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设施设备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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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修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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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维修规定模版一、目的与范围该安全检查维修规定的目的是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性,防止事故发生,并规范对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设备设施。

二、安全检查程序1. 定期检查根据设备设施的维修记录,制定定期安全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火防爆措施等。

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处理。

2. 不定期检查除了定期检查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3. 巡检定期派遣专业人员进行巡检,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维修管理1. 维修计划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制定维修计划,明确维修的工作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2. 维修资质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确保能够进行安全可靠的维修工作。

3. 维修记录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包括问题描述、维修措施、使用的工具和材料等。

对于大修或关键设备,还应进行维修前后的性能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4. 维修报告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报告,并将其交给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四、危险源监控1. 设备设施监控安装并运行适当的监控系统,对设备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设备设施出现的异常情况,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2.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风险评估,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五、员工培训1. 安全培训对设备设施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方法,并能够应对紧急情况。

2. 维修培训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技能培训,提高其维修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安全检查维修规定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七、责任制度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对检查和维修的结果负责。

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施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部门为设备管理部门。

第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四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设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所有使用设施设备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对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负责。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情况、维护维修情况和使用情况等,确保设备管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设备管理培训,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明确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人和程序,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备的管理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记录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和维修保养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内容等。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备件库,保障设备维修时备件的及时供应。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报废处理制度,对老化的设备及时进行报废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保险制度,为设备投保保险,确保设备损失时的赔偿。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和更新,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使用寿命。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管理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第十七条所有使用设备的人员应当遵守设备的使用规定,做到文明用机,避免设备的损坏和浪费。

