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欣赏的人作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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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赏的人作文
我欣赏的人作文(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

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欣赏的人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欣赏的人作文1
从小到大很多教练都教过我,但印象最深的是我的轻舟教练。

我们都叫她猪排教练。

猪排教练不是很高。

她仍然是教育大学的学生。

虽然她还是个学生,但她是亚运会的银牌。

但是她从来不把亚运会银牌看得很重,因为她的目标是奥运金牌,我们最喜欢她的幽默感和温柔的好脾气。

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敲了一把30万的桨,我很着急,怕被骂,但是她对我说:没关系!下次小心点!听到这句话,我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很感谢没有骂我。

虽然她知道我在玩,但她愿意给我一个改变的机会。

去年暑假,我们去新月湾进行暑期培训。

她亲自下水教我划船的技术,和我比赛艇。

虽然追不上教练,但这种方法让我更想打败教练。

当时教练陪我在船上呆了六个小时,但一直没有上岸。

非常感谢猪排教练这么辛苦的教我们。

比赛前一天,她耐心的给我们讲了很多战术。

第二天,第一场比赛是与其他县市小学的比赛。

一开始我们比分落后,但是教练一路为我们加油,以为我们不能输。

后来我们真的赢了光船水球比赛。

她付了钱,带我们在酒店住了一晚。

后来一个同学的妈妈告诉我们:今天是猪排教练的生日!于是我们冲进她的房间帮她庆祝生日,那是最难忘的一天。

目前她还在学校教我们做猪排教练。

多亏了她,我才能找到自己的特长。

我们感谢她,希望分组后我的教练还是她,因为她是我最喜欢的教练。

我欣赏的人作文2
教室的一隅有一朵悄悄生长着的兰花,正含苞待放。

你如此宁静却让人难忘。

你瘦小得“弱不禁风”,也生得一副文静样子:浓密得黑色长发束成了马尾得模样,额前得两缕碎发时而优美地垂着、时而被绾到耳后;洁白如玉得脸颊上缀着些许雀斑,明亮得双眸就嵌在这样的面孔上。

不算挺拔的鼻梁上还栖伏着一副圆圆的黑框眼镜。

你的眼眸总是透过薄薄的镜片寻觅着这尘世中的美好。

你充斥着美的心灵催生出了一双制造美的手。

在你的卷子,本子、草稿纸上,无处没有一个小小的天地,生活着美丽的人,发生着美丽的事,还记得与你同桌的日子里,每每看到一些可爱的小东西跃然纸上时都有种溢于言表的激动和喜悦涌上心头,给繁忙的学习生活添了支轻快的小曲。

那一天,你在课间里再度拿出那个熟悉而承载着一番情趣的本子。

我本习以为常了而自然把它们的存在当作了生活的一部分,却没想到一幅“大作”正跃然纸上占据大部分篇幅的是一个抱着排球的少女,高高梳起的马尾活泼地翘着,一个小小的蝴蝶结正伏在头上,脸上一幅单眼睁着的俏皮样子。

而她修长的双手正抱着蓝白相间的排球和她白色的衣服正相宜。

同时,纤细的双腿也前后立着,蓄势待发。

那一刻,我心潮澎湃,认为这个小小的你竟有如此神奇的“法术”。

和儿时记忆里的神笔马良简直如出一辙。

你那双制造美的手不仅能把这种美置于图画中,更能将其溶于文字里。

你的文字总是美妙的惊人。

语文课上,你的文章总是被朗读的范文。

当语文老师浑厚的声音在教室里荡漾开来时,总有人向你投来羡慕的目光,羡煞旁人。

那宁静的兰花终于怒放,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也指引着我前进的放向。

难忘的你是我最欣赏的人。

我欣赏的人作文3
最爱曹雪芹
张爱玲曾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

我对这种充满爱意、求之不得的恨深有体会。

毕竟,对于一个对《红楼梦》深深入迷的读者而言,没有什么比小说本身给人带来的冲击力更大。

虽有无名氏续写,但仍不免落入苛责的窠臼才性不同、才情相异。

可以说只此一生我最爱《红楼梦》。

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于明星效应,从属大众潮流,热爱着别人的热爱,却忽略了自己的本性。

