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契税委托书样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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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繁忙、身体原因或其他合理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具体地点]办理房屋契税缴纳事宜,现特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宜。
为确保委托人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委托书。
一、委托事项
1. 代表委托人向[税务机关名称]缴纳房屋契税;
2. 代表委托人提交办理契税所需的相关材料;
3. 代表委托人接受税务机关的询问及办理其他与缴纳契税相关的手续。
二、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缴纳契税相关的文件;
2. 被委托人有权接受税务机关的询问及处理相关事宜;
3.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领取契税缴纳凭证。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具体日期]止,委托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撤销委托。
四、委托报酬
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契税事宜,委托人愿意支付[金额]元作为报酬。
五、违约责任
1. 被委托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如因被委托人故意违反委托人要求导致损失,由被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2. 被委托人在办理过程中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被委托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如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附件:
1. 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本委托书仅作为办理房屋契税事宜的授权文件,委托人仍需承担缴纳契税的法定义务。
第2篇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委托人住址]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被委托人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契税缴纳事宜,现委托被委托人代表本人行使相关权利,办理以下契税缴纳事宜:
一、委托事项:
1. 代表委托人向税务机关缴纳房屋契税;
2. 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申报手续;
3. 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解决契税缴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纳税义务;
5. 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契税缴纳相关文件;
2.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接受税务机关的询问和调查;
3.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查询契税缴纳情况;
4.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办理契税缴纳过程中的其他事宜。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否则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委托报酬:
被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事项办理完毕后,被委托人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合理报酬。
五、违约责任:
1. 被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由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2. 被委托人不得利用委托权限谋取私利,否则由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3. 如因被委托人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委托人受到法律制裁,由被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争议解决:
如因本委托书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房屋契税缴纳相关材料。
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第3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房屋契税缴纳事宜,现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
为此,特此出具本委托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事项
1. 委托被委托人代表本人办理房屋契税缴纳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交房屋契税缴纳申请;
(2)提供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购房人身份证等;
(3)接受税务机关的询问和调查;
(4)缴纳契税;
(5)办理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事宜。
2. 被委托人代为办理上述事项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的规定,不得
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二、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有权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房屋契税缴纳事宜,并在办理过程中签署相
关文件。
2. 被委托人有权查询、复制与房屋契税缴纳相关的文件和信息。
3. 被委托人有权接受税务机关的询问和调查,并代表委托人回答相关问题。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委托人有权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撤销委托或变更委托人。
四、委托报酬
被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五、违约责任
1. 被委托人应按照本委托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
合法权益。
2. 如被委托人违反本委托书的规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指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房屋契税缴纳相关材料。
注: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