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供水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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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供水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关于自来水供水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证供水用水双方权益,结合饮水工程实际,制定《自来水供水项目运营管理服务方案》。

一、运营服务及管理方案
(一)项目整体运营模式:
1、实行企业化运行管理模式,建立一套工资薪酬分配机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保证供水,自行承担各种税费。

2、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预案。

根据饮水安全项目管理需要,制定《农村饮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生活饮用水污染报告制度》《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制度》,《提水站操作规程》等,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3、摸清底子,对供水范围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摸清用水户情况,根据不同的用水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证供水正常进行和费用收取,保证供水用水双方权益。

4、严格财务管理,按《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按时上缴税款等各项费用,按月做账。

积极配合财税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供水收费标准:按协议水价收取水费。

进行收费公示,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接受上级部门和用户监督。

(三)人员聘用管理:根据抄表、收费、维修、抽水工作需要,自行聘请、解聘供水管理人员,根据各岗位重要性制定聘用人员薪酬。

(四)加强供水项目日常管理:
1、加强巡查,减少供水损失。

每3日对所供水片区全面巡查一次,减少跑冒滴漏;制止人为损坏供水管网和供水设备设施行为,杜绝无表用水行为。

2、实施分片区抄表维涵养护,每一个片区或1000户安排1人,承当抄表、巡查,对需要维修的用户管和水表及时调换维修,对问题较大的及时组织抢修,包管正常供水。

3、按月抄表,按月收费,及时回拢资金。

每个月30日前完成供水片区抄表任务,抄表的次月完成水费收缴。

4、每个月对所有提水泵站水泵、电机、配电柜、电源、线路进行一次检查检修,更换老化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维修成本。

5、每两个月对沉淀池清扫消毒一次,每天清扫一次过滤网、消毒池,进步供水质量。

(五)收费运营管理:
1、收缴滞纳金制度:抄表后,未按规定缴纳水费的,按1%实行收缴滞纳金,提高用水户交费的积极性。

2、实施最低用水量制度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农水[2004]46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户每月核定2m3的基本用水量,不足2m3的按2m3计收,超2m3的按实际用水量计收。

3、定点收费:针对不同片区,本着安全便利,方便用水户缴费,疾速回拢资金的原则,每个供水片区设置一个收费点。

4、实行网络一体化收费,实行一表一卡,用户可持卡到收费点交费,也可在收费平台充值缴费。

(六)服务承诺
1、依法依规管理,合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

2、供水卫生承诺:
(1)严格按卫计局的要求进行供水过滤、净化、消毒,在水池、供水口、取水口配备安全管护设施,做好供水环境卫生治理,保证供水安全。

(2)供水从业人员必须经身体检查及格,并获得健康证,方能从事供水管理。

(3)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出具符合饮用水标准的水质检测报告。

(4)对上级部门检查督查存在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并上报。

(5)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

(6)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及时封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作。

3、供水服务承诺:
(1)接到用户报修电话,保证第一时间赶到到现场,提出处理方案,经当事人和负责人同意后,及时组织维修。

(2)供管水人员除了收取正常的水费、工时费、维修配件费外,不得乱列名目收取其他费用,不得对用水户“吃拿卡要”,不得刁难用户或拖延办事时限。

(3)收费标准公示:水费标准,维修、安装工时费、材料费收费标准,要进行收费公示,禁止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对有计划的检修、维护及新管并网作业施工造成的停水,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户储水准备。

具体停水时间,预计恢复供水时间,给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5)因不成抗的自然因素造成抽水装备破坏、供水管破坏,应在2小时内到过现场勘查,制定处置惩罚方案,如不能及时处置惩罚,应告知用水户做好储水准备,并及时组织抢修。

(6)维修时限:管径DN100以内,24小时修复供水;管径DN100至DN200水管损坏,必须在48小时之内修复供水;管径DN200以上及涉及混凝土开挖等施工难度较大的维修项目,在5天之内修复。

