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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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0.01.15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1.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石家庄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以来,市民政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以建设“法治民政”为导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着力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通过抓落实、防风险、补短板、强弱项,努力营造省会民政系统带头学法、全面普法、规范执法、模范守法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实现民政系统学法普法全覆盖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深入贯彻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实质要义,并贯彻运用到民政各项工作过程中。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市民政局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并将其列入2019年普法工作要点,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全市民政系统贯彻执行。

局党组将宪法和党内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化党组会会前学习的常态化机制,先后学习了《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民政
相关规章制度,通过集中学习、广泛讨论、会后总结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局领导班子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民政系统全员学法。

组织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认真学习党内法律法规;邀请市委党校杨晖教授进行《学习“效能革命”动员大会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专题辅导讲座,局机关干部职工、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学习。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法办在全市22个婚姻登记处“开展《宪法》文本进家庭”活动。

在长沙民政职业学院组织民政系统领导干部综合素能提升培训班,全民政系统100余人参加培训。

加强业务能力素质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亚太大酒店组织全市民政系统执法培训班,全民政系统100余人参加培训。

强化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我市民政队伍执法能力。

(四)以点带面深化普法。

利用充分利用国际社工日、清明节、4.15国家安全日、儿童节、6.19流浪救助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对婚姻登记、文明祭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对现场群众进行了宪法和慈善法的法律解读,共发放明白纸、宣传册、法律读本等宣传资料共计4000余份,现场答疑解问等形式向社会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达到了宣传民政、服务群众的目的,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政策群众知晓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2月4日,我局会同省民政厅、桥西区民政局,在西清公园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温亚平处长,我局岳巧红副调研员及桥西区民政局部分业务处长等10余名同志,对现场群众进行了宪法和慈善法的法律解读,并对婚姻登记、文明祭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民政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共发放明白纸、宣传册、法律读本等宣传资料共计2000余份,并对市民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这次普法宣传有效的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宪法和民政相关政策知晓度,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民政业务与法治建设无缝衔接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把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工作中。

一是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利用年检全面普法,利用随机抽查23个社会组织,有针对性的普法,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普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促进社会组织按章办会,加强自身建设与规范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利用村民委员会换届回头看之机,就《村委会组织法》进行再培训、换届选举程序及事项进行再检查,进一步夯实村级组织基础,指导全市各县(市、区)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会同市司法局,对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逐村进行复核。

(二)深化改革创新,健全民政执法用法新机制。

深化普法新形式。

通过局门户网站上“政策法规”“网上咨询”“常见问题”等专栏,公布民政最新法规政策,对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婚姻登记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方便群众便捷、深入地了解民政相关政策。

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执法大队文明执法机制,强化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升执法大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深入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民政综合执法大队文明执法水平,奠定了“法制民政、文明民政”的基础。

聘请顾问。

聘请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涉及我局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行政复议、研究重大项目、无偿代理行政诉讼、审定合同等,推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民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根据《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市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石家庄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省民政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开展违
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事业、墓地违建整改等各项工作。

二是结合我市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回头看”的通知》,对全市村(居)委员会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从2月15日起至4月5日集中开展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回头看”,并根据省统一安排,完成了全市村民自治领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摸底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认真学习领会并转发省民政厅等7部门制定印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作出部署,确保任务完成;4月1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协同和群众自治专项工作推进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建立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苏志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把做好村规民约修订、村干部培训等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工作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紧密结合。

8月份以来,我局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抓好方案落实,并按照工作分工,继续做好全市枫桥经验现场会相关工作。

会同市司法局对全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逐村进行复核。

三是根据《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671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4400元提高到4842元,高于省3200元的扶贫标准。

按照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和我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调整了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了特困人员的供养水平。

三、提升执法水平,促进民政工作质量和效能双提升
一是着力提升民政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清单,积极投身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深入推进证明事项的清理,梳理全局证明事项45项,涉及收养、殡葬、救助三方面工作。

截至
目前为止,我局圆满完成“无证明城市”工作任务,共梳理证明材料18项,其中保留证明材料9项,取消证明材料4项,经再审查不在此次清理范围之列的证明事项5项。

经过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够通过其他方式核查的证明事项,我局证明材料减少了80%,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二是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根据市“双随机”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印发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了“两单一库”,更新了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书,根据抽查计划和工作安排,抽取了16家社会团体和7家民间非企业组织进行了抽查检查,及时公示随机抽取的社会组织名单和检查结果,对社会组织起到了良好的督导监管效果。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制定了《行政执法手册》。

持续推进民政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民政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民政执法培训,提升了执法和服务水平。

积极与司法局沟通,及时完成了执法证的申报工作。

在年度检查工作中,我局积极准备,系统梳理各项工作成果,对照检查事项,逐项整理材料,积极配合督导组检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9年,虽然我局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民政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感到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这需要我们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在下步工作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员干部的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持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注重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健全常态化的考核考评机制,把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列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着力打造“法治民政、文明民政”。

二是严格执法。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执行
依法行政“三项制度”,真正做到依法办事、按规办事。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社会组织健全组织机构,规范章程内容,完善管理制度等。

认真落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严格审核执法程序,坚决查纠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能力培训,熟悉并掌握民政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办案的程序,规范案件文书,从细微之处提升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过的硬。

石家庄市民政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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