第十八条所有使用设备的人员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所有使用设备的人员应当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指南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指南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指南》_526页_管理手册目录第一部分强电系统第1章高压供电系统 (1)1.1 高压供电系统概述 (1)1.2 供电系统的接管验收 (7)1.3 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10)1.4 供电系统的维护保养 (17)1.5 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大中修 (20)第2章低压配电系统 (23)2.1 低压配电系统概述 (23)2.2 低压配电系统的接管验收 (25)2.3 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 (26)2.4 低压配电系统的维护保养 (33)2.5 自备应急发电机 (40)2.6 电力电容器 (44)2.7 电池 (47)2.8 设施设备的大中修 (53)第3章用电设备 (58)3.1 电照明和电光源 (58)3.2 电动机 (70)第4章低压电器 (75)4.1 低压电器概述 (75)4.2 低压电器的接管验收 (82)4.3 低压电器的管理 (83)第5章建筑防雷与接地 (87)5.1 雷电的危害与建筑物防雷等级 (87)5.2 建筑物防雷与接地系统概述 (88)5.3 电力系统的防雷设施 (94)5.4 防雷与接地系统的接管验收 (96)5.5 防雷与接地系统的维护保养 (100)第二部分电梯升降系统第6章电梯升降系统概述 (103)6.1 电梯升降设备的分类 (103)6.2 电梯的基本原理 (106)6.3 轿厢和门系统 (109)6.4 导向系统和重量平衡系统 (110)6.5 安全保护系统 (111)6.6 电力拖动和电气控制 (113)6.7 微机在电梯中的应用 (113)6.8 电梯土建技术要求 (113)第7章电梯升降系统的接管验收 (115)7.1 接管验收工作依据 (116)7.2 接管验收工作要求 (117)7.3 接管验收工作程序 (118)7.4 接管验收的实施 (118)第8章电梯升降系统的运行管理 (125)8.1 运行管理的依据 (126)8.2 运行管理内容 (126)8.3 运行管理要求 (134)8.4 环保节能 (138)8.5 电梯事故 (139)第9章电梯升降系统的维修养护 (140)9.1 维修养护的依据 (140)9.3 维护方法 (143)9.4 电梯的常见故障与其排除 (149)第10章升降系统的大中修 (152)10.1 电梯中修的确定与项目内容 (152)10.2 电梯大修的确定与项目内容 (153)10.3 电梯的小修、中修、大修的参考周期 (154)10.4 电梯设备报废标准的探讨 (155)第三部分空调系统第11章空调系统概述 (161)11.1 空调系统的构成 (161)11.2 空调系统的分类 (168)第12章空调系统的接管验收 (174)12.1 接管验收工作依据 (175)12.2 接管验收的X围 (175)12.3 接管验收的程序 (176)12.4 空调设备、设施和技术档案的建立 (181)第13章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 (181)13.1 运行管理依据 (181)13.2 运行管理的内容 (182)13.3 运行管理要求 (199)13.4 环保、卫生、节能与安全要求 (201)第14章空调系统的维修养护 (205)14.1 维修养护的依据 (205)14.2 维修养护管理 (205)14.3 维修保养要求 (234)14.4 环保与节能要求 (236)第15章设施设备的大中修 (237)15.1 技术标准 (237)15.2 管理要求 (237)15.3 工作内容 (240)15.4 环保与节能 (242)第16章热源系统简介 (243)16.1 热源系统概述 (243)16.2 热源系统的接管验收 (246)16.3 热源系统的运行管理 (249)16.4 热源系统的维修保养 (257)16.5 热源设备的大中修 (259)第四部分给排水系统第17章给水系统 (261)17.1 供水系统概述 (261)17.2 供水系统的接管验收 (264)17.3 供水系统运行管理 (268)17.4 供水系统的维护保养 (274)17.5 给水系统大、中修管理 (277)第18章中水系统 (283)18.1 中水系统概述 (283)18.2 中水设施的接管验收 (284)18.3 中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286)18.4 中水系统的维修保养 (292)18.5 设备设施的大、中修 (294)第19章排水系统 (300)19.1 排水系统概述 (300)19.2 排水系统的接管验收 (301)19.3 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303)19.4 排水系统的维修保养 (304)19.5 设备设施的大、中修 (306)第五部分消防系统第20章消防系统概述 (313)20.1 消防灭火设施系统概述 (313)2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 (324)20.3 防火、灭火设施自动联动系统概述 (328)20.4 常见灭火器具 (333)第21章消防系统的接管验收 (335)21.1 消防系统接管验收工作依据 (335)21.2 消防系统接管验收的X围 (336)21.3 消防系统接管验收的程序 (337)第22章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46)22.1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的依据 (346)22.2 运行管理要求 (349)22.3 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内容 (356)第23章消防系统的维修养护 (363)23.1 消防系统维修养护的依据 (363)23.2 消防系统维修养护管理要求 (363)23.3 消防系统维修养护的内容 (366)第24章消防系统的大中修 (388)24.1 消防设施设备大中修的依据 (388)24.2 消防设施设备大中修管理要求 (388)24.3 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内容 (393)24.4 环保与节能 (396)第六部分弱电系统第25章楼宇自动化系统 (407)25.1 系统概述 (407)25.2 楼控系统的接管验收 (412)25.3 楼控系统的运行管理 (415)25.4 楼控系统的维护保养 (419)25.5 节能管理 (425)第26章安全技术防X系统 (426)26.1 安全技术防X系统概述 (426)26.2 安全技术防X系统的接管验收 (432)26.3 安全防X系统的运行管理 (436)26.4 安全防X系统的维护保养 (438)第27章停车场管理系统 (444)27.1 停车场车位引导管理系统 (444)27.2 停车场收费系统 (450)第28章有线电视和卫星接收系统 (454)28.1 系统概述 (454)28.2 系统的接管验收 (455)28.3 系统的运行管理 (459)28.4 系统的维修养护 (462)28.5 其他 (464)第29章广播会议设备系统 (466)29.1 广播会议设备系统概述 (466)29.2 广播会议设备系统的接管验收 (471)29.3 广播会议设备系统的运行管理 (475)29.4 广播会议设备系统的预防性维护 (477)第七部分房屋的接管、维护与装修管理第30章房屋接管、维护的概述 (481)第31章房屋的接管验收 (481)31.1 接管验收的工作依据 (481)31.2 接管验收的X围 (482)31.3 接管验收的程序与实施 (482)第32章房屋的运行养护与维修 (486)32.1 房屋运行养护与维修的部位 (486)32.2 房屋运行养护与维修的标准 (486)32.3 岗位的设置与职责 (486)32.4 房屋的维修与养护 (487)32.5 公共设施的大中修 (493)32.6 房屋的环保与节能 (497)第33章房屋的装修管理 (497)33.1 装修管理概述 (497)33.2 业主或使用人入住验收 (498)33.3 装修程序与相关规定 (499)33.4 装修规则与注意事项 (503)第八部分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管理第34章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管理概述 (517)第35章设施设备大中修管理的工作内容 (517)35.1 设施设备的大中修管理的依据 (517)35.2 设施设备大中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517)第36章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519)36.1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519)36.2 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补充说明 (520)第一部分强电系统第1章高压供电系统1.1 高压供电系统概述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讲,高压供电系统是指从高压进线的产权分界点到变压器之间的线路和设备.同时使用多台变压器供电的民用建筑物,通常都采用10kV供电.为了提高供电可靠性,建筑物一般都采用双路供电的方式,即电源从两个变电站或者从一个变电站的两个变压器下分别引入.电缆从中心变电站进入建筑物以后,首先进入高压配电室〔也称电缆π接室〕,然后连接到建筑物内变电室的高压柜上.建筑群内用来改变电压的场所被称为变电室,用来接收和分配电能而不改变电压的场所称为配电室.在一般情况下变电室和主配电室建在同一个地点,建筑面积比较大的建筑物还会再设置分变〔配〕电室.1.1.1 供电设备组成高压配电设备主要由高压进线隔离柜〔图1–1〕、高压进线柜、计量柜、变压器柜、母线隔离柜、联络柜、互投柜、PT〔电压互感器〕柜、直流屏、中央信号屏、电流互感器、防雷设备〔避雷器〕、接地刀闸、高压母线、变压器、继电保护装置等组成;变电设备主要由不同电压等级与不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组成.图1-2 隔离手车图1-1 隔离柜1.1.1.1 进线隔离柜组成:主要采用手车式隔离柜〔图1–2〕,内置高压隔离开关.由动触头、静触头、支持瓷瓶或套管瓷瓶、导电铜排、辅助开关、手车机械移动装置等组成,另外可根据用户需要选配带电显示装置.调度编号:201–2〔202–2〕作用:是电气系统中重要的开关电器,其主要功能是:保证高压电器与装置在检修工作时的安全,在高压进线处起隔离电压的作用.在"分〞位置时,触头间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有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与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电流的开关设备.不能用于切断、投入负荷电流和断开短路电流,仅可用于不产生强大电弧的某些切换操作,即它不具有灭弧功能;隔离柜不能单独工作,需与高压断路器配套使用.高压进线柜〔图1–3〕组成:主要构件是高压断路器〔图1–4〕.由电流互感器、真空断路器、动力操动机构、车体等组成.其动力操动机构由弹簧储能动力装置与主轴、拐臂、连杆等构成.调度编号:201〔202〕作用:内置高压断路器〔或称高压开关〕,是变配电室主要的电力控制设备,具有灭弧特性,当系统正常运行时,它能切断和接通线路与各种电气设备的空载和负载电流;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它和继电保护配合,能迅速切断故障电流,以防止扩大事故X围.高压断路器种类很多,按其灭弧的不同,可分为:油断路器〔多油断路器、少油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SF6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压缩空气断路器等.计量柜〔图1–5〕组成:柜内安装各类计量仪表〔图1–6〕,与电能量采集器、三相三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高压峰谷表.调度编号:44〔55〕作用:计量实际电能消耗量.变压器柜组成:基本结构与高压进线柜相同.调度编号:211、212〔221、222〕作用:同高压进线柜,主要是切断和接通变压器的空载和负载电流与切断变压器故障、短路等事故电流作用.注意:向高压电动机等用电设备供电的柜子叫做高压出线柜,这种柜子的结构与变压器柜相近,但是继电保护的设置有较大差异.母线隔离柜组成:基本结构与进线隔离柜相同.调度编号:245–4作用:基本与进线隔离柜相同,在两路高压电源间产生明显断开点.联络柜组成:基本结构与高压进线柜相同.调度编号:245作用:基本作用与高压进线柜相同,主要是切断和接通两路电源之间高压母线的空载和负载电流与切断高压母线之间的故障、短路等事故电流作用.PT柜〔图1–7〕组成:主要由PT手车〔图1–8〕组成,内置电压互感器〔图1–9〕组成,铁芯、原副绕组、PX系列浇注材料、绝缘磁套、柜体、机械移动装置等.调度编号:201–9〔202–9〕作用:PT柜内置电压互感器〔图1–9〕,它是将10kV电压变换成0.1kV,可向继电保护和计量仪表供电,也可以通过电压互感器为操作系统提供工作电源.电流互感器〔图1–10、图1–11〕组成:铁芯、线圈、屏蔽层与外壳组成.作用:它的工作原理和变压器相似,是用来变换交流电流的仪器,用于测量比较大的电流,向测量仪表、继电器的电流线圈供电,从而正确反映设备和网络的正常运行和故障情况.避雷设备组成:避雷器有管式和阀式两大类.管式避雷器主要由灭弧室和内外间隙组成.阀型避雷器〔图1–12〕由接线鼻、磁套、火花间隙、电阻阀片等组成.避雷器用放电计数器是用来监测避雷器放电动作的一种高压电器,其构造由非线性电阻、电磁计数器和一些电子元件组成.作用:当遭受过电压时,避雷器的非线性伏安特性发挥作用,避雷器处于导通状态,释放过电压能量,从而防止过电压对变配电设备的侵害.接地开关柜〔图1–13〕组成:内置接地刀闸〔图1–14〕,由支柱绝缘子、静触头、动触刀、主轴、快速弹簧等部件组成.另外,根据用户需要,可配带电显示装置.调度编号:211–7〔212–7〕作用:用于将回路接地的一种机械式开关装置.给变压器进线开关出线侧提供接地保护,用于变压器维修、保养时的安全接地保护.直流屏〔图1–15〕组成:交流电源、整流装置、充电〔稳流+稳压〕机、蓄电池组、直流配电系统.作用:给变配电室内的高压设备和二次回路提供操作、测量、保护等电源.1.1.1.12 中央信号屏〔图1–16〕作用:中央信号屏采用智能微机控制报警装置.可以提供10kV所有开关和0.4kV主开关与母联开关的位置指示信号,全部开关柜的事故与预告信号的音响与光字显示.即各断路器非操作掉闸事故信号与直流系统故障、熔断器熔断、变压器温度过高、变压器风机起动的预告信号.在变电室内往往和直流屏并排安装.高压母线〔图1–17〕调度编号:4#、5#组成:铜质导电体、连接螺栓等.作用:它的作用是汇集、分配电能.变压器〔图1–18〕组成:硅钢片,一次/二次绕组、绝缘磁套、调压连接片〔分接开关〕、风机、变压器箱、温控器等.调度编号:1#变压器〔2#变压器等〕作用:它在变配电室内起变换电压的作用.将10kV电压变换成0.4kV电压,以适应用户需要.环网柜〔图1–19〕组成: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表计.作用:在一些用电量较小〔1250kV A以下〕的建筑物内,作为高压柜使用.环网柜是一组高压开关设备装在金属柜体内或做成拼装间隔式环网供电单元的电气设备,其核心部分采用负荷开关和熔断器,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价格低、可提高供电参数和性能以与供电安全等优点.原本环网柜是用于10kV中电压网内的一种设备,在这里已经超出了环网配电的X畴而泛指以负荷开关为主开关的高压开关柜.