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区空气消毒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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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区空气消毒规程
一.目的:
建立洁净区空气消毒规程,保证正确操作,确保洁净区洁净度项目中的微生物控制,符合药品生产工艺要求。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10万级洁净区和HV AC 系统的消毒。
三.责任者:
1、空调系统操作人员、空调系统管理人员、洁净区各岗位操作人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在线QA负责监督;
2、车间主任负责本标准的正确实施;
3、生产部、质量部负责按本标准要求,实行监督管理。
四.定义:
1、消毒:减少微生物数量使之达到安全或相对安全水平所采用的方法。
2、HV AC:在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称为空调净化系统,是对外界空气进行净化处理的装置。
3、浮游菌:收集悬游空气在空气中的活微生物数粒子,通过专门的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4、沉降菌:用自然沉降的方法收集到的活微生物粒子,通过专用培养基,在适宜的生长条件下繁殖到可见的菌落数。
五.规程:
1、洁净区空气消毒方法原理:
1.1 是采用臭氧发生器产生臭氧后,通过HVAC 系统机组的正压送风段和送风管送入洁净区,再通过回风管回到机组,组成一个闭合的空气循环系统,控制消毒过程中的循环时间或密闭时间,从而使一定浓度的臭氧气体在规定的时间内,杀灭洁净区内的微生物。
1.2 为了保证消毒效果,应确保空气消毒时,HV AC 系统运行或消毒剂气体循环时,外界新鲜空气不得进入HV AC 系统内,以防止消毒剂气体浓度下降,达不到规定的消毒浓度。
2、空气灭菌机理及特点:
2.1 臭氧灭菌机理及特点:
2.1.1 臭氧在常温、常压下分子结构不稳定,很快自行分解成氧和单个氧原子,后者具有很强的活性,对细菌有极强的氧化作用,可氧化分解细菌内部氧化葡萄所必需的酶,从而破坏其细胞膜,将它杀死。
多余的氧原子则会自行重新结合成为普遍氧分子,不存在任何有害残留物,故称无污染消毒剂;
2.1.2 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
但其具有腐蚀性,臭氧为强氧化剂,可损坏多种物品,浓度越高对物品损害越重,故在利用臭氧消毒时,应对洁净区内容易被氧化或加速老化的物品(如塑料、橡胶)、产品等进行防护。
2.1.3 臭氧熏蒸消毒时,相对湿度高则效果好,低则效果差,对干燥菌体几乎无杀菌作用。
2.1.4 空气中臭氧浓度达0.01-0.02mg/L 时即可嗅知,浓度达到1mg/L 时,可引起呼吸加速、变、胸闷等症状,在2.5-5mg/L 时,可引起脉搏加速,疲倦、头痛,停留1小时可发生肺气肿,以至死亡,故臭氧消毒时,严禁洁净区内具有人员在操作。
2.1.5 臭氧稳定性极差,常温下即可自行分解为氧,臭氧发生器停止发生后,HV AC 系统继续运行通风30-60分钟,使臭氧完全分解后,人员才可进入洁净区进行操作。
2.1.6《消毒技术规范》中规定,对空气中浮游菌,臭氧灭菌浓度为2-4PPM,对物体表面的沉降菌,臭氧的灭菌浓度为10-15PPM,臭氧1H 的的衰退率约为62.25%。
应根据等消毒
的空间体积(V)、要求杀灭微生物的浓度(C)和臭氧1H 的的衰退率确定臭氧发生器的发生量。
公式为:W(臭氧发生量)=(CV)/(1-62.25%)mg/h。
2.2 甲醛灭菌机理及特点:
2.2.1 甲醛在于它的还原作用与蛋白质的氨基结合使其变性,从而破坏了酶系统和细胞膜、细胞壁的结构,但其具有集合性,当甲醛薰蒸后,会在洁净室内表面附着多聚甲醛聚合物(白色粉末),故必须对洁净室内与药物直接接触的设备、容器等内表面、产品等具有防护要求,以防止对产品污染。
