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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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18.09.17
•【字号】淮城执〔2018〕165号
•【施行日期】2018.09.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
正文
关于印发《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城管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领导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17日
淮南市城管局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持续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淮南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
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局职责,制定该工作方案,并在全市城管系统内,以超常规的措施和力度,全面开展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决打好秋冬季攻坚战。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堆场)扬尘、餐饮油烟及露天烧烤等污染防治,做好中央、省、市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严格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全面提升大气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科学制定改善空气质量的工作措施,全力完成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和阶段性控制目标。
二、重新调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领导,我局重新调整了市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为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科,局执法监察科科长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电话:665929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收集汇总各单位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目标、重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烟尘类污染专项整治
强化烧烤管理,对室外烧烤一律取缔;要求室内烧烤统一使用符合技术要求的无烟烧烤灶具,由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顿。
开展对美食街、饮食摊群点的巡查,加强对各类摊点露天炒菜的管理,防止出现油烟直排、
使用散煤炉等现象。
全面做好占道经营性小煤炉、茶炉大灶的摸底排查工作,并依法予以取缔,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死灰复燃。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经营性餐饮服务场所安装及规范使用油烟净化装置。
同时,依据有关职责,加大对城区焚烧沥青、塑料、垃圾、落叶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问题的查处力度。
各单位要对上述污染事项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并报牵头单位备案。
(牵头单位:局督察大队,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
(二)开展渣土运输及抛洒滴漏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加大新型环保渣土车的推广力度,主城区禁止使用老式渣土车。
全力推进城管对渣土运输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渣土运输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和倾倒点实施处置。
协调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夜间巡查频次,严查渣土运输车抛洒滴漏和带泥行驶现象。
对城区绿化工地、市政工地开展“地毯式”巡查,对不覆盖、不达标的,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牵头单位:市渣土大队,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
(三)实施环卫超常规作业
实施城区和城郊结合部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
按照《淮南市环卫机械化作业方案》要求,指导各区环卫部门和市场化公司,对城市主、次干道全面落实机械化湿式洗扫作业方式,每天早上4点半前清扫市区主次干道,确保道路干净、整洁,实现“路见本色”;进一步扩大机械化作业覆盖面,使用小型电动作业车辆,对慢车道、人行道实施湿式清扫作业,确保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5%。
加大洒水、喷雾频次,在每天洗扫4次、洒水8次的基础上,突出主干道、国控站点周边、正在维修道路等重点路段、区域,实行不间断巡回洗扫、洒水作业,有效减少起尘量。
(牵头单位:市环卫处,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环卫部门)(四)开展物料堆场专项督察工作
对煤炭、矸石等散状物料堆场整治情况开展复查,督促各县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取缔非法物料堆场及其生产加工行为,加快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
市渣土大队负责对散状物料堆场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形成台账。
(牵头单位:市渣土大队,责任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城管行政执法局(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更新观念,实行环保工作问责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落实、方法得当、进展顺畅。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有力推进。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各种专项整治活动要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依法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形成震慑,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整治后要建立日常监管体系,形成台账,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
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全程记录,优先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措施,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依法执法,严禁粗暴执法、不按程序执法。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察。
局督察大队、市环卫处、市渣土大队要做好日常的督察、督办及复查工作。
局督察大队负责对餐饮油烟及烟尘污染方面的督察、督办及复查工作;市环卫处负责对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清理、运输及处置污染方面的督察、督办及复查工作;市渣土大队负责对煤炭、矸石等散状物料堆场开展督察、督办及复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取缔查处非法物料堆场及其生产加工行为,开展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
对在督察、督办及复查过程中,存在有责不担当、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搞选择性落实、象征性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局党组将严肃问责,从严从实抓好大气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附件:市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城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宫传敏(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新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瑞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田士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袁兴奋(局办公室主任)
赵辉(局法规科科长)
高勇(局执法监察科科长)
江宏安(局环卫市政园林管理科科长)
朱涛(局督察大队大队长)
张新传(市环卫处主任)
徐辉(山南新区城管分局局长)
陈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分局局长)
朱国建(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教导员)
程德云(寿县城管局局长)
王广学(凤台县城管局局长)
金浩(大通区城管局局长)
汪长勇(田家庵区城管局教导员)
王斌(谢家集区城管局教导员)
李多喜(八公山区城管局局长)
金明勇(潘集区城管局局长)
贺文武(毛集实验区市容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监察科,局执法监察科科长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收集汇总各单位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