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评定办法
(试行)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提升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和奖助机制,根据《兰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字〔2008〕54号)、《兰州大学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08〕23号)及《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字〔2014〕42号)的相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总则
一、评定原则
研究生奖助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激励研究生的创新实践、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关系到每位研究生的切身利益。

大气科学学院在评定奖助学金的工作中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择优奖励原则。

对于有科研潜力、科研能力,在科研成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研究生给予高额度的奖助学金,起到激励先进作用。

(二)发挥导师作用的原则。

在评定过程中强化导师责任,强调导师对研究生的评价。

(三)分层管理原则。

结合我院学科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发挥学院的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特别是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四)动态调整原则。

在奖助学金评定过程中严格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积极性。

(五)优先考虑困难生。

助研助学金的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我院三个年级非在职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评选当年,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研津贴的评定: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或在科研工作和教学、科研实践中,造
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故意拖欠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奖助学金的评定。

三、评定办法
学院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主要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定细则》来实施。

由所有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导师共同组成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对每位参评研究生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研究生奖助学金名单及等级。

第二部分评定细则
一、硕士一年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评定原则
原则上按照入学成绩评定学业奖学金。

推免生享受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并根据入学成绩、推免层次决定享受学业奖学金等级。

统招生根据入学成绩及志愿填报决定享受学业奖学金等级。

具体参照如下:
1.“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二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先享受一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他院校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先享受二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第一志愿考取我校的“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学年享受三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先享受二等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1.“985”、“211”院校的推免生根据入学复试成绩优先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名额不足则从二等奖学金补齐,依次类推。

其他院校的推免生若复试成绩高于“985”、“211”院校的推免生,则根据复试成绩优先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名额不足则从三等奖学金补齐。

若“985”、“211”院校的推免生人数少于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则其他院校推免生也可根据入学考试复试成绩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推免生之外的剩余学业奖学金名额由普通招考生和调剂生中产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985”、“211”院校学生若多余剩余学业奖学金名额,则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初试、复试成绩)进行学业奖学金评定。

3.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985”、“211”院校学生少于剩余奖学金名额,则剩余名额由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非“985”、“211”院校学生和调剂的“985”、“211”院校学生中产生,按照学院复试成绩进行评定。

(三)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入学成绩、学习态度、科研潜力以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名额及金额。

学校最多为每名硕士生导师配套三名硕士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导师超出此范围之外招收硕士研究生需全额承担研究生的助研津贴外还需要缴纳招生名额调节费0.6万元/人,依次倍增。

校外兼职导师从招收第一名硕士研究生起即需要全额承担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此外还需要缴纳招生名额调节费0.6万元/人,依次倍增。

二、博士一年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所有博士一年级新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和普通招考生),均按入学前一学年的科研成果(参照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三项科研积分C)与博士入学复试成绩进行评分,其中复试成绩所得评分×50%计入总分,不考虑学业成绩、导师评分和其他附加分。

(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入学成绩、学习态度、科研潜力以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确定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名额及金额。

学校最多为每名博士生导师配套三名博士研究生的助研津贴。

导师超出此范围之外招收博士研究生需全额承担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此外还需要缴纳招生名额调节费1.2万元/人,依次倍增。

校外兼职导师从招收第一名博士研究生起即需要全额承担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此外还需要缴纳招生名额调节费1.2万元/人,依次倍增。

三、第二、三年级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一)学业奖学金
名额分配到各学科点,由各学科点按照学业成绩、学习态度、科研潜力以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须严格按照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及计分方法进行评定。

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与计分方法:
1.学业成绩(A)
(1)为参评学年所修专业课、公共课(英语课除外)的加权平均成绩。

(2)由导师给分的实验技能和文献综述两个成绩不列在学习成绩的计算之中。

2.导师评分(B)
所有专业、方向的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日常表现科研能力与业绩进行打分,满分10分。

3.科研积分(C)
按照下表计分标准进行累积,不设上限:
注:①以参评学年发表的文章和相关成果进行认定。

②已接受但尚为正式刊出的外文期刊上文章以得到doi号认定,中文期刊上文章以拿到录用通知并由导师签名认定后有效。

③每个成果只限于一次学业奖学金评定。

4.附加分(D)
(1)学生干部加分:担任校级以上(含校级)和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校学生团委副书记、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学生团总支副书记、院研究生会主席)加2分;校级其他学生干部及学院其他学生干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校研究生会部长、副部长、院研究生会副主席、校级社团负责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研究生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加1.5分;其他学生干部(校研究生会干事、院研究生会干事、各党支部委员、各团支部委员、各班班委、各专业联系人)加1分。

担任学生干部需要满一年,身兼数职者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得重复加分,上限为2分。

(2)获奖加分:一次国家级奖励(只包括荣誉性奖励,发现金奖励超过2000元者不再重复加分)加3分;省部级奖励加 2分,校级奖励加 1分;学院奖励加 0.5分。

同一个人同一学年的同一项目,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同一级别表彰获得一次以上者,可在该级别内累计加分,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 5分。

参加国家级比赛的加分为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

省部级比赛的加分为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校级比赛的加分为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5分。

院级比赛的加分为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分。

各类比赛的名次对应奖项加分为:一等奖为第1名,二等奖为2-4名,三等奖为5-8名。

参赛分与获奖分不重复计算。

(3)参加校级及以上集体活动,每次奖励0.2分;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讲座除外),每次奖励0.1分。

可累计加分,以组织签到名单为准,但累计得分不得超过1分。

无故不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单次扣0.2分。

(4)其他经学院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认可的加分。

5.计分方法
硕士研究生二年级总分记为M1,三年级总分记为M2。

M1=A*30%+B+C+D
M2=A*20%+B+C+D
博士研究生二年级总分记为D1,三年级总分记为D2。

D1=A*20%+B+C+D
D2=A*10%+B+C+D
(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第三部分评定程序及其他
一、评定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学业奖学金指标,组织所有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对每位参评研究生进行打分,按平均分的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奖学金名单及等级,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要求在学业奖学金和助研津贴评定过程中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学院汇总并审核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培养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

二、获得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2014级研究生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3级研究生在
奖学金名额许可的前提下可同时参评。

三、本细则于2015年9月修订,由学院负责解释。

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
附:兰州大学大气科学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评分表
承诺:以上信息全部属实,如发现有虚假情况,立即取消评奖资格。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