从供配电的角度来看,对于变压器不超过1250kV A,长期稳定供电,高压开关不频繁操作的这一类中小型用户,环网柜的性能虽不是最完善的,却是足够的.由于环网柜的价格明显低于制式高压柜,因此在城市住宅小区、高层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工厂企业,公共照明设施中得到相当广泛的应用.1.1.1.16预装式变电站〔俗称箱式变电站,简称箱变〕〔图1–20〕组成: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变压器,低压输出断路器.作用:在用电量较小、操作次数较少的地方,替代土建变电室.箱式变电站是一种把高压开关设备、配电变压器、低压开关设备、电能计量设备和无功补偿装置等按一定的接线方案组合在一起,安装进一个防潮、防尘、防鼠、防火、防盗、全封闭、可移动的钢结构箱体内的,全封闭运行的紧凑型成套配电装置.箱变高压侧采用熔断器保护,而负荷开关只起投切转换和切断高压负荷电流的功能,容量较小.当高压侧出现一相熔丝熔断,低压侧的电压就降低,塑壳断路器欠电压保护或过电流保护就会动作,保证不会发生欠压运行现象.它适用于额定电压10∕0.4kV三相交流系统中,作为变压和分配电能之用被广泛的应用在工厂、矿山、油田、港口、机场、城市公共建筑,居民小区,高数公路,地下设施等场所.箱式变电站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其数量远超过土建变电室.在我国,由于箱式变电站在规划中不占用土建面积,同时具有结构简单,故障效率低,维护成本低,占地面积小,体积小,安装调试简便,成本低廉等等优点,近年来已被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选用.1.1.2 变电设备的作用通过开关柜的有效控制,利用变压器将10kV变成0.4kV,以适应客户需要.1.2供电系统的接管验收1.2.1 接管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依据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与验收规X》〔GB50168〕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与验收规X》〔GB50169〕4.《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X》〔GB50055〕6.《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X》〔GB50060〕7.《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X》〔GB50062〕8.《电力装置的电气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X》〔GBJ63〕9.《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X》〔GBJ164〕10.《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X》〔GBJ65〕1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气施工与验收规X》〔GBJ147〕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与验收规X》〔GBJ148〕13.《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与验收规X》〔GBJ149〕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1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与二次回路结线施工与验收规X》〔GB50171〕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与验收规X》〔GB50172〕17.《电气装置安装35KV与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与验收规X》〔GB50173〕1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X》〔GB50217〕19.《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X》〔GB50260〕20.《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X》〔CECS31:91〕21.《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X》〔DBJ11-065〕22.《市电力防火检测技术规X》〔DB11∕065〕23.《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设备设施生产厂家的安装要求与产品技术说明书包含组成变配电系统所有设备的随机技术资料.1.2.1.3 竣工图纸、资料由开发商提供的有"竣工〞印记的变配电系统竣工图纸、设计变更说明、施工方提交开发商的设备试验数据等技术资料.1.2.2 接管验收的X围物业基础资料、竣工图纸资料和设施设备的技术文件:1.高压变配电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手册.2.高压部分电器系统图、平面图、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与说明.3.高压变配电设备明细表、设备厂家资料与产品合格证.4.供电主管部门验收报告.5.各种高压设备检测报告和预防性试验报告.6.与供电企业签订的供电合同、电费缴纳协议、供电方案、投入批准书.7.高压配电室的全部设备与工具、备品备件、高压防护用品等.8.高压侧法定计量表表底确认.9.模拟屏与各种标牌.接管验收的程序1.2.3.1 接管验收的准备1.安装技术人员提前进驻现场,收集资料、熟悉图纸,观摩设备的安装调试,确定接管验收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根据验收的项目内容配备必要的验收工具和仪器.2.召开"接管验收协调会〞将物业接管验收方案通报各方.1〕参加单位有:开发商或业主方〔作为召集人〕、物业管理部、开发商或业主方聘请的工程监理公司、总包施工单位负责人.2〕会议议题:移交方和接管方确认以下项目:A.移交X围;B.验收时间和进度安排;C.参与验收人员的分组与配置;D.验收标准;E.验收方式;F.验收中发现问题的确认〔各方确认验收表格形势与内容,确定参与的有关各方专业负责人,确定授权签字人〕;G.确认整改单汇总移交的方式〔每日汇总后移交,双方签收〕;H.确定接管方对施工单位维修遗留问题的配合方案与成品保护方案;I.遗留问题整改期限要求与再次验收的程序;J.会议后物业管理处提供书面"备忘录〞抄送各方参与人员安排执行.3.各方人员配合要求:1〕开发商或业主方:协调人负责协调接管方与总包∕工程监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专业工程师从技术角度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确认.2〕监理公司:从专业角度出发,检查施工中有无违反相关规X∕标准的问题,交物业公司汇总后由总包方安排整改.3〕总包单位:按照接管方安排,配合接管验收的检查工作,跟进整改工作.4.人员配备:根据物业基本情况和方案要求,配备符合要求的技术骨干.5.工具准备:配置基本个人工具与万用表、噪声计、照度计、温度测量设备、数码相机等.6.熟悉现场:了解现场主要系统设计运行原理,熟悉现场环境、机房位置、主要设备安装地点,初步清点装备〔如有条件〕.7.做好接收表格,验收工具的准备等.接管验收工作的具体实施1.开发商或业主,总包以与开发商或业主聘请的工程监理公司会同接管方按照预定方案和标准开始接管验收工作,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接管方逐项记录并由有关各方签字确认,每天结束后汇总当日验收资料,并将需整改的内容交给移交方.2.无论状态是否合格,接管方均接受该区域∕机房的钥匙,并立即进行封闭管理.移交方人员欲再进入该区域,须严格按照接管方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施工出入证.3.全部验收结束后,接管方汇总最终文件,参与验收各方代表签字,验收完成.对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应在验收文件中逐项注明,接管方配合施工单位整改,逐步消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1.2.3.3 主要岗位的工作职责1.技术总负责人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的接管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1〕负责安排各系统工程师对所属系统设备开展清点验收;2〕负责联系开发商或业主方、施工单位、物业管理方和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培训、验收,协调控制各系统工程师的工作质量与进度;3〕传达各种验收接管要求,发现问题与时采取纠正措施;4〕负责收集各系统的检查记录,对设备设施接管进行整体评估,编写综合评估报告,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所发现的问题;5〕负责对设备设施接管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并考核各系统工程师的工作绩效;6〕针对验收过程中的影响物业后期管理运行的问题进行评估,在全部验收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关于系统设备设施方面的建议.2.专业工程师负责本系统的设备接管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设备检查、登记、清点工作;2〕接受原设备生产、安装、调试、管理单位的培训,掌握本系统设备的操作,运行方法并指导下属工程部技工接管、操作设备;3〕负责编写本系统的评估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1.2.3.4 交接遗留问题的处理1.接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与时上报开发商〔或业主方〕,并积极跟进整改情况.2.接管验收中未能发现的施工遗留问题,应在接管后的设备检查中注意收集,集中呈报开发商〔或业主方〕并跟进处理情况.3.设备保修期内出现的问题,均属后续遗留问题,应与时与设备供应商沟通、处理.1.2.4 登记建档整理设备原始资料并分类归档1.2.4.2 根据设备铭牌、安装位置建立设备档案1.2.4.3 制定维护保养要求、建立维护保养记录卡1.2.4.4 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序号、专业、制表人、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安装位置、设备编号、图纸名称、购买日期、价格、使用寿命、计划维修频率、图纸编号、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功率、安装时间、投入使用时间、厂家资料〔包含名称、联系人、、地址等〕,供应商资料名〔包含名称、联系人、、地址等〕、备注与主要维修记录.1.3 供电系统的运行管理1.3.1 运行管理的依据1.《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2.《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8833〕3.《中华人民##国电力法》1.3.2 运行管理的内容1.3.2.1 运行管理的岗位设置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所管理的大厦或园区的具体情况设置运行管理岗位.通常来说,一个项目的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可由一个团队〔即电工组〕进行管理,由一名专业主管〔或电气工程师〕统筹全部工作,下属领班、员工若干〔视具体情况定〕.1.3.2.2 运行管理岗位职责变配电室值班〔如有〕可安排运转班以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对箱变或设计为无人值守的变配电室可安排值班电工定时巡视.1.坚守工作岗位、认真监视所辖区域各路负荷与机房的运行情况,并按时做好记录.2.严禁在工作时间作工作无关的事情,并保证值班室畅通.3.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吸烟,各班次交接班前,要做到设备运行完好.4.遇有接班人员因故没有到岗或其他不能胜任岗位的特殊情况,交班人应继续值班,并与时上报主管领导,在上级主管没有安排人员接班下岗之前不得擅自离岗.5.变配电室内设备、仪表工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挪用,各班次交接班时,工具应齐全.6.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出现问题应与接班人员交代清楚.7.值班人员接班后,应按巡视路线认真检查设备、机房等重点部位并做好记录.8.值班人员需掌握发生灾害事故和设备运行设备运行故障时的紧急处理办法,发现重大隐患或故障应与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随后记录在案.9.高压变配电室属重要区域,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外部人员参观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经签名登记后由专人陪同、监护.10.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3.2.3 运行管理的规程1.变配电室操作规程1〕明确供电方式2〕明确运行方式3〕运行与操作〔以双路供电,四台变压器为例〕:A.在正常双路供电时,高压I号进线〔201路〕带高压侧211、212负荷开关,高压II号进线〔202路〕带高压侧221、222负荷开关.此时高压201柜合、202柜合、245柜断.低压I 段母线401柜合,低压II段母线402柜合、母联445段〔低压开关401、402、445不能三组同时投入〕低压III段母线403柜合、低压IV段母线404柜合,母联467断〔低压开关403、404、467不能三组同时投入〕.B.高压变电室需由两人值班,值班员应持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证应在有效期内.C.在高压变电室停电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组织措施有关规定的工作,并向工作负责人指明停电X围,工作X围与带电设备的位置并挂标识牌.D.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做好安全措施之前,因随时有突然来电的可能,值班人员不得接触相关设备.E.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并将情况详细记入值班记录.F.当发生事故后,未找出原因和对现场未进行妥善处理前,不允许恢复供电.G.高压设备巡视时,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直接接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未装设接地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H.值班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I.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与接地点的安全距离: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

