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林牧业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7月6日至7月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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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市林牧业局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作⼈员公告 7⽉6⽇⾄7⽉7⽇报名
⼤丰市林业⼯作站、果树技术指导站、畜牧兽医站、林场⾪属于⼤丰市林牧业局,均为全民事业单位。
因⼯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作⼈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7名,具体为:
⼤丰市林业⼯作站1名;
⼤丰市果树技术指导站1名;
⼤丰市林场2名;
⼤丰市畜牧兽医站3名。
⼆、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端正,能吃苦。
3、⾝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1⽇后出⽣)。
4、应聘林业⼯作站、果树技术指导站及林场的⼈员应为林学(含林业植保,进林场可含⽣物技术)专业;应聘畜牧兽医站的⼈员应为兽医(含动物医学、动物检疫)专业。
凡应聘者应具有全⽇制普通⾼校毕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且有相应的学位。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录⼯作分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聘⽤等六个程序。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由⼤丰市⼈事局、⼤丰市林牧业局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2009年7⽉6⽇⾄2009年7⽉7⽇。
2、报名地点:⼤丰市⼈才市场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时须携带本⼈⾝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持《毕业⽣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同底版近期1⼨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
经资格审查后,如实填写《⼤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员报名表》。
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所造成的⼀切损失由报考者本⼈承担。
5、报名缴费100元/⼈。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课⽬:公共基础知识(50%)和写作(50%),考试范围参考《国家公务员录⽤考试教材2009年新⼤纲》(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笔试⽐例为1:3,如报名⼈数不⾜1:3,笔试成绩合格者⽅可进⼊⾯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3)笔试时间:另⾏通知
2、⾯试: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分到低分按1:3⽐例依次确定⾯试⼈员(最后⼀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并进⼊⾯试)。
(三)体检
体检⼯作由⼤丰市⼈事局、⼤丰市林牧业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执⾏。
体检⼈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职位及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按1:1的⽐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的⼊围,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写作成绩⾼的⼊围)。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员,等额进⾏考核。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公⽰
确定拟聘⽤⼈员后,在⼤丰市⼈才上进⾏公⽰。
公⽰期限为7天。
(六)聘⽤
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合格者,由⼤丰市林牧业局审核后报⼤丰市⼈事局办理聘⽤⼿续,签订聘⽤合同。
新聘⽤的⼯作⼈员,试⽤期为⼀年。
试⽤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单位。
试⽤期满,经⼤丰市林牧业局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
凡应聘者服务期须5年以上。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对违反规定录取的⼈员,⼀经发现,⽴即取消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作⼈员的⾏政责任。
五、联系⽅式
⼤丰市⼈事局联系电话:*************
⼤丰市林牧业局联系电话:*************
⼤丰市⼈事局
⼤丰市林牧业局
2009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