世界上的名人名作层出不穷,我还是最欣赏曹雪芹人们尚且能不以人废言,何况这是一位眼光超前、思想卓越、才性高超之人。

有才曹雪芹
曹雪芹最吸引人之处是他的才华与傲骨。

作为一个经历过荣华富贵,又才气横溢之人,他很难放下自己的傲骨。

朋友们把他比作是俗人以白眼的阮集,称他画的嶙峋的石头,就像他的傲骨一样,里面蕴积着无限块垒。

明朝张岱曾言:人无癖不可与之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痴不可与之交,以其无真气也。

与血型而言,才华即深情、傲骨即真气,晚年虽日望西山餐暮霞也不能消减他的风流倜傥一丝一毫。

致敬曹雪芹
我爱《红楼梦》,更欣赏曹雪芹。

如果没有作家,那么作品就成为空谈。

我们在文学的海洋里徜徉,总会遇到一个海岸,让我们栖息,让我们浮想联翩。

曹雪芹对于中国文学的贡献不言而喻,所以他能成为其他作家膜拜的偶像,成为读者赞美的对象。

如今,我们纪念曹雪芹,向他致敬,也是我们对文学大师的向往与崇拜。

曹雪芹,你是我欣赏的人!你的才华与傲骨、你的深情与真气、你的个性与卓越,这些是我们需要的精神食粮。

我欣赏的人作文4
外面的狂风呼啸的吹着,树叶被大风一片一片卷走;大雨倾盆瓢泼。

我心里想,真不该叫那份外卖……忽然,传来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我迅速起身走到门前,右手向上抬扶住门把手使劲向下拉,“咯噔一下”门打开了。

我推开门,一个身着蓝色制服的男人映入了我的
眼帘。

他左手提着一个纸袋子全身都是湿的,制服只有少数地方没有染成深蓝色,他的衣服安全帽上一直在滴水,滴下来的水似乎能流成一道小溪。

他个子很高;眉清目秀戴着一副眼镜,一些整整齐齐的胡茬子在他的嘴上和下巴上。

他喘着气对我说:“小朋友给你家点的外卖。

天气原因可能有点洒”说着他把纸袋递给了我,我心里充满了感激、愧疚,接过纸袋的手还在颤抖。

“谢……谢谢”我说:“叔叔您等一下”我三步并作两步地跑到卫生间拿了条新毛巾来到门口把毛巾递给他,此刻他的脸上已分不清是汗水还是雨水。

他接过毛巾将他脸和头发擦干;我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他对我说:“谢谢你小朋友”我说:“叔叔你要不歇一会,这会儿外面雨很大”我转身去拿小板凳,不用了我还要给下一家送外卖呢。

说完他转身一步一步跨下楼梯。

他身上的水一下一下不停地滴到地上。

门口看不见他了,我又跑去窗外看,看着窗外的楼底狂风还在咆哮。

他在大雨中扶起电动车,不断往前走……
他的模样我虽然模糊,但他冒雨送外卖的敬业精神令我欣赏、难忘。

我欣赏的人作文5
闵楚哲,一个不折不扣,让人欣赏的“傻大个”。

说他傻,决不是指智商方面,因为他的学习虽算不上优异,但还算差强人意。

之所以叫他傻大个,一方面是他的身高在我们班确是“鹤立鸡群”,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看似如坠梦中,另一个原因嘛,就是他沉迷进一件事情时说话就如痴如醉,像个傻子。

比如说在数学课上,老师每次讲到比较难的题,他听懂时,就大声说一句“我悟了呀!”话音落下,就像几颗碎石搅扰了一汪幽静的潭水。

而他呢?丝毫没察觉到自己的话在寂寂无声的教室里显得多么突兀。

当他没听懂时,就忍不住双手轻拍脑袋,皱紧了眉头,嘴里不止地发出叹息声,再用他各种微表情诉说一万个为什么。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还不深谙他的“傻劲”,只觉得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又因他长得太像我小学时玩的很好的同学,于是和他交往
渐渐频繁起来。

开始会误以为他痴傻得不近人情,等慢慢了解后才知道他痴傻中也不忘兄弟仗义。

他开始足不下楼的学习时,一般是叫不动他的,那感觉颇有点董仲舒三年目不窥园的意思,他至少也会有大半天“目中无人”。

但有一次,学校通知我去拍照,我一直找不到拍照的地点,心里在那干着急,不想这时正在做数学题的他居然会主动来问我为什么事着急,等我把事情告诉他后,他居然放下了手里一大堆作业,带着我去各个办公室打听询问。