产品设计技术任务书

产品设计技术任务书

产品设计技术任务书?产品设计(一)技术任务书作为产品技术设计的依据,技术任务书的目的在于,正确地确定产品最佳总体设计方案、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工作原理、系统和主体结构。

它由设计员负责编写(其中标准化综合要求会同标准化人员共同拟定)。

技术任务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13个方面。

1.设计依据。

2.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3.对计划任务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

4.基本参数和主要性能指标。

5.总体布局及主要构件的结构。

6.产品工作原理及系统,需简略勾画出产品原理图、系统图,并加以说明。

7.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分析比较。

8.标准化综合要求应符合产品系列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情况,列出应贯彻标准的目标和范围,提出贯彻标准的技术措施。

9.对关键技术解决办法及关键元器件、特殊材料资源进行分析。

10.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比较,着重研究,确定产品的合理性能(包括消除剩余功能),通过对不同结构、原理和系统的比较分析,选出最佳方案。

11.组织有关方面对新产品设计方案进行评价,共同商定设计或改进方案是否能满足用户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12.介绍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适应本企业发展要求的情况。

13.对新产品设计实验、试制周期和经费进行估算。

(二)技术设计技术设计的目的是在已批准的技术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产品主要零部件的设计。

(三)工作图设计工作图设计的目的是在技术设计完成的基础上,完成设计(生产)的全部工作图样。

成都ISO9000,适合中小企业的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样本下载1目的对产品设计和开发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产品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顺序适用于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活动。

3职责3.1技品部负责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项目的生产过程的谋划和工艺规程的编制;负责进行设计过程中所需的检验、丈量和试验工作。

3.2与产品开发有关的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产品的开发工作。

4作业顺序4.1设计和开发策划4.1.1总经理根据顾客的需求向技品部下达产品开发的决定。

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范

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范

安全操作规程浙江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六月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总则1、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时要把衣服的钮扣扣好,操作机械设备时,特别在高速旋转切削时,不准戴手套,不准系围裙,不准扎围巾,女工要戴上工作帽,并把发辫塞入帽内,在工作现场不准穿高跟鞋或凉鞋。

2、工作前做好一切生产准备工作,做好设备、设施的点检工作,要认真检查机械和电气的接地、防护、制动、保险、信号等装置,是否良好有效;开关、手柄、摇把、零、部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油箱、油标、油杯的油量和润滑系统的油管是否畅通,并按设备润滑要求向润滑部位加油润滑。

严禁开动带病的设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

3、认真检查夹具、刀具、量具、模具、砂轮,看其安装校正是否正确,有无损坏,特别是砂轮有无裂纹的现象。

对有缺陷的工、夹具和砂轮严禁使用。

4、开车前要清理设备上的杂物,把所用的工、卡、量具和刃具,放到适当位置,不要放在设备上和导轨面上,用后要整齐地摆放在工具箱内。

5、使用压缩空气的卡具,其活塞拉杆的螺丝,必须紧固,气缸不能漏气。

压缩空气的工作压力,达不到额定压力时,应根据工件大小,轻重和转速等因素考虑使用,低于4公斤/厘米2压力时,严格禁止工作。

6、测量工作尺寸,换料、对刀,调整设备,清扫设备时,必须停车进行,车未稳不准工作。

遇到突然停电时,手柄要立即放到空档位置。

并切断电源。

7、设备开动后,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关闭电门和水,气阀门。

起动或关闭电门时,要用手操作,不准用脚蹬。

8、齿轮变速机构的机床,在运转过程中,不许挂轮、变速。

变速必须停车进行。

9、多人操作设备,所有人员必须互相照顾,统一指挥,做到动作协调,保证安全生产。

10、设备开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种手柄是否放在空档上,周围是否有人工作或参观,并告知所有人员,躲开危险区域,站到安全位置后,再开动设备。

11、设备在运转时不准加油,不准越过设备传递物件,不准用棉纱、破布去擦加工中的工件,更不许将手伸向转动及往复部分,不准用不干净的擦料去擦设备的导轨和滑动面。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能计量管理规定————————————————————————————————作者:————————————————————————————————日期: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4001-2013电能计量管理规定2013-12-31发布2013-12-31实施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职责 (8)5 管理内容与方法 (16)5.1 电能计量资产管理 (16)5.2 电能计量运行管理 (21)5.3 电能计量实验室管理 (25)6 附则 (28)附录A 业务分类表 (29)电能计量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能计量管理,确保电能计量准确可靠,不断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和价值创造核心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2电能计量管理目的是要保证电能计量量值准确、统一和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保证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电力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电能量数据支撑,保障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精益化管理原则,实行公司、分子公司、地市供电局三级职能管理,各级市场营销部是电能计量的归口管理部门;网、省、地市三级计量中心是技术服务、技术监督、技术研究的计量技术机构,是电能计量装置和电能量数据管理中心。

1.4电能计量职能管理主要是制定电能计量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技术标准,通过审批、监督、检查、指导等方式对电能计量业务进行管理。

1.5电能计量管理是市场营销领域的一级业务,可分为电能计量的资产管理、运行管理和实验室管理三个二级业务。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及超高压输电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和南网科研院(以下简称“各分子公司”)的电能计量管理工作。

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

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1 本规定旨在规范和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1.2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全日制员工、临时劳务人员和实习生。

1.3 全体员工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二、设备设施使用2.1 全体员工在使用设备设施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正确使用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的设置和参数。

(2)严禁将设备设施用于任何非正常的用途。

(3)在使用设备设施前,应当清理工作区域,确保设备周围没有杂物。

(4)使用设备设施时,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停机或调整设备。

2.2 对于需要使用特殊设备的岗位,员工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

三、设备设施维护3.1 全体员工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1)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报修。

(2)定期清洁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表面清洁无尘。

(3)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和保养,避免因摩擦而导致设备损坏。

3.2 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故障或者破损,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员,待修复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设备设施存放4.1 全体员工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正确存放设备设施:(1)设备设施存放应当有专门的存放位置,每种设备设施的存放位置应当有明确的标识。

(2)禁止将设备设施存放在通道、防火门等位置,以免影响安全通行和疏散。

(3)设备设施存放应当整齐有序,不得随意堆放或摆放。

五、设备设施的报废和更新5.1 设备设施达到使用寿命,性能下降或无法维修时,应当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5.2 设备设施的报废和更新应当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

六、责任追究6.1 对于故意破坏设备设施或者违反使用规定的员工,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对于未履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职责或者不当使用设备设施导致损坏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范文(4篇)

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设置或管理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当遵循便捷、准确、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当按照建设和使用的需要,合理确定标志、设施设备的设置、数量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损坏或移动他人设置的安全标志、设施设备。

第六条高度危险、敏感场所和特殊区域的安全标志、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保护。

第七条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第八条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应当与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符合,并经过专家审核和验收。

第九条安全标志、设施设备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安全标志的管理第十条安全标志包括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示标志、提醒标志等,根据需要设置。

第十一条安全标志的设置应当明显、醒目,符合人们的感知习惯和认知规律。

第十二条安全标志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与设施设备的功能相结合,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标志的清晰可见和有效作用。

第十四条安全标志的更换应当及时进行,一经发现受损或变形的标志应立即更换。

第十五条安全标志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得擅自改动或私自设置。

第三章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十六条设施设备包括消防设施、安全监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

第十七条设施设备的选择应当与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相适应,能够满足安全保障的需要。

第十八条设施设备的安装应当由专业人员操作,符合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当按照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动或私自操作。

第二十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作用。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办法(53号文)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实施办法(53号文)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主管部门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指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是指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