2.2.2 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易溶于水。
能与蛋白质结合,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发生支气管哮喘。
皮肤直接接触甲醛,可引起皮炎、色斑、坏死。
故在利用甲醛薰蒸时,应确保洁净区内无人操作和薰蒸结束后,HV AC 系统进行足够的通风换气后,才允许人员进入洁净区操作;
2.2.3 当洁净区内相对湿度在65%以上、温度在24—40℃时,甲醛气体的消毒效果最好。
3、消毒频率:
3.1 10万级洁净区内的空气消毒,必须在下列情况下进行:
3.1.1 每天消毒:洁净室和HV AC 系统日常消毒只采用臭氧消毒进行,目的是消灭空气中的浮游菌;
3.1.2 每月定期消毒:洁净室和HV AC 系统每月消毒采用甲醛和臭氧交替使用,防止产生耐药菌株,目的是消灭环境中浮游菌和沉降菌;
3.1.3 环境监控:当洁净区内环境微生物检测结果超标时,按每月定期消毒执行;
3.1.4 停产:洁净区内停产一周以上,生产前按每月定期消毒一次。
4、消毒设备及消毒剂:
4.1 酒精灯,36%的甲醛溶液;
4.2 臭氧发生器、臭氧;
5、消毒方法:
5.1 消毒前准备工作:
5.1.1 洁净室内应进行了全面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厂房、设备、容器、清洁工具等;
5.1.2 洁净室内应无中间体、半成品、原辅料的暴露存放及无操作人员;
5.1.3 用洁净抹布醮纯化水擦拭设备、墙壁的外表面,用洁净拖把醮饮用水擦抹地面,保持洁净区湿润;
5.1.4 关闭车间内所有强排风口,打开洁净区内传递窗内侧门;
5.1.5 关闭HV AC 系统的新风口阀和全开总回风阀门。
5.1.6 臭氧和甲醛消毒前的准备工作相同,但利用甲醛时,应对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容器等内表面进行防护,以防止甲醛集合附着在其表面,而臭氧可不必考虑。
5.2 甲醛薰蒸方法:
5.2.1 消毒剂用量的计算:
5.2.1.1 消毒剂用量(ml)=洁净区和HV AC 系统的体积(m³)*10ml/ m³;
5.2.1.2 直接采用浓度为36%的甲醛溶液计算;
5.2.1.3洁净区甲醛用量计算结果如下:
洁净区及HV AC体积:
36%甲醛用量:
5.2.2 薰蒸消毒:
5.2.2.1 HV AC 系统正常运行后,控制洁净室内相对湿度达到65%以上,温度在24—40℃;
5.2.2.2 点燃酒精灯,加热甲醛溶液,使甲醛蒸发扩散,待甲醛溶液扩散完毕后,熄灭酒精灯;
5.2.2.3 HV AC 系统继续运行,使甲醛气体再循环30 分钟后,停止空调系统运行;
5.2.2.4 HV AC 系统密闭静止薰蒸不少于7 小时;
5.2.2.5 密闭时间结束后,开启空调系统补充新风,打开工艺排风机和新风阀,换气4
小时以上,抽出残余气体,使洁净区内不能闻到甲醛气味和对眼晴无刺激性时,人员方
可进入洁净区。
5.3 臭氧消毒方法:
5.3.1HV AC 系统正常运行后,接通臭氧发生器电源,电源指示灯亮,电压表显示电压为220V;
5.3.2 将臭氧发生器按纽旋至“手动”位时,启动臭氧发生器(A、B)消毒按纽,电流表显示工作电流3.6A,同时指示灯亮,臭氧发生器开始工作,记录开始消毒时间;
5.3.3 消毒时间:臭氧每天消毒时间为1-1.5 小时(消灭空气中的浮游菌),每月定期消毒时间为2-2.5 小时(消灭环境中浮游菌和沉降菌)。
5.3.4 日常消毒或每月定期消毒在规定消毒时间结束后,关闭臭氧发生器启动按纽,关闭总电源,臭氧发生器停止工作。
5.3.5 臭氧消毒结束后,洁净区内需人员进行操作时,HV AC 系统应继续运行30min,再打开工艺排风机和新风阀补充新风,机组继续运行30min 后,使洁净区内臭氧完全分解后,人员方可进入洁净区。
5.3.6 臭氧消毒结束后,洁净区内如不需人员进行操作(如当天生产结束后消毒),可直接关闭HVAC 系统风机,第二天HV AC 系统运行达到自净时间(40min)后,人员可直接进入洁净区操作。
六.附表:
1、洁净区空气消毒记录(甲醛)
2、洁净区空气消毒记录(臭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