我是个特别腼腆内向的人,若不是他帮我去问到了地点,当时肯定会错过拍照的时间,当时内心非常感激他。

闵楚哲,这样一个仗义的“傻大个”,我眼中的学霸,让我发自内心地欣赏!
我欣赏的人作文6
谈起鲁迅,就让人感到:他既没有冰心的含蓄委婉,徐志摩的浪漫,也没有老舍似凄厉的诙谐,给人的尽是尖锐与冷峻之感,他有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正因为如此,我欣赏他。

初识鲁迅是在六年级第五单元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一开始,我并不怎么欣赏他。

当时,我将其内容视为平淡至极,为此我感到反感。

后来,我读了《朝花夕拾》,我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读了《拿来主义》,我感到它的犀利之风,鲁迅直把他的投枪匕首指向敌人。

鲁迅对敌人的辱骂可谓义愤填膺,犀利尖锐,入木三分。

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

读《药》、《阿Q正传》、《一件小事》等,激扬的文字间,有他的情绪,平凡中有他的追求。

那种感觉,并非一个“佩服”所能言表,“五体投地”或许不太实际,但“顶礼膜拜”倒是真正发自内心深处的。

当旧中国,全中国人民仍处在朦胧黑暗之中时,鲁迅却振臂高呼,以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儒子牛”的伟大人格,用不懈的努力,以求拯救中国人民。

他经受磨难,却给后人留下了不朽的真理。

在鲁迅身上,我感到满腔悲枪,千古兴衰,皆益于其中。

早已远
逝的流水,一去不返,但鲁迅先生又告诉我们这些后来人,只有经历推倒的痛苦,阻隔的墙才能成为沟通的桥。

这正是我所欣赏的鲁迅。

我欣赏的人作文7
一个让我欣赏的人,是一位陌生的阿姨。

一天,我乘公交车去学习,由于家离学习的地方很远,所以站点比较多。

我上了车投了币,一抬头,哇!公交车里的人真多啊,座位早早地被坐满了,但站的人比座位上多多了,我就只好拉住一个栏杆站稳。

下一站,又来一群人,原本拥挤的公交车变得更加拥挤,原本人挨在一起已经够热了,又来一群,又更热了。

热得像站太阳底下似的,即使所有窗户都开着,但还是感觉不到一丝凉爽,我旁边有大人,有小孩,有一个大人听着音乐,穿着挺酷的。

我旁边有一位老奶奶,那位大人却丝毫不让座,我问老奶奶题目:“老奶奶,您要到那儿去啊?”那位老奶奶回答题目:“我要去马鞍池公园。


“但现在离马鞍池公园还很远。

”我说题目:“奶奶,您站多久啦?”“站了好几个站了!”那您腿累吗?”“累啊!”
我转过头对那位叔叔说题目:“叔叔,您给这位老奶奶让个座吧。

”叔叔没好气地说题目:“凭什么呀,我先坐到的,为什么听你这小孩的话?”“可我们要尊老爱幼呀!”
“去去去,你这小孩,这么吵。

”这时一位阿姨站起来,对我说题目:“小朋友,你说得很不错,反正我快要到了,这位置就给你吧!”
“不不不,尊老嘛,您还是给那位老奶奶吧!”“好!”于是,那位阿姨扶老奶奶到那个座位上。

那位老奶奶下去后,那位阿姨不见了,我以为她下车了,但我下车后,才发现她,她还站着,原来她撒了一个谎,这时一个善意的谎言。

虽然都是一样的普通人但是阿姨就不一样了,他乐于助人,我想向她学习怎么样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我欣赏的人作文8
世界上有许多值得欣赏的人,欣赏他们善良的、勤劳的、坚强的品德,可我最欣赏的人,还是在网上看到的一个小姑娘。

一天,我偶尔的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一个八岁女孩的遗书》,令我心灵震撼,看完能有几个人不哭?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余艳,她是一个孤儿,由于得了白血病,所以她只活了8年,她有一颗善良的童心。

佘艳躺在病床上输液,床头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塑料盆,她不时要侧身呕吐,小女孩的坚强让所有人吃惊,她的主治医生介绍,化疗期间胃肠道反应强烈,佘艳刚开始时,一吐就是大半盆,可她连吭都不吭一声。