本办法所称的抽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监督机构通过巡查随机确定本行政区域内一个或若干个受检工程或对某一个工程中一项或若干项内容的随机检查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抽测是指利用检测设备、仪器等工具对建筑原材料或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或测量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五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所属的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及县(市、区)级监督机构、监督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县(市、区)级监督机构进行考核管理和业务指导。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2019)53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2019)53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运输结构调整需要ꎬ扩充铁路货运集疏运能力ꎬ规范专用线、专用铁路( 以下简称专用线) 接轨管理工作ꎬ降低社会物流成本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ꎬ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以下简称总公司) 相关规定ꎬ制定本办法ꎮ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 包括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和既有专用线ꎬ以下简称国铁) 接轨新建、改扩建专用线的管理ꎮ第三条专用线接轨实行合同制管理ꎮ铁路局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铁路局) 或合资铁路公司应与专用线拟投资人或所有权人( 以下简称专用线接轨人) 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ꎬ协商签订专用线接轨合同ꎬ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ꎮ专用线接轨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ꎬ或为企业法人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 军队单位除外) ꎮ第四条铁路局是专用线接轨管理的责任主体ꎬ应高度重视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ꎬ明确铁路局专用线规划、接轨受理、技术方案审查、建设、验收以及专用线接轨服务管理的责任部门ꎮ铁—2—路局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专用线接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ꎮ未明确铁路局管辖的新建铁路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ꎮ第五条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安全环保、经济合理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ꎬ符合市场化要求ꎬ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同等对待ꎮ铁路局应积极探索建立专用线建设受理绿色通道ꎬ创新服务模式ꎬ推行相关部门定期合署办公( 联席会议) 制度ꎬ集中研究解决涉及专用线建设的接轨意向、可研审查、可研鉴修、接轨合同签订、设计审查、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开通运营等各环节问题ꎬ最大限度压缩专用线从建设需求到集疏运能力转化的时间ꎮ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专用线接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 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路网规划ꎬ技术标准和技术设备符合国家、铁道行业有关标准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ꎬ满足铁路运输安全的要求ꎻ( 二) 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ꎬ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以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ꎻ办理集装箱运输的ꎬ设施设备条件应符合总公司集装箱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ꎻ( 三) 新建专用线ꎬ不应在区间与正线接轨ꎻ特殊情况必须—3—在区间内接轨时ꎬ须经总公司批准ꎬ并在接轨地点开设车站( 线路所) 或设辅助所管理ꎮ( 四) 在既有专用线接轨新建专用线ꎬ新建专用线接轨人应取得既有专用线产权单位同意ꎬ签订协议ꎬ约定接轨地点和后期运营维修等内容ꎮ第七条专用线接轨方案应科学合理、顺畅衔接、安全经济地配置相关设施设备ꎬ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 根据需要配置专业化、自动化装卸机具ꎮ大宗散堆装货物专用线装卸有效长宜按整列布置ꎬ并采用筒仓、装载机、翻车机等设备ꎻ装运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专用线ꎬ须配套建设抑尘等环保设施ꎻ( 二)根据需要配备轨道衡、汽车衡、超偏载检测装置等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ꎬ安装货车装载视频监控、车号识别等信息系统以及配套的信息通道ꎬ相关设备技术条件应符合铁路货运安全检测监控与管理系统总体技术要求ꎻ( 三) 与六大繁忙干线( 指京哈、京沪、京广、京九、陇海、沪♘线ꎬ下同)、沈山、津山、襄渝线及焦柳、兰新线双线区段和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轨时ꎬ应综合运输安全、咽喉通过能力、工程代价等因素ꎬ充分论证后确定是否设置疏解线ꎬ确需设置时明确疏解线方案ꎮ第八条新建、改扩建专用铁路建设标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铁路设计规范执行ꎻ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建设标准另行发布ꎮ—4—第三章办理规定第九条铁路局应根据专用线接轨人提出的书面接轨意向和相关技术资料办理专用线接轨有关事项( 拟在新建铁路接轨的ꎬ由新建铁路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所属铁路局办理) ꎬ在收到书面接轨意向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研究和路企意见协商等工作ꎬ并函复专用线接轨人ꎮ同意接轨的ꎬ由专用线接轨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ꎻ不同意接轨的ꎬ应在函复文件中明确说明理由ꎬ提出完善建议ꎮ第十条铁路局应动态掌握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ꎬ在收到专用线接轨人递交的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研审查工作ꎬ出具审查意见ꎮ铁路局应积极配合专用线接轨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ꎬ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ꎮ第十一条对已出具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ꎬ铁路局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 与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轨的专用线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须报总公司批准ꎮ与国铁接轨报告、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材料包括: 专用线、铁路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ꎮ( 二)与六大繁忙干线、沈山、津山、襄渝线及焦柳、兰新线双线区段接轨的专用线一般应在开通前10个工作日内向总公—5—司报备ꎬ报备材料包括: 专用线与国铁接轨报告、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铁路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ꎮ(三) 其他专用线一般应在开通后10个工作日内向总公司货运部、调度部提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专用线场站设计平面图及设施设备等技术资料ꎮ第十二条铁路局在收到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公司同意接轨批复( 指与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轨的专用线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 的10个工作日内ꎬ与专用线接轨人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接轨合同( 专用线接轨人原因延迟除外) ꎮ接轨合同应采用总公司公布的标准文本ꎮ第十三条按照接轨合同ꎬ专用线接轨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ꎬ并按照铁路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建设ꎮ第十四条专用线完成全部工程后ꎬ须在合同规定的建设有效期内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有关规定和接轨合同等组织验收ꎮ验收合格ꎬ铁路局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运输等协议的签订工作ꎬ开通专用线运输ꎬ年度修订车站平面图ꎮ第十五条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应在接轨合同中明确各自建设内容ꎬ原则上以接轨点为界ꎮ与新建铁路接轨专用线增加的接轨站相关工程投资纳入新建铁路工程ꎻ与既有铁路接轨专用线引起的接轨站相关工程投资一般由铁路承担ꎮ—6—第十六条已运营专用线改扩建引起的接轨点、接轨方式等发生变化的( 由于接轨铁路改扩建引起的除外) ꎬ应比照新建专用线程序办理ꎮ已运营专用线装卸作业能力扩建引起的接轨站适应性工程ꎬ比照第十五条办理ꎮ第十七条已关闭专用线线路未拆除拟重新开通的ꎬ由铁路局审查评估后ꎬ出具意见告知专用线接轨人ꎬ涉及的验收开通比照第十四条办理ꎮ已关闭专用线线路已拆除拟重新接轨的ꎬ应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ꎬ比照新建专用线程序办理ꎮ第十八条新建铁路前期ꎬ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新建专用线需求调查ꎮ对有接轨需求且具备同步实施条件的ꎬ应签订接轨合同ꎬ配套建设接轨站工程ꎻ对不具备同步实施条件的ꎬ要做好接轨条件预留ꎮ第十九条专用线应在合同约定的建设有效期内建成验收ꎬ在建设有效期内无法建成验收或设计、建设期内专用线需变更合同约定接轨方案的ꎬ经铁路局与专用线接轨人协商一致ꎬ可以签订补充合同ꎮ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专用线企业应依法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ꎬ严格执行操作规程ꎬ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ꎮ铁路局在与专用线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时ꎬ应将本章相关条款纳入协议ꎬ并监督执行ꎮ—7—第二十一条对穿越正线的调车作业ꎬ铁路局应在« 行规»« 行细» « 站细» 中明确安全措施ꎮ专用线线路两侧建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ꎬ并具备良好的通讯、照明设备和明显的货位标志及防溜设施ꎬ入口门栏上应装设安全防护信号ꎬ专人负责ꎬ定期检查ꎮ第二十二条专用线严禁使用装卸机械等进行调车作业ꎬ对确需手推调车作业的ꎬ应根据规定制定相应的保证安全措施ꎮ装有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的车辆ꎬ禁止手推调车ꎮ第二十三条专用线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ꎬ应堆码牢固ꎬ便利作业ꎮ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l米ꎬ线路两侧堆放的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ꎮ第二十四条专用线设置平交道口时应按规定向铁路局申请并获得批准ꎮ未经批准ꎬ专用线不得擅自设置平交道口ꎬ经批准设置的道口ꎬ由产权单位负责派人监护和管理ꎮ第二十五条专用线线路、机车、信号等技术设备的维修养护ꎬ应由专用线企业自行维修养护或委托维修养护ꎮ维修养护要达到铁路规范标准的要求ꎬ满足运用安全质量标准ꎮ过轨的自备机车、车辆应遵守国铁有关规定ꎮ第二十六条专用线内遇有下列情况危及安全时ꎬ车站在取得铁路局同意后ꎬ可停止取送车ꎮ( 一) 线路技术状态、照明设备不良ꎬ达不到规定要求ꎻ( 二) 设备安装、货物堆放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ꎻ—8—( 三) 在专用线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ꎬ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时ꎻ( 四) 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ꎮ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总公司在95306网站建立新建、改扩建专用线接轨受理窗口ꎬ公开透明新建、改扩建专用线接轨手续办理过程ꎬ并对铁路局专用线接轨办理程序、办理时效、接轨方案、技术标准、接轨合同、建设推进、投诉处理、合同纠纷等进行监督检查ꎮ第二十八条铁路局应按照总公司明确的专用线接轨管理流程ꎬ实行" 四公开" " 三不得" ꎬ即根据各环节工作特点ꎬ公开办理条件ꎬ公开技术标准ꎬ公开责任部门ꎬ公开办理时限ꎻ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同意专用线接轨ꎬ不得无故拖延办理ꎬ不得违规收取费用ꎮ第二十九条在专用线建设、运营中ꎬ铁路局要严格落实" 四不准" 要求ꎬ即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办法规定的情形外ꎬ铁路局不准指定勘察设计单位ꎬ不准指定施工单位ꎬ不准指定监理单位ꎬ不准强行要求专用线委托建设、委托运营、委托维修养护ꎮ第三十条铁路局应对专用线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验证确认ꎬ对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和铁路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9—单位ꎬ及时告知专用线接轨人ꎮ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ꎬ总公司将对责任铁路局进行约谈、通报和纳入相关考核ꎮ对违规办理、推诿扯皮等行为ꎬ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ꎬ追究相关人员责任ꎮ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实行委托国铁运输管理的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专用线接轨ꎬ铁路局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相关要求ꎬ比照本办法执行ꎮ军事专用线、军事专用铁路接轨参照本办法办理ꎮ第三十三条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ꎬ修改完善专用线接轨实施细则ꎬ并报总公司货运部备案ꎮ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货运部负责解释ꎮ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ꎬ已签订接轨合同的按原合同办理ꎮ前发«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 ( 铁总运〔2015〕350号)同时废止ꎮ—10—。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建筑设施、通信设备等。

