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学生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学生,包括但不限于音乐、舞蹈、美术、戏剧、播音编导等艺术类课程。

第三条本机构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德为先,以质量为生命,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学生入学前,须按照本机构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名,提交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等。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并签订《学生协议书》。

第六条学生注册时,需缴纳学费及杂费,具体金额按照本机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章课程安排与教学
第七条本机构根据学生年龄、兴趣和需求,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提供多样化的艺术课程。

第八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艺术专业背景,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教师应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确保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第十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艺术潜能。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学生应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二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无故缺课。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教师请假。

第十三条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本机构设立考核制度,定期对学生的艺术水平进行评估。

第五章安全与卫生
第十五条本机构应确保教学场所的安全,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
隐患。

第十六条学生应遵守卫生规定,保持个人及公共区域的清洁。

第十七条本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六章退学与转学
第十八条学生因故需要退学,应提前向本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学生因故需要转学,应提前向本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
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机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