刚住院时做骨髓穿刺检查,针头从肋骨刺入,她没哭没叫,眼泪都没流,动都不动一下。

能够看出她的坚强。

她留在世界上最后一句话是“我来过,我很乖”。

她自愿放下治疗,把全世界善良的人们捐给她的钱分成七份,把生命当成蛋糕分给了与她一样正在生死线上挣扎的7个小朋友。

把死的期望留给自己,把生的期望留给别人。

她死后,来自各社会各界的花圈堆得似小山,都在默默祈福着她。

她的墓碑上有一张笑吟吟的照片,碑文正面上方写着:我来过,我很乖。

我想,她在天堂肯定会告诉我们:别哭,我只是和你们暂时的离别,下辈子我还会来的,而且很乖……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很长很长,情不自禁地滑过脸庞。

我欣赏的是她的坚强,一个小姑娘刚生来就被父母抛弃,在八岁就患上了急性白血病。

她不是像其他人一样理解那些善良人的捐款,而是把他们的捐款让给了和她一样患了白血病的人。

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她那种大公无私的精神。

这就是我最欣赏的人——余艳。

我欣赏的人作文9
缘分天空,美丽的梦,因为有你而变得不同。

——题记
每次看到你,都会想起几句歌词:“第一次见面,看你不太顺眼,谁知道后来关系那么密切,我们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却总能把冬天变成了春天。


(编者指瑕:题记和第一段都引用了歌词,有些重复。

从本文内容来看,保留第一段,删去题记更合适。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开学的第一天早上。

当时,我正在早点铺点炒面,我跟老板说,少放一点油,多放一点面!听到我说这番话的时候,你朝我这边望了望,满脸的鄙夷,似乎在说:“这么瘦的小姑娘,能吃得下那么多?我倒是要看看,你能不能都吃下!”那神情让觉得很不顺眼。

你给我端来的炒面,果然多了很多,也按照我的要求,少油,很清淡,正对我的胃口,因为要赶着去上学,分分钟就吃完了。

你很诧异,似乎有点错怪我的意思。

看着我们一样的校服,你便上前和我搭讪。

在去学校的路上,我知道你每天早上都会起很早,然后去早点铺帮一会儿忙,再去上学。

晚上回去,做完自己的功课,还要辅导弟弟的作业,仅有的一点休息时间,你多会跑去家旁边的'读书社去看喜欢的课外书。

你的独立,让你的面庞多了几分和你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同龄人相比,我开始钦佩你对家庭的责任与担当。

你并没有因为家里的事情多而耽误学习。

你的作业本成为老师批改作业的模板,清爽娟秀的字体,让看过的人都爱不释手。

你很喜欢语文,更喜欢用文字来记录生活的喜怒哀乐。

我欣赏你的学习态度,更欣赏你的文笔和才华!
从初一开学第一天相遇,到现在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整个相识到相知的过程中,还有很多关于你的故事没有说,但我心中的那份欣赏,恒久不变!
我欣赏的人作文10
教你知识的老师,促膝谈心的同学,帮你梳辫子的友人……在生活中有许多值得你欣赏、学习的人,然而我最欣赏的既不是老师也不是
同学,而是我的亲人---爸爸!
爸爸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人了。

他的发梢几乎已变成了雪白,顶着圆溜溜的啤酒肚。

看相貌,很多人会认为,我的老爸很会赌博,其实并不是,认识他的人都会很依赖他,都会表扬他。

爸爸每次上班宗旨只有一个:上班不能迟到,迟到就是对领导的不尊重。

所以他每天早早到岗,再加上他对工作认真负责,轻而易举地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很多人在家,都是妻子做饭,丈夫享福。