第三条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修及时、资源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性能特点、安全隐患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维护措施。

第五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应当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的维护记录、维修记录、故障记录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业、熟悉设备设施知识的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外部单位进行维护。

第二章维护计划第七条设备设施维护计划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工作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维护、定期检查、故障排除等内容。

第八条定期维护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和维护要求制定,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第九条定期维护应当包括设备设施的清洁、润滑、调试、检修等内容,具体维护项目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使用要求确定。

第十条定期检查应当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机械传动系统、液压系统、气动系统等方面。

第十一条紧急维修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故障状况和工作需要进行,确保设备设施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修复,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应当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经上级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维护措施第十三条设备设施维护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维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养、检修、更换、更新、改进等。

第十四条设备设施的保养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特点和使用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调试、补充耗材等。

第十五条设备设施的检修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维护计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修复。

第十六条设备设施的更换应当根据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性能衰减等因素进行,确保设备设施能够持续、稳定地运行。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范文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范文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我公司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本规定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管理职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并制定详细的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工作,并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设备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备。

3. 全体员工有义务保护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动或占用设备。

三、设备的采购与验收1. 设备采购应提前编制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

2. 设备采购应征求设备管理部门的意见,并寻求多方面的专业建议。

3. 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验收标准要求设备的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

4. 完成设备验收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验收记录和保养维修情况。

四、设备的使用与保养1. 设备使用必须按照设备使用手册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规使用设备。

2. 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异常情况。

3. 设备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易损件等。

4. 设备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并留存备查,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门统一负责。

五、设备的维修与报废1. 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修,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协调维修。

2. 设备维修应由专业的人员进行,维修记录应详细、准确,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归档。

3. 设备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时,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申请设备报废。

4. 设备报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废设备应做好登记和销毁记录。

六、设施设备的保密和安全1. 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注意保密工作,禁止将设备运行情况等涉密信息外传。

2. 设施设备的安全是公司的重要保障,任何人不得破坏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一、引言设备设施是企业生产的重要基础,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为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必须建立健全的设备设施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本文将从设备设施管理、检修、维修等方面,详细阐述如何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设备设施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二、设备设施管理1.设备设施的分类与编号企业应根据设备设施的用途、特点和重要性,将其分类管理。

如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

同时,为便于管理和识别,应对设备设施进行编号,建立设备设施档案。

2.设备设施的采购与验收企业应根据生产需求,制定设备设施采购计划。

采购时,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优良、售后服务好的设备设施。

设备设施到货后,应进行验收,确保其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调试设备设施安装前,应制定详细的安装方案,确保安装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4.设备设施的运行与维护企业应制定设备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方法。

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设备设施的改造与更新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发展,对设备设施进行改造与更新。

改造与更新应充分考虑设备设施的性能、质量和经济效益,确保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三、设备设施的检修1.检修计划的制定企业应根据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故障率、生产需求等因素,制定检修计划。

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和检修费用等。

2.检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检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修质量和安全。

检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3.检修记录与总结检修结束后,应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检修项目、检修时间、检修人员和检修结果等。

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设备设施的维修1.维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2019)53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2019)53

