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考核部分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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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考核部分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70题)
1.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就业要求的
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一定期限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
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

2.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 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
实行制度。

3.《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和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
不因民族.
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6.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
最长不得超过日。

8.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不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日。

9.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
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年。

10.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11.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年备查。

12.依法成立的 . 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1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4.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5.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17.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和企业代表组成。

18.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

1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处罚。

20.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情节严重的,以每人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
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2.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行的,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集成电路卡,叫做。

23.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和相结合的关系。

2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的权利。

25.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6.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27.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2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29.在各县级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须有不少于人民币的开办资金(其中备用金不少于10万元)开办资金在人民币以上,须到
进行登记。

30.设立职业中介机构需有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或熟悉人力资源市场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部
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上述人员的资格实行。

31.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

32.劳务派遣一般在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33.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至。

3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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