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奉化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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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奉化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绩效
自评报告
奉化区农林局
2018年4月16日
一、基本情况
(一)、文件依据:
宁波市农业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1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17)93号)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分中夹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7)55号)
奉化区农林局、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2017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17)140号)
奉化区农林局、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兑付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奉农(2017)161号)
(二)、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经营权,且为种植粮食(仅指大小麦、水稻下同)的耕地田块的种地农民。
种植果树、花木、草坪或其它多年生作物、挖塘养鱼耕地田块、私有田块的种田农户不列入补贴对象,并按要求剔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已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荒地占补平衡中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面积。
(三)、发放资金规模:2017年我区中央耕地地力保护总额为1610.5431万元,尚有结余资金11.496794万元转入下一补贴年度。
(四)、发放依据标准:以宁波市下达我区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以全区种植面积统计数为依据,测算确定本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我区2017年继续统一以财政部农业部明确的四种补贴面积总的2016年粮食复种面积为发放依据。
经抽查、汇总和审核,2017年度全区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农户数16366户,补贴面积为107369.54亩(2016年大小麦、水稻种植面积合计),补贴标准确认为150元/亩。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我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顺利实施。
同时准确把握补贴发放工作时间节点,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将2017年度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切实做到按流程操作、按要求公示补贴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户的经济收入,每亩增加收入150元,户均增加收入984元。
2.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树立示范样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有机肥投入,提升土壤有机质,减少单质化肥的用量,节约资源,有利于培肥地力,保护有益生物群体,营造植株生长的良好环境,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从而提高耕地质量。
四、绩效自评工作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部门的协同配合是最重要保障
我区2015年起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管理角色由财政转为农业部门牵头,统计部门仍负责补贴对象统计,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审核和数据上报,农商银行负责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四部门协同配合良好,特别是农业和财政部门一直来紧密联系,共同做好对各镇街道、村以及农户的档案检查、实际种植面积抽查、上报数据的核实、补贴标准的确定以及资金的分配保障、督促农商银行按时发放等工作,保证了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及时落实,惠及全区近2万
左右种粮农户。
(二)、政策的宣传引导是工作的基础
为了顺利保证这项惠农政策落实,农林财政联合及时向各镇街道发出了《关于抓紧做好年度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工作的通知》文件,通过在部门网站、农民信箱等媒体进行宣传,在农技人员科技下乡、进村入户指导以及小板凳田间学校农民培训等多途径采取宣讲、分发资料和培训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政策改革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补贴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规范落实各项程序
2017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专项补贴政策仍执行与上一年粮食生产直接挂钩,按照大小麦、水稻(早中晚)实际种植面积(按分户统计汇总,原则上与大小麦、水稻良种补贴相同),按照每亩年度确定的补贴标准发放。
在补贴程序上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落实补贴兑付“一折通”,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直达农户个人账户;严格落实农户申报、村级公示、镇街道汇总审核、市级农林、财政部门最终审核程序。
实行村、镇街道和市级部门分级负责制:各村负责将补贴对象表格由所在村主要村干部、经手人签字村盖章后报镇街道;各镇(街道)负责上报补贴对象、种粮面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必须在所在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做好补贴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工作,各镇街道在报送汇总审核表上报须经分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政府盖章后到区农林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区农林部门负责将补贴对象审核、市级公示,会同财政做好抽查核实,委托农商银行打卡兑现,区财政部门及时通过《浙江省农民补贴网》及时上传我区补贴数据。
(四)、强化公示、信访和监督机制
我区补贴政策严格实行补贴面积的区、村两级公示制,村级公示在所在村公告栏,内容包括补贴对象和种粮补贴面积,所有村都要求做好拍照留档。
区级公示主要在部门网站,包括补贴对象、种粮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所有信访案件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农民理解认可;严格落实定期检查与重
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发生,补贴发放前,区农林、统计、财政三部门联合组织,对全区所有镇街道农户种粮面积申报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抽查,主要抽查内容包括各镇(街道)、各村享受补贴农户的种粮面积汇总与统计年报对应情况。
种粮农户补贴档案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到位。
每个镇街道重点抽查一个村种粮补贴农户申报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情况,是否做好存档备查工作;随机抽查几户申报农户实际承包面积、流转情况、当年实际农作物种植情况,申报与实际种植面积是否相符,有无虚报漏报情况发生。
从抽查情况看,情况参差不一,我们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要求各地做好整改,整改后再发放补贴。
(五)、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1、在粮食补贴政策执行程序上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涉及千家万户,不到位问题最主要在村级环节上,农户不可能全部做到自行申报,部分村干部和经办人员责任性不强,存在权利过大,操作程序简单化现象,等级造册照抄农户土地承包面积代替种粮面积,该公示的未公示、公示走过场、致使未能全部如实反映本村农户粮食生产实际情况,事后有农户反映漏报现象。
2、在粮食补贴档案管理上的欠缺。
调查发现,部分镇(街道)、村未能完整规范地建立享受各种粮食生产补贴资金农户的档案资料,存在网上上报数据与原始档案对不上现象。
3、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区下步将积极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一是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示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补贴政策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补贴申报工作的抽查。
二是加强辅导和督查。
主要针对各镇(街道)补贴工作统计人员的培训、辅导和督查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三是做好建档工作备查。
要求各村、各镇街道完整规范地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档案资料,包括村级上报的由村干部签字盖章登记造册的补贴农户原始资料,公示照片,镇街道上报的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补贴农户分村汇总表,核查抽查资料等等。
四、问题整改
一是提前抓落实。
把种粮面积的调查工作核实好,核实做到准确和细致,尽量避免出现重复核实、多次调整的情况。
二是加强辅导和督查。
主要针对各镇(街道)统计人员的培训、辅导和督查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减少重复劳动,做到上报工作及时、准确。
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
粮食补贴发放工作涉及到财政部门农林、统计、各镇(街道)及农商银行,做到加强联系协调,及时沟通,尽量做到发放数据准确和加快推进发放进度。
要求各镇(街道)在种植补贴面积统计过程中,将上级考核面积数据与实际种植补贴面积脱钩,规范村民与大户之间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完善台账管理。
四是加大粮食补贴政策的宣传和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公示力度,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粮食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各镇(街道)补贴申报面积的抽查,对补贴资金较大的种粮大户进行专项全面的检查核实,采取量化和纠正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的准确率。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