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第一章㊀总㊀则第一条㊀为适应运输结构调整需要ꎬ扩充铁路货运集疏运能力ꎬ规范专用线㊁专用铁路(以下简称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ꎬ降低社会物流成本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ꎬ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ꎬ制定本办法ꎮ第二条㊀本办法适用于与国家铁路㊁国家铁路控股合资铁路(包括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和既有专用线ꎬ以下简称国铁)接轨新建㊁改扩建专用线的管理ꎮ第三条㊀专用线接轨实行合同制管理ꎮ铁路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铁路局)或合资铁路公司应与专用线拟投资人或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专用线接轨人)遵循平等自愿㊁诚实信用的原则ꎬ协商签订专用线接轨合同ꎬ明确双方的责任㊁权利和义务ꎮ专用线接轨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ꎬ或为企业法人授权的法人分支机构(军队单位除外)ꎮ第四条㊀铁路局是专用线接轨管理的责任主体ꎬ应高度重视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ꎬ明确铁路局专用线规划㊁接轨受理㊁技术方案审查㊁建设㊁验收以及专用线接轨服务管理的责任部门ꎮ铁2路局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专用线接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ꎮ未明确铁路局管辖的新建铁路由铁路建设单位负责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ꎮ第五条㊀专用线接轨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合规㊁安全环保㊁经济合理和公开㊁公平㊁公正的原则ꎬ符合市场化要求ꎬ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同等对待ꎮ铁路局应积极探索建立专用线建设受理绿色通道ꎬ创新服务模式ꎬ推行相关部门定期合署办公(联席会议)制度ꎬ集中研究解决涉及专用线建设的接轨意向㊁可研审查㊁可研鉴修㊁接轨合同签订㊁设计审查㊁工程建设㊁竣工验收㊁开通运营等各环节问题ꎬ最大限度压缩专用线从建设需求到集疏运能力转化的时间ꎮ第二章㊀基本条件第六条㊀专用线接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铁路主要技术政策㊁路网规划ꎬ技术标准和技术设备符合国家㊁铁道行业有关标准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ꎬ满足铁路运输安全的要求ꎻ(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的ꎬ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以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ꎻ办理集装箱运输的ꎬ设施设备条件应符合总公司集装箱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ꎻ(三)新建专用线ꎬ不应在区间与正线接轨ꎻ特殊情况必须3在区间内接轨时ꎬ须经总公司批准ꎬ并在接轨地点开设车站(线路所)或设辅助所管理ꎮ(四)在既有专用线接轨新建专用线ꎬ新建专用线接轨人应取得既有专用线产权单位同意ꎬ签订协议ꎬ约定接轨地点和后期运营维修等内容ꎮ第七条㊀专用线接轨方案应科学合理㊁顺畅衔接㊁安全经济地配置相关设施设备ꎬ原则上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根据需要配置专业化㊁自动化装卸机具ꎮ大宗散堆装货物专用线装卸有效长宜按整列布置ꎬ并采用筒仓㊁装载机㊁翻车机等设备ꎻ装运煤炭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专用线ꎬ须配套建设抑尘等环保设施ꎻ(二)根据需要配备轨道衡㊁汽车衡㊁超偏载检测装置等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ꎬ安装货车装载视频监控㊁车号识别等信息系统以及配套的信息通道ꎬ相关设备技术条件应符合铁路货运安全检测监控与管理系统总体技术要求ꎻ(三)与六大繁忙干线(指京哈㊁京沪㊁京广㊁京九㊁陇海㊁沪昆线ꎬ下同)㊁沈山㊁津山㊁襄渝线及焦柳㊁兰新线双线区段和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轨时ꎬ应综合运输安全㊁咽喉通过能力㊁工程代价等因素ꎬ充分论证后确定是否设置疏解线ꎬ确需设置时明确疏解线方案ꎮ第八条㊀新建㊁改扩建专用铁路建设标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铁路设计规范执行ꎻ新建㊁改扩建专用线建设标准另行发布ꎮ4第三章㊀办理规定第九条㊀铁路局应根据专用线接轨人提出的书面接轨意向和相关技术资料办理专用线接轨有关事项(拟在新建铁路接轨的ꎬ由新建铁路建设单位或者委托所属铁路局办理)ꎬ在收到书面接轨意向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研究和路企意见协商等工作ꎬ并函复专用线接轨人ꎮ同意接轨的ꎬ由专用线接轨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编制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ꎻ不同意接轨的ꎬ应在函复文件中明确说明理由ꎬ提出完善建议ꎮ第十条㊀铁路局应动态掌握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情况ꎬ在收到专用线接轨人递交的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研审查工作ꎬ出具审查意见ꎮ铁路局应积极配合专用线接轨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ꎬ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ꎮ第十一条㊀对已出具审查意见并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ꎬ铁路局按以下规定办理:(一)与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轨的专用线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须报总公司批准ꎮ报批材料包括:专用线与国铁接轨报告㊁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㊁铁路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ꎮ(二)与六大繁忙干线㊁沈山㊁津山㊁襄渝线及焦柳㊁兰新线双线区段接轨的专用线一般应在开通前10个工作日内向总公5司报备ꎬ报备材料包括:专用线与国铁接轨报告㊁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㊁铁路局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ꎮ(三)其他专用线一般应在开通后10个工作日内向总公司货运部㊁调度部提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㊁专用线场站设计平面图及设施设备等技术资料ꎮ第十二条㊀铁路局在收到修改完善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公司同意接轨批复(指与设计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接轨的专用线和办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线)的10个工作日内ꎬ与专用线接轨人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接轨合同(专用线接轨人原因延迟除外)ꎮ接轨合同应采用总公司公布的标准文本ꎮ第十三条㊀按照接轨合同ꎬ专用线接轨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ꎬ并按照铁路建设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审查㊁建设ꎮ第十四条㊀专用线完成全部工程后ꎬ须在合同规定的建设有效期内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有关规定和接轨合同等组织验收ꎮ验收合格ꎬ铁路局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㊁运输等协议的签订工作ꎬ开通专用线运输ꎬ年度修订车站平面图ꎮ第十五条㊀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应在接轨合同中明确各自建设内容ꎬ原则上以接轨点为界ꎮ与新建铁路接轨专用线增加的接轨站相关工程投资纳入新建铁路工程ꎻ与既有铁路接轨专用线引起的接轨站相关工程投资一般由铁路承担ꎮ6第十六条㊀已运营专用线改扩建引起的接轨点㊁接轨方式等发生变化的(由于接轨铁路改扩建引起的除外)ꎬ应比照新建专用线程序办理ꎮ已运营专用线装卸作业能力扩建引起的接轨站适应性工程ꎬ比照第十五条办理ꎮ第十七条㊀已关闭专用线线路未拆除拟重新开通的ꎬ由铁路局审查评估后ꎬ出具意见告知专用线接轨人ꎬ涉及的验收开通比照第十四条办理ꎮ已关闭专用线线路已拆除拟重新接轨的ꎬ应重新进行可行性研究ꎬ比照新建专用线程序办理ꎮ第十八条㊀新建铁路前期ꎬ建设管理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开展新建专用线需求调查ꎮ对有接轨需求且具备同步实施条件的ꎬ应签订接轨合同ꎬ配套建设接轨站工程ꎻ对不具备同步实施条件的ꎬ要做好接轨条件预留ꎮ第十九条㊀专用线应在合同约定的建设有效期内建成验收ꎬ在建设有效期内无法建成验收或设计㊁建设期内专用线需变更合同约定接轨方案的ꎬ经铁路局与专用线接轨人协商一致ꎬ可以签订补充合同ꎮ第四章㊀安全管理第二十条㊀专用线企业应依法制定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制度ꎬ严格执行操作规程ꎬ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ꎮ铁路局在与专用线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时ꎬ应将本章相关条款纳入协议ꎬ并监督执行ꎮ7第二十一条㊀对穿越正线的调车作业ꎬ铁路局应在«行规»«行细»«站细»中明确安全措施ꎮ专用线线路两侧建筑物㊁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ꎬ并具备良好的通讯㊁照明设备和明显的货位标志及防溜设施ꎬ入口门栏上应装设安全防护信号ꎬ专人负责ꎬ定期检查ꎮ第二十二条㊀专用线严禁使用装卸机械等进行调车作业ꎬ对确需手推调车作业的ꎬ应根据规定制定相应的保证安全措施ꎮ装有爆炸品㊁气体类危险货物的车辆ꎬ禁止手推调车ꎮ第二十三条㊀专用线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ꎬ应堆码牢固ꎬ便利作业ꎮ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l米ꎬ线路两侧堆放的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 5米ꎮ第二十四条㊀专用线设置平交道口时应按规定向铁路局申请并获得批准ꎮ未经批准ꎬ专用线不得擅自设置平交道口ꎬ经批准设置的道口ꎬ由产权单位负责派人监护和管理ꎮ第二十五条㊀专用线线路㊁机车㊁信号等技术设备的维修养护ꎬ应由专用线企业自行维修养护或委托维修养护ꎮ维修养护要达到铁路规范标准的要求ꎬ满足运用安全质量标准ꎮ过轨的自备机车㊁车辆应遵守国铁有关规定ꎮ第二十六条㊀专用线内遇有下列情况危及安全时ꎬ车站在取得铁路局同意后ꎬ可停止取送车ꎮ(一)线路技术状态㊁照明设备不良ꎬ达不到规定要求ꎻ(二)设备安装㊁货物堆放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ꎻ8(三)在专用线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ꎬ侵入铁路建筑限界时ꎻ(四)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ꎮ第五章㊀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㊀总公司在95306网站建立新建㊁改扩建专用线接轨受理窗口ꎬ公开透明新建㊁改扩建专用线接轨手续办理过程ꎬ并对铁路局专用线接轨办理程序㊁办理时效㊁接轨方案㊁技术标准㊁接轨合同㊁建设推进㊁投诉处理㊁合同纠纷等进行监督检查ꎮ第二十八条㊀铁路局应按照总公司明确的专用线接轨管理流程ꎬ实行"四公开""三不得"ꎬ即根据各环节工作特点ꎬ公开办理条件ꎬ公开技术标准ꎬ公开责任部门ꎬ公开办理时限ꎻ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同意专用线接轨ꎬ不得无故拖延办理ꎬ不得违规收取费用ꎮ第二十九条㊀在专用线建设㊁运营中ꎬ铁路局要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ꎬ即除法律㊁法规和有关规章㊁办法规定的情形外ꎬ铁路局不准指定勘察设计单位ꎬ不准指定施工单位ꎬ不准指定监理单位ꎬ不准强行要求专用线委托建设㊁委托运营㊁委托维修养护ꎮ第三十条㊀铁路局应对专用线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验证确认ꎬ对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和铁路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9单位ꎬ及时告知专用线接轨人ꎮ第三十一条㊀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ꎬ总公司将对责任铁路局进行约谈㊁通报和纳入相关考核ꎮ对违规办理㊁推诿扯皮等行为ꎬ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ꎬ追究相关人员责任ꎮ第六章㊀附㊀则第三十二条㊀实行委托国铁运输管理的非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专用线接轨ꎬ铁路局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相关要求ꎬ比照本办法执行ꎮ军事专用线㊁军事专用铁路接轨参照本办法办理ꎮ第三十三条㊀铁路局应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ꎬ修改完善专用线接轨实施细则ꎬ并报总公司货运部备案ꎮ第三十四条㊀本办法由总公司货运部负责解释ꎮ第三十五条㊀本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ꎬ已签订接轨合同的按原合同办理ꎮ前发«铁路专用线接轨管理办法»(铁总运 2015 350号)同时废止ꎮ。