二、人员培训方案
1、培训可以由上级部门组织,也可心由单位根据需要组织开展。

由上级部门通知参加的各种培训,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2、按时参加卫生部门开展的供管水人员卫生培训,每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三年培训率达到100%。

使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

3、财务业务培训。

财务管理人员及时参加税务、财政、人社等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完成培训内容,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4、每月对抽水人员进行机电设备运行维修培训,保证安全操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为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除正常的业务培训外,鼓励职工参加其他管理业务培训。

由单位安排的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其他业务培训费用由单位研究决定。

三、应急服务方案及承诺
1、制定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实在包管生活饮水卫生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件,
掌握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风险,高效、有序组织现场处置惩罚及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生
活饮水水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及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供水单位应制定《生活饮
用水突发水质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处置惩罚预案》,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研究,使全体干
部对突发卫生事故应急处置惩罚措施全面了解,增强事故的应急处置惩罚能力,包管供水安
全。

2、成立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根据供水安全应急工作处置需要,供水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成立供水安全应
急处理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责,饮用水管理员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模
式,一一认真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在出现供水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赶到到现场、
及时上报、及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惩罚措施,减少丧失,消除隐患。

3、做好应急抢修物资储备。

根据供水片区供水管网材料、规格,DN110及以下
的水管维修配件,保证备足配件,保证平时正常维修需要。

DN110以上供水各种规
格、各种材质配件,要做好一定数量的储备,以保证应急抢修需要。

4、抽水设备应急保障:涉及机电提水的,要经常做好设施检查维护,出现机
电设备故障,及时安排维修,随时保证一定数量的抽水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平时要
备足备齐易损件,满足平时维修养护需要和应急维修需要。

5、应急维修保障
因不成抗的自然或非自然因素造成抽水装备破坏、供水管破坏,应在2小时内到过现场勘查,制定处置惩罚方案,如不能及时处置惩罚,应告知用水户做好储水准备,并及时组织抢修。

维修时限:管径DN100以内,24小时修复供水;管径DN100至DN200水管损坏,必须在48小时之内修复供水;管径DN200以上及涉及混凝土开挖等施工难度较大的维修项目,在5天之内修复。

抽水装备破坏,自己不能完成维修的,及时与机电维修部联系,及时组织抢修。

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的供水管理,包管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联合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在村内从事供水工程施工以及使用村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供水必须优先保证村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不得用于灌溉和其他用水。

第三条对供水水源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牌,村委会成立供水管理部门负责对供水水源的保护,定期监督检查。

第四条供水主管网两侧各3米,禁止从事修建、开挖沟渠、打桩打井、爆破等破坏供水设施及风险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新装、改装、拆除供水设施的,需提前向县级以上供水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村供水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及负责竣工验收。

第六条供水工程使用的管件、材料、装备和器具须符合国度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许可标准。

第七条建立健全水质检验制度。

水源井周围半径5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渣滓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耐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铺设污沟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每一年至少对自来水采样送有关部门检验1次,当水源水质发生异常变化时,应增加监测的频次,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确保自来水水质符合国度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八条当水源遭受严重污染,直接危及人的健康时,供水厂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向上级部门敷陈。

第九条自来水实行定时供水,因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暂停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十条县财政按市政府要求会筹集相应的维护资金。

并将历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结余资金纳入维护资金,统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用于井房等供水设备的大修。

第十一条依据《法库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保本微利原则,实行协议水价,每户每月核定2m3的基本用水量,不足2m3的按2m3计收,超2m3的按实际用水量计收。

水费由供水部门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收取,收取的费用缴入专户管理,费用支出按月报账,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供水产生的电费、维修、更新、改造及管理人员的工资。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第十二条用户应按时足额交纳水费。

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次催缴仍不交水费的,供水部门可按有关规定予以停水等处理。