而在我们家顺序似乎颠倒了一下,丈夫做饭,妻子享福。

有一次,由于我要7:05分到校,老爸五点就起床了。

他把我的房间门轻轻地关起来,开始早晨必须完整的清单:先烧水——按照中国人的惯例,早上应该先刷牙洗脸,然后才能去做事。

可老爸心目中,老妈是最重要的,然后再是自己。

烧完开水后老爸马不停蹄地切好水果,接着叫醒睡眼朦胧的我。

我问爸爸:“几点了?”爸爸并没有回答我,而是帮我整理被子。

过了一会儿,他板着一张脸严肃地说:“06:35了。

”我蹦下床,转眼间老爸消失在了我的眼前,原来老爸做早餐去了。

当我吃上香喷喷的早饭时,我才意识到老爸连牙都没刷,就先为我做早餐。

这时我打心里佩服他,下定决心要向他学习。

我的爸爸是个“千面人”:一会儿对我发火,一会儿温柔细语,一会儿指导我作业……老爸常说:“我陪着你一起成长。


是啊!我们一生中一直在成长,有失败,有成功,结果总是捉摸不透。

但只要努力,我相信成功终究属于我,老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亲爱的老爸,您是我最欣赏的人,是我前进的目标与方向!
我欣赏的人作文11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12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

提到我最欣赏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
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

的确,爸爸是我最欣赏的人之一,他
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有1米72厘米。

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

最重要的是他特别的黑,像个非洲人。

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牛仔长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

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

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女”。

我欣赏的人作文12
在生活中,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最欣赏的人。

我最欣赏的人就是我的妈妈,我欣赏她的毅力。

你们肯定想不到,我妈妈以前的“辉煌历史”:听外公说,妈妈从小学起就一直是个胖姑娘,小学毕业体重100斤,初中毕业体重达到120斤,二十岁参加工作那年仍然保持着130斤的体重;直到有一天她的肚子里有了我,身高1.56米的她,最重的时候居然有150斤!肥胖也一直给妈妈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困扰:上学时体育成绩不及格,30岁不到看上去就象40多岁了,坐公交车被人当成孕妇让座,体质不好经常生病等等……于是,终于有一天妈妈决心要减肥。

那么她是怎么瘦下来的呢?那是靠她自己的努力才瘦下来的。

在妈妈疯狂减肥期间,妈妈每天都吃的是低糖低热量的食物,在合理饮食的同时,每周还配合了各种运动:去健身房、爬山、骑自行车等。

在减肥期间,妈妈还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天早上起床都要称体重,妈妈说这样才能严格控制自己的体重。

通过妈妈近一年的坚持,有一天,妈妈兴奋地跳起来,她的体重已经从130斤下降到100斤!身边的家人和朋友都惊喜的发现她几乎变了一个人。

减肥成功后的妈妈,变化很大。

人变得漂亮了、年轻了,身体素质也好了,原来耐力很差的她,现在爬山、骑行似乎都很轻松。

瘦下来以后,妈妈仍旧没有放纵自己,还是坚持运动,控制饮食,坚持用每天打卡的方式来控制自己体重。

一旦发现自己的体重上升的趋势,她就会加大运动量,就这样妈妈将这个成果保持了六年。

在我的妈妈身上,我看到她那份坚持,我也欣赏她那份坚持。

我欣赏的人作文13
那是一个冬日的清晨,街上路灯的昏暗光线在微亮的空中晕了开来。

凛冽的寒风透过厚厚的衣服毫不留情地吹到了皮肤上,等待公交车的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路过的人并不多,我便细细观察他们:化着无懈可击的妆,精致的脸上没有任何神情可言,仿佛只有转动的眼睛才能证明他们是活人。

忽然,一个粗粝的吼声从街的尽头传来,瞬间打断了我的思绪。

几秒种后,一个模糊的轮廓从黑暗中渐渐显现。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乡下女人,脸色透着不正常的高原红,双眼明亮如清泉。

看起来并不年轻的脸在长久的风吹日晒下,在深深的皱纹下,显现出一种沧桑。

微微发胖的身材,裹着俗气的绣花棉袄,紧贴着只有送报纸才穿的黄马甲。

她双脚飞快地蹬着车子,身子也随着车子左右摆动,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在她每蹬一下后都会发出抗议的叫嚣声。

这种姿势在平时,的确有几分可笑。

她一边蹬,一边用浓重的外地口音唱起了我听不懂的二人转,歌声感情丰富,充满起伏。

在这个繁忙而又寒冷的城市,她的存在实在是格格不入,我心想。

她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注视,在远去之前又回头望了望,向我灿烂一笑。

我呆住了。

多么朴实而生动的表情!城市生活是一个脚链,牢牢拴住了她,她不能动,可她却用另一种方式——唱歌,去表达她对生活的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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