该法第五章第三节以两条作出了具有历史性意义的规定。

1998年颁行的<价格法》也规定了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应当建立听证制度。

这是我国法律中首次在行政决策领域引入听证制度。

2003年制定的《行政许可法》也有关于听证的相关规定。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进一步细化了所谓立法听证制度。

(3分)
在论述中能列举出一些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关于听证程序的具体规定。

(2分)对听证制度能作出一定评价和总结。

(1分)26.简述行政机关的特征。

行政机关的特征有:
(1)行政机关行使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职能,具有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

(2分)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实行领导——从属制。

(2分)
(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2分)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
和不间断的。

(2分)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
人、组织打交道。

(2分)
27.简述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有十项,具体包括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专家咨询制度;行政评价制度;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行政协议、协商合作制度;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回避制度和时效制度。

(每项1分)1.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内容。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4分)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2分)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是合法性原则为行政主体设定的一项义务或职责。

(2分)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
合法律要旨。

(2分)
2.简述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成立便对相对方和行政主体等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2分)一般而言,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2分)
(2)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

(2分)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2分)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2分)
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与其他法律部门比较,行政法具有以下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2分)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分)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
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2分)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2分)
(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
易于变动。

(2分)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
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分)
1.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内容。

、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因各国法律制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分)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主体在其法定的权限内行使职权,任何没有法律根据的职权都是不应存在的。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法。

依据法律行使职权是合法性原则为行政主体设定的一项义务或职责。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以上各点3分) ’
2.简述行政机关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行政立法的区别。

(1)制定主体范围不同;前者具有极其广泛性,后者是宪法法律特定的;(2分)
(2)效力大小不同;行政立法文件效力大于其他规范性文件;(2分)
(3)可予规范的内容不同;前者无权直接为公民法人设定权利和义务;这是最主要的区别 (4分)
(4)制定的程序不同;行政立法程序严格而正式。

(2分)
3.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3)公开、公正原则;
(4)处罚救济原则(或称权益保障原则);
(以上各点2分)
(5)一事不再罚原则;(1分)
(6)过罚相当原则。

(1分)
l、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与其他法律部门比较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分)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2分)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的内容广泛;(2分)
(2)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2分)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分)
2.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必须是行政主体;(3分)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2分)
(3)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2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3分)
3.简述行政许可的含义及其要点。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

(2分)
对于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如下几方面来把握:
(1)行政许可的主体为特定主体。

(2)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原则上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决定具有多样性。

行政许可既可
能表现为肯定性的行为,也可能表现为否定性作为。

对于行政主体既不作肯定表示也不作否定表示的,则表现为不作为的形态。

(以上要点各2分)
1.简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和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问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3分)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和行政法律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1分)但它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关系,具有自己的特征。

(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多重的、复杂的
法律关系。

(2分)
(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这行政诉讼法律
关系。

(2分)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具有非对等性。

(2分)
2.简述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

行政行为具有下列情况的应为无效的行政行为: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
有明显的违法情形;(2分)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
体职权的行政行为;(2分)
(3)行政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2分)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2分)
(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

(2分)
3.简述行政确认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3分)行政确认有以下特征:
(1)行政确认是要式的行政行为;(2分)
(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2分)
5
(3)行政确认的外在表现形式,往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受技术规范的制约,并由此决定管理相对方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3分)
论述题题库
28.论述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参考答案:
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

(2分)
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是由行政主体中的公务员经过一定的形式,以一定的步骤和方式作出的。

若没有统一的规则限制,则这种所谓的工作程式可能是任性的、恣意的,有着很大的随意性。

这些规则就是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3分)行政过程中比较普遍性的重要程序制度有十项,具体包括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专家咨询制度;行政评价制度;行政信息公开制度;职能分离制度;行政协议、协商合作制度;行政听证制度;行政决定说明理由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回避制度和时效制度。

(10项制度答出一项得1分,共10分) 28.论述具体行政行为。

答题要点:
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

具体行政行为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行为对象的特定性和具体化,属于某个个人或组织,或者某一具体社会事项。

(3分)
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包括行政许可与确认行为、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行为、行政征收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行政监督行为、行政裁决行为等。

(2分)
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由某一组织作出,可能该组织本身就是行政主体,也可能该组织属于受委托的组织。

另一种情况是,具体行政行为由行政工作人员代表行政主体直接作出,这种方式是行政管理活动中经常采用的方式,也为许多法律、法规所
明确规定。

(2分)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功能要件。

(1分)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具体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法、适当;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行政程序。

(3分)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规则主要有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条件生效。

(1分)
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撤销、废止。

(2分)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结。

(1分)
28.论述抽象行政行为。

答题要点: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为。

(4分)
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

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
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政对象。

(2分)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

首先,抽象行政
行为具有普遍的效力,它对某一类人或事具有约束力。

其次,抽象行政行为具有后及力,它不仅适用于当时的行为或事件,而且适用于以后将要发生的同类行为或事件。

(2分)
(3)准立法性。

抽象行政行为在性质
上属于行政行为,但它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法律特征,并须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等一系列程序。

(2分)
(4)不可诉性。

这一点存在很大争议。

(1分)
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可进一步解释。

(4分)
28.论述行政法律关系。

答题要点: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2分)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一些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不对称性;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
择的最终机制。

(4分)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构成。

(2分)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1分)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
范围很广泛,可以概括为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

(1分)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主体和相对方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分)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3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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