第十三条供水设施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包括公共供水设施和用户用水设施。

从供水管道至各户进户口产权设施归集体所以,并由村集体负责维护管理;进户口以后的供水管道及其设施,由产权所有人负责维护和管理。

用户因迁移等原因需过户或停止用水时,应及时办理过户或销户手续,否则,发生的费用仍由原用户负担。

用水户更改名称,应及时通知村供水部门。

第十五条村民有维护公共供水设施的义务,发现供水设施破坏、漏水的,应及时敷陈村供水部门。

村供水部门接到敷陈后应立即施行检查、抢修。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水管理单位要制止其行为,拒不执行者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供水管理单元批准,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打孔,私接管道盗水的。

2、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

3、私自堵截电源、水泵,影响供水设施运行者。

4、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5、拆除、伪造、改装、损坏水表装置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者。

6、擅自装泵,从管道抽水者
7、用其他方式者。

盗水行为一经发现,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除充公器材外,岂论耗水量几何,均按管道最大流量计收水费,并给予经济处罚。

破坏自来水供水设施的,依照破坏代价的2至5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惩罚。

第十七条供水人员凡有下列景遇之一者,视其情节,由其供水管理部门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攻讦教诲、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查其刑事责任。

1、擅离任守,造成停水事故者。

2、未经批准擅自扩大供水范围者。

3、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者。

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一、供水单元必须获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获得卫生知识培训及格证实和健康体检及格证实。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置惩罚装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包管正常运转。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5、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验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装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未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7、水处置惩罚装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及格前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净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渣滓、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国度颁布的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做好供水设施、场地及周围情况的清洁卫生,确保周围30米内无污染和污染因素。

三、配备余氯比色计,随时对供水进行检测,发现余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补充。

4、加强供水设施卫生安全防护,蓄水设施应加盖加锁,进水孔、溢水孔、排污孔等有密封防护设施。

五、供水设施建设材料必须无毒无害,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年两次,建立清洗消毒记录。

六、供水设施专人负责管理,从事管水人员每一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获得健康及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前方可上岗。

7、新建二次供水单元应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所用的涉水产品必须获得有效的产品批件。

8、发现饮用水被污染或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扶植部门敷陈。

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五病”调离制度
一、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恰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从头上岗。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

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活动。

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二次供水设施水池(箱)、水泵房管理制度
一、由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指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水池(箱)、水泵房装备的监控、清洁及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二、水池(箱)容积及管道口径应满足用水需求,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管道布置合理,不存死水区。

三、水池(箱)结构坚实、牢固、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箱)入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专人保管;水池(箱)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四、水池(箱)每半年至少由水处理公司清洗消毒一次,并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5、水池(箱)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调换。

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封闭水池(箱)阀门。

六、水池(箱)周围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3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旱厕或堆放渣滓堆。

7、水泵房内机电装备、仪器由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无关镜不得进入水泵房,严禁非值班人员操作各类开关、按钮。

涉及生活饮用水产品的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二、新改扩建项目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净水
剂、与水体接触的设备、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净水剂质量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4、采购一切涉水产品时,须认真仔细检察所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

五、所有涉水产品索证材料应建立台帐、档案,以备查验。

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供水单元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惩罚领导小组,单元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

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目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蝗,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敷陈单元领导,单元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敷陈,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元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惩罚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舒展和扩大。

4、辅佐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置惩罚,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掌握消除污染措施。

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六、出现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

7、饮用水污染事帮得以掌握,污染原因消除后,在规复供水前,必须从头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度卫生标准前方可供水。

8、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诊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打仗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

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掌握、处置惩罚,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颠末、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置惩罚颠末、效果、存在问题及发起等),按时逐级上报。

同时承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

4、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元,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度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7、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

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

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

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

三、经常巡检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质正常状态。

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垵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5、按要求对净化处置惩罚装备、细菌目标装备的操作,包管装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

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

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装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验相联合”的原则,做到精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装备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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