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法复位小夹板外固定加改良皮牵引治疗儿童股骨干骨折82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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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法复位\小夹板外固定加改良皮牵引治疗儿童股骨干骨折82例
作者:芦旭孙文喜赵辉
来源:《中国当代医药》2009年第17期
笔者1990年1月~2008年6月采用中医闭合手法复位,小夹板外固定,配合伤肢改良皮牵引治疗14岁以内儿童股骨干骨折82例,效果满意,现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组中患儿男48例,女34例,年龄2~14岁;左侧50例,右侧32例;均为横形、斜形或螺旋形骨折,骨折均有不同程度移位;骨折人院时间为伤后1h~5d;患肢皮肤无破溃及张力性水泡等。
1.2治疗方法
先行骨折闭合手法复位,方法:骨折部常规以2%利多卡因注射液血肿内局部麻醉,生效后一助手按压骨盆部,另一助手双手分别握住患儿伤肢胭窝部及足踝部,先顺原骨折方向行伤肢对抗牵引数分钟,以纠正骨折重叠挛缩畸形,然后术者施行常用整骨手法,如摸、接、端、提、按、摩、推拿、捺正、折顶回旋等手法,以纠正骨折侧方、成角、旋转等各种移位,使骨折初步满意复位,X线透视证实骨折复位较满意后,行伤肢持续皮牵引。
对于3岁以下的幼儿采用双下肢持续悬吊皮牵引,下肢突起部位,如腓骨小头,内外踝部位加垫,以避免局部受压,引起疼痛和神经麻痹。
取两条与伤肢内外侧等宽的胶布,长度以不超过骨折线为宜。
黏在厚约2cm的海绵上,宽度与胶布等宽,远端以扩张板撑开,用绷带松紧适宜地缠绕在双侧下肢上,这样就使胶布不与皮肤直接接触,双下肢同时垂直悬吊,置于牵引床上,双下肢牵引绳固定于牵引床的横杆上,牵引重量以患儿双侧臀部悬空,距离床面1~2cm为度,亦可根据骨折移位情况做内收及外展牵引。
根据骨折移位方向放置合适的棉压垫,并用绷带缠绕,逐层添加4块小夹板,用3~4条缚带捆扎,双下肢悬吊牵引时间为3~4周。
去除皮牵引后,患肢小夹板固定时间2~4周。
对于4岁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可采用伤肢皮牵引法或骨牵引法,将患肢置于水平位或勃朗氏架上牵引,足保持中立位,牵引重量为患儿体重的1/7。
骨折整复方法及小夹板固定方法同前。
牵引方向:上1/3骨折,患肢屈髋、屈膝、外展、外旋。
中1/3骨
折,患肢应屈髋,稍外展。
下1/3骨折,屈膝度加大,以松弛膝后关节囊及腓肠肌,减小远折端后移倾向。
牵引时间与小夹板固定时间较前略延长。
此后应定期行床边X线透视,或摄片了解骨折对位对线及骨痂生长情况,密切观察伤肢端血循环,避免出现缺血性肌挛缩,肌坏死。
牵引过程中若见胶布及小夹板松脱,应在维持牵引下重新行上述包扎加压牵引。
2结果
本组82例患儿,随访时间最长3年,最短5个月,平均为19.6个月,牵引时间平均为
24d,夹板固定平均时间为44d,均达到骨性愈合,未见短缩及明显跛型等后遗症,均恢复正常功能活动。
3讨论
小儿骨折有如下特点:①能早期形成丰富的骨痂而达到坚固愈合。
②有明显的过度生长,具有一定得的自然矫正畸形能力。
③愈合快,牵引及外固定治疗不易引起关节僵硬。
因此绝大多数骨折可通过保守治疗而治愈。
对于3岁以下幼儿股骨干骨折,采用闭合手法复位,小夹板外固定,双下肢悬吊皮牵引,治疗效果较单纯采用下肢悬吊皮牵引效果为佳。
其原理为:先行骨折闭合手法复位,以达到较好对位对线,然后以患儿自身重量与骨折远端作对抗牵引而达牵引目的,因而务必使患儿臀部在牵引期间始终离开床面。
但如果体重超过11kg的肥胖儿,则不宜采用此法,可采用水平皮牵引法,以免造成双下肢血液循环障碍。
4~14岁患儿牵引重量应根据患儿体重酌情增减,牵引方向根据不同骨折部位而有所变化。
另因小夹板及压垫扎带的效应力作用,可有效控制骨折再移位,并可进一步矫正骨折残余移位。
我们采用的宽胶布黏于海绵上,然后以绷带缠绕作牵引,较以胶布直接黏于皮肤上做牵引的传统方法有如下优点:①儿童皮肤娇嫩,后者易出现胶布变态反应,如皮肤溃烂,起水泡等。
腓总神经易出现麻痹,以及出汗后易松动等情况,而前者则不会。
②前者柔软、透气、吸汗、松紧度易掌握,一般不会影响伤肢血循环,患儿易于接受,而后者则无此优点。
本组患儿多数在小夹板固定及皮牵引治疗后2周内骨折端的骨擦音消失。
因此,我们在牵引后的3~4周内解除患儿下肢皮牵引。
此时骨折端已有大量纤维或骨痂连接,相对稳定,再
加上小夹板外固定,一般不至于发生骨折再移位。
小夹板固定时间可根据X线检查骨折断端的骨痂生长情况,而在5~6周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