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建立及应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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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建立及考评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07〕296号)和国家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结合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加强考核,促进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医德好、医风正、医术精”的医疗卫生队伍。

二、建档范围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

三、实施办法
(一)档案主要内容
1、共同基础部分(5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0分)
①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

②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0分)
①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等,一律平等对待,不歧视。

②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③在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分)
①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②着装整齐,举止端庄,佩戴胸卡上岗,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③认真履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④在工作时间内,不吸烟、不吃零食等,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4)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0分)
①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②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2、窗口科室人员(40分)
(1)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10分)
①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

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③不多收、乱收和私收费。

(2)工作作风过硬,服务效能优秀(20分)
①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②上班期间严禁做私活、打游戏、上网聊天等。

③以患者为中心,实行微笑服务和“零障碍”服务。

④耐心细致做好沟通,出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3)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0分)
①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技能考试等。

②增强责任意识,防止责任性工作失误的发生。

3、管理及后勤人员(40分)
(1)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30分)
①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

②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③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④医疗卫生人员不得私自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以达到商业目的,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⑤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以及伪造、隐匿、涂改和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2)工作作风过硬,管理能力突出(10分)
①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上班期间不做私活、打游戏、上网聊天等。

②刻苦钻研管理学,努力学习新知识,提高管理能力。

积极参加各种相关的培训、考试等。

4、临床医生部分:(40分)
①不私自违规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

②不向患者推销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

③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

④实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不私自转诊病人或在转诊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⑤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诊断、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

⑥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⑦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

⑧对患者实行人文关怀,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

⑨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

5、药学人员:(40分)
①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

②不为药品经销商提供药品使用统计结果。

③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审核职责。

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④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⑤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6、医技人员:(40分)
①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临床诊疗,实施人文关怀,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②爱护仪器设备,保持设备的整洁,定期进行保养。

③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提高准确率,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

④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⑤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⑥合理采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违规买卖标本,谋取不正当利益。

7、护理人员:(40分)
①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注重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③工作严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

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④严格执行医嘱,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规定报告。

⑤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

8、公卫人员(40分)
①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医学伦理道德和各项工作规范,坚持依法执业,廉洁执业,保证公卫服务质量安全。

②在公卫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③不私自违规采购、销售、使用疫苗。

不向服务对象推销保健品、母乳代用品等。

④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上班期间不做私活、打游戏、上网聊天等。

⑤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伪造、隐匿、涂改和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⑥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技能考试等。

⑦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工作差错、预防接种等引发的纠纷发生。

9、加分部分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抢救、救灾工作,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受县级表彰的加5分;获市级表彰的加10分;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加15分。

(2)被评为先进个人:县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3)被评为劳模(先进工作者):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

(4)受到市级以上报刊点名表扬的个人加5分。

(5)拒收红包、回扣、财物、有价证券或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并有登记依据的加2分。

(6)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县级表彰的加2分。

(二)档案建立方式
医德医风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月考评计分,年度汇总评价。

医疗机构应将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医风档案。

具体考评步骤:
1、个人计分评价。

单位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对医务人员进行平时考评计分,实行月累计,年汇总评价。

2、分管领导评价。

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表现及计分情况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

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小组组织实施,根据个人计分评价和分管领导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局
机关各职能科室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加分以及一票否决行为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最终评价,作出医德考评最后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按考评等级进入年度整体工作考核。

每年考核评价完毕,各单位将《医德医风考评表》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三)个人档案建立的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优秀——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

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一般——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

较差——考评得分在59分以下或有“一票否决”行为。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

优秀等次在考评获得90分以上者中按得分顺序排名产生;得分在80分以上,以及得分在90分以上未进入优秀等次的,考评等次为良;得分在60分至79分的,考评等次为一般;得分在59分以下的,考评等次为较差。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4、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责任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5、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6、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7、进行非医学需要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以及具有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8、参与套取医疗保险金或侵占集体财产的。

9、炒卖患者谋取利益的。

10、其他严重违反卫生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的行为。

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中职业道德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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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其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应适当提高,并在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执业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次月起,停发6个月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发放。

薪级工资不予晋升,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较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本年度不得竞聘更高等级岗位。

执业医师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评定为不合格的,须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

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情节恶劣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可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次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及医师资格考试;工勤人员当年不得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升级。

在试用期内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医务人员,视情节延长试用期限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要求和说明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医德医风个人档案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医德考评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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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意义,要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组、明确具体办事人员;要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使每名医务人员都明晰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建立的重要性;要确保每月底上报考评结果至局监察室。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根据本意见制定施行细则。

五、实施时间
从二0一四年月起实施。

附:1、医德医风个人档案(临床医生)
2、医德医风个人档案(护理人员)
3、医德医风个人档案(窗口人员)
4、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公卫人员)
5、医德医风个人档案(管理后勤人员)
6、医德医风个人档案(药剂人员)
7、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医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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