2024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2024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2024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如下:
为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我们将实施以下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1. 设备设施巡检维护
定期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设备设施保养维护
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保养,更换易损件,及时进行润滑、清洁等工作,保证设备设施的性能稳定。

3. 设备设施故障处理
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避免因故障造成设备停机,影响正常生产运行。

4. 设备设施升级改造
根据设备设施使用情况和技术发展趋势,及时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提升设备性能和效率。

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并做好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爆等措施。

6. 设备设施培训管理
定期进行设备设施操作维护培训,提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7. 设备设施资产管理
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资产管理制度,对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设备维护成本。

通过以上管理方案的实施,我们将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提高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运行成本,保障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2024年幼儿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二篇)

2024年幼儿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二篇)

2024年幼儿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一、幼儿园园领导和各班级、各部门要运用各种方法,对师生及家长进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破坏设施设备。

二、建立健全设施、设备安全档案资料,对所有设施、设备必须登记造册,注明购买时间、设备名称、设备价格,由财务室专人保管,并做好维修记录。

三、在园长领导下,定期组织人员对设施、设备认真普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平时思想要重视,以防患于未然,确保使用时的安全。

四、各种设施、设备属于固定财产,实行分班定人管护,落实责任制。

如有变动,必然办理移交手续,如发现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五、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由幼儿园负责打扫与保养,有损坏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修理。

六、建立治安组织,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以防火灾、盗窃、意外事故的发生,每天下班后应由保安人员普查一遍门窗关闭情况,闲杂人员不能进园。

夜间加强巡视制度。

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护园。

七、注重平时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以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

2024年幼儿园设施、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幼儿园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促进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三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当遵循安全、卫生、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第五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换需要经过审批程序,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设施设备使用指导和培训制度,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设施设备使用能力。

第二章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九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当按照教育教学需求进行,严禁滥用和破坏设施设备。

第十条幼儿园设施设备的使用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一)熟悉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施设备;(二)爱护设施设备,禁止故意损坏、污染、涂写设施设备;(三)使用设施设备时,应当遵守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四)设施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关闭、归位、清理;(五)及时向设施设备管理员报告发现的设施设备问题。

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操作要求

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操作要求

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操作要求1. 维护人员必须熟悉基础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向负责人请教。

2. 在进行维护操作前,维护人员必须戴上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人身安全。

3. 在进行设备维护时,必须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按照操作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4. 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在进行设备维护时,必须将设备停机,并进行锁定和标记,确保维护人员的安全。

6. 在维护设备时,必须使用专业维护工具,避免使用不当的工具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7. 维护人员必须保持设备周围的清洁,确保设备的通风和散热畅通无阻。

8. 在维护设备时,必须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9. 维护人员必须及时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并向负责人报告,确保设备维护情况能够及时跟踪和管理。

10. 维护人员在维护操作完毕后,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整理和清理,确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以上就是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操作的要求,希望所有维护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确保设备的安全和良好运转。

基础设施设备维护操作的要求对于设施运行和维持生产效率至关重要。

维护人员在执行设备维护操作时,需要严格遵守规程和操作规定,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适时性。

在维护设备时,维护人员需要格外小心,不仅要保护设备本身,还要保护人员的安全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进一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11. 坚持预防性维护:维护人员应该定期检查设备,以便及早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定期的预防性维护可以大大减少设备的故障率和维修成本,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寿命。

12. 严格遵守操作流程:维护人员在进行设备维护操作时,必须按照设备操作手册中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参数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任何改变或调整都需要提前向相关领导或负责人汇报并获得许可。

13. 定期检查设备:维护人员需要定期检查设备的各项指标和参数,如电压、电流、温度、润滑油的状态等,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厂房与设施的一般要求

厂房与设施的一般要求

一.目的建立厂房设施的一般要求规定,便于对厂房设施管理。

二.适用范围厂房与设施管理。

三.责任者设备动力部。

四.内容:1 厂区周围不应有影响生物制品质量的污染源;企业生产环境应整洁,其地面、路面、空气、场地、水质等应符合要求。

2 生产、仓储、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相互妨碍。

3 生产区域的布局要顺应工艺流程,减少生产流程的迂回、往返,人流、物流应分开,走向应合理。

4 同一厂房内不同生产区域之间的生产操作应不相互妨碍。

5 洁净区内不同操作间之间相互联系应符合工艺需要,必要时要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6 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应设缓冲室等防止污染的设施。

7 人员和物料进入洁净厂房,要有各自的净化用室和设施,净化用室的设置和要求应与生产区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

8 无菌生产所需物料应经无菌处理后从传递窗或缓冲室传递。

9 操作区内仅允许放置与操作有关的物料,设置必要的工艺设备。

10 用于生产、贮存的区域不得用作非区域内工作人员的通道。

11 厂房及仓储区应有防止昆虫、鼠类及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12 非洁净厂房(区)地面、天棚、墙壁等内表面应平整、清洁、无污迹、易清洁。

13 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和地面应平整光滑、耐冲击、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14 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应便于生产操作。

15 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配液间、抗原制备间的布局和面积应与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相适应;其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条件相适应。

16 物料进入洁净室(区)前应进行清洁或消毒处理。

17 洁净室(区)和厂房内的照度应与生产要求相适应,厂房内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18 生产不同类别制品的洁净室(区)设计应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19 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按规定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干货丨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2016-05-14苏云食药法苑食药法苑FoodandDrugLaw提供食品药品法律信息,解读食品药品法律政策,探讨食品药品法律问题,为食品药品企业和监管者搭建法律学习平台!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序号项目检查项目结果判定备注机构与人员第一节原则1*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规定各机构职责、权限。

企业应保证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的良好运行。

□合格□不合格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化妆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企业应设置质量负责人,应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和专职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

企业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合格□不合格3企业应建立人员档案。

应配备满足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所有从事与本要点相关活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能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

□合格□不合格第二节人员职责与要求4*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 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

主要职责:4.1 本要点的组织实施;4.2 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运行;4.3 产品质量问题的决策。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化妆品生产相关质量管理经验。

主要职责:4.4 负责内部检查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4.5 确保质量标准、检验方法、验证和其他质量管理规程有效实施;4.6 确保原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符合质量标准;4.7评价物料供应商;□合格□不合格4.8 负责产品的放行;4.9 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4.10 负责其他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活动。

5企业生产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知识和经验。

企业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责:5.1 确保产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储存;5.2 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和持续的培训;5.3 确保生产环境、设施设备满足生产质量需求。

□合格□不合格6*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或经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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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加强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使设施设备能够充分合理使用,确保公司运营正常、
高效地进行,并使设施设备得到有效的维护保养,防止不规范操作,确保人员、设施设备和货物的安全。

2.范围:公司设施设备的管理。

3.定义:设施:指各种设施,如消防设施、安保设施等。

设备:指各种设备,如空调设备、电梯等。

4.过程流程图
5.补充说明:
5.1 综合管理部根据日常工作的需要提出需新购置的设备申请,包括供应商、生产厂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价格等,至少报三家进行比较,交公司领导审批。

批准后由指定的购置部门进行采购。

5.2 新购置的设备到达后,由综合管理部和申请采购部门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后的验收,并做好《设
施、设备验收记录》。

5.3由生产厂家对综合管理部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4综合管理部对所有设施设备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台账》,包括: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安装地
点、维修保养人员和委外维护或自行维护、设备状态等。

5.5综合管理部根据设备类别等确定维修保养人员,并负责编制每种设备的操作指导书。

5.6 对于定期维护保养或日常报修(填写《报修单》),根据设施设备的要求和公司人员的能力,决定委
托外部专业公司进行维护/维修或本公司自行维护/维修。

5.6.1委托外部专业公司实施维护保养按《设施设备外包服务管理规程》执行。

5.6.2综合管理部对自行维护保养的设施设备应制定《维护保养计划》,规定维护保养内容和周期。

5.6.3指定的维护保养人员按《维护保养计划》实施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5.7综合管理部每年进行设备完好率汇总、分析。

6.记录
6.1 《设备设施验收记录》
6.2.《设备设施管理台账》
6.3《维护保养计划及记录》
6.4《维修记录》
7.相关文件
各种设备设施的操作指导书
8.文件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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